韩非思想最大的特点,就是把道德彻底排除于政治的领域,因为对于韩非来说,道德显然是不可靠的。韩非出于儒家,儒家对政治的基本设定是以道德为基础的。在道德设计的背景下,对尧、舜般的圣王的推崇是必然的,而对桀、纣般的君主的警示也是必需的,因为一切都是从道德立场出发的。可是韩非却直接指出,“且夫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无所以为言势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韩非子·难势》),意思就是说,无论是尧、舜这样的圣人还是桀、纣这样的暴君,其实都是千年一见的。在现实中,大多数的人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即“中”人,不像尧、舜这么有贤能,也不像桀、纣这般恶劣。对于普通人来说,应该如何有效地进行统治呢?
在韩非看来,普通人要进行有效的统治,就必须依靠制度本身的力量,而非道德的力量。韩非的制度设计,就叫作法、术、势一体。这实际上就是把之前的法家传统做了一个有效的综合,并使之成为有机的、高效率的统一体。韩非总结前期法家思想后认为,法、术、势三者缺一不可,以往法家只强调三者之一而不能综合运用,所以效果有限。商鞅重法但不注重术,虽然实现了富国强兵,但秦国还是不能统一天下;申不害知道术却忽视法,在韩国经营了几十年也不能使韩国成就霸业。要有强大的制度力量(或者说建立高效率的国家机器),就必须把三者结合在一起。当然,在韩非所设定的法、术、势一体的结构中,三者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样的。法主要是指由官府制定、明确书诸图籍的成文法典、法律或法制,内容侧重于刑法,必须是百姓普遍知晓、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韩非强调以法治国,社会生活一切依照法,一切由法裁断。运用法就能实现治,没有法就要乱,这也是先秦法家的基本观点。术具有隐秘性,是君主所掌握的驾驭官员的一种秘术、权术,因此“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韩非子·难三》)。术与法都是君主掌握以控制天下的手段,但法是“着之图籍,布之百姓”的普遍而公开的内容,而术则是隐藏于君主内心,用以“潜御群臣”,不能为外人道也的东西。而势,实际上就是权势、权威,在韩非的制度设计中,君主具有极其强大的权威,这是整个国家机器保持有效运作的基础。君主的权威从哪里来?韩非虽然也不否认“自然之势”(君主之位本身所具有的权威),但是更强调“抱法处势”(《韩非子·难势》),即基于法令而获得的权威(这主要通过掌握赏罚的权力而达到)。
在法、术、势一体的格局中,君主具有无上的权威,由此可以进行有效的统治。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一种高效率国家机器的建构,君主的专制实际上是这个系统有效运作的基本保证,自然就不需要有道德的参与了。韩非甚至非常直接地强调,“君不仁,臣不忠,则可以霸王矣”(《韩非子·六反》),因为政治无关于道德。韩非认为君臣关系本质上就是一种利益交换的关系,所以,“霸王者,人主之大利也;富贵者,人臣之大利也”(《韩非子·六反》)。君主或者臣子,并不用以道德为己任,而要清楚地知道彼此的利益所在,然后就可以进行有效的交换。政治无道德的意义,被非常清晰地表达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