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曾经说过,人性论实际上乃是中国思想家进行政治设计的基础,无论是对于孟子还是荀子来说都是如此,韩非也不例外。众所周知,韩非是荀子的学生,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那就是韩非从儒家到法家的转变,其内在的逻辑在哪里?换言之,从荀子到韩非的转变是不是必然的?
荀子的思想体系和韩非的思想体系有非常多的相似之处,这些相似点主要表现在现实的政治建构上。从儒学的脉络来说,荀子的出现是儒学现实化的一个重要转折。荀子对于礼的强调,对于礼法并用的主张,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儒学的道德价值向现实实现。儒学与现实政治的紧密结合,源于荀子的努力。这实际上和荀子生活的时代有关系,那是一个完全强调现实效用的时代,在那样的背景下,如果不在现实功用方面有所努力的话,儒学基本上也就不会为君主所采用,儒家道德政治的理想就永远不可能实现。而且,荀子在他所生活的年代亲眼看到了法治的成功,作为一个集大成的、学术视野异常开阔的思想者,他自然而然地吸收了各种有益的思想资源。但是荀子心中最高的价值系统还是圣人,还是伦理道德,这也从根本上决定了荀子的儒家归属。
但是韩非不一样,撇开道德层面的因素,韩非对现实政治的设定与荀子基本类似,只不过韩非更强调法的一面,强调以法、术、势统一的形式来加强现实政治的构建。与荀子相比,韩非在现实效用的程度上更进一步,这与韩非的基本理论立场有着密切的关系。韩非最重视的就是现实效用,这是他的理论根据所在,在韩非看来,所谓的真实就是功利、实效。价值如果不能在现实中体现出来,就毫无意义。功利是人世间一切考虑的基本出发点,这是一种必然之道,父母与子女、君臣的关系莫不如此,“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韩非子·二柄》)。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的所有关系,在韩非子这里都可以被化为利益关系。韩非的这种理解当然与荀子的性恶论有密切的关系,只是性恶论在韩非这里被现实化,并且被推到了极致。这一点与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的讨论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韩非提出这一想法的时间远早于马基雅维利。他们很少从抽象的角度去阐析理论,更多地基于人的外在行为特征做一些经验判断。
韩非通过观察人性的外在表现,指出“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韩非子·心度》)、“利之所在,则忘其所恶”(《韩非子·内储说上》)、“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韩非子·难二》)、“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韩非子·二柄》)等,这都说明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韩非由此推断,每个人天生“皆挟自为之心”,即人人都以计算之心相待,即使是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是如此。父母对子女,生下男孩就相互庆贺,生下女孩就把她杀掉。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基于孩子长大后的一种利益考虑。父母、子女之间尚且以计算之心相待,何况其他?马基雅维利对人性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人性是恶劣的、易变的、趋利避害的。在他看来,客观事物不断变化,所在的利益关系也随之变化。而人又总是以自我为中心,趋利避害,人的好恶情感也在不断变化,容易忘恩负义,所以民众的“爱戴”是靠不住的。基于对人性自私自利的认识,韩非得出了一个结论:治理国家千万不能指望民众去做什么好事,而只能用法律禁止他们干坏事。也就是说,必须靠法律来管理和控制臣民。显然,在韩非和马基雅维利那里,人的这种自私、好利本性是很难改造或改造不了的。韩非甚至认为这根本无须改造,倒是需要利用人的这种好利本性而进行统治。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发现,韩非不接受道德仁义这样的设定,甚至持反对态度。从韩非的论述角度出发,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益的交换,所谓的道德仁义当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可能,这与韩非批判儒学的基本立场是一致的。而对儒学最彻底的批判,就是通过取消道德的根据,从而使得儒学的基础变得不可靠。对于儒学的批判,既是韩非思想的出发点,也是其法治思想发展的必然。
从荀子到韩非的转变看上去非常重大,事实上也可以从荀子的逻辑中推演出来。换言之,韩非的出现是荀子理论发展的必然。当韩非怀疑道德仁义、将自私自利设定为人之本性的时候,荀子思想系统中道德仁义的价值显然被利益代替了。这样的代替,不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在当时尔虞我诈的社会现实中,也得到了非常强有力的支撑。所以说韩非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他所关注的是现实功利本身。正是因为从现实功利的角度出发,韩非才能完成他自身的理论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