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子哲学中,关于“有用”还是“无用”的争辩,可以说是最受人关注的。并不是因为这一争辩具有多么深刻的哲学内涵,而是因为这一争辩背后反映的是现实中每一个人的纠结。我曾经开玩笑说,纠结可能是人生的基本事实,因为人的一生大概都是在不断选择的中展开的。小时候我们纠结玩什么玩具以及跟谁玩;再长大一点,我们开始纠结上什么辅导班以及上多少时间;再之后,开始纠结上什么学校;好不容易上了大学,我们开始纠结选择什么专业、未来从事什么样的职业;然后纠结跟谁相处以及跟谁过一辈子。好不容易操心完自己的事情,又开始进入了纠结的2.0版——操心孩子,于是乎纠结也就构成了我们人生的基本真相。纠结意味着选择,选择意味着承担选择的后果,而这些后果有的时候对我们来说,真的是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于是,我们的生活就在年复一年的纠结中重复着。而重复的背后,在所有纠结的选择中,被提及最多的词,就是有用与无用。我们看似一直在选择我们认为有用的选项,可是事实真的就是这样的吗?很大程度上未必如此。在庄子看来,人都有极强烈的主观意志(在这一点上,老子也是如此),人都会天然认为自己所做的选择是正确的,别人的选择明显是不对的。这是人生的常态,所以,人与人之间充满矛盾,以至于无法相互理解。其实,在庄子看来,每个人的选择并不是一定正确的,因为每个人的观察都只是如同盲人摸象一般看到了某一个层面的问题,而非问题的全貌。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那么执着地认为自己所说的就是对的呢?
在与惠施的辩论中,庄子阐释了这个问题。惠施和庄子性格迥异,可毫无疑问的是——至少在庄子这里——他们是一对好朋友,即便庄子对惠施有非常多的批评,甚至没有哪怕一丁点的认可。
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友谊,也是一种真诚而又纯粹的友谊,虽然彼此总是在争执、论辩,总是处于不一样的价值立场,但是,这些因素终究不妨碍他们成为朋友!当然,这两个朋友之间还是有共同之处的,那就是他们都细致地观察了天地万物。不过,他们观察所获得的结果,却有着天壤之别。惠施看到的是万物之间的相异,而庄子看到的则是彼此之间的同。这也是一个颇为有趣的一个现象。
惠施和庄子,似乎每天都在喋喋不休地争论。关于“有用”和“无用”的争辩,就是他们辩论的诸多主题之一。
惠子谓庄子曰:“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石。以盛水浆,其坚不能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非不呺然大也,吾为其无用而掊之。”庄子曰:“夫子固拙于用大矣。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絖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聚族而谋曰:‘我世世为洴澼絖,不过数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请与之。’客得之,以说吴王。越有难,吴王使之将,冬,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裂地而封之。能不龟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洴澼絖,则所用之异也。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于江湖,而忧其瓠落无所容?则夫子犹有蓬之心也夫!”(《庄子·逍遥游》)
这是庄子和惠施第一次关于“有用”还是“无用”的讨论,起于惠施对其大葫芦的描述。惠施说,魏王送给他大葫芦的种子,他种下之后结出的葫芦也非常大,大到可以容纳五石东西。可是这样的葫芦,在惠施看来,用来盛水,会因质地太脆而无法提举;切开来当瓢,又太大而平浅以至于无法容纳东西。所以惠施说,这个葫芦虽然很大却无用,于是就把它给砸了。针对惠施的这个说法,庄子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宋人善于制作防止手冻裂的药,他们一家世世代代都以漂洗丝絮为生。有个人听说了这件事情,就找到宋人,希望用一百金来买他的药方。宋人听了之后,召集全家商量说:‘我们家世世代代靠这种药来漂洗丝絮,一年所得撑死了也不过数金;现在如果我们卖掉这个药方,马上就可以得到百金。这样一比较,应该是很大的收益吧,我们就把药方卖给他吧!’这个人在买到药方之后,就去游说吴王。那时正逢吴越之间打仗,吴王就命他为将。他在冬天里跟越人展开水战,结果大败越人,吴王就割地封侯来赏赐他。你看同样是防止手冻裂的药,有人靠它得到封地,有人却只会用于漂洗丝絮,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使用方法不同啊!同样的一个东西,使用方法不同,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你有可容五石东西的大葫芦,为什么不把它用作腰舟而浮游于江湖之间呢?那毫无疑问也是一种极为自由的状态啊,可是你却因它大而无处可容纳,就把它给毁了!你这见识也实在是太浅薄了吧!”在庄子看来,我们认为一个东西无用,并不是因为这个东西本身没有用,而是因为我们不知道怎么去用它。换言之,一个东西不会是无用的,它的用处大小取决于用它的人。但是,惠施的想法跟庄子不一样,对于他来说,“用”就是要在某个具体的标准(常识、规范)下才能实现。这在庄子看来就是一种不通达的表现,但是,这也无碍于惠施继续批判庄子。
惠子谓庄子曰:“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拥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涂,匠人不顾。今子之言大而无用,众所同去也。”庄子曰:“子独不见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东西跳梁,不辟高下;中于机辟,死于罔罟。今夫斄牛,其大若垂天之云。此能为大矣,而不能执鼠。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庄子·逍遥游》)
惠施用了一个比喻来回应庄子。他说有一棵大树,树干上有许多的赘瘤,枝杈弯弯曲曲,人们都叫它臭椿。虽然它很大,但是匠人走过的时候,看都不会看一下。因为这棵树虽然大,但是没有用啊!在惠施看来,庄子所说的道理,就像是这棵树,大而无用!对于这个批评,庄子首先反驳的是:如果说大的没有用,那小的就一定有用吗?庄子说:“你难道没见过野猫和黄鼠狼吗?它们屈身伏在那里,等待捕捉来来往往的小动物;捉小动物时东跳西跃,不避高下;但是一踏中捕兽的机关陷阱,就死在网中。虽然它们很敏捷,但是终究难免一死。”但是,这也不是说,大的东西天然就是有用的,比如牦牛,它大如天边的云,却不能捕鼠。所以,无关大小,怎么使用才是问题的关键!庄子说,现在你有一棵大树,却担忧它没有用处,那为什么不把它种在广阔的田野呢?这样我们就可以随意地徘徊在它的旁边,逍遥自在地躺在它的下面,这不是很惬意吗?
其实关于“有用”还是“无用”,惠施是站在现实功利的立场的,即如果从现实的、直接的角度无法看到一个东西的用途,那它就是无用的。而庄子的立场则是,一个东西有没有用以及有多大的用处,关键在于怎么用它,任何东西都是有用的,而且都可以有大用,只要找到恰当的使用方式。实际上庄子在这里强调的是,我们应当以一种通达的心境来对待用的问题,让所有物的都能发挥最大的用处。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有些东西没有用,实际上是我们评判的观念有问题,进而使我们的理解出现了问题。在这种限制下,我们对于物有了各种各样的区分和限定,从而“用”的标准也被固定和限制在某个特定的意义中了。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庄子所说的“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庄子·人间世》)。
这个话题有非常深刻的含义,它是对世人所谓的“用”(基于现实功利角度)的批判,认为实际上是由于我们心灵的自我限制,而对于“用”没有通达的观点。后人从这个阐释中,延伸出了所谓“无用之用,方为大用”的说法。这话显然是背离庄子本意的。其实庄子无意比较哪种用更大(或者具有更高价值),他只是强调,所有的物均有其用,现实中那些被视为“无用”的物并非真正无用,而是我们没有找到适合它的形式而已。如果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强调的是功利的用,然后认为庄子跟现实的人相反,那么在他看来,无用才是真正的大用。这难道不是对于庄子精神的一种矮化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庄子终究也只是站在一个相对立的立场来言说罢了,那么所谓的道通为一在哪里呢?
这个话题,后来又被延伸至阐释哲学之用。在我的印象中,最早是冯友兰先生用这个例子的,他说,“哲学的用途乃无用之大用”。这个说法的影响力极大,即便到了现在,很多人在谈哲学之用的时候,都会理直气壮地引用冯先生的这个说法。我们是不是需要反思一下:这样的说法是否真的可靠呢?在我看来,如果我们返回庄子的思想就会发现,其实这样的回应是没有意义的。说哲学是无用之用,无非是一个苍白的答案,在很大意义上,会消解哲学对于个体现实生命所具有的指引意义。试想一下,如果哲学可以对人的精神生命产生积极之影响,它还是无用的吗?所以,上述对于哲学之用的回复,看上去套用了庄子的话,但实际上背离了庄子哲学的精神内涵,对于哲学本身来说,也是一种伤害,因为它首先预设了哲学是无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