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常而人用(1 / 1)

在我们对荀子的理解中,时常会提及一个非常积极的观念,那就是“制天命而用之”。这表达了人面对“天”(自然)时的那种积极主动、主导的态度。

如果我们把对“天”的认识和理解作为传统思想的一个重要来源的话,那么荀子对“天”的理解有了明显的改变。传统的“天”具有意志和目的,荀子的思想并未完全脱离这一点,比如在《礼论》中描述的作为“生之本”的“天”显然是有意志的、人格神意义的存在,但这样的“天”在荀子看来不是最主要的。《荀子·天论》所揭示的自然之天,才是荀子思想中极具价值的部分,这种价值当然不是所谓的朴素唯物主义观念可以涵盖的。荀子认定天为自然之天,所谓“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荀子·天论》),由此延伸出著名的天人相分的观念。“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袄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袄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天论》)因此,在荀子看来,天是自然之天,天有天之职,人有人之职,天人各尽其职,由是天人概念不再像传统观念中那样纠缠在一起,而有了明显的分际。

天人相分,并不是荀子的最终目标,他要做的是通过这种区分确定人之为人的尊严。“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竿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荀子·王制》)人的独特价值和意义是通过天人相分这一基本事实得以确立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天地万物之中,唯有人才是最贵的,人的生存也并非完全从属于天命,而是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制天命以用之,“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因此,在荀子看来,与其尊崇天而思慕它,倒不如把天当作物一样蓄养起来并且控制它;与其顺从天而赞美它,不如控制自然的变化规律而利用它。人作为价值的核心,在荀子的论述中有非常明显的体现。所以,荀子认为“唯圣人不求知天”(《荀子·天论》),天就是自然,人不应追求与天相关的形而上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重要的是知天人之分,从天人相分的基本事实出发来确立人事的意义。“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荀子·天论》)参,即参赞化育,人应该积极融入整个造化的过程,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为之,贯之,积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荀子·王制》)从而在人、天、地三者鼎足之中,凸显人之为人的尊严、价值,“专心一致,思索孰察,加日县久,积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荀子·性恶》)。

人何以是独特的?这是因为人天生具有认识、判断的能力。“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解蔽》)“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荀子·正名》)人是“形具而神生”(《荀子·天论》)的,天生就具有认识周遭事物的能力。这种与生俱来的能力,则被归结为人心的功能。“心也,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心不使焉,则黑白在前而目不见,雷鼓在侧而耳不闻。”(《荀子·解蔽》)心是认识的主宰,但是人的认识具有主观性和片面性,即“蔽”,“蔽”的形式很多,“欲为蔽,恶为蔽,终为蔽,远为蔽,近为蔽,博为蔽,浅为蔽,古为蔽,今为蔽。凡万物异则莫不相为蔽,此心术之公患也”(《荀子·解蔽》)。在认识的过程中要发挥心解蔽的作用,以达到正确的认识,获得正确的知识,“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一而静。……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藏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藏害所将受之谓虚”(《荀子·解蔽》)。荀子以为要获得“道”,必须“虚一而静”。荀子所谓“虚”,指不以已有的认识妨碍接受新的认识;“一”,指思想专一;“静”,指思想宁静。

所以,这样一来,“天”对于荀子来说,是有规律(“常”)的存在物,而人因其禀赋而具有认识和把握“天常”的能力,由此,人可以利用天的这种规律来为自己服务。在这样的描述中,荀子毫无疑问也确立了人之为人的独特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