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性恶而伪善(1 / 1)

既然在荀子的时代,更为重要的是重视对现实政治的建构,表现儒家积极有效的现实效用,那么这种架构应该怎么进行呢?我们前面曾经说过,制度设计的前提是人性论,荀子显然不能接受孟子性本善的论调,因为那样的观念虽然对人来说有很高的提升意义,但是对现实来说,缺乏有效的规范和影响。因此,荀子的基本立场是性恶论,这是基于现实经验得出的一种人性论设定。

在荀子这里,所谓的“性”就是人天生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荀子·性恶》),“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荀子·正名》)。与孟子将道德属性作为人之本性不同,荀子将人的自然属性界定为性。这种自然属性可以表现为感官能力,“今人之性,目可以见,耳可以听”(《荀子·性恶》);也可以表现为生理本能,“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荀子·性恶》);或者表现为人的欲望、情感,“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荀子·性恶》)。凡此种种,均为人天生所具有的,在荀子看来这就是人的本性。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其伪也。(《荀子·性恶》)

这段话是荀子对于性恶论最基本的阐述,荀子的论述是从经验设定出发的,他对于性恶论讨论的逻辑层次是非常清晰的。荀子认为,人都是有欲望的,人的欲望是相同且趋多的,而社会物资却相对匮乏,人的本质是趋于群居的。这些可以视为荀子界定人性恶的基本前提,如果我们单独考虑这些前提,实际上均不构成恶的结果,但是,当这些条件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就必然会产生恶的后果:群居在一起的是一些物欲膨胀的人,而社会又不能提供足够多的物资,只有通过掠夺才能满足己欲,于是战乱四起,“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从这个角度来说,所谓的“恶”,乃是基于人的生存事实而产生的一种必然结果。因此,上文论述中的“顺是”二字在荀子人性理论中非常重要,“顺”即“从人之性,顺人之情”之“从”,是顺从、由着之意;“是”即“好利”“疾恶”“耳目之欲”“好声色”等“人之性”“人之情”。由此,原本并无善恶倾向的生存事实有了恶的后果(“故”):“争夺生而辞让亡”“残贼生而忠信亡”“**生而礼义文理亡”“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荀子所说的人性本原就是天生的“好利”“疾患”及其他欲望,“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就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滋生罪恶。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恶”是由人的性情膨胀、发展而导致的,这就为政治控制必要性提供人性根据。荀子还从“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的思想中推断出人可以改变人性中恶的因素,人为地培养成善的本性。要通过道德教化和法律手段来使人们改变恶性,即所谓的“化性起伪”。“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荀子·性恶》),“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故圣人之所以同于众而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过众者,伪也”(《荀子·性恶》)。所谓“伪”,就是人为的意思。在荀子看来,人性是恶的,善是后天人为的结果,为了避免人性恶的结果,就需要以礼义法度的约束来培养善性,改变为恶的可能。化性起伪的途径有二。一是学习,“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而后正,得礼义然后治”,学习对于人改变其恶的本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学?“学不可以已”;学要有次序,“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要有良师益友。二是修身养性。学习是明理,修身则是履道,要求人顺从礼义,尊师教诲,以达到心志专一。

当然,目前对荀子的人性论存在着比较多的争议,很多人否认性恶论,而主张性朴论,或者性恶心善等,从理论上来说这些观点都是成立的。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荀子的人性论是为其现实政治架构服务的,其目的在于让儒家思想具有更突出的现实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性恶论的说法,应当才是当时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