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认可人是文化的产物的话,那么任何一种文化传统,应该都有其承担者。在中国传统中,文化的承担者就是士,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分子、读书人。
当然,“士”的真实含义,与今天所说的知识分子、读书人其实也不尽相同。不过,如果从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来看关于“士”的解释,多少有些令人费解。许慎称:“士,事也。数始于一,终于十。从一从十。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凡士之属皆从士。锄里切。”“从一从十”,是对字形的解释。“锄里切”,是对字音的标注。古人以前一字的声母和后一字的韵母、音调作为注音的方式,即反切。“事”,就是做事情的意思,也就是说《说文解字》中“士”的原意就是有事情做的人。当然在古代,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有“事”可以做的,能够胜任某个岗位要求的人,就叫作“士”,也是“仕”。后面部分比较难解,它是从数字的角度来说的,“数始于一,终于十”,孔子说的“推十合一为士”,实际上都是从“十”和“一”这两个特殊数字的角度来解释的。如果“十”是最大的数,那么就事情来说,就是指非常复杂的事情;如果“一”是开始之数,那么也就是做事情的开始。孔子说“推十合一为士”,意思就是作为一个士,需要处理从简单到复杂的种种事情,而能够把这些事情做好,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就是“推十合一”,也就是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简约化,同时也体现了一以贯之这样的方式在行为中的重要性。实际上,这是孔子对于士的特殊品质的一种强调。不过,也有人认为,如果从“士”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来看,这个字的形状就如同是一把长长的带有斧柄的斧钺,象征着武力,所以根据史书记载,五帝时期已有“士”,当时是治狱的刑官。由此可见,孔子的这个解释消解了“士”的武力属性,而逐渐把它变为一种精神、道德品质的属性。这显然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转折,也顺理成章地表达出“士”在早期中国社会中的形象变化。
由此,我们可以概括出,“士”在中国早期社会指的是从事跟刑狱相关工作的武士,由于工作和地位的特殊性,从事这一工作的人逐渐成为介于大夫和庶人之间的低级贵族阶层。与此同时,士也逐渐实现了从武士到文武皆备之士的转变,成为早期社会中掌握具体知识的阶层。而在孔子之后,士的武的一面被逐渐消解,而文的一面被不断强化,从而成为知识的传播者,以及道义的承担者,也就是后来我们在传统文化中所熟知的君子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