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汉子不寻常啊,首先他生的年代就实在是不怎么普通:
大家看,明末赶上了世界末日一般的灾荒,而年轻的崇祯皇帝,在被关外折腾得焦头烂额之际,又迎来了因饥荒走投无路而揭竿而起的流民大军,这灾荒闹得最严重的地方,莫过于陕西,陕西造反的流民大队已是遍地开花,愤怒饥饿的人民经常去县衙闹事,崇祯三年,就在陕西米脂这个地方,一大群饥民又集结起来冲进了政府大院,他们干了一件与后来法国大革命时巴黎人民干的很相似的事,就是攻占了县衙官署的监狱,把那里关押的囚犯都放出来了。这些被放出来的犯人,其中一个在明王朝的命运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的名字,就叫李自成。
这厮是因为在土豪家的门口小便而被扔进号子的,素质确实不太高。当然,当时人们不可能知道这个素质欠缺的小子将来会指挥着千军万马跟朝廷对着干,按理说只会把他当作侥幸提前获得自由的一个小瘪三。不过,事情却并没有“按理”发展,李自成在人群中做了一件非常勇敢的事,让大家的注意力成功地集中在了他的身上。他做了什么呢?——他当时振臂一呼。是的,就是一呼而已。不要觉得这个举动很普通,当处在人群中和周围的人一样茫然的时候,你敢不敢、会不会毅然站出来也俨然一个首领告诉大家,都来看这里,听我的我有办法?能这样做的肯定不是平庸者,绝大部分人在遇事时都是跟着别人起哄,麻木地随大众之流。因此,在一群无头苍蝇一般的饥民中像个灯塔似的招呼大家“起来啊起来”的李自成,便显得格外高大了。这一撮人,可以说是跟着李自成造反掀翻朱家老字号的鼻祖力量,就在这一个简单而又具有标志性的号召之下,他们(反正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
老话说得好,大树底下好乘凉,李自成这一行杂人单靠自己搞造反,力量显然是太薄弱了。不久,他们就找到了可以抱大腿的“大树”——名号“不沾泥”的造反头子张存孟。不沾泥的“反龄”已有两年,是造反界的前辈,李自成个人认为在他帐下供职前途无量,于是就毅然决然投靠了他,在张存孟这里,李自成做了一名小队长。不过不沾泥将军很快就让李小队失望了,他们的队伍与平叛明军遇上时,不沾泥完全没有表现出李自成认为一个领袖应有的勇猛气概,而是居然像一条落水狗一般向官军投降了。李自成一看,这棵大树大是大,可是根基不牢,必须另找一个规模既大、魄力又强的东家方是良策。于是,他带着自己身边残余的小队离开了不沾泥的大旗,一边逃窜一边物色新的靠山。不久之后,他终于又找到了一棵大树,那就是名号“闯王”的起义首领高迎祥。
现在提起闯王,大家第一反应应该就是李自成,其实这个名号最初是李的上司高迎祥的,李自成只是后来才继承了而已。当时,高迎祥的实力还是有点强,他带着一支庞大的流亡队伍,在陕西境内浩浩****四处游窜,非常惹眼,基本上属于造反行业的精英人士。这样的一个严重不安定分子自然会引起明朝政府当局的高度重视,大明的平叛军队开始一波一波问候闯王的老巢,明军实力虽已大不如前,但说到底,闯王一众将士还是因为吃不饱肚子才聚集在一起的一群流寇,无论是纪律还是装备,到底也抵不住国家正规军的打击。于是,在遭到几次官军围剿后,这些被逼的无处遁逃的流民只好决定放弃起家的根据地,转战中原。
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天气非常寒冷,冷得黄河都完全冻住了,使这支造反的队伍得以踏着厚厚的河冰离开陕西,跨入河南地界。河南对他们来说真的是个好地方,因为这里灾荒也很严重,更多吃不上饭的灾民加入他们这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体中来,而当地的地方官,面对如此骇人的十几万大队,能做、或者说敢做的便十分有限了,而且这些地方官也大都拥兵以求自保,避免惹祸上身。于是造反大队最初在中原大地上如鱼得水,像瘟疫一样自由肆虐,所到之处都有大批无家可归的破产农民加入进来,在明王朝统治的心腹地带形成了一股恐怖的大患。如此巨大的动作,如此嚣张的行为,无疑是在崇祯皇帝血红的眼里又揉进一颗沙子,是可忍孰不可忍,崇祯觉得他必须把其他的事情先放一放,重点对付这支给他眼睛里揉沙子的叛乱队伍。因为动**如同癌细胞一样扩散飞速,已经进入到大明的内脏部位,必须要进行靶向治疗了。
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初,五省军务总督陈奇瑜率领各路集结起的朝廷官军挥师南下,按照崇祯的指示,专门前来平叛。事实证明,不管是高迎祥、李自成还是张献忠,他们的造反理念就是有一天饭吃算一天,官军打我我就跑,不打我就闹,一旦碰上硬碰硬的战役,就是一击就散的散兵游勇,就看朝廷有没有精力拿出来对付他们了。统一指挥下的平叛官军所向披靡,那看似庞大唬人的造反军很快就被打得溜回了老家陕西,跑到汉中一个峡谷中时,李自成被官军追上了,走投无路的他和他的同志别无选择,只能投降了,虽然李自成反骨并未减退,但是大丈夫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为了换得陈奇瑜的信任,李自成通过贿赂和乞求来大力渲染自己的迫不得已,这样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抓起来关一阵,回头出来还是一条好汉。
而陈奇瑜对于李自成放下屠刀投案自首的觉悟感到很是欣慰,这个平叛将领最初采取的是“擒贼先擒王”的理念,认为将贼首歼灭,其他成员便会自然一哄而散,在他的努力下平叛初见成效,陈大人就将工作主要转向招抚,彼时处理农民起义的原则是降丁不杀,只要一心归农,就放他们一条生路。加上李自成当即痛心疾首地表示造反非我愿,实在是饿得不得已,陈大人便高兴地接受了这些土匪的投降。按照当时的社会情况,陈奇瑜的做法倒是完全在情理之中的(除了接受李自成贿赂),虽然后来剧情发展让他此番放虎归山的举动就显得很傻,但是,陈大人实在没长后眼,作为朝廷命官,或者说同为天下子民,相煎何太急啊,于情于理陈大人肯定都不愿意大肆屠杀这些可怜的农民,如果有一个权宜之计,必然会成为当下首选。
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六月,造反一行接受招安,跟着陈奇瑜的官军从峡谷中出来,准备被遣返回原籍。刚出汉中,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昨天还痛哭流涕向大明表忠心的李自成突然率领他的人马砍死了来迎接招抚他们的官员,并顺手攻占了附近猝不及防的西安城。和杨鹤当年的感觉一样,陈奇瑜无法理解,说好的归顺呢!说好的一起玩耍呢!是的,李自成就是在逗你,肚子填不饱的时候你跟我讲什么仁义礼智信,不管谁说的,只要挡了我的路都有多远滚多远,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君子,我就是一介草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