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时期内阁产生,永乐时期内阁正式建立,但无论是明太祖也好,明成祖也罢,这二位都是雄才大略之主,绝不将权柄假手他人,因而这几十年间“内阁”的地位始终被死死压制,比起内阁阁员,这一时期的六部尚书那才叫位高权重,然而随着朱棣的逝世,内阁逐渐走向明朝政治核心。
仁宣时期,内阁的地位和权力得到了迅速扩大。明仁宗朱高炽能够继位得益于文官集团的大力支持,因此他一旦登基后必然要投桃报李,此外,朱高炽身材肥胖、体弱多病,这样的身体状况也迫使他不得不寻找大臣分担自己肩上的重担。而内阁无疑是朱高炽能找到的最好帮手,早在其为太子监国时期,内阁便开始协助朱高炽处理政务,阁员中的不少人甚至就是“太子党”,加之内阁设立之初的定位本来就是皇权的附庸,因为他们比起外朝的官员更值得皇帝信任。
于是在朱高炽有意识的倾斜下,内阁的权力不断扩大,能够代皇帝处理一些简单政务,在皇帝的同意下能够参与核心政务决策。不过这也导致一个问题的出现,那就是内阁的权力与内阁成员的地位不匹配了,根据朱棣定下的规矩,内阁成员的品级只有五品,等级不高,但内阁没有直接的下属机构,其决策要能够推行就必须调动外朝部门,不幸的是这些部门的首脑品级大多要高于内阁阁员,这样一来导致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并不融洽。因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明仁宗朱高炽决定提高内阁的地位,他先将内阁大学士的官阶从正五品提高到正三品,从中级干部拔高到了高级干部,至少外地官员和大部分京官是不敢再轻视内阁了。
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内阁阁员的官阶依然低于六部尚书(正二品),而六部尚书又是有很大实权的,即使将内阁阁员的品级提到与六部尚书一样高,六部尚书依然可以不买内阁的账。这样明仁宗又别出心裁地想出了“兼职”,即由六部尚书兼任内阁阁员(也可以看作由内阁阁员出任六部尚书),比如身为内阁阁员的杨荣任工部尚书、杨士奇为兵部尚书、黄准兼户部尚书、金幼孜为礼部尚书、杨溥也曾兼任礼部尚书。通过这么一番操作,内阁阁员可以说既有了朝政的决策权,又有了政策的执行权,其地位日渐尊荣。后来明仁宗又重设公孤官,将内阁列入其中。公孤官原本是为文武大臣加赠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官衔而设置的,虽然这些官衔为虚职,但是其地位却很高(一品),仁宗却把这些崇高的名号给了阁臣,可见其地位提升之快。
到了明宣宗朱瞻基时期,内阁获得一个重要的职权——票拟权。所谓“票拟”就是内阁阁员在处理臣僚所上的各种章奏时,将自己的处理意见用黑字撰写于纸上,然后附到奏章上请示皇帝如何执行。皇帝以朱砂红字批示于附加的纸上(称之为“批红”),多为可行、打回或额外的修改意见,再将“红本”(有时候是口谕)传至内阁,阁员们需要将皇帝的指示依照诏书规范写成正文,有时候言语也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改。
“票拟权”其实出现得很早,洪武年间的殿阁大学士也曾拥有过类似的权力,当时被称为“视草”,即秉承皇上意见起草奏章,制定公文,修改辞藻,多是依据皇上的口谕落实于诏书,起草后的诏书仍然需要得到皇帝阅览后盖章方可生效,这样做自然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而宣宗时期确立的“票拟权”则加强了内阁的权力,内阁掌握这一权力后,改变了过去大臣奏章直送皇帝手中的局面,所有奏章必须先呈送到内阁,而内阁做出的“票拟”皇帝一般不会驳回,这使得内阁阁员不需要兼任六部尚书也能掌握行政权,内阁的地位也进一步上升。
“票拟权”的出现标志着内阁正式成为大明王朝的权力核心之一,尽管在涉及地方灾荒、官吏升降考核等事务时必须经由皇帝亲自批阅,但在常规流程中由首辅带领的内阁成员基本可以独自处理大多事务,文官集团由此获得了立命的根基。在明前中期,不是所有的内阁成员都有票拟的权力,大多由皇帝亲信或者心腹执掌秉笔,而这些人大多担任内阁首辅或次辅。内阁首辅隐隐成为“百官之首”,象征着明朝时期权力的最高峰和皇帝的信赖。随着明朝内阁实力的不断膨胀,基本上所有的奏章都需要过一遍首辅的手,甚至皇帝直接任命起草的诏书(中旨),内阁首辅也有权力拦下发还诏书,称为“留中”。
这一权力看似不可思议,毕竟首辅之权来源皇帝,实则在历史上真实发生过,且受“内批”而升官加爵的官吏可能会被认为是阿谀奉承的小人,甚至有“中旨”下而百官不受之事。也正是因为此,内阁首辅负责制逐渐成为明朝政治体制中的权力核心,在明中后期甚至在明面上形成统领百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