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朱家藩王欢乐多(1 / 1)

就这样明朝开启了分封制,朱元璋子嗣众多,儿子们年龄跨度特别大,因而其在位期间先后三次分封诸王。其中,第一次分封便是洪武三年的分封,其他两次则分别是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正月的分封和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四月的分封。洪武三年的分封中,朱元璋把自己的九子一孙全部封为了藩王,其中第二子朱樉封为秦王,第三子朱棡封为晋王,第四子朱棣封为燕王,第五子朱橚封为吴王,第六子朱桢封为楚王,第七子朱榑封为齐王,第八子朱梓封为潭王,第九子朱杞封为赵王,第十子朱檀封为鲁王,侄孙朱守谦封为靖江王。洪武十一年的分封中,封第十一子朱椿为蜀王,封第十二子朱柏为湘王,封第十三子朱桂为豫王,封第十四子朱楧为汉王,封第十五子朱植为卫王,同时把吴王朱橚改封为周王。洪武二十四年的最后一次分封中,皇十六子朱栴为庆王,皇十七子朱权为宁王,皇十八子朱楩为岷王,皇十九子朱橞为谷王,皇二十子朱松为韩王,皇二十一子朱模为沈王,皇二十二子朱楹为安王,皇二十三子朱桱为唐王,皇二十四子朱栋为郢王,皇二十五子朱?为伊王。

至此,洪武一朝的二十五位藩王彻底确定下来了。之后的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又把豫王朱桂改封为代王,汉王朱楧改封为肃王,卫王朱植改封为辽王。到这个时候,明朝初年的九大塞王也正式形成了,九大塞王即辽、宁、燕、谷、代、晋、秦、庆、肃九王。其中秦王朱樉建藩陕西西安府,晋王朱棡建藩山西太原府,燕王朱棣建藩北平,代王朱桂建藩山西大同府,肃王朱楧建藩平凉府,辽王朱植建藩广宁府,庆王朱栴建藩韦州,宁王朱权建藩于大宁卫,谷王朱橞:建藩上谷宣府(今河北宣化)。事实上,这二十几位藩王所在的封地都是经过朱元璋精心安排的,这些藩王的封地要不就是在军事要地,要不就是在名都大邑,正是“据名藩控要害,以分制海内”。

同时,朱元璋分封到各地的藩王并不是到自己的封地去做闲散王爷去了,而是赋予了他们相当多的特权,涉及各个方面。

首先是经济特权。朱元璋早年吃不饱饭,当然也怕自己的子孙后代受苦受累,所以朱元璋给予其丰厚的俸禄。明朝的藩王分亲王和郡王两个级别,亲王一年俸禄一万石大米,郡王少点但也有两千石。这还只是俸禄,还不包括平常的一些赏赐和藩王们所拥有的田庄。相比之下,正一品官员的月俸是87石,而一个正七品县令一年的俸禄才90石,而且还时刻面临着贪污就被剥皮充草的高压工作环境。两相对比之下就知道明朝的宗王待遇多么优厚。

其次是政治特权。朱元璋规定藩王可以在自己的封地建立王府,可以设置官署。朱元璋明确规定朝中大臣不管你是三公还是大将军见了藩王都要行礼,并且要行四拜礼,而四拜礼可以说是明代最隆重和最正式的大礼了。惹不起总躲得起吧?不好意思,不许躲。朱元璋还规定如果朝中大臣故意绕路走从而避开去拜见藩王,那么论罪当诛。由此可见藩王地位极高。同时,各地的藩王对于自己藩国内的“文武官吏并军士”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朝廷还不能干预。此外,各地藩王也拥有对封地内大小文武官员的人事任免权,如果藩国内的老百姓有侮慢藩王的行为的话,也都交由藩王来处理,朝廷依然不得干预。对于诸王犯罪一事,朱元璋则规定只有皇帝才有权干预,朝廷相关机构无权干涉。更重要的是朱元璋还赋予了各地藩王干预朝政的权力,也就是所谓的“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传致其罪,而遇不幸者,到此之时,天子必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移文五军都督府,索取奸臣奏斩之,族灭其家。”这就给了后来“靖难之役”以借口。

最后也是最为人诟病的一点就是,朱元璋赋予各地藩王军事大权。第一,各地藩王都拥有者直属于自己的军队。朱元璋规定,每个王府可以设有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护卫的士兵少者3000人,多者可达19000人。一般来说分封在内地的藩王所拥有的兵力比较少,而分封在边地或者军事要塞的藩王则有着较多的兵力,像九大塞王之一的宁王朱权便是“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拥有8万将士,战车达6000辆,远远超过了三卫的军队规模。并且各地藩王所统率的军队都是明朝的精锐部队,再加上每个月藩王都要亲自操练军队,操练次数也十分频繁,基本上隔个三四天就要操练一次,其军队战斗力可想而知。除此之外,藩王所统率军队里的各级武官都是由藩王亲自任命的,所以他们也因此与藩王形成了密切的从属关系。

各地藩王也能干预自己封国内的卫所军队。当时在各地藩王的封国内存在着两支军队,一支被称作“守镇兵”,也就是隶属于朝廷的都司卫所;另一支则被称作“护卫兵”,直属于藩王。当时护卫兵是由藩王自己管理的,而守镇兵则是由相应的指挥使来负责管理的。看上去似乎两支军队毫不相干,井水不犯河水,其实不然。虽然都司卫所下辖的军队由指挥使来管理,但是如果藩王要征用他们并且征用的理由合理的话,他们也只能听命。如果是封国位于险要之地的藩王,要是遇到紧急情况的话,比如外敌入侵,那更是不用说了,藩王一声令下,不管是守镇兵还是护卫兵都要跟着藩王上战场。

除了能够征用封国内的卫所兵之外,各地的藩王还能干涉自己封国境内卫所军队的调动。凡是朝廷要调动藩王封国内的卫所军队之时,都会颁布两份“御宝文书”,其中一份要给藩王,另一份则要给守镇官。但是守镇官在得到了皇帝的旨意之后并不能立即发兵,必须要等到藩王的旨意也颁布了下来之后才能发兵,否则“无王令旨,不得发兵”。除此之外,那些开国元勋们要奉旨调动藩王封地内的卫所军队时,也要向藩王汇报一下,之后才能调动军队。这一条的规定,使得亲王成为地方上守军的监视器,亲王也就成了大明皇帝在地方上的军事代表。

第三,各地藩王不仅能亲自率兵作战还能节制勋臣大将。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四月,铜鼓、思州诸势力作乱,朱元璋便命楚王桢与信国公汤和、江夏侯周德兴共同率军征讨。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古州势力发生叛乱,朱元璋则令楚王桢和湘王柏率军出征平叛。在平叛的过程中,由于楚王桢先是请饷三十万,又不亲临军队统率作战,引起了朱元璋极大的不满,严厉的训斥了楚王一顿。可见,洪武一朝藩王受命亲自率兵作战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事情了,如果没有做到的话反而会受到斥责。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正月朱元璋发动了对北元的第七次北征,此次北征的征讨对象为故元丞相咬住、太尉乃儿不花、知院阿鲁帖木儿等人。此次北伐的统帅则为晋王朱棡和燕王朱棣,同时朱元璋又任命颍国公傅友德为征虏前将军,南雄侯赵庸、怀远侯曹兴为左右副将军,定远侯王弼、全宁侯孙恪为左右参将,共同参与此次北伐。但在北伐过程中,傅友德、赵庸、曹兴、孙恪四人全都要接受燕王的节制,而王弼则要接受晋王的节制。洪武二十六年的时候,朱元璋又规定“凡军中应有机务,一奏朝廷,一启王知,永著于令。”同年,蓝玉案爆发,大批勋臣大将被杀,朱元璋担心军队内人心浮动,专门给晋王和燕王两位王爷下诏“各统所辖都司军马,凡军中赏罚大者以闻,小者从宜处分”,让他们直接接管了军队。

可以说,朱元璋赋予了各地藩王极大的权力,也正因此后人称朱元璋分封诸王的行为使尾大不掉局面的出现,而“靖难之役”的爆发更是证明了朱元璋推行分封制的错误。但是若翻开这一段时间的史书,会发现其中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首先,如果朱元璋分封在各地的藩王都有着极大的权力的话,那为什么这些藩王在建文帝进行削藩的时候,一个个毫无抵抗之力,甚至连最后获得胜利的燕王朱棣都被逼得要装疯呢?其次,燕王朱棣在发动“靖难之役”的时候,其手下只有800亲卫军,他的其他军队哪里去了呢?最后,建文帝当年征讨燕王朱棣的时候动不动就组织几十万大军出征,这些军队哪儿来的呢?这样看起来根本没有一点尾大不掉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