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 / 1)

中世纪的城市在行会的支配下,曾实行特殊政策,即所谓城市经济政策。其首要目的为维持传统的职业机会与生活机会,其次是尽量使周围农村屈服于城市的利益,通过独占权及强制使用市场来实现。它还试图阻止竞争并阻挡大企业的发展。无论如何,虽然有此种限制,仍发生了商业资本与工业行会劳动之对立,因此孕育了家庭工业及近代无产阶级之先驱的工人阶级。在民主政治支配下的古代,则完全没有此种现象。的确,在上古或许曾有过这类情形的遗迹,例如罗马西弗勒斯(Severus)王军制度中的工人、手工业者、军队铁匠等,可能均属此类残存。在民主政治充分发展的时代,却未曾找到关于此类事情的任何记录,直至罗马时代后期,才逐渐发现若干痕迹。因此可知控制城市的行会与行会政策在古代是没有的,亦没有直至中世纪末期才产生的资本与劳动之对立。在古代,虽无此劳资之对立,却有地主与无土地者之间的对立。“无产阶级”一词并非如蒙森(Mommsen)所言,指只能以生育方式服务国家之人;而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完全被剥夺继承权的后代,即有完全资格的公民之后人。古代的一切政策均在防止产生此种无产阶级,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故限制因债务而堕于隶属地位,并缓和债权,古代所谓的对立,大抵为城市债主与农民债户间的对立。在城市内居住着放贷的贵族,在乡村内则居住着有借款的穷人。就古代的债法而言,此种关系很容易使债务者丧失土地,变为无产者。由于上述原因,古代城市并无中世纪的生计政策,只有确保一般人所赖以生活兼能使其进行全副武装士兵的土地之军事政策。故格拉古兄弟的改革绝非近代所谓的阶级斗争的方案,它们的目的完全是军事性质的,是维持市民军队、废止佣兵的最后努力。在中世纪时,贵族的对立者一方面为企业者,另一方面为手工业者;而在古代,则常为农民。与对立关系不同的,为古代城市与中世纪城市之划分的不同。在中世纪城市中,贵族须加入行会;在古代城市中,须加入村落、部落、地主之辖区——地主与自耕农同受法律的管制。在中世纪时,他们须工人化;在古代则须农民化。古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还有一个特征,即民主政治内各阶层的交替。最初,武士阶级掌握权力,能够自行提供充分的武装,因而可用作前线战斗的人。之后因舰队政策的结果,古代的某个时期,尤其是在雅典,由于必须全体人民参加才能组成舰队,无产者阶层曾掌握了支配权。雅典的军国主义使水兵在国民会议中取得了优势。在罗马,至西姆布赖人与条顿人入侵时,第一次出现了相似的情况。但它并未使士兵获得公民权,仅发展成由元帅统领的职业军队。

除此种差异外,在古代与中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尚有身份阶级上的差异。

中世纪行会城市内之典型的市民为商人或手工业者。如果其是一位住宅的所有者,则为完全的市民。反之,在古代,则地主为典型的完全市民。因此,在行会城市中是先有身份上的不平等。非土地所有者如欲获得土地,土地所有者必须为自己的管理人。而且他们在诉讼上多处于不利的地位,此种不利地位渐渐趋于平等,但并非到处都已做到。不过中世纪城市的市民,个人有人身自由。根据“城市空气使一切自由”之原则,在农奴逃跑一年零一天后,领主便无权将其召回。此种原则虽不适用于各处,且因霍亨斯陶芬王朝之立法而受限制,但它与城市市民阶级之法律观念相适应,军事及税赋利益使其强制实行此原则。因此,阶级之平等化与自由束缚之消失成为中世纪城市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反之,在古代的初期,则有与中世纪同样的阶级差别。在古代,不仅贵族与继武士后成为乡绅的平民间的差别得到承认,而且奴隶制隶属关系也得到承认。随着城市权力与民主政治的发展,身份阶级的差别亦日益增大。因为大规模购入奴隶或秘密输入奴隶,大城市形成日益膨大的下层阶级,而那些被解放的奴隶也属于下层阶级。故古代的城市与中世纪的城市相反,身份阶级的不平等有渐增的趋势。此外,古代城市毫无中世纪行会垄断之痕迹。在雅典的民主政治支配之下,从关于制作雅典镇守神庙庙柱的文献中,发现雅典自由人与奴隶在同一自发性团体中一起工作,而且做工头的奴隶比雅典自由人的位置更高。此种状态在中世纪因有一个强大的自由工业阶级之存在,实为不可思议之事。

总括以上所述,可作如下的结论:古代的城市民主政治实为一种政治的行会。它有一定的被垄断了的经济利益,但它受军事利益所支配;如纳贡、战利品、同盟城市的入会费等只分配于市民之间。故与中世纪末期的手工业者行会完全相同,古代民主的市民行会亦对吸纳太多人加入不感兴趣。由此出现了对市民人数的限制,实为希腊城邦没落的原因之一。将所征服的土地及战利品分配给公民的制度包含在政治行会的垄断权之内,而粮食配额、剧场费、陪审费及参加宗教仪式之费用均由政治利得进行支付。故自希腊正式市民看来,恒久的战争是一种常态。如克里昂(Cleon)那样蛊惑民心的政治家,也意识到要有理由地煽动战争,战争能使城市富饶,长时期的和平为市民所不能容忍。凡以和平方法追逐利益者,均得不到此等机会,他们包括被解放的奴隶与外国侨民等。他们虽然没有土地,但在他们之间,我们首先找到了与近代资产阶级相类似的模型。军事方面的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古代城市只要保持其惯常形式,便不能产生手工业者行会或与之类似的组织;反之,只有由市民阶级形成政治军事的垄断,才能发展为一个军人的行会。古代城市代表当时战术的最高发展水平,无论何种武力,均不能对抗重甲兵队或罗马的步兵骑兵团。这解释了古代工业形式及其发展趋势与通过战争所得利益或其他以纯粹政治方法所获得利益之间的关系。与市民对立的为贱民;凡今日所谓的和平盈利者一概被列为贱民。但在中世纪初期,战术之重心移至城市外部的骑士当中。披戴甲胄的骑士军队所向披靡,因此,市民行会的军队通常只取守势,而从不敢主动出击,1302年库尔特雷(Courtray)战役为唯一的例外。故中世纪的市民军队,不能如古代的重甲兵或步骑兵那样发挥行会的机能。

在中世纪时,南部城市与北部城市间亦有显著的差异。在南部,骑士阶级大抵居于城市内部;在北部,则情形与此相反,骑士阶级只能居住于市外,甚至是被逐到市外的。北部城市的特权阶层有拒绝政府官员或骑士长居城市内的规定;同时,北方的骑士阶级排斥并轻视城市贵族。产生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城市之成立因地域不同且时期有异。意大利的地方自治团体开始兴起时,骑士战术正达于顶峰,故城市不得不雇佣骑士或与骑士结盟。因此,城市坚决主张骑士移居城内,令其在严格管理之下;但不愿骑士离开城郭而影响街市安全,希望他们能够保障城市市民的生活。与此种状况极端对立的为英国的城市,它们与德国或意大利的城市不同,尚未形成城邦,且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从未试图控制附近村落或将其支配权扩张至农村。它们缺乏取得这类成就的军事实力,也没有这样的想法。英国城市的独立性基于城市向国王承收租税,只有负担城市的租税者得以成为市民。造成英国城市之特殊地位的原因有二:第一,因自征服者威廉以来,英国政治权力高度集中;第二,因13世纪以来,英国的地方自治团体已参加国会。贵族如欲行反对国王之事,金钱上须依赖地方自治团体,此正如城市须依赖其军事支持一样。自城市派代表参与国会以来,消除了城市方面实行政治独立政策的动机与可能。城市与乡村的对立早已消失,还接纳了很多拥有土地的中小地主为其市民。至最近为止,贵族虽然在形式上掌握领导权,但实际上城市的市民阶级已经获得控制权。

若我们欲知这种关系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有何影响,则须观察古代及中世纪工业上的差异,以及资本主义本身的不同类别。

无论任何地方、任何时代,我们常遇到各种不合理的资本主义。例如承办租税的资本主义企业(西方、中国及西亚);为战争筹资的资本主义企业(如战国时代的中国及印度),以及与商人投机有关的资本主义,无论何时均存在商人;再则为乘他人之穷困而贷款以榨取高额利润的高利贷资本主义。所有这些资本主义形式均以战利品、租税、以权谋私、官厅高利贷等为目的(如恺撒向克拉苏借款,以后通过滥用职权来筹还此金额)或以进贡及现实需求为目标。然而所有这些形式均带有非合理性而出于偶然的经济活动之性质,劳动体制之合理制度无法由此发展而来。反之,合理的资本主义则以市场机会,即狭义的经济机会为目标而进行。资本主义愈合理,它同大量需要的供给关系愈密切。自中世纪末期以来,组织此项资本主义生产活动实为近代西方之事。在古代,唯一的资产阶级只有罗马的骑士阶级,他们的理性主义堪与近代资本主义相比拟。当一个希腊城市需要贷款或租赁公有地时,它必须使各地方的资本家相互竞争。反之,罗马自叙拉古时代以来,即有一个理性的资本家阶级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此阶级之资本主义完全以国家及政治机会为目标,换言之,即以公地或征服地及领地之赁租,以及对政治家及战争之融资活动为目标。尽管它必须考虑官僚贵族的持续反抗,但有时对罗马之政治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古代及中世纪后期的资本主义间的差异——后者已开始以市场机会为目标——对城市失去自由权后的发展亦有影响。于此,古代的发展与中世纪及近代的发展之间亦有根本性的差异。在古代,城市的自由因官僚组织之世界帝国的形成而被彻底清除,在新国家内已无政治资本主义立足之地。最初国王曾依赖骑士阶级的金融资本,但我们看到他逐渐把骑士阶级排除在承办租税之外,把他们排除在有利的财源之外,使得国王逐渐脱离依赖的关系,这正与埃及国王使国家的政治与军事需要脱离资本权力而独立、使租税承收人变为收税官吏如出一辙。在罗马帝国时代,各处均因世袭继承的专有领地之借贷而日益衰颓。基于国家经济的需要,竞争性契约制渐为贡献制度与臣民徭役所代替。居民按职业分成各阶层,国家需要此等新成立的职业阶级承担连带责任。此种发展导致古代资本主义的灭亡。征募的军队取代了雇佣军,而船舶由强制服役所供给。任何有剩余粮食的地区均将所有收成视各城市的需要而分配,不得进行私人贸易。道路建设的义务及一切比较重要的负担,大抵由世袭的被拘束于土地或职业的特定阶层来负担。最后,罗马的城市团体以财产的理由向市长要求富裕的市议员回馈城市,正如村落团体向村落会议要求在外的富裕村民回馈村落一样,因为住民对国家之纳贡及服役负有连带责任。这种服役遵循着埃及托勒密王朝的原籍制而建立,即臣民强制的义务,只在原籍共同体内实行。此种制度形成以后,资本主义获取政治利益的机会便断绝了。在以强制纳税为基础的罗马帝国末期,资本主义已毫无容身之处,像以强制劳役为基础的埃及一样。

近代城市的命运与此完全不同,它的自治权也逐渐被剥夺。17、18世纪的英国城市是只有金融及社会阶级意义的行会集团。同时代的德国城市,除皇家城市外,均为地方城市,不过是一种地理单位而已,一切权利皆由上级赋予。此种发展在法国城市中亦早已出现。西班牙城市被查理五世在公社起义中破坏。意大利城市则落于贵族之手。俄国城市普遍尚未获得西欧城市所具有的自由。每个城市的军事权、司法权、工业权都被剥夺。在此情形中,形式上原来的权力虽无变化,但近代城市与古代罗马统治权的确立完全一样,彻底夺走了现代城市的自由,所不同的是近代城市常落入在战争中取得权力的民族国家的掌握中。此种竞争为近代西方的资本主义创造了极大的机会。各国均须为流通自由的资本而竞争,而此资本则为国家获得权力的前提。国家迫于需要与资本结合,乃产生现代意义上资产阶级的民族市民阶级。因此,狭隘的民族国家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机会。只要此种民族国家未让位于世界帝国,资本主义亦将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