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工业经营技术的发展(1 / 1)

确定工厂的概念并非易事。提及工厂的概念时,必先联想到蒸汽机与劳动过程的机械化。然而机械有它的前身,就是所谓的器具,即劳动工具,它与机械同为人类所利用,以前多用水力运转。器具与机械的区别在于,器具供人类驱使,而机械则相反,即由机械来驱使人类。不过近代工厂真正具有决定性的特征,并非所应用的工具,亦非劳动过程的样式,而是工厂、工具、动力资源、原料均为同一个人(即企业主)所专有。此种集中,在18世纪以前,只是偶然发生的事。

在英国的资本主义发展中,我们发现了如下的发展进程。

(一)可得到证实的最古老的用水力运转的真正工厂,是1719年德比(Derby)附近的德温特(Derwent)丝织工厂。它是通过剽窃意大利的发明为专利而经营的。在意大利,早已有附加各种财产关系的丝织制造业,但所生产的产品皆供奢侈需要;因为其劳动工具与其他原料均为企业者所专有,故虽然不能称其为资本主义,亦不能不加以提及。

(二)自发明借水力之助能同时运转数百锤的器具以来,羊毛制造业(1738年)建立起来了。

(三)半麻生产之发展。

(四)根据斯泰福厦(Staffondshire)的实验,陶器业进行了有组织的发展。于此,基于水力之应用,用近代的分工来生产陶器,工厂与劳动工具均为企业者所专有。

(五)18世纪以来的造纸业。其长久之基础为近代文件及新闻纸的使用。

对于劳动的合理化与机械化的实现有决定性作用的,为棉花工厂的命运。17世纪时,英国自欧洲大陆大规模地输入棉花工业。在英国,这一类棉花工业如过去羊毛工业与麻工业的斗争一样,引起了与自15世纪以来便成为国民生产部门的羊毛工业的激烈斗争。因为羊毛制造业者拥有很大的势力,故对半麻物的生产曾实行严格的限制,直至1736年的曼彻斯特条例才将其废止。当初棉花织物的工厂生产,虽然已改良织机且已扩大规模,但因为纺锤依然如昔,故妨碍仍然甚大。因此,织机缺少必要数量的纺织原料。自1769年以来,纺锤进行技术的改良后,情形乃为之一变。于是可利用水力,应用机械的方法,产出大量纺纱,但仍不能以同样的速度将所出纱织成布匹。此种缺憾,至1785年卡特赖特(Cartwright)的机械织机被发明后始得弥补。卡特赖特实为与科学结合、考查技术、通过理论的考虑来处理问题的最杰出的发明家。

但假如仅有此种劳动工具的改变,则发展将归于停止,具有典型特征的近代资本主义仍将不会出现。对于资本主义的胜利有决定性意义的,为煤与铁。我们知道,中世纪时,伦敦、卢蒂奇(Luttich)、兹维坎(Zwickan)等处已使用煤来作为消费材料。然而直至18世纪,炼铁与一切炼铁工程仍用木炭。英国的山林荒废即其结果。德国因为在17、18世纪时,资本主义所幸尚未发达,故得以幸免山林之滥伐荒废。森林之荒废,阻止了工业进一步的发展。直到用煤后,制铁业始从植物界有机材料的限制中被解放出来。最初的熔矿炉,虽然在15世纪时已有之,只不过均用木炭,且不作私人之用,只供军用及一部分海上交通之用。15世纪时,因制造炮身而发明了铁制锥穿机。同时,已有千磅以上用水力运转的大铁锤,故除用锥穿机的铸铁业以外,亦已能进行机械的锻造。至17世纪时,乃出现类似近代的压延法。在进一步发展之前有两种困难,即山林荒废的危险与矿地不断的水漫。第一个问题更为严重;英国的制铁工业与纤维工业的勃兴相反,日渐衰颓,至18世纪初期,制铁工业已呈消亡之象。然而因为1735年发明了炼焦法,至1740年,熔矿炉采用焦炭,这个问题乃得到解决。至1784年采用新式炼铁法时,进步更大。蒸汽机的发明解决了矿山业所遇之威胁。未成熟的努力,已证明近代工业所必需的煤炭已能够被大量开采出来进而促进工业发展。

上述的发展有三方面的意义:(1)由于煤与铁使技术与生产的可能性从有机材料所固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自此以后,工业已不复依赖于动力与植物的生长了。用尽量剥取的采矿方法采掘化石燃料——煤,又由煤力采掘铁矿,由此两者之力使人们有增进生产的可能性,其增进的程度为前人所未曾料及。故铁成了资本主义发展中最重要的元素;若无铁之发展,资本主义与欧洲将呈现怎样的情形,将非我们所知。(2)用蒸汽机使生产过程机械化,进而使得生产从人力劳动的限制中解放了出来。的确,在采用机械以后,人力劳动并非完全无用,故所谓解放,并非完全解放,但机械化过程总是以解放劳动为目的的。每种新的发明,均在于以少数操纵机械的人员代替大量的手工劳动者。(3)与科学结合使财富的生产从一切传统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财富的生产处于自由活跃的智力支配之下。18世纪的发明并非用科学方法来完成的,故发明炼焦法时,并不知道它所包含的在化学上的重要性。工业与近代科学的结合,特别是与自尤斯蒂斯·冯·李比希(Justus von Liebig)开始的化学实验之系统工作的结合,使工业得以有今日之发达,使资本主义有完全的发展。

18世纪以来,发端于英国且将一切生产手段集中于企业家之手的新生产形式上补充劳动力的方法,曾用非常严酷且带间接性质的强制手段为之。其中最著名的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济贫法》及徒弟条例。此种条例之所以有执行的必要,实因农业制度发生变革以后,产生了许多极度贫困的无产者,他们脱离了农村,四处漂泊。因为大田农排除小田农,以及耕地改为牧场(后者有时被过于重视),使得农村所需要的劳动力日益减少,而且生出能服从强制劳动的过剩人口。故凡不能自动得一职业之人,就得被编入有严格规定的工厂之内;若无主人或企业者之许可而退出劳动场所者,就被当作游**者来看待。对于任何失业者,除强制其加入工厂外,则无他种保护。工厂方面最初以此种方法获得了劳动力的补充,只不过人民难以适应此种劳动纪律为一大困难。但有产阶级的权力过于强大;他们凭借治安法官而获得政治权力的支持,治安法官在没有明文束缚之处,根据含糊的训令或者凭个人意志处理一切。至19世纪后半期,治安法官均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思处理工人,把工人插入新成立的产业中。另外,自18世纪初期以来,开始有根据企业者与劳动者关系的近代劳动状况管理之先驱。安妮女王与乔治一世颁布了最初的禁止物品工资制的条例。整个中世纪期间,工人均须将自己的劳动产品拿至市场;此项立法则保护了工人,禁止厂主以他人的生产物来付工钱,而须用货币付之。

在英国,形成劳动力的另一个来源为小工匠阶级,其大部分变成了在工厂劳动的无产阶级。对此新生的工业生产物之市场,先出现的是战争与奢侈品两大需求来源。换言之,即军事部门与王室人员的需要。

军事部门随着佣兵制的发展而变成工业的消费者;特别是随着军队教练、武器与战术之合理化的发展,日益成为有力的消费者。军队的制服并非军队本身所生产,而制服是维持纪律的一个必要手段,对于纺织工业具有基本的需求。枪炮与弹丸的需要则对制铁工业有决定性的意义;兵粮之需要对商业亦然。在陆军之外又出现海军,军舰体积之增大实为创造工业市场的要素之一。至18世纪时,商船的大小只有极微的变化,1750年时出入伦敦的船舶一般为一百四十吨;而军舰在16世纪时就已达一千吨;至18世纪时,则一千吨已为一般标准。海军之需要与陆军一样,因军舰航行次数之增多及扩张(商船亦然)而日益增大,特别是16世纪以后。截至当时,东方贸易航海的范围一般以一年为期,实际上船舶已在海上作更长期的航行。而在陆上,陆军为进行较长距离的远征,必须大量地筹集兵粮弹药及其他物资。自17世纪以来,舰船枪炮制造已以非常之速前进。

桑巴特曾有此主张,认为战争之大量需要为近代资本主义发展之决定条件。此种主张应缩减至适当的程度。的确,各国每年花费莫大的金额于海陆军上,例如西班牙曾支出国库的百分之七十作为军费,其他国家亦曾支出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军费。但我们在西方以外的国家,如中国,亦曾发现(虽然还没有正式的制服)武装枪炮的大军,但这类国家并不曾产生使资本主义发展的推动力。而且即使在西方,军队需要渐次增加后,此种需要亦由军事部门用自己的工厂及武器弹药工厂等来填充,与资本主义的发展相并而行,即用非资本主义的生产形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故以为战争引起了军队之需要,因此谓战争能促进近代资本主义之产生,实为错误的结论。在欧洲,战争诚为促进资本主义的因素,但它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并无决定性的意义。否则,国家对于军队需要的供给次第增加会再次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然而事实上并没有发生这样的事。

法国为宫廷及贵族之奢侈需要的典型国家。16世纪时,国王每年曾直接或间接支出一千万银币供奢侈之用。因为王室及上层社会阶级的支出曾对一切产业予以强烈的刺激。其最重要的(除了巧克力、咖啡之类的享乐品)为刺绣(16世纪)、精制衬衣以及为整理此等衣物而产生的熨斗(17世纪)、长筒袜(16世纪)、伞(17世纪)、靛青染料(16世纪)、瓷器(18世纪)、罗纱(17世纪)、毛毯(18世纪)等。就需求量而言,此等奢侈品工业中,以后两者为最大。此为奢侈之民众化,对于资本主义来说实为决定的转机。

中国及印度宫廷的奢侈,其规模非欧洲所能及,然而对资本主义并无任何重要性的刺激,并不由此产生资本主义的经营,理由即在于这种需要的满足均用强制的贡献制度。此种制度根深蒂固,直至现代,北京郊外的农民还必须如三千年前那样以同样的物品纳贡宫廷,农民虽然已不知生产此类物品的方法,亦被迫必须向制造者购买后纳贡。在中国与印度,军队需求亦由徭役与纳贡来供给。在欧洲并非全无东方的强制贡献,只是其形式稍有不同。例如欧洲诸侯将土地给予奢侈品工业中的工人,与之缔结年期契约或给以特权,将该劳动者束缚于劳动地位上,使他们间接堕落为强制劳动者。只不过奢侈工业的首要国家法国的情形有所不同,仍旧维持着手工业形式的经营,一部分在委托工作制度之下,一部分在工厂制度之下,因此,工业的技术与经济组织均无任何根本性的变更。对于转变为资本主义有决定性的,是消费市场在扩大,而此只在奢侈工业的一小部分上,是由于奢侈品需要的民众化,特别是由于奢侈品代用品之生产而发生的。这种现象的特征为价格的竞争,而宫廷的奢侈工业之竞争则根据手工业原则为品质优劣的竞争。国家机构通过政策采取价格竞争的最初实例为15世纪末的英国,曾竭力贬低佛兰德斯人的羊毛价格,而且为了达此目的,曾禁止大量输出。

16、17世纪的价格革命,通过廉价生产和降低价格有利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的逐利倾向之产生。此实因海外的大发现,贵金属不断自海外流入所致。价格革命自16世纪30年代起持续至三十年战争时,其所造成的影响因经济生活的各方面而不同。在农业生产物方面,一般为价格微涨而使农业能推移至市场生产。在工业生产物方面,价格的变化完全不同。此种生产物大体上为价格稳定,即使稍有涨幅,亦相对较少,故与农产品价格比起来,反见下降。此种下降通过技术与经济变革方为可能,并且促使通过更廉价生产来增加利润。因此发展的过程并非先有资本主义,然后价格下降;而是价格先相对下降,然后出现资本主义。

在17世纪时,为使与生产成本相比时降低价格,产生了技术与经营方法合理化的倾向,出现了发明创造的热潮。当时的所有发明家都在谋成本低廉的目标;如把持续运动作为能量来源的观念,为这个普遍运动的诸多目标之一。就发明者而论,那自然可以推溯到更远的年代,但如我们分析前资本主义时代大发明家达·芬奇的构想——其实验最初发生于艺术领域而非科学领域——则知他的冲动并非立于降低生产成本的观点上,而是立于合理地完成技术问题本身的观点上。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发明者均凭借经验来劳作,他们的发明大抵带有偶然性质。唯一的例外为矿业,故有意识的技术发展是在矿业问题上展开的。对发明界有积极革新意义的,为1623年时英国颁布的最初的专利法,它已含有近代专利法的一切特征。至当时为止,对发明的利用视其产生利益的情形给予一种特殊的酬资,至1623年的法令,发明的保护期限仅为十四年,把向原发明者支付恰当的专利使用费当作企业利用发明的条件。若无此专利法的刺激,则对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有决定性意义的18世纪时纺织工业领域中的各种发明,或许就不可能了。

若将西方资本主义的特性及其起源简单说来,则下述因素最有决定性的意义。只有西方的资本主义产生出一种在他处从未有过的合理的劳动组织。在各个时代、各个地方均有过商业,甚至可直溯至石器时代,同样在各个时代及各种文化中,我们均可发现军事金融、国营分配、承办租税、承办官职等,但从来没有过合理的劳动组织。此外,我们到处可发现原始的一体化的国内经济,故在同一部落或同一氏族内没有任何经济行动的自由,而对外商业则绝对自由。对内与对外实行双重标准,对外的金融行动常有不顾道德之事。无论何处均没有如中国的氏族经济或印度的种姓阶级经济那样的严密规定,但无论何处亦不能有如印度对外国商人那样的霸蛮。反之,突破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国内道德与国外道德的差别,将商人的原则引入国内经济与劳动组织中,此实为西方资本主义的第二个特征。最后,原始经济的束缚之废弛,虽然他处亦有之,但如西方企业的劳动组织,则在各处均未见过。

如果此种发展过程只见于西方,则其根据应该在西方所特有的一般文化发展的特征中求之。只在西方才有具备法治、专门行政机构及国家公民权之近代国家的特征。这种制度的萌芽在古代与东方均未能有完全的发展。只在西方有为法学家所制定且经合理地解释与运用的法典。只在西方有市民的概念,盖因只在西方才有特定意义上的城市存在。此外,只在西方才有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如神学或哲学及关于人生终极问题的思想,中国与印度亦有之,且较欧洲人的更为深远;但合理的科学与合理的技术,则是他们的文化中所缺乏的。最后,西方的文化有理性的人生哲学,亦与其他一切文化不同。巫术或宗教亦随处都有,但人生之宗教的基础,结果必归于明显的理性主义,这也是只有西方才有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