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以心性的统体血脉为宗的蕺山,并不满足于阳明的以良知——对道德价值即善恶进行感知——为心体的思想。他主张以对善恶的好恶之心(即意)为心体,以诚意为学问立命之符。但实际上,这是启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之微旨才得到的,这点他自己已有叙述。
阳明所说的“良知”,以陆子的心学为媒介而继承发展了孟子的“良心”说。在阳明看来,只有遵从“良知”,才能使学问有头脑,从而除去朱子学亚流的弊病。按照蕺山的说法,阳明之“良知”能救学之支离,其中必有血脉(生命)之存在。这个血脉,其实并不在阳明所谓的“良知”中,而是存在于阳明揭示“知行合一”时所说“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头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的立论宗旨中,并且认为:“如此说知行合一,真是丝丝见血。”由此可见,他是赞成阳明的真切之学的(参见《刘子全书遗编》卷13,《阳明先生传信录》三)。
在蕺山看来,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反而比“良知”说更有深意。他认为:“诚无为便是心随人微处,良知即此发窍者,故谓之(诚)立天下之大本。看来良知犹是第二义也。”(同上书卷11,《阳明先生传信录》一)所以,他便以阳明所谓的“《大学》之说无非在诚意”为究竟之说,并认为阳明由于以“致良知”为宗,因而误解了《大学》的本旨。
这样一来,蕺山终至于以“诚意”为学之宗旨。他在给史子复的书函中说明了自己的动机(参见《刘子全书》卷19)。他基于阳明所说的“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的思想,认为“真切笃实,非徒行字之合体,实即诚字之别名”,而把阳明的“行”作为更高层次的存在,力求把握以“行”为“知行合一”之主体的“诚”,并且认为,在诚中有工夫之主意,离工夫不能有主意,然无主意则工夫亦不能存立,甚至失去做工夫的手段,所以一定要以主意为要。他认为这就是《大学》所谓的“诚意”。以“诚”为阳明“知行合一”之主体的蕺山,基于阳明的好恶论,从而论证意是心之体,这大概是必然的。他认为,相对于善恶的意之好恶,是人心所固有的东西,是心理合一之性命体的呈露,是超越人力的东西。因此,他在证明意是心之体的同时,还指出了阳明从以知为良而不以意为良,即不以意为体而以知为体的思想中产生的种种矛盾,并对此进行了批判。他认为,总而言之,阳明在好恶说中,不仅叙述了存意处即是心之体那样的观点,而且还特意把“意”作为“发”即心之已发,从而使“诚意”成为善恶杂糅的东西而失去归宿,并使“良知”成为意之奴,以至于失去良之所以为良的根基(参见《刘子全书遗编》卷13,《阳明先生传信录》三;《刘子全书》卷11,《学言中》;卷13,《学言下》;卷8,《良知说》)。(4)
蕺山之所以把“意”作为心之体,即心之所存或心之存主,是因为他把相对于善恶的意之好恶,当作“好必于善,恶必于恶”,“一善而非二恶”的东西,就是说“意”决定了心的方向。而且在他看来,“意”是善而无恶的至善之归宿。换言之,即具备至善之体的存在。为了说明“意”,他还巧妙地将其譬喻为舟之舵、定盘针、指南车。根据这一立场,他非难了把“意”作为善恶杂糅的心之发动处即“所发”的陈旧观点(参见《刘子全书》卷11,《学言下》;卷19,《答史子复》)。
蕺山认为,“意”即所谓“独”之体,从而进一步说明了以上主旨。他先把《大学》的“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独也”之说提示出来,认为这里所说的“自”,即意味着“独”、“好恶”,即意味着独体之好恶。这是因为,好恶就像所谓“如恶恶臭,如好好色”那样,是杜绝人为安排的自然之动。而且他还认为,因为好恶之体是意,故独体即意(参见《刘子全书》卷12,《学言下》)。在他看来,阳明因为也以《大学》所谓的好恶为自然之动,故未必不知道意之所以成为独体的缘由(参见《刘子全书遗编》卷13,《阳明先生传信录》三)。(5)
如果“意”是独体,是心之存主的话,那就必然区别于心之发动即心之所发的“念”。所以蕺山反复明辨意念之别,认为把两者混为一谈,是使儒教心学不明的根本原因,若能说明两者的差别,便能了解儒教心学的特色,并能拂拭昏蔽的佛、老之阴翳。蕺山认为,如果说意出自于气,那也是中气,而且是主宰之气,但念却是心之余气,是动气,其中没有存主。就是说,意之中有主宰,而念却是无主宰可言的随任起灭真妄的东西(6),所以如果念不得意之主宰而积极活动,那么动就会越加远离天(参见《刘子全书》卷9,《答董生心意十问》;卷11,《学言中》)。即使念是善念,也不一定以意为主,因为还不能从起灭相对里超脱出来。所以念可以称之为恶。蕺山主张“一念不起”,即提倡不起念的重要,但这并不是以“无念为要”,而是为了求得使念基于主宰之意。因此,他认为“不起念”与化念、转念相同(参见同上书卷9,《商疑十则答史子复》;卷12,《学言下》)。
根据这一立场,蕺山便以佛氏的“无念”之论为非。他认为,念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因而不能以之为无。如果以之为无,则会以死念为事,而以死念为事,就是驰心于念之有无,因而不能超脱念起念灭之用。即使据此而得妙悟,最后也不过是以念之起灭为妙用而已。
从上述立场出发,蕺山对杨慈湖的“不起意”说(无意说)也进行了批判,认为这不过是“无念”说的翻版(参见《刘子全书》卷11,《学言中》)。对“念”采取严肃立场的蕺山,当然要反对混淆念与意,用念来说明心、知、物的做法。并根据这一立场,蕺山对程伊川的“心之已发”说、朱子的“意之已发”说和“独知动处”论,以及阳明的“去欲格物”说进行了批判,认为这些都是用念来言心、言意或者言知的(同上)。他特别批评阳明的“致良知”说、“致中”说、“致知”说,以及“四句教”说,认为因其对意念之别全然无知,结果才堕落到在念头起灭处求实地的地步(参见《刘子全书》卷10,《学言上》;《刘子全书遗编》卷13,《阳明先生传信录》三)。在这里,蕺山无非是痛感到随任念之起灭的危害性,所以说:“不认贼为子,亦必认子为贼。”(《刘子全书》卷11,《学言中》)并认为这是“剜肉补疮”(同上书卷13,《学言下》),“养虎遗患”(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