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身而诚(1 / 1)

寄心于心与理神妙结合的景逸,以在身心上反求自得、反观默识为格物之要,因而提倡所谓“反身而诚”的工夫。若以这种反身体认为要,那么格物工夫也就必然会转向主静体认。所以景逸把格物作为未发之法,而不遵从以格物为已发之法的朱子之说。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吾之格物乃遵奉《中庸》“大本”说,即未发之说,而朱子格物则遵奉孟子“四端”说,即已发之法。在这方面,景逸对朱子的格物说是采取批判态度的(参见《高子遗书》卷1,《语》)。

景逸重视在身心上格物,认为“格、致、诚、正,为身而设;齐、治、平,自身而推”(《高子遗书》卷3,《大学首章广义》)。这样一来,《大学》的八条目便全都归于“修身”一本了。所以他把“修身”作为《大学》的“知本”,并且当作是朱子格物的本旨。他虽不同意朱子《大学章句》的分章补传,而遵奉阳明所谓的《古本大学》,但从内心来说,他还是认为朱子的格物说是对的。他认为,朱子格物说规模宏大细密,自有“知本”之义。如果真正奉行其说,便自然与“知本”无二致;而如果真正推行“知本”的工夫,也自然与朱子的格物无二致。因此他最后推论说:朱子的格物与《大学古本》的主旨是一致的(同上)。

景逸之所以要以“修身”为格物之本,一方面是为了救正朱子学末流之弊,因为他们不知“至善”就在吾心中,只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从而用私智测度于外,结果使心支离决裂,而不能真正辨别是非,终于导致人欲肆而天理灭的恶果;另一方面是为了匡正陷于空见气机,成为猖狂纵情的王学末流之弊。阳明说过,良知有“化铁成金”之力,但景逸却把这种力量归于“修身”,认为“身若修,点铁悉成金”(《高子遗书》卷6,《戊午吟》)。

景逸提倡“修身”的重要,好像也还受到了李见罗的影响。他有一段时间的确倾倒于见罗之说而排斥王学(参见《高子未刻稿》卷6数部,《寄陆仰峰》;《高子遗书》卷9上,《遵闻录序》),但不久便发现见罗之说的毛病,转而进行批判。

见罗既把《大学》三纲目中的“止善”作为根本,又把八条目中的“修身”作为根本,而反对偏重其一,主张两者相即,认为不然的话,就会变得荒唐,而或入于禅,或过于偏向内修。所以见罗说,“止”由于“修”而得归宿,“修”由于“止”而透体归根,这样才能不落流行之用。最后他提出了以修身为止善之本的“止修”说。

如前所述,这种思想的确立无非是因为看到了以知为宗的王学有陷空之弊(参见《广理学备考》之《李先生集·答涂清甫》;同书,《同知本同参》),但不管怎样,照见罗的看法,格致诚正只不过是“照管提撕”修身所欠漏的次要工夫。就格物和修身的关系来说,见罗是倾向于以修身为格物之本的。正由于受见罗的影响,景逸也极为轻视格物等条目,乃至违背了《大学》的工夫次序(参见《高子未刻稿》卷6数部,《答李见罗老先生》一。按:关于“止修”说的长短,在《答李见罗老先生》二、三书中,也同样有详尽的论述)。

如果将见罗与景逸的思想做一比较,那么就会发现,在见罗那里“格物”是“修身”中一事;而在景逸那里,“修身”则是“格物”中一事。景逸之所以只把“修身”当作格物的根本,是因为在他看来,在各种各样的格物工夫中唯有身心上的格物才是根本。不难看出,这一思想所遵循的依然是以格物为修身之本的朱子格物说。因此,虽说景逸批判的是王学的宗知之学,可是与仍旧带有王学倾向的见罗的修身说比较,在旨趣上是有所不同的。景逸曾批评见罗的“止修”论说,因其不知格物是修身之本,故缺少对义利之辨、是非之极的透彻了解,使自己拘执于气禀物欲,而在工夫上亦不能实用其力,结果由于失去工夫之“吃紧沉着”,而导致“知诱物化”而不能反躬体认,所以在工夫上丧失了“条目次第”,而终陷入“平铺放在”和“笼统”之弊(参见《高子遗书》卷10上,《三时记》)。

如果在格物工夫上以体认自得为要,那么“格物”自然会直接成为“致知”,而这种“致知”也自然会成为朱子所说的“尽知亲切,即是切至”(参见《朱子语类》卷117)的至于“真知”的工夫。

在东林学者那里,具有“知”必须直接是“真知”的强烈倾向。如前所述,朱子在作为知识的推及的致知方面,由于没有太多的顾虑,所以“知”不仅作为工夫,而且还有被视为本体的倾向。如果加强这种倾向,那么东林学者的“致知”说便接近于王学了。正因如此,景逸完全有理由在论述人和禽兽的差别时,不像朱子那样主要依据仁、义、礼、智的有无,而是依据一点灵窍(仅是道德的灵觉)的有无(参见《高子遗书》卷4,《讲义》)。(11)

不过,景逸并不像王学那样明确地以“知”为本体,这是因为他汲取了一切以灵明知觉为事,而陷于虚病的王学末流的教训,以为学必须是朱子的实知实践之学(同上)。然而,黄宗羲却不同意景逸对阳明格物说的批评,他说,“若如先生言,人心明即是天理,则阳明之致知,即是格物,明矣。先生之格物,本无可议,特欲自别于阳明,反觉多所扞格耳。”(《东林学案一·高景逸传》)

不管怎么说,如果“致知”即是“尽知”之亲切、切至,那么它也就是本来意义上的“诚意”了。所以,东林学者把格物当作是致知和诚意,而不在格物与诚意之间设定距离。景逸以“反身之诚”的工夫为格物的理由,也正在于此。这与视格、致、诚意有先后之别的朱子之说稍有异趣。所以黄宗羲认为,景逸的格物说,与杨龟山所说的“反身而诚,则天下之物无不在我”的格物说,颇为相近(参见《东林学案一·高景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