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学的批判,东林学者以“无善无恶”说和格致论为主要对象,大致上泾阳是以前者为对象,景逸是以后者为对象。
朱子认为,穷物理即是致心知,理的内在之性据此才能揭示出来。一般来说,心是具备象和理的存在,因此作为尽性的工夫,在心上穷理比在物上穷理似乎是更简易直接的方法。不过朱子却认为,若在心上穷理,反而陷入所谓以心观心的矛盾,以至于使心两头三绪,滋生葛藤,倒不如以心观物,在物(心也是物)上穷理。所以朱子一方面注意到程子所说的“积习既久,豁然贯通”的思想,一方面又遵从程子在一草一木上穷理的思想,对吕与叔、杨龟山、胡文定、李延平等人以直接判明浑一之大本为宗旨的格物说进行了驳斥(参见《朱子语类》卷18)。(7)
对此,景逸认为理不分内外,而从性情到一草一木又都是穷理之一贯,所以如果只在内在性情上格物的话,那就很难做到真正的尽心尽性。相反,泾阳则认为,景逸的一草一木说太迂阔,如果理是内外一体的东西,那么格物还不如在切近的性情上进行,否则,即使在一草一木上格物,也难达到直接的诚意正心。故泾阳强调在性情上格物。景逸与泾阳针锋相对,他反驳说,因物之源头为一,故在身上格物,与在一草一木上格物是一样的;又因原来就是物我一体,所以观物也就是养心。他还认为,心外的万象之存在,本来就与吾之心意相关,所以即使在一草一木上格物,实际上也不是要逐一明辨一草一木,而不过是观察存在于一草一木中的元、亨、利、贞之理罢了。因此,景逸强调格物不应仅限定在性情上(参见《高子遗书》卷8上,《答泾阳先生论格物》)。
景逸感叹于通过穷万理而妥帖处理事物的朱子之伟大,认为朱子的一草一木说,并不是求物理之泛观,而是针对专在心上求性情,以为通一物便能通万理的观点而发的,朱子因此并不把“理”限定于一物。然而今人却以道为一物,以为自身以外,一切都了无干涉,而这正是玩弄本性之真色而使心体变得顽钝(参见同上书卷10上,《三时记》;卷3,《示学者》)。(8)从上述立场出发,景逸还批评了把朱子的“格物穷理”当作泛观博采之学,从而陷于支离的朱子学亚流,认为这是失却紫阳(朱子)本旨的(参见《高子未刻稿》卷6数部,《答耿怀庭》二)。
接着,景逸又进一步认为,讨论观物即养心的格物说的关键,在于把握程明道所谓的“体贴”两字(参见《高子遗书》卷8上,《答罗匡湖》三);甚至主张以悬空和泛观为非,而以体认自得为格物之根本。景逸虽以体认自得为要,却并不遵从王学。在他看来,因为格物是穷尽事物之至善,故应以善为宗,而不应该像主张良知即天理的王学那样以知为宗(参见《高子遗书·知天说》;同书卷1,《语》;同书卷8上,《答王仪寰二守》)。据景逸说,以知为宗时,仁义礼智的存在不过是虚灵知觉的缘由,这样就会使人伦的存在出现危机。
景逸之所以在格物上提倡体认自得,是因为他曾亲身体察到心、理的一体。所以他说:“物理者,心灵万殊也;心灵者,物理一本也;实无二致矣。”“宇宙只是这一物,人生只是这一事。”(《高子未刻稿》卷6数部,《答钱修中丞》)甚至认为,毕竟“默识心灵矣”(同上书卷6数部,《柬刘羽韬兄弟》)。
尽管说心、理一体,但若只讲心而不说理,那也成不了心即理。景逸认为,尽理就是尽其心,并把朱子之穷理当作是真正获得心、理一体的学说。这一点与泾阳是相同的。所以东林学者的心理一体论,不是根据所谓“心即理”的立场,而是基于所谓“理即心”的立场。
从这一立场出发,他们还批判了陆、王的“心即理”说,认为陆、王之说因不知尽理即是尽心,故主内而遗理,主心而遗理,结果导致“师心自用”。所以他们所谓的“心即理”,反倒把心与理分离开来了(参见《高子遗书》卷1,《语》;同书卷3,《理义说》;《顾端文公遗书·还经录》)。(9)
如果对心和理或者物和心的一体关系做深入考察的话,无论是以心为本的阳明格物说,还是以物之理为本的朱子格物说,归根结底大概都不是绝对同一的吧!其实这种心本论和理本论同一的看法,也不是不能成立。事实上,在东林学者的议论中,是触及这个问题的(参见《小心斋札记》卷7)。而东林学者之所以被称为折中朱王的原因,亦正在于此。例如,泾阳针对朱子《大学章句》中“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一段话,认为“一部《传习录》只要如此看”(同上书卷10)。如果说这是折中朱王之论,大概不会有什么错吧!
同时,东林学者的格物论也带有王学的痕迹。所以景逸的格物工夫,具有既顺物(理)又超物,物我两忘,在心之无事中裁成万物的作用,而他把格物作为本体工夫的一体之功,以求格物的无的境地,并对魏庄渠所说的“格物无物”说备加称赞,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参见《高子遗书》卷3,《理义说》)。
东林学者的格物论,之所以趋向于以这种浑一的实地体认为宗,就是鉴于当时已陷于空见的王学末流之弊。如上所述,因为东林学者大体上遵循的是朱子格物说,所以他们对穷理时知识面的重要性是相当关注的。但正如朱子那样,他们根本不去广通万理,而宁可着眼于应事而只穷一理,并以随事精察为务;只不过这种穷理,始终是在唯穷一善上用心的。所以东林学者之格物,可以说是分殊即理一、多即一的关系。
朱子不仅以先天的道德理法为要,而且以广通天文地理、文物制度等的万理为要。并认为不这样的话,道义之实践就会成为不符合人情的格物工夫。此外,朱子还以与穷理并行的,并使理深深地融释于心中的“居敬”为要。不过朱子认为,“居敬”应大体上与知之穷理并进而行。所以,如果从陆、王专求心之浑一,主张“心即理”的立场来看,那么在朱子的穷理中,就不难看出有理一和分殊之间的矛盾。然而,在东林学者那里,虽有所谓“得一非毕万事。性道不穷,学问不穷”(同上书卷5,《会语》)之议论,却有一般所说的减少矛盾,使理一和分殊两者合为一体的倾向,只不过没有像陆、王那样彻底而已。
因此,在东林学说中必然有与王学之说一脉相通之处,而东林学者有时提倡与王学相似的格物论,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参见《顾瑞文公遗书·还经录》;《高子遗书》卷5,《会语》;同书卷2,《札记》)。所不同的是,阳明提倡以心(良知)为本,而东林学者则以物理为本。应该说,两者在本源问题上是存在差异的。东林学者的格物说,虽采取与阳明相似的浑一立场,但两者仍可以说存有“毫厘千里”之差。(10)因此,东林学者虽说是以体认自得为宗,却使对理严肃虔敬的朱子学的气象重放光彩。基于此,东林学者救正因不彻于义理而堕于气机的王学末流之弊,乃是顺理成章的事;同时,他们根据以体认自得为要的精神,而拥护被王门派批评为陷于见解支离的朱子格物论,也是毫无疑问的。
东林学者的心理一体论,在景逸那里是最为精妙的。景逸虽遵奉朱子而大体上划分了性理与心的界限,但又深刻洞察到心与理的神妙结合,认为“心性非一非二,只在毫芒渺忽间”(《高子遗书》卷8上,《复钱渐庵》二);又认为“若脱落意念,便可真体湛然,一切放下”(《高子未刻稿》卷5书部,《与陈思冈年老》)。不仅如此,他还以天理为真心,甚至认为得此真心就是格物穷理,而且还提出了就像当时所普遍认为的那种与客观的、唯理的朱子格物论相比,更近于主观的、唯心的阳明格物论的观点。例如,他提出用明知之光使妄想转变为真心的观点,也就是把真心之认知限定为超越人为安排的自然本体之力的所谓“格物一诀”说(参见《高子遗书》卷12,《关僧净六先生》)。景逸的这一观点,与阳明的照妄论、本体工夫论是一脉相承的。至于良知现成派,他虽一指未染,但仍感到有像“不犯手之法”那种令人神往的因素存在。所以黄宗羲评价景逸的格物论说:“深有助乎阳明‘致良知’之说。”(《明儒学案》卷58,《东林学案一·高景逸传》)这不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