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白批判王学的特色之一,即在于认为王学不出于朱子学之范围。例如,他把阳明的“致良知”说或“存理去欲”说看作是对朱子《大学章句》之明德论的继承(10)。朱子在《大学章句》中指出:
(一)“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
(二)“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
(三)“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
(四)“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
贞白认为,上述“(一)”与阳明的“良知”说相同;“(二)”与阳明所谓“虽昏塞之极,而良知未尝不明者”(《求是编》卷3)相同;“(三)”与阳明的“致良知”说相同;“(四)”与阳明的“去欲存理”说相同。因此,在贞白看来,阳明不仅以朱子之说为依据,而且还标新立异地得出了耸人听闻的结论。然而,世之学者却附和阳明的思路,指责朱子之支离而赞赏阳明之简单直接,这是相当可悲的(《求是编》卷3)。
贞白王学批判论的其他特色,如前所述,还在于指责陆王学的混淆偏枯。对此,他曾从多方面作过论证。下面让我举出几点,以作一概述。
A.道问学、尊德性
贞白说,如果只讲“尊德性”而不讲“道问学”,那就不是真正的“尊德性”;如果只讲“道问学”而不讲“尊德性”,那也不是真正的“道问学”。故而他强调两者的相即不离,并反对把朱、陆之宗旨分属于两者的看法。
在贞白看来,朱子虽以“道问学”为主,但那也是来自于“尊德性”的。所以,在朱子学中并无两者偏废之倾向(参见《求是编》卷3)。贞白指出,尽管此分属论原是朱子自己讲的,但那也是因为,在朱子看来,陆子之学虽在“尊德性”的基础上,亦主张讲学问道(道问学),但陆学并未摆脱轻视讲学的旧病,因而自己只好侧重于“道问学”。换言之,分属论其实并非朱子之本意(同上)。
贞白认为,朱子先是把“读书穷理”作为“着实”的基础,后来因悟其“支离”,并明白了在言语文字之外别有用心之处的道理,于是便基于颜子的“博文约礼”说而把重心平衡到“尊德性”上。而陆子先是把“静坐澄心”作为直截之工夫,后来也终于明白了讲学的重要性,于是便基于子思《中庸》的“尊德性”、“道问学”说,而把重心平衡到“道问学”上。然而,陆子所本的子思之说,若与孔门之法比较,其实已失去了先后缓急之序。到了孟子时,又成为“求放心”之说。荀子看到了这一问题,于是说:“乱天下者,子思、孟轲也。”此论看上去有点过分,但若考虑到子思、孟子之说后来成为禅学之媒介的现实,那也就不能说没有一定道理了(同上)。所以,尽管陆子心学是以孟子心学为立足点的,但贞白仍不得不对其进行了批判,只不过他对陆学的批判并没有像对王学的批判那样严厉。他认为,陆子虽以“尊德性”为本,但又有论及“道问学”之处。而阳明说“博文即约礼的工夫,道问学即尊德性的工夫”,则是舍“道问学”而专以“尊德性”为本,这不但有悖于朱子,而且也有悖于陆子(同上)。
在贞白看来,陆子虽不能到达朱子那样的“豁然贯通”之境地(即悟境),但他是有志于从“尊德性”到“道问学”的,只是没有特别提倡“道问学”罢了。他还认为,朱子的“豁然贯通”与颜子的“喟然之叹”是一致的,并论述如下:
颜子在博约之后方“喟然之叹”。然叹后终不成窈窈冥冥,遂废了博约。惟其工夫循环不穷,所以智益明,德益熟,而具体乎圣人也。(朱子)亦积累后方悔,悔后亦不成昏昏漠漠,遂废乎积累,惟其工夫周流不已。是故学日充、德日起,而集大成于诸儒也”。(《求是编》卷4)(11)
因此,朱子基于由工夫至本体、又由本体作工夫的循环往复的过程,而到达了学德成就之境界。所以贞白认为,唯工夫即本体,才能真正把握本体工夫合一之体,并将此视为朱子学的“本领”。而这是与明末的新朱子学者、新王学者的本体工夫论相通的。故而贞白另一方面也主张“学贵悟,悟则纵横曲直无不应于无碍”(《贞白五书·质言·观物篇》),进而提倡在本体上做工夫,而确定悟的重要性。(12)
B.下学上达、未发已发、动静
贞白认为,《中庸》的工夫,以“上达”为多,而《大学》用力于“下学”,如果向上,那就自然至于“上达”。所以《中庸》揭“戒慎恐惧”而提倡未发静处的工夫,《大学》则揭“慎独”、“诚意”、“独知”而提倡已发动处之工夫(参见《求是编》卷3)。原来,他认为在《大学》的工夫中有次序先后,并称赞作为初学入德之门而求下学上达的《大学》“工夫又甚真切”,而作为学之要。然而他有时又把《中庸》的“上达”作为学之要。
贞白认为,孟子的“夜气”,周子的“主静”,罗豫章、李延平的“未发”,程朱的“居敬涵养”,都是建立在《中庸》基础上的诸工夫(参见同上书卷3、卷2)。但毫无疑问,在他看来,唯有“下学”,才能使“上达”工夫有意义。
总之,根据上述立场,他把阳明的“致良知”看作是专用动处的工夫,而指责其片面性,并以杨慈湖的静处工夫为善。若按照他的说法,阳明提倡良知之说,故以《中庸》的戒惧为《大学》之“独知”。因为“独知”是诚的萌芽,故而以“独知”为是,则万事皆是,以“独知”为错,则万事皆错。因此“独知”是王霸、义利、诚伪、善恶之界,是诚身工夫的精神、命脉、全体,即端本清源的工夫,如果不以戒惧为独知(已发动处之工夫)而以戒惧为不知(未发静处之工夫),那就会支离间断而陷于禅定之断灭。但戒惧是本来未发未知的工夫,即静处工夫,而且“静中有物”而决不断灭。所以,贞白对于阳明的未发已发论、中和论也加以批判,认为阳明因为溺于良知之学,故论“未发之中”是不纯的。同时,他还认为阳明所谓“今人因不喜发而中节之和,故不善得未发之中也”之论是“疑影为树”,认为应该视之为孟子所谓的“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以此言”(同上书卷2)。
阳明认为,若遵从“致良知”,就会不言动静而贯穿动静,其结果,若以“致良知”为宗,那就不必再言孟子的“夜气”说。然而,由于贞白把阳明的“致良知”看作是动处工夫,所以亦批评阳明之说是以“有”为本的夜气工夫。他认为,在夜气工夫中有常人与圣贤之别(13),而阳明以为孟子只提倡常人之夜气,认为“圣人不言夜气”,从而错误地把夜气工夫都当作是常人所有(同上)。所以,贞白理所当然地会重视静处工夫,以至于肯定杨慈湖的“不起意”说,而否定阳明的“致良知”说。他认为,慈湖的“不起意”说,就像《易》之“无思”、孔子之“绝意”,是以“意”之不动为学之先决条件的;而阳明的“致良知”说,则以起意为善。世人遵从阳明,是认贼作子,而陷于小人之无忌惮。所以他认为,慈湖与阳明虽同样以心学为宗,但两人的意趣迥异(参见《求是编·自叙》)。
C.性理、性气
阳明因为担忧学之支离,而往往尊崇体用关系的浑一性、生命性等,而把天、帝、命、性、心无非视为随时随地变换其名的概念,其实质并无严格之区分。但贞白则反对把这些概念混为一谈。例如,他揭示了性与理、性与气的异同,并认为据此才能得真正的浑一之体。他说:
(性字)说他不是理不得,说他即是理也不得。盖说他不是理,则这活动的便要认做知觉运动,陷入(告子所谓)“生之谓性”里去。若说(性)即是理,则性又是四块死杀的物事,无缘做得《易》所谓“成性存存,道义之门”出来。故性者理之机,理者性之实。离也离不得,合也合不得。故古人说理字又说性字。其谓仁义礼智即是性、性即是理者,只因自来说性者都含糊不明,故迫切言之以晓示学者。其实与理差得些子,然却不是此等处,须要看得分晓始得。(《求是编》卷2)
也就是说,性与理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关系。不过性是理之机,理是性之实;或者说,性是理的原动力,理是性的实体。可见,贞白是把“性”看作生生不已的过程。他说:“心统善、性运心,故性者,心之生也,非默默然而已者也。”(《贞白五书·质言·诠道编》)在贞白看来,此生生不已的“性”,显仁藏用,鼓舞万物,日新盛德,成就大业。而他借用程明道所谓的“生之理”来诠释“性”的真实意图,即在于此(参见《求是编》卷2)。
总而言之,他是一面指出“性”的灵活性,以明示“性”与“理”之别;一面又指明“性”有道德性,而强调“性”与“理”为一体。而对于性(理)与气的关系,贞白也是根据同一主旨而说明两者之区分的。具体地说,即性(理)与气有形而上与形而下之别。他说,能产生心的东西是性(理),能产生身即视、听、言、动的东西是气。据此,他批判了主张性气一体、性即气的阳明之说。指出,阳明以能视、听、言、动者为性,因为这是以形而下的气为形而上的性,如果遵从此说,就会导致放弃学问。因此,他批评“性也须看作气”的阳明之论,是末节之言(参见同上书卷3)。他认为,阳明反复声称的性气一体之论,是“无统一而失定论”,而且失于偏枯。然而另一方面,贞白又引《易》的阴阳说、张横渠的虚气说、孟子的养气说、苏子的气化说,而论述了命气性道一体论(参见同上书卷4)。因此,一般来说,在贞白的思想中似乎也有明学的气一元论倾向。(14)
D.心与理
贞白引李延平所说的“当理而无私心者即是仁”和朱子所谓“无私心而合于理者即是仁”,而论述了心、理之别,认为唯使无私心的工夫与得理当的工夫并进,才能到达真正的心理浑一;不然的话,即使直接把无私心者作为理当,或者把理当直接作为无私心者,那就会使理当变为无私心者,或者使无私心者成为无理当,从而陷于《文中子》所谓的“心迹之判”。根据这一立场,他对阳明的“心即理”说进行了严厉批判。他认为,阳明主张“心即理”,而排斥所谓“人所习者即是心与理”的朱子之说,声称“心即性,性即理,下一‘与’字,恐未免为二”(《求是编》卷2)。然其实,朱子特意讲“心与理”,是强调学问应该在人心物理之间,经过内外精粗而实行,而并非认为学问之中有内外精粗之别。所以,贞白批评阳明之评语并未真正理解朱子之言。他还引证朱子论述心与性、性与理之相互关系的内容,(15)以说明朱子对于心即性、性即理之体,即心即理的真体,是真切把握的(参见同上书卷2)。
E.知与行
贞白认为,《大学》以“格物”为学之始,而并非力求在涵养践履中直接做“格物”工夫。而且,若一味强调“致知”,那就不能达到诚、正、修、齐、治、平;否则,便只有尽知之后方能行。其结果,人生一日不可废的人伦实践,即使穷竭此知也无休止之时。故而他把“知行合一”看作是朱子《大学解》所具有的,认为提倡“知行合一”的阳明心学是朱子早已达到的境界(参见《求是编》卷1)。但是,贞白把朱子的“知行合一”说看作如同阳明的“知行合一”说那样,只是指本体而言,而并非作为没有先后之别的相互关系。所以他认为,阳明的知行论其实是对朱子知行之本旨的误解。据他说,就像《易》把乾、坤分为易知与简能,孟子把“不学不虑”分为良知与良能一样,知行之本体,本来就是两件,只是不应该截然区分为一先一后罢了(参见同上书卷1)。因此,当孟子说“良知良能”时,是或者分言或者混说的。这也是他指责阳明不分言知与行而只混说知与行的理论依据。他认为,因为阳明把良知兼作良能看,所以用知掩盖了行,终至于以行代知。这就像赶着牛马走水路那样,是自欺欺人之论(参见同上书卷2)。而在阳明看来,如果善于体会“知行合一”之宗旨,那么即使分言知与行也无妨;并说“惟一是惟精之主意,惟精是惟一之工夫”;又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传习录》上)。对此,贞白批评说,阳明的“主意”工夫说,虽不能说毫无道理,但却不是圣门平易的正大门户,故而难免会偏枯险绝。在贞白看来,这实际上是根阴根阳之论,而并非分阴分阳之说。总之,如同天地的变化在于阴阳之间,工夫也在精一之中。而且,就精一而言,其间许多意义是直接浑然而周备的。然而,阳明因害怕世儒分析之说,故合二为一,并提出“主意”工夫论,这显然是曲意回护之见。其意与禅家的“金针妙度”类似,结果终究会导致本体与工夫的错乱。
贞白认为,在圣学的知行观中,虽有先后难易、偏言专言之别,但因为都是应该相须并进的,所以其意指和用功之处各不相同。然而,阳明则声称:“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据此可知,知与行无非是一个笼统的关系。所以其“知行合一”说其实是与圣贤苦苦分言知行的精神相左的。在他看来,阳明之所以要强调“知行合一”,乃是因为他讲学专以“致良知”为主,而在“行”这一方面有点欠缺,所以才特立此论,以弥补己说之缺陷(参见《求是编》卷4)。
此外,贞白还论述了知行的偏言和先后合一之关系,而对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做了批判。他认为,学虽兼知行,但圣贤却是或者偏言或者专言的。专言之时,知行都在其中;偏言之时,则分知行。《中庸》所谓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就是偏言知行。但是,当其中一个为工夫时,其实并非要放弃其余。而朱子所说的“只是从头做下去,不是原来有先后”,其实就是对此宗旨有深切体会的思想。于是,如果五者没有先后,那么即使不特意说知行不离,知行也自然会不相离。然而,阳明却以“行”兼学、问、思、辨,又以“一”兼及其余,(16)这就有失圣贤分别五者之主旨了。
本来,圣贤之说,规模阔大,条理精严,头绪繁多而意义贯通。然而,阳明却希求直截以超越支离,希求浑全以超越破绽,这就丢弃了朱子所谓“五者相须并进”的有益成分(参见同上卷4)。
F.格致与诚意
贞白遵从朱子,把在格致与诚意之间有先后之序作为《大学》之意,而反对阳明以两者为一事的观点。在他看来,如果根据阳明之说,就会变成所谓“欲诚其意,在致其知;而欲致其知,又在正其意”,从而违背《大学》格、致、诚、正的次序(参见《求是编》卷4)。只因为此,他非难以格致为先、诚意为后的阳明之说,而不反对程子格物穷理只立诚意而格之的思想。他与朱子一样(《朱子语类》卷18),虽认为程子的诚意与《大学》的诚意有差异,但却认为这一点无足轻重(参见《求是编》卷2)。
G.良知
在朱子看来,格致工夫是不偏于表里、精粗,即上一截与下一截的任何一方面的(参见《朱子语类》卷16)。(17)遵从这一立场的贞白,遂批评阳明的良知说是偏于上一截的学说。据他说,阳明以作为德性的良知为第一义,以闻见之知为第二义,而认为闻见之知非德性之知。然而,生而知之的圣人孔子,却不专求闻见之知,其之所以致闻见之知,是为了扩充德性之知,以成为全知之睿圣。(18)他认为,若按照阳明之说,归根到底会像佛氏那样以顿悟为第一乘(参见《求是编》卷4)。很显然,贞白是反对没有渐修积累之功的一超直入说的。在他看来,这就像营造基础不稳固的九层建筑那样,是难以成功的,也是根本不能治理天下国家的。他认为,顿悟之妙到了佛氏那里已达极致,而阳明之学因近于佛氏,因而不可以称之为学问(同上)。于是,他又举出《大学》把格物放在致知之前、《中庸》把择善作为致知之先的例子,批评阳明的“致良知”说,是专任先天聪明,并以此为《大学》致知,从而背叛圣贤之训的做法(参见同上书卷2)。
贞白还批判了阳明的“良知”说。他认为,孟子之良知是与良能相提并论的,而阳明只偏举其良知。朱子所说的“明德之病”,便是指的这种偏向(参见同上书卷3)。
“良知”本来是是非之心,只不过是孟子所谓的“四端”之一,而并非全体之大用。然而,阳明却只以“四端”之一的良知为全体大用。陆子曾经持是非之心而提倡本心(参见《陆象山全集·年谱·扇讼之条》),这是因为看到门人杨慈湖不知本心,故举出此一端,其目的无非是为了让慈湖明了本心,而并非像阳明那样,以一端兼及其他三端。所以,阳明虽自称己学源于陆子、孟子而成之,但实际上却并非陆子、孟子之学(参见《求是编》卷1)。而且,阳明所说的“良知”,因为是是非之心,所以只不过是心之已发,但阳明却把它作为未发之中。所以,阳明的这一论旨也是有矛盾的(参见同上书卷4)。
总之,在贞白看来,“良知”原本是先天性、道德性的知觉,而不仅仅是其中之一端,但阳明却将其误解为只是道德性的知觉,以至于产生弊害。孟子的“良知”,因为只赋予“知”以自然性和先天性,是故未必是善的“知”。所以,孟子不喜欢把所谓的食色之知与仁义之知一概称为自然性、先天性的“知”。那么,孟子为什么要提出仁义之性呢?这是因为,当时的学者只知食色是性,而不知仁义是性,所以才提出仁义之性,以便为多欲者树一标准。他认为,甘食悦色对于“良知”有障碍,但不必遗之。所以就“致良知”来说,若是致是非之心即道德的知觉,那么是非就会明了。但如果是致甘食悦色之知觉,即感觉的知觉,那就会颠倒是非而陷于不道德。因此贞白说,若信“良知”并直接以此为真知,那就会导致以意向为善,而若以“良知”为讲学之名目,那就会成为“言伪而辩、行僻而坚”的无忌惮(参见同上书卷2)。
H.道心人心、天理人欲
关于《书经》中道心与人心的关系,朱子在《序》中说:“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而把两者说成是主从关系。但阳明则认为,心只是一心,未杂于人为者是道心,杂于人为者是人心。在阳明看来,因为人心之正是道心,失道心之正是人心,所以并非原来就有二心(《传习录》上)。他还非议朱子之说是把人心一分为二,认为这是对以人心为人欲、道心为天理的程子之论的认同,而程子又是得《书经》之主旨,才把一心分为二的(同上)。
阳明之所以认可程子之论,是因为程子把道心与人心之区分,解释为一心之正与不正、人为之杂与不杂的关系。然在贞白看来,《书经》中“人心”的所谓“人”,并非指人为之杂,而是孟子所谓的口体之欲,即小体;“道心”的所谓“道”,也并非指未杂于人为者,而是孟子所谓的仁义之心,即大体。若能遵从大体,就会成为大人,而若遵从小体,就会成为小人。朱子之说是遵从大体的,所以以孟子为依据。阳明认为天理、人欲不是并立的关系,而是天理为主,人欲听其命。这显然是对“欲”字的误解,是把“欲”混同于口体之欲与天理人欲的“欲”了。总之,人心、道心均是心,只不过有人与道之别而已;小体、大体均是体,只不过有小人与大人之差异罢了。阳明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批评程子的天理人欲论是片面的分别之论(参见《求是编》卷1)。(19)
I.三教论
贞白非难阳明“良知”说的理由之一,还在于认为阳明把“良知”作为掩盖儒、道、佛三教这一点。贞白认为,阳明以“良知”之妙用为神、流行为气、凝集为精,这是从养生家(仙家)的精神那里来的。阳明以佛的本来面目为良知,并以“常惺惺”来提揭格致,因而是倾心于佛氏的。而且,阳明在妄心、照心论方面,也把妄心视为照,并以妄为诚,以至诚为妄。贞白认为,这也是以天地为幻妄的佛氏之说,所以对此严加非难(参见《求是编》卷4)。
据上所述,贞白对于阳明之说混淆偏枯的指责,可以知其概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