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然为宗与“两勿”论(1 / 1)

因此,以自然为宗的甘泉之学,不同于要求门人至死仍须刻苦用功的朱子之学,反倒近似于以静观自得为宗的明道之学。虽然陆象山的门人杨慈湖也提倡自然,但据甘泉说,慈湖的自然之工夫,是“如雷如风霆”而“震动变化”的工夫,故而其仍“未免有禅者杖喝警动之意”(同上书卷24,《杨子折中·论春秋礼乐》)。然而,甘泉主张以自然为宗,则是根据其师白沙的教诲。故其诗有“赠我彩云裳,自然绣于上,服此永不忘”之句(同上书卷26,《诗》),并自述说:“先师白沙先生云:‘学以自然为宗。’当时闻而或疑焉。若水(甘泉)服膺是训,垂四十年矣,乃今信之益笃。”(同上书卷21,《自然堂铭》)故甘泉称白沙为“自然翁”(同上书卷26,《诗》)。不过,甘泉所说的“自然”,实际上比以清澄端本为宗的白沙更接近于明道的《识仁篇》之见。总之,甘泉是把圣学看作以自然为宗的,故以深刻体悟圣学之自然为要务。这只要看看他的《自然堂铭序》(同上书卷21),便可窥知这方面的信息。

在这里,甘泉认为,虽讲自然,但欲熟达却并非易事,还必须做调停习熟的刻苦之功。所以,他或者从柳子厚诗中提出“道机熟”三字,并要求玩味一番(参见《问疑续录》);或者认为明道之自然“要百般磨炼”,并推出以敬为要的白沙之说,而且还把自己常常称颂的吴康斋的“道理平铺”视为不可更易的工夫(同上)。因此,甘泉所说的自然,应该说与良知现成派所说的自然有所不同。

甘泉认为,由于敬是存养天理之纯一并会凝聚德性的工夫,它相当于孟子所说的“有事”和“集义”。因此,他便把孟子的“有事”当作存养天理的积极工夫,而批评佛学所倡言的“意必固我之亡”是“不知有事焉”(《雍语》)。(20)

孟子在“必有事焉”之后加上了“勿忘勿助”,即“两勿”。甘泉把“有事”与“两勿”的关系譬喻为方圆与规矩(参见《新泉问辨录》)。据他说,因为“有事”无非是敬,所以“两勿”又可以说是敬之规矩和敬之工夫(参见《湛甘泉文集》卷3,《雍语》;同书卷7,《答聂文蔚侍御》)。总之,所谓“勿忘”就是勿忘工夫,所谓“勿助”就是不要人为安排。他说:“诸或忘之,非本体也;或助之,非自然也。”(同上书卷17,《赠维杨掌教鹤阿高君迁刑部主政序》)以为“两勿”之间存有“真机”。而这又无非是犹如前述的“以自然之工夫合于自然之本体”罢了。

明道说过:“勿忘勿助之间即正当处。”但甘泉把“两勿”解作“敬”,把“正当处”解作“天理”,并强调以“两勿”为“体认天理”之工夫。(21)他认为,两勿之间是一点生意,是浑沦的万化之本,而与物同体的天理就在此中间。如同《论语》所谓“参前倚衡”,《中庸》所谓“鸢飞鱼跃”,明道所谓“活泼泼地”那样,在两勿之间有随时随处不间断的真体之流露和天机之活用(参见《新泉问辨录》)。如果在其间体认天理的话,那么应酬、读书、举业就全都会一以贯之了,恰如“鸿炉煅顽铁,千炼千精坚;自兹化有容,习惯成自然”(《千忍亭诗书付孙润先刻石》)。而他以“两勿”为“体认天理”之切要的理由就在于此。他认为,明道之所谓“定性”,也正在这“勿忘勿助之间”(参见《问疑续录》)。

但是,甘泉不同意分离“两勿”,而把它们当作浑然为一的工夫。当他说“两勿”时,总要加上“间”字,这其中有其重要的含义。他认为,若用“两勿”之工夫,使心无过无不及,不偏不倚而成中正,那么“间”就是中正之心,不陷于“无”,不驰于“有”,从而成为有无浑一、体物不遗的存在。这与明道的思想非常相近,所以甘泉称赞明道在“两勿”之下加一“间”字,是“知几之神”(参见《问疑续录》)。

若根据“两勿”论,则无论是所谓“求放心”而求收心之事的孟子之说,还是所谓“必放心”而以心之廓大为要的邵康节之说,在甘泉看来都是赘说。这是因为,这些学说虽都是匡救时弊之论,但若遵循“两勿”论,则天理存而人欲去,于是自然能备广大精微之体,而救偏内偏外之弊,而补偏的工夫也就没有必要了(参见《湛甘泉文集》卷21,《求放心亭记》)。所以,甘泉虽赞同孟子的“尽心”、“有事”及“两勿”之说,但却怀疑“求放心”之说。这是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按照“求放心”说,则放者是一心,求者也是一心,这就成了以心求心,反倒使心陷入了“憧憧往来”之弊(参见同上书卷7,《黄安崖中丞一》;同书卷21,《求放心亭记》)。

甘泉以“两勿”论为要,这就如同其自己所言:“忘则失之不及,固不尽;助则失之过,亦不尽。惟勿忘勿助之间,中中正正,则广大高明之体完完全全,若明镜之刮垢,复其本体,光明圆满,无一毫翳缺处,而心可尽矣。”(同上书卷23,《天泉书堂讲章》)是由于“两勿”作为得心之中正而体认天理的工夫,而这种工夫又无非是“不出位”的思之工夫,即所谓“中思”之工夫(参见《问辨续录》)。

但是,甘泉并不同意把“两勿”之间(也可称作“敬”)直接作为天理,而是认为要在其中“见天理”(参见《问辨录》;《天关语通录》;《新泉问辨续录》)。这是因为他看到了,一做“两勿”工夫,便漫然逐于有心无心之境,而忘却体认实理,于是担心会产生如同庄子求混沌那样的弊病。尽管如此,他仍不同意所谓“观天理”而把“观”字冠于“天理”之上的做法(参见《问辨续录》)。因为在他看来,如果加个“观”字,那就成了以心观心,而使工夫不胜其烦矣。

这就是说,甘泉是努力以工夫之真切、天理之自得为要的,只是不直接以“两勿”之间或“敬”为天理。他之所以又在两者中间划一引线,是因为担忧私心杂糅而丧失天理之严正。但这样一来,即便说他还笼罩着主张心性之别的朱子学阴影,也不为过。否则的话,甘泉之学也许就与陆王之学无甚差别了。

甘泉的“两勿”说,曾被阳明及其弟子们非难为陷于虚无而离却集义之说。阳明认为,因为本体和工夫是浑一而真切的关系,所以存养了良知这一真切的本体,也就会使工夫变得真切。不然的话,“两勿”就会变得漫无边际了。更何况“有事”是根本,是“集义”,而“两勿”只不过是其间“提撕觉醒”之工夫罢了。所以阳明曾批评甘泉说,若不以“有事”为主而徒用“两勿”工夫,那就会失去头脑而陷于虚见。(22)

对此,甘泉反驳说:“两勿”既是“有事”的规矩,又是“集义”,舍“两勿”而求“有事”,就如同舍规矩而求方圆,所以即使去掉“两勿”而求“有事”,“有事”也不能得。他还称这种做法是“灭天理”(参见《新泉问辨录》;《天关语通录》;《湛甘泉文集》卷17,《赠维杨掌教鹤阿高君迁刑部主政序》),而“两勿”之间停停当当,才是天理。由于甘泉在“两勿”之间还看见了同体之理,因而认为它既是至虚又是至实的,从而回答了所谓虚见的非难。又由于“敬”是聚德工夫,而敬之工夫即“两勿”,因而“两勿”即“集义”。所以甘泉认为,如果不在“敬”上“集义”而在事上“集义”,那就反而会陷于助长义袭之弊。这也是为什么甘泉要视“两勿”为不离“集义”的根本原因(参见《问辨录》;《湛甘泉文集》卷7,《答郑君济问集义》)。

此外,甘泉还根据“两勿”说批判了禅学所谓的“忘”。他认为,“两勿”之间是意与不意,即坐忘与不忘之间,是天机所在。所以,提倡“忘”的禅学,是着于忘而未能见得真体之学(参见同上书卷26,《诗》)。

因此,甘泉认为,如果按照“敬以养心”的话,那么体认就不会落于佛老之虚见,并能实得天理之纯正。所以,无论是《大学》的“格致诚正”、“修齐治平”,还是《中庸》的“慎独”、《孟子》的“集义”,由于全都主张实得天理的工夫,因而皆可以“敬”贯之,否则的话,这些工夫就难以通达天理之生意了(参见同上书卷7,《答太常博士陈惟浚》)。

从这一立场出发,甘泉赞成用敬统合《大学》《小学》诸条目的朱子之立场,而不赞成以敬为画蛇添足的阳明之说(参见《问疑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