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之所以坚持以天理和性为本的浑一思想,就是为了救正上面所列举的杂伴着二元论或唯心论的空**、任肆之弊。所以,他即使在提倡良知时,也强调以知觉之处的道德本体即天理为体。
据甘泉说,知之所以良,正在于其道德性即天理,只有以天理为知觉,方能使知成为良(即良知),从而复归于真体。所以他说:“良知必用天理。”(同上书卷7,《答何吉杨》)他不同意阳明在《中庸》的“慎独”之“独”下面添一“知”字,而认为有必要在“独”后添一“理”字(参见《天关语通录》)。(7)
他之所以这样解释“独”,是因为先天的道德知觉本来就是素朴的,因而可直接作为绝对的良知,而难以作为天理。他还特别考虑到,如果以良知为现成,并专任现成良知的话,就会流**恣肆,反而陷于有我之私而丧失中正。正因为甘泉担忧的是丧失道义之大全(参见《新泉问辨续录》),所以他认为,如果不加涵养、扩充、学问、思辨、笃行的工夫,那么其体就会变微,甚至丧失良知之真(参见《湛甘泉文集》卷20,《韶州明经馆讲章》)。
因此,甘泉认为重要的是对于天理的真切知觉,即对天理的体认。在甘泉看来,孟子提出良知说,是直指初心之一点,即真心,并求工夫之真切,而这只不过是为了求得体认天理而已,其要点即在于“体认天理”(同上)。所以,针对孟子的良知说,甘泉指出:“一章血脉,全在一‘良’字、‘达’(甘泉认为,“达”为扩充学行之工夫)字上,此孟子吃紧为人处。”(《新泉问辨续录》)所谓仁义和不仁义,全在于是否达于良知良能。例如,甘泉认为,即使就孟子所谓的“爱敬”而言,其体也微,若不使其达于天下,仁义之几也就变为不仁义了,因而很难把它直接作为良知良能,这与人道大有关系(同上)。
但甘泉也说过:“致良知以体道。”(《天关语通录》)认为天理之体认必须基于良知之一念。总之,这就是甘泉根据自己的立场强调良知与天理浑一的原因。
从这一立场出发,甘泉肯定了王门正统派邹东廓有关“良知”是“知之天理”、“天理”是“敬爱”的回答,以及为王、湛二家并无二致的见解(参见《湛甘泉文集》卷7,《答邹东廓司成》)。同样,在为欧阳南野所作的奠文中,甘泉也说:“天理良知,良能天理,相用则同,二义则异。”(同上书卷30,《奠欧阳南野文》)而在给何吉阳的书函(同上书卷7)中,他又说过:“良知必用天理,天理莫非良知。”认为阳明所谓的良知说与自己的天理说是一致的。而阳明也以良知为天理。所以如果强调这一方面,那么可以说王、湛两家的学说又是相近的。(8)
甘泉认为,若懂得良知即天理,知就不会成为空知(参见《天关语通录》);若懂得天理即良知,理就不会成为外在之理(参见《湛甘泉文集》卷17,《赠掌教钱君之姑苏序》)。所以他一方面力求两者的浑一,另一方面又不以良知为宗,而以天理(性)为宗。那是因为,他把心性视为“体万物而不遗者”的广大之存在。所以,甘泉对阳明的良知说虽是批判的,但因他所说的“体认天理”亦并非以“一念初心”为非,如果阳明学说也重视“致”的工夫,并竭力行善去恶、励于学行,那么他是很愿意接受阳明之说的(参见《天关语通录》)。
阳明也以良知为天理,并强调“致”的重要性,以警告那些轻视“致”之工夫的学者。但由于阳明把工夫归于良知本体,并注重本体由工夫自然向上发展的一面,所以阳明的立场,是在本体上讲工夫,即主张本体即工夫。相反,甘泉尽管也提倡本体工夫的浑一,但却以工夫为重点,主张由工夫而复归本体。所以他针对《论语》“性相近、习相远”之语而论说道:“尽乎人道,所以还天道……虽圣人亦在人道。”(《湛甘泉文集》卷23,《山斗会申述先生语意》)强调了尽人道的重要性。这可以说是把本体置于工夫之下,即所谓工夫即本体的立场。
但在甘泉看来,若不基于性,学便会助傲饰巧(参见《天关语通录》),因而他也未必反对本体即工夫的立场。所以,与固执一端相比,甘泉所主张的恐怕是不偏不倚的态度。不过归根结底,他还是坚持工夫即本体的立场的。这是因为,在他看来,若承认本体即工夫,则或者以良知为现成,任现成良知为浑沦自得,进而求真路于当下即是;或者以无善无恶为心体,忘天理而轻工夫,终而陷于狂禅。所以他批评说:“王门言良知而不用天理。”又认为阳明“人之知无不良”之说是未通于《大学》“格物致知”之旨;并且非难道:若像阳明那样“不言工夫而言人人自有良知,自致于人伦日用之间”,那就不但误己,而且误人(参见《湛甘泉文集》卷23,《山斗会申述先生语意》)。
因此,甘泉订正阳明的“四句教”说:“有善无恶者心之体,有善有恶者意之动,知善知恶者心之神,达其知之善于意、心、身、家、国、天下而所止者,谓之格物。”(《天关语通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