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论(1 / 1)

阳明在龙场悟道的次年,始倡“知行合一”论,并向诸生讲解此论(参见《阳明年谱》),此后,阳明心学的特色才得以发挥。

这也可以说,阳明的“知行合一”论,是发陆子心学之秘蕴的。阳明认为,“如好好色,如恶恶臭”的《大学》之语,揭示了真正的知行关系,即所谓“知行合一”。为什么见好色、闻恶臭为知,好好色、恶恶臭为行呢?因为见好色时业已好之,闻恶臭时亦已恶之,并非见了、闻了后而别立一个心去好之、恶之,所以知行本体本来就是一个。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知行本旨。

因此,阳明指出:“知是行的主意(目的),行是知的工夫(手段)。”“知是行之始(始原),行是知之成(成就)。”(《传习录》上)又说:“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所以,知行工夫本不可分离。知时,其心若不真切笃实,那么知亦就因为不能明觉精察而成为妄想,故而不能只要明觉精察而不要真切笃实。行时,其心若不明觉精察,那么行也就因为不能真切笃实而成了冥行,故而不能只要真切笃实而不要明觉精察。心之本体本来如此,所以知行只是一个工夫,将其分而言之,也无非是为了以一为本而救弊补偏罢了。而且,阳明还谈到,如果善于体会这个主旨,便不必特意叫“合一”,不妨叫“并进”。这是阳明“知行合一”论的主旨(参见《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

这可以说是将知扩充到行,把行扩充到知,而以行为知、以知为行的。但若从阳明“知行合一”论的基本精神来看,归根到底可以说是以行为中心的。(5)就是说,是从若不行就不能致知的角度来讲“知行合一”的。(同上)

这就明白地揭示了其“合一”论的宗旨。阳明说:

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头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传习录》下)

由此可见,阳明直接以知为行,又直接以行为知,但他只以任其自然性情为善,而并不排斥用功(参见《传习录》下;《王文成公全书》卷6,《答友人问》)。

强调“知行合一”的阳明,把关于是非善恶的道德之知觉即良知,当作与好恶之情浑然一体的东西,是理所当然的。

阳明把良知行为视为好善、恶恶之情,认为只好恶便尽了是非(参见《传习录》下),并以《大学》所谓的“自慊”(自我满足)为致良知即致知(参见《王文成公全书》卷26,《大学问》;同书卷5,《与王公弼》;同书卷7,《紫阳书院集序》)。然而,一方面,若只以好恶为判断标准,那就会陷于主观性而丧失乃至否定客观性;另一方面,若只根据超越好恶的理之静来做判断,就会为了保持客观性,而不得不倒向朱子之说(参见《传习录》上)。担忧心体血脉性命之支离的阳明,也正是这样思考的。他晚年提倡良知说,认为人心中内在的道德法则(理),是以自然明觉发见一个真诚恻怛为体的。这一思想也是从同样的主旨中产生出来的。总之,阳明虽不一定把好恶之情认作“生知安行事”,但认为,若离此就不会有道德的法则、判断和知觉。这就是阳明“心即理”和“知行合一”说的基本立场。(6)

孟子是用理义来作为人心之同然的,他说:“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告子上》)而以道德和好恶之情为浑然一体的阳明,其立场则可以说是对孟子之说的发扬。上述阳明的儿童教育说,毋庸置疑就是以这种思想为背景的。

阳明为龙场诸生写了教学训,其内容首先就是立志,其次为改过、责善、劝学。需要注意的是,阳明把立志置于首位。但只要看一下立志条中所述之内容,大概就会明白那也是基于阳明的上述主旨的,从中亦可窥知阳明的教学特色。现节录于下:

昔人有言,使为善而父母怒之,兄弟怨之,宗族乡党贱恶之,如此而不为善可也;为善则父母爱之,兄弟悦之,宗族乡党敬信之。何苦而不为善为君子?使为恶而父母爱之,兄弟悦之,宗族乡党敬信之,如此而为恶可也;为恶则父母怒之,兄弟怨之,宗族乡党贱恶之。何苦而必为恶为小人?诸生念此,亦可以知所立志矣。(《王文成公全书》卷26,《教条示龙场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