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元代大儒,人们往往会举出北方的许鲁斋、南方的吴草庐。众所周知,鲁斋恪守朱子学,而草庐则倾向于陆学,并谋求朱陆两学的调和。
虞道园在其师草庐的行状中指出:朱子有集周、程、张、邵及罗豫章、李延平之大成的功绩,而陆子则超然于此,有得于孟子所谓“先立乎其大者”之旨,进而强调“斯文互有发明,学者于此见其全体大用之盛矣”(《道园学古录》卷44,《临川先生吴公行状》)。这无非是认定,草庐之学是发明朱陆而见其全体大用之学。
据此可以推测,所谓朱陆同异论(朱陆同旨论)与全体大用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所谓全体大用,用朱子的话来说就是:“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根。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大学章句补传》)
实质上,格物致知(穷理),即是基于道问学而使吾心之体成为全、吾心之用成为大。然而,朱子又把尊德性和道问学同样视作为学之要。这是因为,心本来虚灵不昧,拥有具众理而应万事的“明德”。只是与陆学相比较,或许可以说,朱子是以道问学为本,而陆子则是以尊德性为本。但如果说朱子的道问学之究极即在于得心之全体大用,那么尊德性也就是明心之全体大用的手段。从这一观点中可以看出,在朱子的全体大用思想中,已蕴藏了朱陆同旨的根源。(1)
朱子的全体大用思想可以说是以胡安定的“明体适用”为基础,并集宋儒的“体用相即”、“体用兼备”说之大成的。因为朱子不说“体”而说“全体”,认为心本来虚而具万理,不言“用”而言“大用”;认为心本来灵而应万事。在朱子看来,心虽是浑然的虚体,但其中具有森然的人伦条理,并显现为具体的实际事功。
若据此,也许就不会陷于佛老的虚无寂灭,而能得体之全;也不会陷于事功派的卑俗不纯,而能得用之大。这是朱子提倡全体大用的缘由,也是反对佛老之学和事功派的一种武器。然而,朱子的全体大用,从他的《社仓法》和《仪礼经传通解》来看,那是就政治、经济、礼制等具体实事来加以考虑的。这是他所提出的全体大用思想相对于陆王来说所独有的特色。
尽管陆子也是称赞朱子的《社仓法》并把它实施于自己的老家金溪青田(参见《陆象山全集》卷1,《与赵监第二书》;卷36,《年谱》“淳熙元年”条)——阳明也并没有忘记和忽略制度文物(参见《传习录》上)——但在陆王那里,如果说考虑全体大用的话,那也是为了追求心之全体。
相反,朱子则可以说是追求分殊之事用的。他遵循李延平的“理不患其不一,所难者分殊耳”之教,从而做到了从分殊到理一的过渡。借用朱子门人赵师夏之言,即“必辨其毫厘,会得其同;穷其曲折,成全其大”,这就是朱子的立场。据此,朱子就能明确地觉察到佛老的欠缺了(2)(参见《延平答问后编序》;《朱子文集》卷97,《延平先生李公行状》)。
如果陆子也提倡这样的全体大用之学,那他也会像熊勿轩那样,基于朱子学只讲圣人全体大用之学的立场(参见《正谊堂全书·勿轩集》卷3,《考亭书院记》),而把《庄子·齐物论》所谓的“其发若机括,其司是非之谓也”,称作“庄子势阻则谋,计得则断”(《陆象山全集》卷35,《语录》)等,进而将全部大用都建立在灵活之心的基础之上。因此,那些指责陆学没有全体大用思想的学者(参见李穆堂《陆子学谱》卷20,《后学辨论》;《万子承苍答顺德陈守沦陆子文集书》),其见解也不是毫无道理的。
然而,陆王尊崇灵活之心的目的是为了求理之实。由此看来,在陆王那里也同样有提倡全体大用思想的理论前提。如此一来,则陆(王)学也就接近于朱子学了。或者说,如果朱子的全体大用论也重视心之全体(即心的层面)的话,那也就接近于陆(王)学了。在这里,实际上也就存在着朱陆同异论(朱陆同旨论)发生的思想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