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1 / 1)

【原文】

来书云:“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缪,必待学而后知。今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至于舜之不告而娶[1],武之不葬而兴师[2],养志养口[3],小杖大杖[4],割股[5]庐墓[6]等事,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

“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此语诚然。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此其所以“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7]也。孟子云:“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8]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节目时变,圣人夫岂不知?但不专以此为学。而其所谓学者,正惟致其良知,以精察此心之天理,而与后世之学不同耳。吾子未暇良知之致,而汲汲焉顾是之忧,此正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之弊也。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9]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毫厘千里之缪,不于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将何所用其学乎?是不以规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圆,不以尺度而欲尽天下之长短,吾见其乖张谬戾,日劳而无成也已。吾子谓:“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若谓粗知温凊定省之仪节,而遂谓之能致其知,则凡知君之当仁者皆可谓之能致其仁之知,知臣之当忠者皆可谓之能致其忠之知,则天下孰非致知者邪?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夫舜之不告而娶,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为之准则,故舜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武之不葬而兴师,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故武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使舜之心而非诚于为无后,武之心而非诚于为救民,则其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乃不孝不忠之大者。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以精察义理于此心感应酬酢之间,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执之以为制事之本,以求临事之无失,其亦远矣!其余数端,皆可类推,则古人致知之学,从可知矣。(《传习录(中卷)·答顾东桥书》)

【译文】

来信说:“儒道的大旨容易明白。像您所说的良知良能,就连愚夫愚妇都具有。而至于具体执行的步骤,以及依据时机变化所做出的应对策略,不同的人做起来就会有毫厘和千里之大的差距,所以必须有待学习才能知晓。现在您举例说温凊、定省之类的关于孝道的事,谁不知道呢?像舜不禀告父母而娶亲,周武王不葬其父而出兵讨伐商纣,曾子奉养父母的心志而曾元奉养父母的口舌和身体,小仗就承受大仗就逃走,割股疗亲,筑庐守墓等事,或者持守常规,或者适当权变,在其中的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评判出一个是非,以作为行事的标准。这样,才能做到心体不被蒙蔽,临事才没有过失。”

儒道的大旨容易明白,这话很对。不过后世求学的人忽视了这容易明白的地方而不去实行,反而汲汲以求那些难以明白的,然后将其当作学问。这也就是《孟子》中所说的“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道在近处却到远方寻找,事情在容易的地方却到难的地方寻求)。”孟子还说“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道就像大路一样,哪里会难以知晓呢?只怕人不去践行(道)而已)!”良知良能方面,愚夫愚妇和圣人共同具有。但是只有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这就是圣人和愚人之间的区别,具体执行起来的行动步骤,以及依据时机变化所做出的应对策略,圣人怎么会不知道?但是他们不专门把这些当作学问的根本,而圣人所说的求学的人,正是指那些能致其良知,能精详地体察自己心中天理的人,这和后世所说的那些学问是不同的。没有顾得上致自己的良知,反而汲汲于具体执行的行动步骤,以及依据时机变化所做出的应对策略上求索,这正是犯了上面说的求那些难以明白的,然后将其当作是学问之弊病。良知相对于具体执行的行动步骤,以及依据时机变化所做出的应对策略,就像是规、矩、尺度(单位长度)相对于方、圆、长短一样。具体执行的行动步骤,以及依据时机变化所做出的应对策略不可以预先确定,就像是世间的方、圆、长短是不胜枚举的一样。所以只要规和矩一旦确立,方形和圆形就无法作假,然后测量天下的方和圆就会不可胜用了;一旦尺度确立,长的、短的距离就不能作假,然后测量天下的长短就会不可胜用了;只要良知被“致”了,具体执行的行动步骤,以及依据时机变化所做出的应对策略就不能作假,然后实行具体的行动步骤,以及依据时机变化所做出的应对策略也就不可胜用了。毫厘和千里之间的误差,不用我心中良知的一念之微去体察,又将凭借什么作为依据去应用其所学呢?如果不用规和矩而想要去测定天下的方和圆,不用尺度而想要去测定天下的长和短,我只能看出这些行为中的乖张和荒谬,终日忙碌而终归一事无成而已。说温凊、定省之类的关于孝道的事,谁不知道呢?但是“知道”却不能致其“知”的人却不少啊!如果说粗略知道了温凊、定省中的礼节和程序,就称他们能致其知,那么凡是知道作为君主应当仁的,皆可以称其为能致他的仁的知了;知道作为臣子应当忠的,皆可以称其为能致他的忠的知了。那么,天下又有谁是不能致他的知的呢?由此而言,就知道要致知就必须要行动,而不行动就不可以称为致知,这是很明白的了!“知行合一”这个说法的体系,不就是很清楚了吗?像舜的不禀告父母而娶亲,哪里是舜之前就有人不禀告父母就娶亲,以作为舜效法的准则的呢?所以说舜是考证了什么典籍,向何人请教,而做出这种举动的呢?还是他反求于自己心中一念之良知,权衡其轻重和适宜与否,不得已而做出这种举动的呢?周武王不葬其父而出兵讨伐商纣,难道是周武王之前就有有人不葬其父而兴兵的例子作为准则吗?所以说周武王考证了什么典籍,向何人请教,而做出如此举动呢?还是他反求于自己心中一念之良知,权衡其轻重和适宜与否,不得已而做出这种举动呢?假如说舜的心不是真挚地担心没有后嗣,周武王的心不是真挚地要拯救百姓,那么舜的不禀告父母而娶亲,周武王不葬其父而出兵讨伐商纣,就是极大的不孝不忠。而后世的人不下力气在致其良知,以精详地体察自己心中的天理以用于应事接物之间,反而想凭空地讨论那些权变情况下的应对之事,以此作为处理事情的准则,以企求处理事情时没有过失,那就偏差太远了!您所举的其他事例,皆可以此类推,那么古人所说的致知学说,也就可以知晓了。

【解析】

顾东桥首先说了“道之大端易于明白”。这一点得到了阳明的认可,以此前提推论出圣人和愚人都具有良知良能,在这里两人也达成了共识。

但接下来,分歧就来了,顾东桥表达了两层意思,来说明“节目时变”中的详细内容必须通过学习才能掌握。第一层,他诘问阳明,其所说的温凊、定省之类的关于孝道的事,谁不知道呢?意思就是关于孝道几乎人人都知道,但是世间大不孝的人依然比比皆是,所以要做到孝还必须通过学习。第二层,他举了舜之不告而娶,武之不葬而兴师,养志、养口,小杖、大杖,割股,庐墓等事例,来说明现实世界中人所面对的孝亲情形的绚烂多姿性,来进一步证明学习“节目时变之详”的必要性。

顾东桥举的这些例子,每一则后面都隐藏着一段或关于爱情,或关于战争,或关于虐童,或关于自残等内容的逸事,而这些经过我们古人的剪裁加工,全成了孝亲的案例。这些典故中所传达的一些思想倾向,以现代的眼光看,很多都可以被视作是封建礼教中的糟粕,这些东西早就被我们批得体无完肤。比如割股疗亲,作为吃人封建礼教的典型案例一直被今人厌弃,其中的小杖、大杖的典故,放在现代,也只能作为虐童门事件而登上新闻媒体的头版。所以说,这些典故细谈起来也是争议一大堆,我们就不要去蹚这浑水了,只需要知道,顾东桥不过是举了一些孝亲方面比较反常的例子就行了。

再来看阳明的回复,他首先道出了世人的通病:“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这是《孟子》中的原话。《道德经》中也有类似意思的话:“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意思是大路非常平坦,但是人们偏偏不喜欢走大路,就喜欢找那些坑坑洼洼、曲曲折折的小路走。所以,不论是儒家的亚圣还是道家的始祖,都对人类这种有点“贱”的德性洞若观火。从这里阳明引出了下面的结论,良知良能虽然愚夫愚妇同圣人一样都具有,但是只有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真理往往就是如此简单,如此朴素。

“节目时变之详”这些东西,圣人不是不理会,而是没有将其作为头等大事来理会。头等大事依然是致自己的良知。世界上有太多的人,连自己手边那些已知的、该做的事情都没有做好,却踮着脚去眺望那些远处的、模糊不清的、未知的事情。所以良知之不能致,也就可想而知了。然后阳明将良知比喻为规、矩、尺,将天下的“节目时变之详”比喻为“方形、圆形、长短”,只要有了与之对应的工具,就可以丈量天下所有的方形、圆形、长短。

通过这个比喻,我们可以看出,在这里,阳明是把良知放到了一个最基本的底层来看待,如果将人比喻为一台计算机的裸机,阳明心学中的“良知”就像是安装在这台计算机上的操作系统,所以说它是最基本、最底层的软件。而“节目时变之详”就好像是具体的应用软件,只要你的操作系统没有漏洞和病毒,运行流畅,那么任何应用软件都可以在这个系统上运行良好。而现实中的情况是:许多人的思想就好像是一个布满了漏洞或病毒的操作系统,却不去想着如何实现操作系统的健康运行,而是玩了命地在那里做能让应用软件流畅运行的努力。这岂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了吗?

所以说,阳明和顾东桥的分歧,就在于,顾东桥是在说应用软件这个层次的问题,而阳明是在说操作系统这个层次的问题。阳明强调操作系统,正是为了更流畅地运行应用软件,所以看似没有谈论应用软件,其实已经谈了;而顾东桥在那里大谈应用软件,却忽略了操作系统本身的毛病,才导致了应用软件的运行不畅,所以看似在那里谈问题的症结,其实是没有找到病根。

按照阳明的说法,像顾东桥说的“今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这句话中说的“知”其实是“觉知”,而不是良知。世人大多数情况下所说的“知”,都是被局限在了“觉知”这里。所以,阳明就得出了他学说中最有力的一句结论——“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只有通过行,才能“致”良知判断为正确的“觉知”,才是真正的知,这才是“知行合一”。最后,阳明又拿顾东桥举的那些孝亲特例中的情形,解释人在解决“节目时变之详”这些问题时,所依据的判断标准依然是自己内心的良知,除了良知,真的没有第二个标准可以作为圣人恪守不渝的准则了。

[1]不告而娶:语出《孟子·万章上》,原文是“万章问曰:‘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对怼父母,是以不告也。’”

[2]不葬而兴师:指周武王未葬其父周文王,就兴兵讨伐商纣王。事见《史记·伯夷列传》卷六十一。

[3]养志养口:语出《孟子·离娄上》,原文是“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曾元,曾参之子,曾皙之孙。大意是:曾子奉养父亲曾皙时,吃饭时必定有酒肉,将要撤去时,必定请示剩下的酒肉给谁食用,如果曾皙问有没有多余的,必定回答说“有”(唯恐其父以为酒肉不多而不肯食用,故必曰“有”);曾皙死后,曾子的儿子曾元奉养曾子,必定有酒肉,将要撤去时,不请示将剩下的酒肉给谁食用,如果曾子问有没有多余的,曾元就回答说“没有了”,实际上是将剩下的酒肉留在下顿再给父母吃。像曾元的这种做法,就叫作奉养口舌和身体。像曾子的这种做法,就可以称为奉养了父母的心志。

[4]小杖大杖:事见《孔子家语·六本》,原文是“曾子耘瓜,误斩其根。曾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背。曾子仆地。久之,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闻之而怒曰:‘舜之事瞽叟,小杖则待过,大杖则逃走,姑瞽叟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不孝孰大焉?’”

[5]割股:二十四孝中的割股疗亲典故,指孝子割舍自己腿上的肉来治疗父母的疾病。

[6]庐墓:古人在父母或者老师过世后,服丧期间在墓旁搭盖小屋居住,守护坟墓,称为庐墓。

[7]“道在”二句:语出《孟子·离娄上》。

[8]“夫道”二句:语出《孟子·告子下》。

[9]规矩:指规和矩,规是校正圆形的工具,矩是校正方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