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澄在鸿胪寺[1]仓居,忽家信至,言儿病危,澄心甚忧闷,不能堪。
先生曰:“此时正宜用功。若此时放过,闲时讲学何用?人正要在此等时磨炼。父之爱子,自是至情,然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过即是私意。人于此处多认做天理当忧,则一向忧苦,不知已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2]。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才过,便非心之本体,必须调停适中始得。就如父母之丧,人子岂不欲一哭便死,方快于心?然却曰‘毁不灭性’[3]。非圣人强制之也,天理本体自有分限,不可过也。人但要识得心体,自然增减分毫不得。”(《传习录(上卷)·陆澄录》)
【译文】
陆澄在鸿胪寺暂住,忽收家信一封,说儿子病危,他心里十分忧愁,不能承受。
阳明先生说:“这时正好用功。如果这个时刻放过,闲时讲学又有什么用处?人就是要在这时候磨炼此心。父亲爱儿子,本来是人间最真切的感情,但天理也有个中和处,过分了就是私心。人们在这个地方往往认为按天理应该忧苦,就去一味忧苦而不能自拔,不知道这已经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了。一般说来,七情的表露,过分的多,不及的少。稍有过分,就不是心的本体,必须调停适中才行。比如父母双亲去世,做儿女的难道不想一下子哭死,使心里痛快吗?但《孝经》中说‘毁不灭性’。并非圣人强行要求世人抑制情感,而是因为天理本身自有限度,不能过分。人只要认识了心体,自然分毫都不能增减。”
【解析】
这是《传习录》中又一个经典的情景教学案例。原文晓畅易懂,在今天读来仍没有理解上的障碍。有两层意思要掰扯掰扯,其一,“事上磨”的思想,也是这一节要表达的中心意思。在前面,阳明已经提到过“事上磨”的重要性。之前的内容,阳明说过“人须在事上磨,方立得住”的话,只是当时阳明是从纯理论的角度说的,而在这里,利用陆澄忧心儿子病危这个时机,因事讲学,说明此时正是体现平时所学东西价值的时机,此时不用,平时讲学何用?所以说,心学的普适性,使得人在行动坐卧的所有时刻都可以观照此心,而有“事”时更是检验心学功夫是否纯熟的试金石。普通人往往放过这个时刻,认为我现在方寸已乱,等我平静时再来学心学吧。如果这样认为,那你其实已经错过了实践心学最好的时机,因为心学的对象就是你那个已经乱了方寸的心啊。
其二,至情过了即是私意,在一本古代小说《好逑传》中,有这样一句话:学莫尊于圣贤,圣贤亦不外于至性。这里说的“至性”和“至情”其实是同一个意思。“至性”是什么?这里的“至”字,不能理解为极致的意思,应该理解为“到,恰好,中”的意思,人们往往很喜欢那些“性情中人”,这些人感情淳朴天成,哭时就放声痛哭,笑时就仰天大笑,对朋友义薄云天,对不平之事疾首蹙额。我相信,如果将这其中的感情都做到恰到好处的“至”的境界,那离成为圣人也就不远了。但是,像阳明所说的那样,人“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一般人很难在此处将“度”把握得恰恰好。
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家,在个人的修养方面,都有“清心寡欲”的倾向,之所以如此,还是根源于“大抵七情所感,多只是过,少不及者”这个论断之上。在一些娱乐场所,常常会看到“禁止黄赌毒”的宣传标语,“黄赌毒”这三样东西,本质上代表的是人对自己欲望的放纵,这三样是比较容易辨识的“恶”的东西。但是像父亲对儿女的爱,儿女对父母的爱,这些属于“善”的东西呢?没错,即便是“善”的方面,也有一个“止”的境地,父母对儿女的爱,如没有“止”,会流入溺爱。儿女对父母的爱,缺少原则,会流入“愚孝”。
在我国古代的《二十四孝》一书中,有一个“埋儿奉母”的故事,大意是晋代一个叫郭巨的人,家境贫困,妻子生下一个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影响奉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幸好挖出一坛金子来,儿子才免了一死。
这个故事,即便在封建礼教吃人的古代社会,对其表示反对的也是大有人在,《孝经》中的主旨和这个故事所表达的思想也是相矛盾的——“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其埋儿养母,首先违背了老母的爱孙之心,其次陷老母于不仁,若知道孙子是因为自己而死,老母岂能再独活于世?老母因此弃世,到了那时,你郭巨到底是孝,还是大不孝呢?
其实这个“埋儿奉母”的故事,十有八九是作者杜撰出来的,这种故事本来不值得一驳,特别是这个故事的结尾,充满了浪漫主义的喜剧色彩。作者的思路应该是这样的:郭巨夫妻的孝心感动了上天,玉皇大帝送给了他一坛金子。儿子不用死了,老母也可以奉养了,竟然是一个“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生活”的童话般结局。作者的这种构思实在不敢恭维,但是我们还是拿这个故事来讲道理,来说明所谓的“止于至善”指的是“恰恰中理”这个意思。否则,打着“善”的旗号,哪怕往前多走了一步,即使是一小步,也将滑向“恶”。
[1]鸿胪寺:官署名。
[2]“有所”句:语出《大学》。
[3]毁不灭性:语出《孝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