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良知与礼

嘉靖五年(1526)三月,王阳明的高徒邹谦之为教化民众,改变民风,以相传是朱子所撰的《文公家礼》为底本,将其简化,编著了《谕俗礼要》,并告知王阳明。王阳明知道后,写下《寄邹谦之(二)》(《王文成公全书》卷六),称赞此举甚善,同时阐述了自己关于基本礼仪的见解。

孔子思想的核心内容便是仁与礼,大儒都曾著述礼说。例如,朱子认为关于礼的教化已经荒废,并对此深感忧虑,于是以《仪礼》为经,以《礼记》为传,编纂了《仪礼经传通解》。元代大儒的代表人物吴澄在此基础上,著书《礼记纂言》三十六卷。正德十五年(1520),王阳明的同乡好友胡汝登任南直隶省宁国府知府,为整治世风,重刻并推广《礼记纂言》,请王阳明为该书作序,于是王阳明写下《礼记纂言序》(《王文成公全书》卷七),他在序中推崇说,《礼记纂言》是学习礼仪的人不可或缺的启蒙书。

朱子在全体大用思想的基础上重视礼法,提倡严肃的礼法,而王阳明并不像朱子那样重视礼法。因为他认为,礼法用来教化百姓,改变世风,是不可或缺的,但不应该盲目遵从古代礼法,礼法应当随时世而变化。

在给邹谦之的信函中,王阳明指出,失去人情的话,礼法就只剩形式了,而失去人情是因为没能修行心学。

后世心学不讲,人失其情,难乎与之言礼!然良知之在人心,则万古如一日。苟顺吾心之良知以致之,则所谓“不知足而为屦,我知其不为蒉也”(《孟子·告子章句上》)。非天子不议礼制度(《中庸》),今之为此,非以议礼为也,徒以末世废礼之极,聊为之兆以兴起之。故特为此简易之说,欲使之易知易从焉耳。[《寄邹谦之(二)》,《王文成公全书》卷六]

邹谦之编著《谕俗礼要》是有原因的。世宗即位之后,朝中掀起了“大礼议”的风波,直到王阳明去世那年,即嘉靖七年(1528)才平息。

邹谦之于嘉靖三年(1524)上奏这一问题时违背世宗意见,被投入监牢,后来又被贬谪为南直隶省广德州判官。邹谦之在广德州建立了复古书院,在向弟子讲学时,他特意刻印了《谕俗礼要》。

嘉靖四年(1525)十月,王阳明的门人在越城西郭门内光相桥东立阳明书院。在王阳明去世后,嘉靖十六年(1537),门人又在这里建了王阳明祠。(《年谱三》)

武宗于正德十六年(1521)驾崩,因为没有子嗣,所以由其年仅十五岁的堂弟世宗继位。年幼的世宗坚持要将两年前去世的父亲兴献王追封为皇帝,祭祀在宗庙里,又把其母作为皇太后迎入宫中,由此引发了“大礼议”之争。

首辅杨廷和及众多朝臣从国法的立场上极力反对世宗的主张,自然不被世宗容纳。然而,张聪却上疏说“诚大孝也”,桂萼在上疏中引用《中庸》中的“非天子,不议礼”,两人拥护世宗,后来得宠,权倾朝野。“大礼议”之争一事最终还是按照世宗的主张行事,那些反对派全部被投入监牢或遭受了刑罚。

此时,王阳明的门人席元山、黄绾、黄宗明等人向王阳明询问大礼议,王阳明都没有回答。

他作了一首《碧霞池夜坐》(《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的诗。碧霞池位于王阳明府邸内,附近有稽山书院。在诗中他精彩地论述了以良知为本的“万物一体”思想。值得注意的是,此诗也涉及大礼议。

王阳明受湛甘泉的影响,很早就接受了程颢等人提出的“万物一体”思想。正如他晚年在《拔本塞源论》中提倡的那样,他将宋儒以来以良知为本的“万物一体”说集大成,并论述其紧迫性,认为这是缓和常年积累的功利思想之弊端的最佳对策。诗中讲述了万物一体之心为何物,打动人心。

一雨秋凉入夜新,池边孤月倍精神。

潜鱼水底传心诀,栖鸟枝头说道真。

莫谓天机非嗜欲,须知万物是吾身。

无端礼乐纷纷议,谁与青天扫宿尘?

对王阳明来说,一草一木、孤月、潜鱼、栖鸟全都呈现了道之真谛、心诀(良知)。因此才吟道:“万物是吾身。”王阳明自从开始提倡“良知”说,便认为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有良知,以良知为万物的本体。

曾有学习西方哲学的人以为这是观念论而加以排斥,其实是因为不懂东方思想的真髓。王阳明的“良知”说,是历经千难万苦,经过事上磨炼后得到的知行合一的本体,并非是简单的抽象观念。

前文提到过,有人问庄子道在何处,庄子回答说,大道无所不在,甚至在粪尿之中。这一回答令提问的人瞠目结舌。(《庄子·知北游》)庄子是从超越主义的立场上论述万物齐同,王阳明则是在诗中巧妙地论述了儒家的万物一体之妙道。

关于这首诗的最后两句“无端礼乐纷纷议,谁与青天扫宿尘”,东正堂评论如下:钟伯敬也认为这是大礼议之争。比起大礼议之争的是非,王阳明先生感叹的是这样的争论耽误了天下大计。遗憾的是,大礼议果然成为党派之争,因而伤及国家命脉。由此可见,王阳明先生的见识高于众人。(《阳明先生全书论考》卷十《诗四·续篇·赋诗》)事实正是如此。

二论:良知与太虚

嘉靖五年(1526),王阳明的门人、浙江省绍兴府知府南大吉在觐见汇报政务时被罢免。因为他深信阳明心学,所以为朝廷所忌。他在回家乡陕西省西安府渭南县的途中,给王阳明寄了一封长信。

王阳明回信《答南元善(一)》(《王文成公全书》卷六),在信的开头,他写道:“近得中途寄来书,读之恍然如接颜色。勤勤恳恳,惟以得闻道为喜,急问学为事,恐卒不得为圣人为忧,亹亹千数百言,略无一字及于得丧荣辱之间,此非真有朝闻夕死(《论语·里仁篇》)之志者,未易以涉斯境也。浣慰何如!诸生递观传诵,相与叹仰歆服,因而兴起者多矣。”

王阳明在回信中提到,良知同北宋大儒张横渠讲的太虚一样,是宇宙的本体,道德的渊源。之所以提及张横渠,是因为南大吉与他是同乡。

张横渠认为,太虚是无形清净之物,无碍自在。太虚一词,出自《庄子·知北游》。王阳明认为,庄子提倡的太虚是想要舍弃世间的一切烦恼与劳累,因而批判道:

世之高抗通脱之士,捐富贵,轻利害,弃爵禄,决然长往而不顾者,亦皆有之。彼其或从好于外道诡异之说,投情于诗酒山水技艺之乐,又或奋发于意气,感激于愤悱,牵溺于嗜好,有待于物以相胜,是以去彼取此而后能。及其所之既倦,意衡心郁,情随事移,则忧愁悲苦随之而作。果能捐富贵,轻利害,弃爵禄,快然终身,无入而不自得已乎?

他又指出,从儒教的立场,通过良知就可以达到张横渠所讲的太虚之无碍自在境地。

夫惟有道之士,真有以见其良知之昭明灵觉,圆融洞澈,廓然与太虚而同体。太虚之中,何物不有?而无一物能为太虚之障碍。盖吾良知之体,本自聪明睿知,本自宽裕温柔,本自发强刚毅,本自斋庄中正、文理密察,本自溥博渊泉而时出之,本无富贵之可慕,本无贫贱之可忧,本无得丧之可欣戚,爱憎之可取舍。

盖吾之耳而非良知,则不能以听矣,又何有于聪?目而非良知,则不能以视矣,又何有于明?心而非良知,则不能以思与觉矣,又何有于睿知?然则,又何有于宽裕温柔乎?又何有于发强刚毅乎?又何有于斋庄中正、文理密察乎?又何有于溥博渊泉而时出之乎?

在回信的末尾,王阳明写道:

故凡有道之士,其于慕富贵,忧贫贱,欣戚得丧而取舍爱憎也,若洗目中之尘而拔耳中之楔。其于富贵、贫贱、得丧、爱憎之相值,若飘风浮霭之往来变化于太虚,而太虚之体,固常廓然其无碍也。元善今日之所造,其殆庶几于是矣乎!是岂有待于物以相胜而去彼取此?激昂于一时之意气者所能强?而声音笑貌以为之乎?元善自爱!元善自爱!

关中自古多豪杰,其忠信沉毅之质,明达英伟之器,四方之士,吾见亦多矣,未有如关中之盛者也。然自横渠之后,此学不讲,或亦与四方无异矣。自此关中之士有所振发兴起,进其文艺于道德之归,变其气节为圣贤之学,将必自吾元善昆季始也。今日之归,谓天为无意乎?谓天为无意乎?

此番激励南大吉的话,无论谁读到都会振奋不已。

关于良知的本体是太虚这一观点,王阳明论述如下:“良知之虚,便是天之太虚;良知之无,便是太虚之无形。日月风雷山川民物,凡有貌象形色,皆在太虚无形中发用流行,未尝作得天的障碍。圣人只是顺其良知之发用,天地万物,俱在我良知的发用流行中,何尝又有一物超于良知之外,能作得障碍?”(《传习录》下卷)

良知的本体本来是一种道德的感知,却被看作宇宙的真实存在,这是王阳明对良知体认益发真切的结果。

三论:良知与闻见

嘉靖五年,王阳明为回答欧阳德的提问,写了一封很长的回信(《答欧阳崇一》,出自《传习录》中卷)。

据王阳明的回信可知,欧阳德的问题大致如下:

师云:“德性之良知,非由于闻见。若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论语·述而》),则是专求之见闻之末,而已落在第二义。”窃意良知虽不由见闻而有,然学者之知,未尝不由见闻而发;滞于见闻固非,而见闻亦良知之用也。今日“落在第二义”,恐为专以见闻为学者而言,若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似亦知行合一之功矣。如何?

对此,王阳明回答如下:

良知不由见闻而有,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滞于见闻,而亦不离于见闻。孔子云:“吾有知乎哉?无知也。”(《论语·子罕篇》)良知之外,别无知矣。故“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今云专求之见闻之末,则是失却头脑,而已落在第二义矣。近时同志中,盖已莫不知有“致良知”之说,然其功夫尚多鹘突者,正是欠此一问。大抵学问功夫只要主意头脑是当,若主意头脑专以“致良知”为事,则凡多闻、多见,莫非“致良知”之功。

盖日用之间,见闻酬酢,虽千头万绪,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除却见闻酬酢,亦无良知可致矣。故只是一事。若曰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则语意之间未免为二。此与专求之见闻之末者虽稍不同,其为未得精一之旨,则一而已。“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论语·述而》),既云“择”,又云“识”,其良知亦未尝不行于其间,但其用意乃专在多闻多见上去择、识,则已失却头脑矣。

也就是说,王阳明认为,圣人教学的第一义即学问的根本便是致良知,他严厉警诫不可忘记致良知而求学问于闻见之末,以致陷入枝叶之学。同时,他说不忘记这一根本的话,多闻多见也是致良知的修行,其实就是强调以良知为体、以闻见为用的体用一源思想。但是,如果忘记了王阳明论述的体用一源,即良知与闻见是一体的,以为他只是重视体的话,也难免会产生流弊。

随后,王阳明表示十分理解欧阳德的疑问,宽慰他并启发说:“崇一于此等处见得当已分晓,今日之问,正为发明此学,于同志中极有益。但语意未莹,则毫厘千里,亦不容不精察之也。”

四论:良知与思索

欧阳德继上节的问题之后,又进一步向王阳明请教关于思索的问题。

师云:“《系》言‘何思何虑’(《周易·系辞下传》),是言所思所虑只是天理,更无别思别虑耳,非谓无思无虑也。心之本体即是天理,有何可思虑得!学者用功,虽千思万虑,只是要复他本体,不是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出来;若安排思索,便是自私用智矣。学者之蔽,大率非沉空守寂,则安排思索。”德辛壬之岁着前一病,近又着后一病。但思索亦是良知发用,其与私意安排者何所取别?恐认贼作子,惑而不知也。

对此,王阳明回答如下:

“思曰睿,睿作圣”(《尚书·洪范篇》)。“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孟子·告子章句上》)。思其可少乎?沉空守寂与安排思索,正是自私用智,其为丧失良知,一也。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发用。若是良知发用之思,则所思莫非天理矣。良知发用之思,自然明白简易,良知亦自能知得。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纷纭劳扰,良知亦自会分别得。盖思之是非邪正,良知无有不自知者。所以认贼作子,正为致知之学不明,不知在良知上体认之耳。

如上所述,王阳明“致良知”说的立场在于,他认为思索是天理的灵妙明觉的发用,即良知的发用。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也论述了思索与良知即本心为一体的思想,可以说从一个侧面阐述了王阳明的“本体功夫一体”论。

五论:良知与机诈

欧阳德在信中又问,世间多欺诈与不守信,应该如何应对。

人情机诈百出,御之以不疑,往往为所欺;觉则自入于逆、亿。夫逆诈,即诈也;亿不信,即非信也;为人欺,又非觉也。不逆、不亿而常先觉,其惟良知莹彻乎?然而出入毫忽之间,背觉合诈者多矣。

对此,王阳明回答如下:

“不逆、不亿而先觉”,此孔子因当时人专以逆诈、亿不信为心,而自陷于诈与不信,又有不逆、不亿者,然不知致良知之功,而往往又为人所欺诈,故有是言。非教人以是存心,而专欲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以是存心,即是后世猜忌险薄者之事。而只此一念,已不可与入尧、舜之道矣。不逆、不亿而为人所欺者,尚亦不失为善,但不如能致其良知,而自然先觉者之尤为贤耳。崇一谓“其惟良知莹彻”者,盖已得其旨矣。然亦颖悟所及,恐未实际也。

盖良知之在人心,亘万古、塞宇宙而无不同,“不虑而知”(《孟子·尽心章句上》),“恒易以知险”(《周易·系辞下传》),“不学而能”(《孟子·尽心章句上》),“恒简以知阻”(《周易·系辞下传》),“先天而天不违”,“天且不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周易·乾卦·文言传》)夫谓“背觉合诈”者,是虽不逆人而或未能无自欺也,虽不亿人而或未能果自信也,是或常有求先觉之心,而未能常自觉也。

常有求先觉之心,即已流于逆、亿而足以自蔽其良知矣,此“背觉合诈”之所以未免也。君子学以为己,未尝虞人之欺己也,恒不自欺其良知而已;未尝虞人之不信己也,恒自信其良知而已;未尝求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恒务自觉其良知而已。是故不欺则良知无所伪而诚,“诚则明矣”(《中庸》);自信则良知无所惑而明,“明则诚矣”(《中庸》)。明诚相生,是故良知常觉、常照。常觉、常照,则如明镜之悬,而物之来者自不能遁其妍媸矣。何者?不欺而诚,则无所容其欺,苟有欺焉,而觉矣;自信而明,则无所容其不信,苟不信焉,而觉矣。

是谓易以知险,简以知阻(《周易·系辞下传》),子思所谓“至诚如神,可以前知”(《中庸》)者也。然子思谓“如神”,谓“可以前知”,犹二而言之,是盖推言思诚者之功效,是犹为不能先觉者说也。若就至诚而言,则至诚之妙用,即谓之神,不必言“如神”,至诚则“无知而无不知”,不必言“可以前知”矣。

也就是说,王阳明认为,只要相信自己的良知,努力致良知而不欺骗,就能达到至诚的境界。万事皆明,自然就没有不知道的事情,他人也没了欺诈与不守信的余地,也就没有必要怀疑他人了。

这段论述表明,王阳明坚信自己在千难万苦中“赖天之灵”领悟的良知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