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随处体认天理”说(1 / 1)

嘉靖五年(1526),王阳明在写给邹谦之的书信[《寄邹谦之(一)》,《王文成公全书》卷六]中批判了湛甘泉的“随处体认天理”说。

书信开头写道:“比遭家多难,功夫极费力,因见得良知两字比旧愈加亲切。真所谓大本达道(《中庸》),舍此更无学问可讲矣。”

由此可见,越是到了晚年,所遭受的磨难越多,王阳明便越发相信“良知”说,其“良知”说也越发意味深长。这里的“家多难”,指的是嘉靖元年(1522)失去了父亲海日翁,嘉靖四年(1525)又失去了夫人诸氏。

前面提到,王阳明被谪贬龙场,领悟了心即理,但是还没有领悟“体”为何物。而自赣州时期以后经历千辛万苦,到了四十九岁王阳明才明白,“体”是人们先天具备的良知。到了晚年,他对良知更是坚信不疑。

接下来,王阳明在给邹谦之的信中论述道,比较一下湛甘泉的“随处体认天理”学说和自己的“良知”学说,就会发现两者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原文如下:

“随处体认天理”之说,大约未尝不是,只要根究下落,即未免捕风捉影,纵令鞭辟向里,亦与圣门致良知之功尚隔一尘。若复失之毫厘,便有千里之谬矣。

王阳明感慨道:

四方同志之至此者,但以此意提掇之,无不即有省发,只是着实能透彻者甚亦不易得也。世间无志之人,既已见驱于声利词章之习,间有知得自己性分当求者,又被一种似是而非之学兜绊羁縻,终身不得出头。缘人未有真为圣人之志,未免挟有见小欲速之私,则此重学问,极足支吾眼前得过。是以虽在豪杰之士,而任重道远(《论语·泰伯篇》),志稍不力,即且安顿其中者多矣。

他又鼓励邹谦之说:“谦之之学,既以得其大原,近想涉历弥久,则功夫当益精明矣。”

同年,他在写给邹谦之的另一封书信[《寄邹谦之(五)》,《王文成公全书》卷六]中,再次批判了湛甘泉的“随处体认天理”学说:“随事体认天理,即戒慎恐惧(《中庸》)功夫,以为尚隔一尘,为世之所谓事事物物皆有定理而求之于外者言之耳。若致良知之功明,则此语亦自无害,不然即犹未免于毫厘千里也。”

意思是,朱子提倡“事事物物皆有定理”,求天理于心外,湛甘泉为纠正朱子学者的弊端,提出了“随处体认天理”学说。如果明白致良知的宗旨,那么湛甘泉的学说也不会产生什么危害,否则难免差之毫厘谬以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