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五年(1520)夏,王阳明前往吉安后又到泰和,问候了比自己大七岁、身居少宰的朱子学者罗钦顺,并向罗钦顺敬奉了《大学古本》和《朱子晚年定论》两本书。随后,王阳明收到了罗钦顺寄来的有关上述两本书的论学书信。当时罗钦顺五十六岁,王阳明四十九岁。

罗钦顺虽然是明代中叶著名的朱子学者,但他是一位将区别理气、心性的举动视为错误,具有明朝特色的朱子学者。罗钦顺,字允升,号整庵,江西省吉安府泰和县人,弘治六年(1493)进士。罗钦顺任南京国子司业时,因犯刘瑾之怒而致仕,刘瑾伏诛后官复原职,经南京吏部右侍郎,升至南京吏部尚书。罗钦顺死后,被朝廷追封太师太保,谥文庄。

罗钦顺潜心于格致之学,著有《困知记》。由该书中的《与王阳明书》一文来看,罗钦顺在正德十五年的夏天,受王阳明赠予《大学古本》和《朱子晚年定论》,而在前一年的夏天,他则在友人处看到了《传习录》。

对于罗钦顺这篇站在朱子学者的立场来批判王阳明心学的书信,王阳明在《答罗整庵少宰书》(《传习录》中卷)里逐一加以反驳。其中,从《大学》的古本、新本问题到《大学》的“八条目”(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王阳明一一做出了解释,并站在其心学的立场上,批判朱子学陷入外求义理的境地,明确表示对自己的学说抱有自信。

下面,我们就对王阳明的这封回信的内容稍作介绍。

罗钦顺对《大学古本》的批判和王阳明的反驳

罗钦顺认为,学当为内求,而王阳明将程、朱的格物之说视为外求,这是错误的。此外,他还对王阳明去除朱子定下的《大学》分章,削减朱子勘补的经传,提倡《大学古本》复古的行为,进行了批判。

对此,王阳明回答说:“学岂有内外乎?《大学古本》乃孔门相传旧本耳。朱子疑其有所脱误,而改正补缉之。在某则谓其本无脱误,悉从其旧而已矣。”

之后,王阳明又强调,学的重点在于求之于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王阳明对自己的心学抱有很强的自信,对朱子学的批判也很明确。其后,王阳明又严厉反驳道:“旧本之传数千载矣,今读其文词,既明白而可通;论其功夫,又易简而可入。亦何所按据而断其此段之必在于彼,彼段之必在于此,与此之如何而缺,彼之如何而补?而遂改正补缉之,无乃重于背朱而轻于叛孔已乎?”

罗钦顺对心学的批判和王阳明的反驳

罗钦顺批判说,王阳明提倡排开外求,致力于反观内省,如此一来,《大学》便可以“正心诚意”四个字来完全概括,而初学之人在学问之际,难道就不再需要格物等详密的功夫了吗?

对此,王阳明完全赞同罗钦顺的说法,回答说:“若语其要,则‘修身’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正心’?‘正心’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诚意’?‘诚意’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致知’,又言‘格物’?惟其功夫之详密,而要之只是一事,此所以为精一之学,此正不可不思者也。”

之后,王阳明又基于自己心学的立场,反驳道:

夫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遗外也。夫谓学必资于外求,是以己性为有外也,是义外也,用智者也。谓反观、内省为求之于内,是以己性为有内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无内外也。

故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此可以知格物之学矣。

关于格物的意义,王阳明如下说道:

格物者,《大学》之实下手处,彻首彻尾,自始学至圣人,只此功夫而已,非但入门之际有此一段也。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见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

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应而言,则谓之物。故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正者,正此(心)也;诚者,诚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谓穷理以尽性也。天下无性外之理,无性外之物。

学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认理为外,认物为外,而不知义外之说,孟子盖尝辟之,乃至袭陷其内而不觉,岂非亦有似是而难明者欤?不可以不察也!

如上所述,王阳明强调心性理与事物本来是混一的。但不容置疑的是,王阳明的混一性立场是以内心为主的,换言之,是以内心为主的内外混一。只不过客观地来看,王阳明对《大学》的解释稍稍有些过于主观。此外,文中“正者,正此也”里的“此”指的是什么呢?尽管很多大家的注释书中并没有过多解释,但其实就是陆九渊所谓“宇宙即我心,我心即宇宙”里的“心”,一言以蔽之,就是物心一体的“心”。所以,这里需要加个“心”字。

王阳明对“格物”说的解释

王阳明向罗钦顺解释,自己的“格物”说与程朱之说并无抵触。王阳明如下说道:

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讨论之功也;必谓其一意于纲领、本原之约,而脱略于支条、节目之详也;必谓其沉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也。审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而况于执事之正直哉?审如是,世之稍明训诂,闻先哲之绪论者,皆知其非也,而况执事之高明哉?

凡某之所谓格物,其于朱子“九条”之说,皆包罗统括于其中。但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耳。然毫厘之差而千里之谬实起于此,不可不辨。

孟子辟杨、墨,至于“无父,无君”。二子亦当时之贤者,使与孟子并世而生,未必不以之为贤。墨子“兼爱”,行仁而过耳;杨子“为我”,行义而过耳。此其为说亦岂灭理乱常之甚而足以眩天下哉?而其流之弊,孟子则至比于禽兽夷狄,所谓“以学术杀天下后世”也。

今世学术之弊,其谓之学仁而过者乎?谓之学义而过者乎?抑谓之学不仁不义而过者乎?吾不知其于洪水猛兽何如也!

孟子云:“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杨、墨之道塞天下,孟子之时,天下之尊信杨、墨,当不下于今日之崇尚朱说,而孟子独以一人呶呶于其间,噫,可哀矣!韩氏云:“佛、老之害甚于杨、墨。”韩愈之贤不及孟子,孟子不能救之于未坏之先,而韩愈乃欲全之于已坏之后,其亦不量其力,且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矣!呜呼!若某者,其尤不量其力,果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矣!

夫众方嘻嘻之中,而独出涕嗟,若举世恬然以趋,而独疾首蹙额以为忧,此其非病狂丧心,殆必诚有大苦者隐于其中,

而非天下之至仁,其孰能察之?

通览上文不难看出,以孟子、韩愈自任的王阳明心中充满着忧世情怀。而文中所提到的“九条之说”,是朱子于《大学或问》的格物章中引用的程颐提出的有关格物致知的九条方法,其要旨如下。

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今日格一物,明日又格一物。

自一身之中,以至万物之理,理会得多,自当豁然有个觉处。

穷理者,非谓必尽穷天下之理,又非谓止穷得一理便到。但积累多后,自当脱然有悟处。

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如一事上穷不得,且别穷一事。或先其易者,或先其难者,各随人深浅。

物必有理,皆所当穷。

如欲为孝,则当知所以为孝之道。

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合内外之道也。……一草一木,亦皆有理,须是察;

当知至善之所在;

格物,莫若察之于身,其得之尤切。

罗钦顺对《朱子晚年定论》的批判和王阳明的反驳

如前所述,王阳明为了减少朱子学者对自己所创学说的抨击,说明朱子晚年的悔悟之说与自己的学说主旨相同,从朱子文集中遴选了三十四封书信,各抄录一节,编成《朱子晚年定论》,于正德十三年(1518)七月出版。然而,因为罗钦顺指出其中还收录了朱子早年的学说,所以王阳明一边说明,一边对朱子的学说加以反驳。

某为《朱子晚年定论》,盖亦不得已而然。中间年岁早晚,诚有所未考,虽不必尽出于晚年,固多出于晚年者矣。然大意在委曲调停以明此学为重,平生于朱子之说如神明蓍龟,一旦与之背驰,心诚有所未忍,故不得已而为此。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盖不忍抵牾朱子者,其本心也;不得已而与之抵牾者,道固如是,不直则道不见也。执事所谓决与朱子异者,仆敢自欺其心哉?

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故言之而是,虽异于己,乃益于己也;言之而非,虽同于己,适损于己也。益于己者,己必喜之;损于己者,己必恶之。然则某今日之论,虽或于朱子异,未必非其所喜也。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其更也,人皆仰之,而小人之过也必文。某虽不肖,固不敢以小人之心事朱子也。

在上文中,尽管王阳明说自己如敬神信卜一样尊崇朱子之说,不忍背驰,但为了明学问之道,自己必须纠正朱子的错误。“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这句话,对现今的学徒来说可谓醍醐灌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