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宗时期,流匪横行于各省。河北刘六、刘七兄弟作乱,从北京近郊一直蔓延至四川、江西等省,并呈现逐渐扩张的趋势,告急公文从四面八方送抵京师。由于皇帝昏庸、宦官当政、税赋繁重,加之连年洪涝、干旱频发,以致灾民遍野,百姓饱受煎熬,纷纷揭竿而起。
王阳明初到赣州时,当地贼匪活动甚为猖獗,其中有湖广、江西两省的横水、桶冈地区的谢志珊部、蓝天凤部,广东省浰头地区的池仲容部,福建省漳南道(汀州、漳州)大帽山地区的詹师富部等。他们抢掠百姓,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其恶劣影响已波及江西省境内。
另外,江西省南安府南部大庾岭的陈曰能也蠢蠢欲动。之前,官军数次讨伐,败多胜少,常常无功而返。正德六年(1511),都御史陈金总领军务,右副都御史俞谏为提督,来赣协助巡抚周南征剿大帽山贼匪。由于指挥不当,官军被围困于崇山峻岭之中,以致此次征剿未能根除匪患。历次剿匪所调狼达土军虽然杀敌勇猛,但对百姓危害极深,贼匪也是屡剿不灭。加之,宁王朱宸濠暗通贼匪,并为其做后盾,陈金等人对此皆无计可施。
见此情景,继任巡抚文森便称病不出,朝廷最终决定起用王阳明。其实,南赣地区在五十年前就是贼匪聚集之所,剿匪绝非一朝一夕之事。
王阳明于正德十二年(1517)正月赶赴南赣,随即开始选拣民兵,并推行“十家牌法”。仅数日之后,王阳明即调军征剿南赣贼匪。由于时间仓促,所募民兵未曾充分训练,因此不足以与匪军抗衡。尽管如此,王阳明依旧下令发兵清剿。
当时,王阳明的声名尚未远播,赣州各级官员及当地百姓也不了解王阳明其人。因此,王阳明所下指令常常难以得到彻底的贯彻执行。同时,王阳明并不确定属下将官能否拼死应战。若有上述种种不利情况,而统帅又为碌碌之辈,此战必败无疑。
但王阳明绝非庸才,善于随机应变,他亲临战场指挥作战,最终官军首战大获全胜。在这次战役中,王阳明利用罪犯、俘虏戴罪立功的心理,让他们为官府效命,这也是官军取胜的法宝之一。
虽然为了防止军情外泄,王阳明推行了“十家牌法”,但福建、广东两省仍常有官员泄露军情的情况出现。于是,王阳明要求各级官员勿将重要军情写入公文。正德十二年正月,王阳明制订了周密的作战计划,就剿匪一事下达公文《剿捕漳寇方略牌》(《王文成公全书》卷十六),此文开头写道:
为此另行牌仰广东岭东,福建汀、漳等处兵备佥事……顾应祥、胡琏,密切会同守巡纪功、赞画等官,于公文至日,便可扬言。
本院新有明文,谓:天气向暖,农务方新,兼之山路崎险,林木蓊翳。若雨水洊至,瘴露骤兴,军马深入,实亦非便。莫若于要紧地方,量留打手机兵,操练堤备。其余军马,逐渐抽回;待秋收之后,风气凉冷,然后三省会兵齐进。
同时,王阳明也下达了详细的作战指示:
或宣示远近,或晓谕下人,此声既扬,却乃大飨军士,阳若犒劳给赏,为散军之状,实则感激众心,作兴士气。一面亦将不甚紧关人马抽放一处两处,以信其事。其实所散人马,亦可不远。而复预遣间谍,探贼虚实,有间可乘,即便赍糗,衔枚连夜速发。当此之时,却须舍却身家,有死无生,有进无退,若一念转动,便成大害。劲卒当前,重兵继后,伺至其地,鼓噪而入。仍戒当先之士,惟在摧锋破阵,不许斩取首级。后继重兵,止许另分五六十骑,沿途收斩。其余亦不得辄乱行次,违者就便以军法斩首。重兵之后,纪功、赞画等官各率数队,相继而进。严整行伍,务令鼓噪之声连亘不绝,使诸贼逃遁山谷者闻之,不得复聚。若贼首未尽,探其所如,分兵速蹑,不得稍缓,使贼复得为计。已获渠魁,其余解散党与,平日罪恶不大,可招纳者,还与招纳。不得贪功,一概屠戮。乘胜之余,尤要肃旅如初,遇敌不得恃胜懈弛,恐生他虞。归途仍将已破贼巢,悉与扫**,经过寨堡村落,务禁摽掠。宜抚恤者,即加抚恤;宜处分者,即与处分;毋速一时之归,复遗他日之悔。
本院奉命而来,专以节制四省沿边军职为务。即今进兵,一应机宜,悉宜禀听本院,庶几事有总领,举动齐一。授去方略,敢有故违,悉以军法论处。各官知会之后,即连名开具遵依揭帖,密切回报。
随后,王阳明再次下达公文《案行广东、福建领兵官进剿事宜》(《王文成公全书》卷十六)给两省各级官员。其内容大致如下:
据福建、广东按察司等衙门备呈到院。看得:两省剿捕事宜,设施布置,颇已详备。诚使诸将齐心,军士用命,并举夹攻,已有必克之势。但事干各省,举动难一,顿兵既久,变故旋生,则谋算机宜,旬日顿异,亦难各守初议,执为定说。
照得福建军务,整缉既久,兼有海沧、演城、政和诸处打手,足可济事。诸将咸有以功赎罪之心,意气颇锐,当道亦皆协谋并力,期收克捷之功,利在速战。若当集谋之始,掩贼不备,奋击而前,成功可必。今既旷日持久,声势彰闻,各巢贼党,必有连络纠合,阻阱设械以御我师。其为奸党,当亦日加险密,至于今日,已为持久之师,且宜示以宽懈,待间而发。而犹执其乘机之说,张皇于外,以坚贼志,是谓知吾卒之可击,而不知敌之未可击也。
广东之兵,集谋稍缓,声威未震,意在倚重狼达土军,然后举事,利于持久,是亦慎重周悉之谋。谋贼闻之,虽相结聚,尚候土兵之集,以卜战期,其备必犹懈弛。若因而形之以缓,乘此机候,正当奋怯为勇,变弱为强。而犹执其持重之说,必候土军之至,以坐失事机。是徒知吾卒之未可击,而不知敌之正可击也。
善用兵者,因形而借胜于敌。故其战胜不复,而应形于无穷。胜负之算,间不容发,乌可执滞。
以上即是王阳明在此次战役中下达的作战命令。对此,日本学者东正堂曾做过如下评价:先生(王阳明)所用战术即是以弱示强,迷惑对方。日本室町时代名将、毛利元就将军麾下之将陶晴贤在征讨严岛之际也曾凭借此计取胜……运用此法取胜,必须事先布置周密、毫无纰漏。然先生思维之缜密、行事之严谨皆我辈所不及。(《阳明先生全书论考》卷十一《奏疏·公移一·南赣书》)
关于漳州剿匪的详细经过,《王文成公全书》中的《年谱》《奏疏》及《公移》皆有详细记载。在此仅将概要列出,以备参考。
王阳明命官军清剿匪巢长富村,经过多时奋战,官军最终获胜,被杀、被俘的匪兵不计其数。残余匪军逃至象湖山一带藏匿起来,他们加强防御,准备与官军拼死一战。随后,官军追剿余匪至莲花石一带,敌我双方僵持不下。
此时,广东将领覃桓率部前来增援,官军打算乘势将众匪军尽数歼灭。然而,匪军困兽犹斗,他们拼死突破官军的包围,赶去乙方阵营报信。
不久之后,大批匪军杀到莲花石,官军终因寡不敌众而落败。此次战役中,覃桓因深陷泥沼,落马被杀。县丞纪镛也战死沙场。见此惨状,军中诸将意志消沉、不敢再战,他们请求王阳明调动狼达土兵前来助剿。
得知覃桓等人的死讯,王阳明悲恸不已。他深知,覃桓殒命皆因个别将领未按军令行事所致。于是,王阳明再次颁布训令《案行漳南道守巡官戴罪督兵剿贼》(《王文成公全书》卷十六),以督促各级军官要严格执行军令。
务在防隐祸于显利之中,绝深奸于意料之外,万全无失,佥谋皆同,然后呈来定夺去后。
……广东通判陈策,指挥黄春,千百户陈洪、郑芳等,既与覃桓等面议夹攻,眼见摧毁,略不应援,挫损军威,坏事匪细,俱属违法。
……其覃桓等所统军兵,就仰高伟管领,戴罪杀贼,立功自赎。
……各该官员俱要奋勇协心,乘机进剿……大捷不计其小挫。事完之日,通查功罪呈来,以凭酌量参奏。
自训令发布之后,全军上下重新恢复了士气,众官兵皆决心要将功补过。
王阳明认为,此次进剿宜于速战,战术上不允许有任何细小的失误。因此,他亲率各省精兵赶赴汀州的上杭县驻扎。为了迷惑敌人,王阳明故意宣称要休整军队,并谎称要等狼达土军到后再行进剿之事。同时,王阳明还指派义官曾崇秀暗自打探敌方虚实,并命他谨慎行事、随时汇报。
正德十二年二月十九日深夜,官军兵分三路,夜袭贼匪巢穴象湖山。由于之前准备充分,加之官军行动迅速、出其不意,所以官兵很快就攻占了象湖山的重要隘口。众贼匪见势不妙,随即转移至山顶峭壁处负隅顽抗。然而,官兵个个奋勇无比,他们一边擂鼓呐喊,一边从小道追击残匪。如此一来,残余匪军已无心再战,纷纷溃逃。官军乘胜追击,终将贼匪彻底剿灭。
此次战役福建军扫平了长富村等三十多处匪巢,广东军扫平了水竹、大重坑等十三处匪巢。至三月二十一日,官军又扫平了大伞、箭灌、赤石崖、陈莒等地的匪巢。
至此,漳南各地匪患已被尽数剿灭。詹师富、温火烧等匪首均被斩首,其余匪众各自服法。
此次戡乱,王阳明二月出兵,四月即凯旋。仅仅用了两个月时间,就彻底平定了盘踞漳南数十年之久的匪患。同年五月八日,王阳明上《闽广捷音疏》(《王文成公全书》卷九),向朝廷奏报此战的详细经过,同时申请对部下论功行赏。
若对此役中王阳明所用兵法加以分析,则不难发现他曾多次借鉴《孙子兵法》,其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
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兵贵胜,不贵久。
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以虞待不虞者胜。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三军之众,可使毕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
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
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敌;若敌先居之,盈而匆从,不盈而从之。险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阳以待敌;若敌先居之,引而去之,勿从也。
爱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
必索敌人之间来间我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
(以上各项内容可参考拙作《〈孙子兵法〉新解:王阳明兵学智慧的源头》)
此外,王阳明还精通《握奇经》中的各种兵法。因此,他指挥旗下两千精兵作战时,能做到因势利导、随机应变。
王阳明的作战方略,是此次戡乱成功最关键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官军之前同时出兵夹击三省匪患,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王阳明主张,先切断各省贼匪联系,再予以各个击破。
二、调动狼达土军剿匪耗资巨大,且危害甚深。用当地民兵代替狼达土军,不失为南赣官民之一大幸事。
三、平定匪患之后,立即制定相应安抚政策,以防叛乱再起。
同年三月十六日,王阳明下达公文《案行领兵官搜剿余贼》(《王文成公全书》卷十六),指示各级军官要彻底肃清余匪。王阳明认为,如不能迅速、彻底地扫清余匪,则后患无穷。他在文中提到,“剃草存根,恐复滋蔓;狡兔入穴,获之益难”。只有彻底剿灭漳州贼匪,当地社会秩序才能重新恢复。官军转战到南赣其他地区征剿匪患时,也不必担心漳州之贼会乘机作乱。
因此,同年四月,王阳明再次下达公文《钦奉敕谕切责失机官员通行各属》(《王文成公全书》卷十六)。文中首段为上谕,要求各级官员务必彻底肃清残匪,以确保当地治安稳定。同时,王阳明命令各级官员务必将扫灭匪患的情况及残匪流寇的动向及时上报,督促各级将官切勿松懈剿匪,杜绝瞒报、谎报军情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