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雍也篇》提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同时,《子罕篇》提到“惟夫子(孔子)循循善诱,先博我以文,使我知古今,达事变;然后约我以礼,使我尊所闻,行所知”。由此可知,孔子将“博文、约礼”当作为学之道。所谓“博文”,是指通过博览群书来探究天道,而“约礼”是以传统礼法来约束自身行为,从而不失天道。因此,博文为知,约礼为行。
朱熹认为,君子要做到博文,就要多读书以求得天道,之后再将天道应用于实践。他的观点就是广知万物之理,然后将其付诸实践。同时,朱熹认为“礼”就是实践的道理。因此,朱熹倾向于先博文而后约礼,这正是他所提倡的“先知后行”的思想。
对此,王阳明的理解不同。由于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因此他将博文与约礼视为一个整体过程,而不像朱熹那样使二者有先后之别。若将朱熹与王阳明的观点加以比较会发现,前者重视博文,而后者重视约礼。
正因为朱熹重视博文,所以他难以摆脱先知后行的思想局限;因为王阳明重视约礼,所以他提倡知行合一。王阳明认为,博文即为约礼。虽然,朱熹与王阳明都将博文作为约礼的必要过程,但两人的思想主旨完全不同,这也使得当时许多受朱子学影响颇深的学者无法理解王阳明的观点。
王阳明与徐爱问答时曾提到,虽然朱熹的“格物”论牵强附会,但他的“精一”说与“博约”说的观点与自己的相同(《传习录》上卷)。不过,两人所持思想主旨有较大差异,因此徐爱不免对王阳明的学说抱有疑问。对此,他们曾有以下问答:
爱问:“先生以‘博文’为‘约礼’功夫,深思之未能得,略请开示。”
先生曰:“‘礼’字即是‘理’字。‘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隐微不可见者谓之‘理’:只是一物。
“‘约礼’只是要此心纯是一个天理。要此心纯是天理,须就‘理’之发见处用功。如发见于事亲时,就在事亲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事君时,就在事君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处富贵贫贱时,就在处富贵贫贱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处患难、夷狄时,就在处患难、夷狄上学存此天理;至于作止语默,无处不然,随他发见处,即就那上面学个存天理。这便是‘博学之于文’,便是‘约礼’的功夫。‘博文’即是‘惟精’,‘约礼’即是‘惟一’。”(《传习录》上卷)
王阳明认为,博文就是从具体事情中学习存天理,因为天理就是心,存天理即为约礼。因此,王阳明将博文作为约礼的过程,同时约礼也蕴含着博文的过程。这与他的“知即行”的观点一致。
王阳明与朱熹都将博文作为约礼的过程,但王阳明将“文”作为“理”的表现形式,也就是具体事情。事即意,因此他认为,理与事同样存于心内。心之本体即为良知,而心于先天已知其理。如果心受到私欲的影响,理就无法发扬光大。私欲去后理自明,因为理已植根于心中。所谓约礼,就是由具体事物实现存天理。
然而,朱熹认为理即心外之理,博文即知晓外物之理,此理存在于圣贤的著作中。他认为博文就是通过阅读圣人之言求理的过程,而约礼就是在实践过程中不违背圣人之言。由此可知,朱熹将“博约”说与“先知后行”说视为一体,而王阳明则将“博约”说与“知行合一”说视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