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中已经提到,王阳明在龙场开设了书院,并在此教授诸生。书院教育从宋代开始便逐渐兴盛起来。当时的书院不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出资兴建的学校,而是由民间发起创建的教育机构,因此书院和政府设立的国子监、府学、州学、县学等机构在教育目的上存在一些差异。

科举制度在唐代已经变得非常完善,此后的历朝历代均沿袭这一制度,并最终形成学校教育是培养官吏的预备教育的观念。

书院在唐代后期出现,经五代至宋代达到顶峰。五代是一个战火纷飞的时代,很多学校都遭损毁。当时,一些有识之士选择在风景优美之地开设书院,教育弟子,这就是书院教育的起源。

到宋代后,战乱停息,天下太平,官立学校又得以在全国广为开设。此外,书院教育也日趋兴盛,由名士出任书院院长(正式的称呼应该是洞长或者山长),政府对此也大加赞赏,于是书院便逐渐在全国普及开来。在书院中,大学者亲自教育弟子,所教授的内容非常充实,故而甚至一度出现书院比官立学校更受欢迎的情况。

宋代著名的书院共有四所:石鼓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和应天书院。

石鼓书院位于今湖南衡阳的石鼓山,最初是在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由当地名士李宽所创建。北宋初,朝廷赐额“石鼓书院”。宋仁宗时,书院一度荒废。到南宋孝宗时,又在原址上复院扩建。

白鹿洞书院位于江西庐山山麓,最初是唐代名士李渤的旧宅。李渤放弃科举考试之后,曾经隐居于此。五代南唐升元年间,李善道将李渤旧宅开辟为学馆,在此教育弟子。宋太宗时,白鹿洞书院一度达到鼎盛。白鹿洞书院几经兴废,宋真宗时修缮过一次。南宋孝宗淳熙六年(1179),朱熹知南康军兼管内劝军事,向朝廷提出修复白鹿洞书院,最终获批,从而使白鹿洞书院再一次得到修缮和复兴的机会。朱熹为白鹿洞书院制定了著名的《白鹿洞书院揭示》,大力教育弟子,使白鹿洞书院再次名扬天下。

岳麓书院位于今湖南省长沙的岳麓山下,宋太祖开宝九年,由潭州太守朱洞所创建。宋真宗咸平年间,李允则出任潭州太守,在任之际,扩大了岳麓书院的规模。南宋孝宗执政时,朱熹除知潭州、荆湖路安抚使,便仿照《白鹿洞书院揭示》,制定了内容更加充实的《岳麓书院学规》。当时来此求学的学子众多,据说还曾出现过不能悉数接收的情况。

应天书院位于今河南省商丘戚同文旧宅的旁边。商丘在宋代称南京,归应天府管辖,所以该书院取名为应天书院。

以上书院都持有院田,所收田租用来支付日常费用和学生的食宿支出。有些院田是个人捐赠的,有一些则是国家划拨的。此外,书院所藏书籍多由个人捐赠或者国家提供,多被用作讲学资料或教科书。

每所书院都有自己的学规,在这一点上和学校没有什么差别。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白鹿洞书院和岳麓书院,二者的学规都很严格。此外,在书院内供奉孔子及其十哲弟子的塑像也成为一种惯例。

书院最早由民间发起,所以在讲课内容方面比较自由。有时,一些学者会讲得比较尖锐,甚至批评时政。明末盛极一时的东林书院就盛行批评时政,朝廷认为东林学者是在聚众结党、攻击朝政,所以称他们为“东林党”,并对他们加以镇压。因此,东林学者和明朝政府之间产生了激烈的冲突,这也成为明朝灭亡的一大原因。受明朝前车之鉴的影响,清政府决定强化对书院的控制,规定每个省只能开办二十所官办书院。但不可否认,宋明时代书院学的盛行对新儒学的兴起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宋初的学校教育与之前朝代的学校教育相比出现了不同的倾向。宋仁宗庆历年间,名臣大儒会集朝廷,造就了“庆历之治”的盛世。唐朝的科举制度在选拔官吏时,重在挑选巧于诗文之人,而宋代在选拔官吏时,则重在挑选德行优良之人,此外还必须受过系统的学校教育。

宋代学者胡安定曾在苏州和湖州教育弟子,他教书育人的目的不是让弟子精通典籍的训诂通释,也不是让弟子巧于诗词文章,而是让弟子“明人伦”。他认为“人伦”是基于人的本性,而且是天命所为,此外还注重培养弟子兼备“修身养性”与“经世致用”。胡安定的教育目的,体现的是“明体适用”,即首先明白人的本性是什么,然后将其应用于具体的社会生活中。后来,宋朝政府也采用了胡安定的这一教育方法。

王阳明在推行“新法”时,也采用了胡安定的这一教育方法。他以附注的经书为基础,实行严格的选拔考试制度,但遗憾的是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

胡安定去世之后,一部分儒者对他的精神理解得较为透彻,不再拘泥于科举考试,而是把人格的养成当作做学问的第一要义,并且反对把做学问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不过对大多数儒者来说,他们做学问的目的还是为了当官,为了出人头地,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私欲。

仔细想来,当官和出人头地还是不应该被视作做学问的根本目的。如果做学问是为了当官或者出人头地,那么就会成为孔子所言的“为人”之学,而真正的学问应该是“为己”之学。有“心”的儒者都会把“修身养性”和“经世致用”当作自己做学问的目的。因此,书院教育并不是培养官吏的预备教育,它的目的不是要把人培养成官吏,而是为了培养人的道德心,并且重在学以致用。如果用一句话来概述,那就是书院教育就是“人伦”教育。

“人伦”教育传授的是“道德律”,而不是一种束缚人的教育。人的内心都具有先天的道德性。人伦道德的实践是基于人的“本性”,是“本性”的自然流露。但是,任何人都有私欲,这种私欲遮蔽了人的“本性”,使“本性”不能充分发挥。如果严格遵循“道德律”,切实追求人伦道德的实践,那么人的“本性”就会得以恢复。

然而,一个人的人伦道德即使再完美,如果他不了解人类社会的复杂关系和自然界的复杂法则,那么他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所以在做学问的时候,不仅要加强自我的人伦道德修养,同时还要涉猎广博的知识,但最为重要的是要明确人伦大纲,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切实实践它们,同时还要努力舍弃功利之念。

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指出了“五伦”(五教),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同时还指出了“学之序”,即“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朱熹认为,学、问、思、辨是知性功夫,是格物穷理的必要条件。“笃行”则涉及自身的修身养性以及日常的处事接物等。

关于修身养性的要领,用孔子的话说就是:“言忠信,行笃敬。”用《周易》的话说就是:“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关于处事接物的要领,用汉代董仲舒的话说就是:“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用孟子的话说就是:“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揭示》的跋文中告诫弟子不要把做学问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今人之为学者,则既反是矣。”

朱熹接着又写道:“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他告诫弟子们遵循人伦必须要靠自律。

朱熹还批判了当时盛行的学规,认为刻意做出学规让诸生去遵守,其实是违背了古人的趣旨。古人施教时,相信人的本性,所以不会刻意去制定学规。

在朱熹看来,遵守学规并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是一种发自本性、发自内心的行为,外界不应该加以强制性的要求。朱熹为了表明学规不是“他律性”的规则,还特意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不用“学规”一词,而改用“揭示”。

朱熹把理想看得过高,并且极端厌恶玷污理想的行为,所以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有些要求过于苛刻。虽然儒学本来就是一种理想主义的学说,但是与王阳明比起来,朱熹还是把理想标榜得过高,显得过于坚守。朱熹的“唯理主义”和“理气二元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的,所以在朱熹的教育实践中难免会有“师严道尊”的气氛。

王阳明与朱熹不同,他秉持的是情意主义,重在鼓动和唤起人的道德心。例如,在前文所述的《教条示龙场诸生》的“责善”一节中,王阳明指出:“某于道未有所得,其学卤莽耳。谬为诸生相从于此,每终夜以思,恶且未免,况于过乎?人谓事师无犯无隐,而遂谓师无可谏,非也。谏师之道,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耳。使吾而是也,因得以明其是。吾而非也,因得以去其非,盖教学相长也。”

在“责善”的最后,王阳明写道:“诸生责善,当自吾始。”据此我们可以窥知王阳明的教育方针。王阳明营造的书院教育的气氛与其说是教师在传授学问、指导诸生,还不如说是教师和诸生在一起相互学习、彼此“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