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的继母也曾虐待过他。王阳明正是因为对孝道的切身感受,所以才从佛教和老庄思想中解脱出来,转投儒学。因此,从孝悌方面来说,将王览认作王家的始祖,也不是毫无道理的。
中国传说时代的帝王舜青年时期曾遭到继母的虐待,但他依然尽孝,他的故事被后世传为佳话。舜的父亲瞽叟和继母不喜欢舜,而喜欢舜的同父异母弟象。象数次谋划杀害舜,但每次都失败了。舜发觉之后,并没有记恨象,依然尽心孝顺父母。关于舜的孝悌之行,《尚书·尧典》有如下记载:“瞽子,父顽,母嚣,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对于以上这段话,朱熹的弟子蔡沈在《书经集传》中如此解释:“舜父号瞽叟。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母,舜后母也。象,舜异母弟名。傲,骄慢也。谐,和也。烝,进也。言舜不幸遭此,而能和以孝,使之进进以善自治,而不至于大为奸恶也。”
蔡沈将“不格奸”解释为“不至于大为奸恶”,而王阳明则将其理解为“不去正他奸恶”。原文是“舜只是自进于乂,以乂薰蒸,不去正他奸恶”。(《传习录》下卷)
阳明又补充说:“凡文过掩慝,此是恶人常态,若要指摘他是非,反去激他恶性。舜初时致得象要杀己,亦是要象好的心太急,此就是舜之过处。经过来,乃知功夫只在自己,不去责人,所以致得‘克谐’,此是舜‘动心忍性、增益不能’处。”(《传习录》下卷)
王阳明是根据自身经历做出以上解释的。据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朱熹和王阳明教化方法的差异。王阳明还说:“古人言语,俱是自家经历过来,所以说得亲切;遗之后世,曲当人情。若非自家经过,如何得他许多苦心处?”(《传习录》下卷)
其实这是王阳明到晚年才做出的解释,年轻时他并不这样认为。他三十七岁时曾著《象祠记》(《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三),其中关于“不格奸”的解释和蔡沈相同,都是“不至于大为奸恶”。
王阳明十三岁丧母,父亲的小妾经常虐待他,他就想出各种奇招去应对,最终促使继母悔悟。从中可以看出,少年时期的阳明与王祥、王览是不同的。随着人生阅历的积淀,晚年的阳明转变认识,开始赞同王祥、王览的举动,所以才有了对舜之孝行的那一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