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明去世的时候,张居正仍旧在京城中为万历皇帝的大婚而忙碌。本来张居正打算忙完皇帝的大婚之后,在第二年的夏天就回乡探亲。因为张居正已经有将近十九年没有回家了,所以对家中的亲人十分挂念,并且双亲的年纪已经大了,自己也应该陪在双亲身边尽尽孝心。可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父亲这么快就去世了。
虽然张文明在生前给张居正惹了很多麻烦,但是获悉这个消息之后,张居正还是感到十分难过,手捧家书就号啕大哭。朝中大臣吕调阳和张四维看到这种情景之后便询问缘故,张居正悲痛地说道:“家中老父病逝,我已经没有什么心情处理政务了,朝中的大事就交给二位了。”说完这句话之后,张居正便匆匆离开了。
很快,张居正的父亲去世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朝野。一般来说,生老病死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但是张居正不是普通人,所以他父亲的去世也就不是一件普通的事情。可以说,张居正的父亲的去世,对当时整个朝廷的局势影响非常大。在当时,朝廷中有一种叫“丁忧”的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家中的嫡亲祖父母或者父母去世之后,官员要立即辞官回乡,并且服丧守孝二十七个月;在服丧二十七个月之后回到朝廷,称为“服满起复”。一个重要官员要离职两年多,这显然会对朝廷的局势产生重大的影响。
朝廷次辅吕调阳和张四维觉得这件事情非比寻常,于是他们立即将此事上奏给了万历皇帝。在朝中万历皇帝一直依赖张居正,所以此事他一时也拿不出主意来。最后,他按照祖宗留下的规矩,下了一道诏书:“朕今览二辅所奏,得知先生之父已弃世十余日,痛悼良久。先生哀痛之心,当不知如何。然天降先生,非寻常者比,亲承先帝付托,辅朕冲幼,社稷奠安,天下太平,莫大之忠,自古罕有。先生父灵,必是欢妥。今宜以朕为念,勉抑哀情,以成大孝。朕幸甚,天下幸甚。”
显然,这封诏书写得感人至深。对张居正回乡“丁忧”这件事,诏书中没有流露出明显的挽留之意,但是万历皇帝却赐予了张居正丰厚的丧仪,光白银就五百两。由此就能看出,万历皇帝对张居正有多么的重视。除了皇帝的赏赐,两位太后也分别赐给张居正非常丰厚的丧仪。可见,张居正的地位不同于寻常人。
如果换成别人,受到这样的待遇一定会感激流涕。而此时的张居正已经没有任何其他心思了,他又开始矛盾起来:父亲生前自己就没有尽到该尽的孝道,现在老父去世了,如果自己不能回乡为父守孝二十七个月,自己也太对不起父亲的养育之恩了。更何况,“丁忧”是祖宗传下来的风俗,如果自己不回乡丁忧,那么肯定会引起很大的风波。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自己回乡丁忧二十七个月,那么就有可能让别人钻空子,从而危及到自己的地位,甚至身家性命。虽然自己为官那么多年,一直是紧握权力,但是在很多方面自己考虑得也没那么全面,因此得罪了很多同僚。如果自己回乡那么久,让他们钻了空子排挤自己,将是十分危险的。虽然自己一直保持着清廉的作风,但是自己的老父在乡里却横行霸道,而这些完全可以让有心人借题发挥。最主要的是,自己辛苦实行的变法,本来就有很多朝中大臣极力反对,而一旦自己辞官丁忧,那么变法就会中断,所有的努力自然就白费了。想来想去,张居正最终决定不回乡丁忧。而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有“夺情”能使张居正脱离这场危机。
夺情,又称为夺情起复,属于古代丁忧的一种延伸。其意思就是,被国家剥夺了丁忧的权利,这样相关人员就可以不辞官,在朝中身着素服,而且在夺情期间,相关人员也可以不参加任何吉庆的场合。
一般在十分特殊的情况下,“夺情”就可以不用遵守祖制。而《周书·王谦传》里也这样写道:“朝议以谦父殒身行阵,特加殊宠,乃授谦柱国大将军。以情礼未终,固辞不拜,高祖手诏夺情,袭爵庸公。”
对于张居正想要夺情的想法,虽然站在祖制祖规的角度来看是不合情理的,但是张居正对这件事仍然很有信心,因为李太后和冯保都会在暗中支持他的做法。从各自的利益来看,李太后和冯保都不希望张居正回乡丁忧二十七个月。而对于一切事情都依赖张居正的万历皇帝来说,更不希望张居正在此时辞官回乡丁忧。此外,朝中大臣在张居正回乡丁忧这件事情上也是态度不一。依附于张居正的那些大臣当然支持张居正留任,其中还有一些大臣位居冷眼旁观者的行列,而剩下的那些就巴不得张居正早点回乡丁忧了。其实,大臣们的态度,张居正心里也十分清楚。但他却相信,有了太后、万历皇帝、冯保以及个别大臣的支持,那些反对“夺情”的大臣最终会妥协。
其实,在张文明去世后不久,就有大臣上奏希望皇帝批准张居正以“夺情”的形式留任朝廷。当时,张文明去世还没几天,张居正处于最痛苦的阶段,所以那个时候张居正还没有主动提出夺情的想法。
户部侍郎李幼孜上了一道奏疏,他在奏疏中这样写道:“在丁忧这件事情上,臣建议皇上采取‘立即起复’的方式,可以在名义上批准张居正三个月的假期,但是假期中张居正可以不用回乡。这样,张居正就可以留守在京师,一旦有大事就可以让他照常批复公文!”
按照常理来说,李幼孜奏疏中所提到的起复,应该是官员在丁忧二十七个月之后回朝时的说法。其实,李幼孜在此时提到起复,其意思与“夺情”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在这之前,也出现过很多“夺情”的例子。比如:宣德元年(1426年)的金幼孜、宣德四年(1429年)的杨溥、成化二年(1466年)的李贤,三人都为内阁大学士,当时皇帝特准他们可以穿着孝服在朝做事,不用回家丁忧就可以立即起复。
但是,“夺情”这件事听起来比较绝情。一些大臣不但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而且他们还不能回家丁忧,这显得太不通情理了。因此,在正统十二年(1447年),朝廷明令禁止“夺情”这种做法,并且以后,如果官员有亲人去世,都必须暂时辞官回家丁忧三年,不能有任何例外。
内阁次辅政吕调阳和张四维以及很多依附于张居正的大臣都曾上疏,建议皇帝以“夺情”的方式留住张居正。万历皇帝有些顾及祖宗留下的制度,因而对此没有明确批示。后来,李太后和冯保都暗中劝说万历皇帝,万历皇帝又想了想当时的朝政,觉得自己也确实离不开张居正,而正好户部侍郎李幼孜又在此时上奏,于是万历皇帝不再心存顾虑,就批准了李幼孜请求留任张居正的奏折。
可以说,李幼孜的上奏正合张居正的心意。一方面,李幼孜在文官之中属于说话最有分量的人,既然他开口请示张居正留任,那么文官们一定会拥护。在朝廷中,最重视忠孝礼仪的便是文官们,只要他们没有意见,那么“夺情”一事一定会成功。另一方面,李幼孜在朝廷的官职是户部侍郎,而这个官职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夺情”一事由礼部和吏部上疏,是十分不合情理的,而且按道理来讲,礼部和吏部应该遵守祖制,不应该支持张居正“夺情”。如果万历皇帝直接下旨要求张居正夺情,那么就不仅仅是违反祖制的问题了,而大臣们就会认为连皇帝也离不开张居正。如果这件事由户部主动提出,那么就减少了很多舆论。因为丁忧制度跟户部的职责毫无关系,在这件事情上,他们可以不用避嫌,直接将想法说出来。
在李幼孜上疏提出要张居正留任之后,其他官员也一一效仿,因而请求张居正留任的奏疏接连呈到了万历皇帝的面前,而万历皇帝最终全部批准。
对于这些大臣的表现,张居正的心里非常满意。但是他却不能直接表现出高兴的样子,为了做足样子,于是他写了一封请求回乡丁忧的奏疏交给了礼部。礼部侍郎看到后,直接交给万历皇帝批复,万历皇帝毫不犹豫地批了两个字——不准。
张居正看到皇帝批复的奏折后,心里非常高兴,但是为了避免舆论,张居正又继续做样子。于是,他一次又一次地上奏,请求皇帝批准他回乡丁忧。而且,奏疏中也诉说了对于老父的去世自己是多么的心如刀割。
张居正做事情一向懂得适可而止,所以在万历皇帝在他的几封奏疏中连连批下不准之后,张居正也就此收手了。
但随后张居正又向皇帝表达了自己在“夺情”这件事上的想法以及具体方案:虽然不回乡丁忧,但是父亲去世后的四十九天内不能上朝务事,在四十九天过去之后再重回朝廷。因为祖制有规定,在官员丁忧的二十七个月期间,朝廷不发给官员任何俸禄,所以张居正虽然不丁忧,但是他二十七个月内是不可以领俸禄的,这也算是尽孝道。万历皇帝批准了张居正的所有要求,但是在最后他又加了一条,每天由御膳房做一些丰盛的食物送到张府,也算是朝廷对张居正的补偿。
至此看来,事情发展得十分顺利。而起初,朝廷中的大臣就分为了两个派别,一方是张居正的心腹大臣,在“夺情”一事中坚决拥护张居正;另一方是比较保守又坚决遵守祖制礼法的人,他们要求张居正一定要回乡丁忧。其实,张居正在想到“夺情”方法的同时,他就料定这件事肯定会有麻烦。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即使有一些大臣私下找他劝告他回乡丁忧,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公然反对他。因而,在表面看来,张居正“夺情”的相关事宜进展得很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