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有很多为公司、为国家、为他人不计私利、牺牲私利的“好人好事”,但李嘉诚毕竟是个生意人,生意人总是要赚钱的,用李嘉诚的话说,要赚该赚的钱。钱财谁也不会嫌多,关键是要取之有道。
李嘉诚曾说过:“有时候看似是一件很吃亏的事,往往会变成非常有利的事。”由此可见,“吃亏是福”是李嘉诚待人处事的原则之一。
李嘉诚曾严肃地讲道:“我的金钱,我赚的每一毛钱都可以公开,就是说,不是不明不白赚来的钱。”
香港是一个鱼龙混杂的竞争自由港,巧取豪夺而致富的人肯定不会太少。所以李嘉诚认为,金钱的多寡并非衡量一个人价值的唯一标准。能像李嘉诚这样完完全全清清白白赚钱的,商界中堪为楷模。
比如,李嘉诚身为长实主席,却主动放弃高额报酬,但同时李嘉诚是大股东和大户,得大利的当然是李嘉诚。有公众股东追捧,长实系股票被抬高,长实系股值大增。就这样,李嘉诚如果想决策一个大的项目投资,总会很容易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
对李嘉诚这样的超级富豪来说,报酬并算不得大数。大数是他所持股份而得的股息的价值。
李嘉诚所持长实、生啤、新工股份,自1994年到1995年一年,所得年息就共计12.9亿港元,这尚未计入他的非经营性收入,以及海外股票。
有人说,一般的商家,只能算作精明。唯有李嘉诚一类的商界超人,才具备经商的大智慧。舍小取大,李嘉诚是其中最聪明的人,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而大部分商人的目光只会停留在眼前利益,做生意不舍一分一厘,只求自己独吞利益。恰好是一时赚得小利,而失去了长远之大利。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李嘉诚却正好相反,他舍弃了小利,而赢得了大利。
小利不舍,大利不来。这是李嘉诚做事的一个定则。
李嘉诚说过:“如果一单生意只有自己赚,而对方一点不赚,这样的生意绝对不能干。”
李嘉诚认为,生意人应该利益均沾,这样才能保持久远的良好合作关系。如果光顾一己之利益,而无视对方的利益,只能是一锤子买卖,自己将生意做断做绝,以后再没有人找你做生意谈合作。
道理并不是深不可测,但为什么现实中能做到这一点的寥寥无几?关键是在摆在眼前的现实利益面前,人们又常把“道”放在次要的地位,能如李氏于利中见义,自然可以脱颖而出。
不择手段地追求个人的最大利益,到头来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只有“不择细流浩**万里”,脚踏实地,才能积沙成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