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竞争中找到共存的法门(1 / 1)

在商言商,同一行业中大家同争一块蛋糕的事时常发生。对此,李嘉诚的态度是,首先不回避竞争,并积极稳妥地参与竞争,同时如果有机会以合作的方式共享这块蛋糕,他会更倾向于后者。

与吴光正的电视权益之争典型地体现了他这种经营思想。

在卫星电视出现之前,香港已有两家电视台,“无线台”和“亚视台”。两台历史悠久,竞争激烈,其间曾冒出个“佳视台”,但开播后第3年,就被两强逐出竞技场。不管是亚洲电视台还是无线台,它的收入都大多来源于广告,由于香港地区的居民有限,所以如果免费的无线电视台发展过多的话,将不利于电视台的盈利。鉴于西方有线电视的发展,以及香港电讯的垄断地位,香港当局计划设立第二电讯网络,并于1988年正式批准。第二电讯网络将提供有线电视和其他非专利电讯服务(如移动电话、无线寻呼等)。

已经拥有非专利电讯业务的和黄集团,捷足先登,迅速与英国大东电报局、香港中信公司等集团组成新财团,力夺第二电讯网经营权。李嘉诚看好的是有线电视的广阔前景,有线电视实行向用户收费制,与免费的无线台冲突不大。

1988年2月24日,和黄、中信、大东合组的亚洲卫星公司成立,宣布投资发射、操作经营第一枚专为亚洲提供电讯服务的人造卫星,计划利用中国长征三号运载火箭送入东南亚上空同步轨道。

李嘉诚双管齐下,一手欲夺第二电讯网,一手放卫星覆盖亚洲。1989年,香港当局初步选定包玉刚的九龙仓与郭得胜的新鸿基地产合组的新财团,为第二电讯网的经营者。

包玉刚的女婿、九龙仓有线董事局主席吴光正,躇踌满志地向新闻界表示,香港市民将在1991年1月享有有线电视共20个台节目服务。到1995年,可提供32个频道。公司最高可提供59个频道。

然而,李嘉诚并未退出角逐。按亚洲卫星以前与中国航天的原有协议,“亚洲卫星一号”人造卫星于1990年4月7日成功发射上天。英国大东电报局执行董事祁敖透露,连同购买卫星、送入轨道以及保险费在内,成本计1.2亿美元(约折9.3亿港元),三家公司各占1/3股权。

“亚洲卫星一号”的原用途是以电话服务为主,由和记通讯负责经营。该卫星共24个转发器,全部出租年租金为2500万美元。而当时的使用率很小,李嘉诚“移花接木”,把未尽其用的卫星改用在刚刚起步的电视计划上。

李嘉诚着手成立了“卫星广播有限公司”(简称卫视),李氏家族与和黄占一半的股权。卫视租用卫星公司的“亚洲一号”线路,而和黄又占该公司的1/3股权。此时,李嘉诚的二公子李泽楷返港不久,对卫星电视事业兴趣盎然,于是,马世民任命他为卫视的董事兼行政负责人之一。1990年8月,李嘉诚说服香港当局,放宽有关条例。新条例规定,若使用碟型天线收看卫星电视讯号,只要不涉及商业用途(指向用户收费等)或再行转播(指向无线台、有线台有偿提供服务),便无须申请批准及领取牌照。条例又规定,只接入一部电视机的独立卫星碟型天线可豁免领牌。若一座大厦共有卫星碟型天线及室内系统,则需持牌公司安装及操作。

据统计,全港至少有15万座大厦符合安装卫星天线标准。这对九龙仓的有线电视是个莫大的威胁。烽烟四起,很难确认谁最先挑起战火。李泽楷不准许九龙仓打进长实系兴建和管理的大型屋村、大厦楼宇安装有线电视。吴光正则禁止安装卫星天线的持牌公司,进入该家族所控的大厦安装碟型天线及室内系统。

显然,李吴两位商界才俊背后都有靠山。吴光正靠的是他老岳父,可是包玉刚几乎从不抛头露面,可能是要安心养病的缘故。而李泽楷的靠山当然是他老爸,虽然,很多事李嘉诚不露面,但抉择权显然在他手中。

曾有记者就电视纷争问李嘉诚,他与吴光正的关系如何。说话一贯滴水不漏的李嘉诚环顾左右而言道:“我与包先生是老朋友。”——避开吴光正不谈。言下之意,不难揣测。

1990年12月,李嘉诚的卫星电视正式获得营业牌照,但有两个附加条件:一是不可播放粤语节目;二是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

第一个条件,实际上是无线、亚视、有线等三家电视台向香港当局施加压力的结果。三家的大股东皆有来头,无线有利氏家族、影视大王邵逸夫;亚视有李嘉诚的同乡林伯欣家族、好友郑裕彤家族;有线则是包玉刚与郭炳湘。在商言商,在重大利益上都不肯做谦谦君子。

“亚洲卫星一号”覆盖面从地中海至西太平洋,可为30多个亚欧国家和地区提供电视电讯服务。但卫视的主要市场在香港,香港华人不仅不愿看普通话节目,绝大部分人连听都听不懂。不许播粤语节目,等于丧失了香港市场。

李嘉诚父子频频出入香港当局,要求解除禁播粤语节目的条例。李氏父子还轮番上阵,借助传媒,指责香港当局规定的荒谬性:一家香港本地注册的电视台,却不准许播放本地话的节目,此乃无稽之谈……

李嘉诚向来处事低调,以和为贵。他如此愤慨决不是一时冲动,意在争取民心。他委托一间独立的公关公司,搞了一次民意测验,接近百分之百的卫视用户都赞成播放粤语节目(外籍用户则希望再增加英语节目)。李泽楷将测验结果交香港当局的文康广播科广播事务管理局,作为修改条例的参考。

李吴斗法在1991年达到**,双方的比拼基本上和黄处攻势,九龙仓处守势。双方都向香港当局要求利于自己的条例,吴光正竭力敦促香港当局,维持有利于自己的条例。而李氏父子,则攻其“死门”,既要求香港当局解除禁播粤语节目的条例,还要求准许向用户收取费用。

九龙仓向传媒坦言道:“根据我们多年的调查,香港这弹丸之地,只能容纳一个收费电视,两个只会造成恶性竞争,两败俱伤。对九龙仓的‘善意警告’,李泽楷充耳不闻,欲置敌手于‘死地’。其势之锐,比当年乃父逼迫置地有过之而无不及。”九龙仓董事吴天海感叹道:“香港当局若批准卫星电视收费,九龙仓肯定放弃(有线电视计划)无疑。香港当局若批准卫星电视播放广东话节目,观众的节目选择将大增,对有线电视影响甚巨。除非政府在其他方面给予补偿,如免专利权税等,否则九龙仓打退堂鼓机会亦大于一切。”

九龙仓意在以哀兵之术争取香港当局及舆论的同情。而李泽楷知道不可就此罢手,所以仍穷追不舍,据香港当局的态度,将有可能解除粤语节目的限制,但仍维持一家收费。

李泽楷力撼吴光正,已初步达到预期目的。一位评论家说:“李泽楷采取的是进尺得寸的战术,欲借五百,则开口一千,否则借五百都要打折扣。”

1991年3月,卫星电视公司正式成立,李嘉诚任主席,马世民、李泽楷任副主席,具有多年经营电视业务经验的陈庆祥任行政总裁。总投资为4亿美元。

1991年4月,卫星开始试播。到年底,卫视已正常利用五个频道播映节目。李泽楷野心勃勃,欲做传播大王。他心高气盛,也引起和黄高层的磨擦。李嘉诚对二公子多有批评,但实际上又在“放纵”。也许是因为泽楷是亲子,也许是让他磨炼。李泽楷统揽卫视的管理大权。

李泽楷雷厉风行,采取了一系列的有力措施,来提高卫视的收视率。又积极开拓盈利渠道,使卫视显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论收视率,卫视只能望无线、亚视的项背。卫视的优势在收视面,它可24小时不停地向40多个国家和地区播送节目。节目质量及收视面成为广告经营的基础。有不少大公司与卫视签订合约,成为其稳定的广告客户。从1991年底全面开播,到1993年中转让为止,不到20个月的期间内,卫视的广告收入是3.6亿美元,而维持五个频道的年费用为0.8亿美元(未计先期投资等费用),经营态势良好。

苍天不负有心人。1992年7月2日,香港当局颁布新的电视广播条例,宣布卫视自1993年10月底起,可开播粤语节目;卫视不可独立经营收费电视,但可通过收费电视(注:指九龙仓有线电视)的频道,经营收费的卫视节目。

香港当局的新条例,为解决卫视、有线旷日持久的纷斗奠定了基础。李泽楷、吴光正两个不共戴天的“仇敌”也都认识到继续争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因为做生意毕竟不是斗气。很快,他们双双坐到谈判桌上“讲数”。1993年6月,两大财团达成协议:卫视与有线的重叠业务结盟,实行天地共存。

做生意竞争是难免的,可是大家的目的都是赚钱,如果能够一起赚,为什么要拼个你死我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