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使容易人失去理智,其结果往往会糟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古人为了教导我们,留下了一句三字经:“怒思祸”。
要知道,有时候生气伤害的不仅仅是你自己、你的家庭,更会伤害许多人。当你生气所造成的伤害足够严重的时候,我们说,那就是你的罪。
陈某与朋友在一家砖厂开车运砖。那天早晨八点多,二人开着农用车给附近一家照明企业运砖。当时,车子由于卸完砖后没有熄火,疏忽中与同来运砖的另一辆停着的农用车发生刮擦,造成对方的农用车大灯、反光镜等破裂。发生刮擦后,双方也谈妥了赔偿事宜,并让陈某载着对方的妻子去买配件。陈某驾车向城内开去,跑了两家配件店都没能买到相应的配件。在车子开向另一家汽配中心的途中,对方的妻子在车上一直唠叨,让陈某很是恼火,谁知这时车子又突然熄火,这无疑更加重了陈某心中的火气。他气急败坏地打开副驾驶车门,将对方的妻子推出车外,塞给她30元钱,让她自己打车回去。对方的妻子不依。陈某在将车子开上桥时,对方的妻子一直用手攀住车门,并且大喊大叫。在下桥时,丧失理智的陈某猛踩油门,将她一下子甩出车外,车后轮碾过她的身子。看到这情形,陈某自知闯祸了,开车就逃,并把车子藏了起来,然后乘车折回现场,看到地上一大摊血后,自知不妙的陈某逃往外地。
然而,天网恢恢,在公安部门的大力侦破下,很快陈某便落入法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只是为了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身陷囹圄,等待陈某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制裁,或许更多的会是良心的谴责。如果双方当时都能对自己的情绪稍加控制,这起命案就不会发生了。
其实,生活中像陈某这样爱冲动的人并不少。这些人只要情绪一来,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什么话难听说什么,什么事气人做什么,甚至不惜触犯法律,这是因为人的“情绪化”在作怪。
从理论上说,人的行为应该是有目的、有计划、有意识的,这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之一;但是,人的情绪化却能将这些全部颠覆,使人完全“跟着情绪走”,一遇什么不顺心的事,情绪就像一个打足了气的球一样,立即爆发出来;一旦自己的心理欲求无法满足,就会异常地愤怒。情绪化严重的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喜怒无常。
像陈某这样的人,应该学会正确地认知、对待社会上存在的各种矛盾。有很多情绪化行为都是由不会认知、不善处理人际矛盾引起的,所以一定要学会认识问题的方法,不能走极端,因为这样只能加重自己的暴戾情绪,使事情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要学会全面观察问题,多看主流,多看光明面,多看积极的一面,从多个角度进行多方面的观察,并能深入到现实中去;另外,要学会正确释放、宣泄自己的消极情绪,别让自己成为“高压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