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有兴趣,没有学习的要求,父母只是管束、训斥和强迫,孩子是不可能学好的。而且时间长了,孩子还会对画画、写字、弹琴反感、厌恶,以致消极对抗。这样的事我们见过和听过的都很多。那就是:你一定要我画,我就乱画;父母一来检查,画的都是圆圈圈,字写得东倒西歪……这还是好的、老实的。
有这样一个悲剧,一个小学生,父母要他学钢琴,每天下午放学,就必须先练一个小时钢琴,然后做功课。星期天更是得上一上午补习班,下午还要上老师家里学琴。孩子对弹琴没有兴趣。他看见钢琴就厌恶,几次想把钢琴毁掉,几次反抗:“我不弹,我不要学。你打死我,我也弹不好!”但父母却不顾孩子的兴趣与反抗,一定要孩子学:“已经学了两年了,花了这么多钱!你应该争气,把琴学好!今后每天不弹熟练习曲,就不许出去玩儿!”
孩子无奈,为了断掉父母要他学琴的念头,有一天在放学回家时,他用石头砸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艺术家是需要从小培养的,儿童的智力也应该从幼儿时开始启发,但应该从培养儿童的兴趣着手。而兴趣又是因人而异的,绝不能由父母来主观决定或强加于孩子的身上。在幼儿时期,做父母的可以鼓励孩子们学习和接触各种事物——画画、写字、弹琴、跳舞、武术等,启发孩子的兴趣,让他们自己产生学习的要求。只有当孩子们愿意学习时,他们才能把坐在桌前画画、写字、坐在琴前弹琴当作一件乐事,一两个小时还嫌少,他们的学习也才会进步。
新学期开始了,妈妈又开始忙着为露露落实兴趣班的报名事宜了。
上学期,鉴于幼儿园的特色及露露的自愿性,妈妈替她报了绘画和声乐班。而后,露露时常表示出对舞蹈班的兴趣。于是,妈妈一早就答应她,新学期开班,就为她报舞蹈班。不过,在前不久聊天中,露露已流露出对声乐班的排斥。妈妈很纳闷,孩子一向都喜欢唱歌的呀,老师也反映她的表现不错。但基于尊重孩子的想法,妈妈觉得还是要再征求一下露露的意见。
结果,当妈妈列举兴趣班的课程时,露露直接就表示:“我喜欢画画,我也喜欢跳舞!”
“那声乐班呢,露露真的不愿意再学唱歌了吗?”妈妈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心里不免觉得有些遗憾。
“我不喜欢声乐班!”露露不假思索地回答。
“露露,能告诉妈妈为什么不喜欢声乐班吗?是不喜欢唱歌,还是觉得在那里没意思啊?”
“我觉得没意思!”小家伙回答得很认真。
到了幼儿园以后,露露妈就此事与老师进行了交流,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因为露露之前是很喜欢唱歌的,露露妈觉得有必要再听取一下老师的建议。
老师的一番话解开了露露妈心中的疑团。她也觉得露露现在没有必要参加声乐班,因为那儿基本都是大班的孩子,在一起时连声音都压过了小班的孩子,不像在自己班里,露露更乐意投入。
是呀!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得不到表现的机会,自然会感觉到失落,同时也难以融入其中,又怎么能感受到其中的乐趣呢。一番简单的沟通,露露妈顿时茅塞顿开,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声乐班。
我们应该为露露感到幸福,因为妈妈不仅乐于去倾听她的心声,而且也着实放在心头重视了。做家长就应该这样,遇事多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在为孩子作决定前,一定要认真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反之,如果孩子没有自觉的要求,家长即使可以强迫一个时期,也不可能持久。这是因为一个人不论做什么事情和学习什么东西,只有当他把自己的身心都投入那件事情上时,才能做好或学好。
另外,近些年社会上兴起了经商热,很多人都只想赚钱。于是有些父母不让孩子读书,要他们未成年的孩子辍学去做买卖。这当然是一种短视,而且是极端错误的,贻误了孩子。因为经商、做买卖也是需要知识的,一个文盲是做不好生意的。
而且更糟糕的是,有的孩子要读书,死命要读书,不肯去做小买卖,可是父母则钻到钱眼里已经出不来了,强迫自己的子女辍学。曾有一个县的商人,就因为强迫要念中学的女儿辍学去做生意,女儿不肯,在父亲的一再逼迫下自杀了。
所以,做父母的绝不可以滥用自己的权威,强迫子女做他们所不愿做的事。哪怕是好事,父母的要求是正确的,也只能耐心地开导,绝不能一意孤行,不能强迫、蛮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