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年开始出现研究“蜀学”的专著,如巴蜀书社1997年出版的《宋代蜀学研究》等,是可喜的现象。
[2]褚人获《坚瓠九集》卷一引董遐周语,《笔记小说大观》第二辑。
[3]陈寅恪《论韩愈》,《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4]陈寅恪《赠蒋秉南序》,《寒柳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5]内藤湖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1卷,中华书局,1992年。
[6]宫崎市定《东洋的近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1卷。
[7]王国维《宋代之金石学》,《静安文集续编》,《王国维遗书》第5册,上海书店,1983年影印本。
[8]陈寅恪《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证〉序》,《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9]邓广铭《谈谈有关宋史研究的几个问题》,《社会科学战线》1986年第2期。
[10]朱熹《楚辞集注》附《后语》卷六《服胡麻赋》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影印宋端平本。
[11]傅乐成《唐型文化和宋型文化》,《国立编译馆馆刊》第1卷第4期。
[12]罗联添《从两个观点试释唐宋文化精神差异》,《唐代文学论集》,学生书局,1980年。
[13]冯天瑜等《中国文化史》下编第7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14]王水照主编《宋代文学通论·导言》,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
[15]《欧阳文忠公集》卷一百三十七,《四部丛刊》本。
[16]王十朋《梅溪文集·前集》卷十四,《四部丛刊》本。
[17]任渊《山谷诗集注》卷首,《四部备要》本。
[18]脱脱等《宋史》卷二百二,中华书局,1985年。
[19]方孝孺《谈诗五首》之二,《逊志斋集》卷二十四,《四部丛刊》本。
[20]《欧阳文忠公集》卷五十九。
[21]苏轼《王元之画像赞》,《苏轼文集》卷二十一,中华书局,1986年。
[22]苏轼《祭欧阳文忠公文》,《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23]苏轼《六一居士集叙》同上,卷十。
[24]宋代虽然仍有荫子制度,但荫官级别很低,只享有照顾的待遇,不能继承权力,除非他自己有能耐爬上同父辈一样高的官位。不过,由于教育和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的优越条件,宋代数世显宦的家庭还是不少的,但制度上没有给予世袭权。
[25]张希清《北宋贡举登科人数考》,北京大学《国学研究》第2卷。
[26]陈义彦《从布衣入仕情形分析北宋布衣阶层的社会流动》,《思与言》第9卷第4期,1977年11月。
[27]参看欧阳修《朋党论》,《欧阳文忠公集》卷十七。
[28]见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八,中华书局,1979年。按:“马光”指司马光,两人于熙宁二年十一月给宋神宗讲经时发生争论,由神宗打圆场告终,详情见司马光《手录》“吕惠卿讲咸有一德录”条,《增广司马温公全集》卷一,日本汲古书院,1993年。韩琦在熙宁三年二月上疏反对青苗法,后被“制置三司条例司”逐条批驳,颁之天下。其批驳,史或载王安石自为之,或云曾布所为,详见《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吕惠卿“廷辩”,当亦指此。
[29]事见陆游《家世旧闻》卷上,中华书局,1993年。
[30]欧阳修《新唐书·礼乐志序》,中华书局,1975年。
[31]欧阳修《本论》,《欧阳文忠公集》卷五十九。
[32]欧阳修《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同上,卷一百十一。
[33]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苏轼文集》卷二十五。
[34]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苏轼文集》卷二十五。
[35]苏轼《六一居士集叙》,《苏轼文集》卷十。
[36]王安石《上皇帝万言书》,《王文公文集》卷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
[37]见马永卿辑、王崇庆解《元城语录解》卷上第十五条,《丛书集成》本。
[38]叶适《财总论一》,《水心集》卷四,《四部备要》本。按:“本朝之承平”,当指仁宗时期,《财总论二》:“夫当仁宗四十二年,号为本朝至平极盛之世,而财用始大乏,天下之论扰扰,皆以财为虑矣。”
[39]叶适《财总论一》,《水心集》卷四,《四部备要》本。
[40]王安石《度支副使厅壁题名记》,《王文公文集》卷三十四。
[41]王安石《兼并》同上,卷五十一。
[42]《宋史·食货志上二》。
[43]《新唐书·食货志二》。
[44]《宋史·食货志上二》。
[45]《宋史·食货志下一》。
[46]张方平《论国计事》,《乐全集》卷二十四,《四库全书》本。
[47]《宋史·食货志下八》。
[48]王安石对旧的经济结构的这种描述,当然也是过于夸张的,只是与宋代相比而言,由于“利”源较单纯,故“利孔”亦不多。
[4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五,真宗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己巳条。
[50]夏竦《进策·议国用》,《文庄集》卷十三,《四库全书》本。
[51]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396~397页。
[52]见苏洵《利者义之和论》,《嘉祐集笺注》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苏轼《苏氏易传》卷一释《乾文言》“利者义之和”句,《丛书集成》本。朱熹的指责见《朱子语类》卷六十八,中华书局,1994年。
[53]王安石《答曾公立书》,《王文公文集》卷八。
[54]王安石《周官新义》卷一,《丛书集成》本。按:此处的阐释方法,就是著名的荆公“字说”。由于将形声字都作会意字解释,“字说”在文字学上颇受非议,其实,荆公“字说”不属文字学范畴,只是借文字学的方法来确定一系列概念的含义,以此构建其学说体系。博学如荆公,未必不知其所释非字之本义,他是把这些字当作儒家学说中的特定概念来解说的。
[55]王安石《周官新义》卷一,《丛书集成》本。
[56]事见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436页。
[57]事见《二程集》第412页,及《宋史·谯定传》,情节稍有不同。
[58]《易程传》卷六“未济”卦彖辞注,《丛书集成》本。
[59]欧阳修《韵总序》,《欧阳文忠公集》卷四十二。
[60]《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24页。
[61]《程氏遗书》卷二五,《二程集》317页。
[62]陈亮《上孝宗皇帝第一书》,《陈亮集》卷一,中华书局,1974年。
[63]《宋元学案》卷五十六,《龙川学案》附录引王淮语。
[64]刘埙《隐居通议》卷二云:“闻之云卧吴先生曰,近时水心一家,欲合周程欧苏之裂。”(《丛书集成》本)按:水心是浙东学派的叶适,其学术态度固与朱熹的尊程贬苏迥异。
[65]欧阳修喜欢把是非诉诸一般的人之常情,而不太愿意谈“性”。他曾跟刘敞说,不管人“性”是善是恶,“道”皆不可废,故不必谈“性”。这个说法受到了刘敞的反驳。详见《公是先生弟子记》,《四库全书》本。
[66]苏轼《上曾丞相书》,《苏轼文集》卷四十八。
[67]详见本书第二章。
[68]《历代诗话》中华书局,1981年,269页。
[69]欧阳修《系辞说》,《欧阳文忠公集》卷一百三十。
[70]王夫之《宋论》卷一第四条,中华书局,1964年。
[71]宋孝宗《御制文集序》,郎晔:《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首,《四部丛刊》本。
[72]宋孝宗《苏文忠公赠太师制》同上。
[73]转引自《苏轼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94年,1995页。
[74]今计共有九处,倘加上字面略异而意思相近的,则更多。详见本书第六章。
[75]刘琳《华阳国志校注》卷三,巴蜀书社,1984年。
[76]田锡,《宋史》本传称“嘉州洪雅人”,太平兴国三年(978年)进士高等。按《元丰九域志》卷七“嘉州”下云:“淳化四年(993年)以眉州洪雅县隶州。”(《宋史·地理志五》同)所以,在田锡中进士以前和以后的十几年中,洪雅尚属眉州治下。田锡应是眉州在宋代的第一位进士。
[77]《眉州属志·凡例》,《中国地方志集成》本。
[78]陆游《眉州披风榭拜东坡先生遗像》,《陆放翁全集·剑南诗稿》卷九,中国书店,1986年。
[79]祝穆《方舆胜览》卷五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影印宋本。
[80]苏洵著,今人曾枣庄、金成礼笺注《嘉祐集笺注》卷十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
[81]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总案》卷一庆历七年条下,巴蜀书社,1985年。按:此年苏洵之父苏序去世,洵还家服丧,从此结束游学四方的生活,居家著书教子,此年作《题张仙画像》,已称二子之名,则《名二子说》最可能的写作时间确为庆历七年。请参考《嘉祐集笺注》415~416页。又,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中记苏轼十岁时与母亲对话已自称“轼”,当属追叙之笔,难以为据。
[82]《嘉祐集笺注》“佚诗”部分。
[83]《嘉祐集笺注》卷十五。
[84]《嘉祐集笺注》卷十四。
[85]苏轼《苏廷评行状》,《苏轼文集》卷十六,中华书局,1986年。
[86]苏轼《谢范舍人书》,《苏轼文集》卷四十九。
[87]苏辙《伯父墓表》,《苏辙集·栾城集》卷二十五,中华书局,1990年。
[88]苏轼《苏廷评行状》,《苏轼文集》卷十六,中华书局,1986年。
[89]曾巩《赠职方员外郎苏君墓志铭》,《曾巩集》卷四十三,中华书局,1984年。
[90]苏辙《伯父墓表》,《苏辙集·栾城集》卷二十五。
[91]俱见《眉州属志·选举志》。吕陶云石洵直祖上有石藏用,迁家到眉山,至洵直已历七世。《琬琰集删存》卷二,范镇《石工部扬休墓志》,谓七代祖藏用徙家眉州。此可证二石同族。
[92]苏洵《送石昌言使北引》,《嘉祐集笺注》卷十五;苏轼《石氏画苑记》,《苏轼文集》卷十一。
[93]苏轼《眉州远景楼记》,《苏轼文集》卷十一。
[94]魏了翁《眉州威显庙记》,《鹤山集》卷四十一,《四库全书》本。
[95]吕陶《秭归县令李君墓志铭》,《净德集》卷二十五,《丛书集成》本。
[96]《汉书·文翁传》。据说苏轼从表兄文同,就是文翁的后代,见《苏轼文集》卷二十一《石室先生画竹赞》,及文同《丹渊集》(《四部丛刊》本)卷首载范百禄撰文同墓志。此未必可靠,但文翁所建学校旧址,一直保存于成都,称“文翁石室”,表示了川人对他的怀念。
[97]黄滔《噫二篇》,《莆阳王御史集》上帙,《丛书集成》本。
[98]文同《彭州张氏画记》,《丹渊集》卷二十二。
[99]苏轼《眉州远景楼记》,《苏轼文集》卷十一。
[100]宋代最早的纸币首见于蜀中,可以证明那里的商品经济领先于全国,此是承前、后蜀而来;文化上,《花间集》以外,后蜀时刻过一次石经,还雕版印刷儒家典籍,这在历史上也是开风气的,宋人亦多予好评。
[101]文同《成都府运判厅燕思堂记》,《丹渊集》卷二十三。
[102]《资治通鉴》唐顺宗永贞元年,胡三省注:“剑南东川、西川及山南西道,为三川。”
[103]吕陶《成都新建备武堂记》,《净德集》卷十四。“七年三乱”当指甲午(994年)李顺破成都称大蜀王,丙申(996年)王鸬鹚起事称邛南王,庚子(1000年)王均以戍兵叛。
[104]文同、吕陶集中多有此种议论,苏轼《上知府王龙图书》中的论述更切中利害,见《苏轼文集》卷四十八。
[105]据吕陶记,庆历六年“诏许蜀人初仕于乡”,见《夫人文氏墓志铭》,《净德集》卷二十七。
[106]苏洵《谢相府启》,《嘉祐集笺注》卷十五。
[107]苏洵《上韩丞相书》同上,卷十三。
[108]苏洵《衡论·广士》同上,卷四。
[109]苏洵《送石昌言使北引》同上,卷十五。
[110]见司马光《苏主簿夫人墓志铭》引苏洵语,《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七十六,《四部丛刊》本。
[111]苏洵《与梅圣俞书》,《嘉祐集笺注》卷十三。
[112]苏轼《陈太初尸解》:“吾八岁入小学,以道士张易简为师。”《苏轼文集》卷七十二。
[113]苏轼《范文正公文集叙》,《苏轼文集》卷十。
[114]苏轼《六一居士集叙》,《苏轼文集》卷十。
[115]苏洵《与梅圣俞书》,《嘉祐集笺注》卷十三。
[116]苏洵《祭亡妻文》,《嘉祐集笺注》卷十五。
[117]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苏辙集·栾城后集》卷二十二。范滂为东汉名士,罹党祸被害,被捕前与母亲诀别,母曰:“汝今得与李(膺)、杜(密)齐名,死亦何恨?”于是范滂“跪受教,再拜而辞”,从容就义。事见《后汉书·党锢列传》。
[118]欧阳修《故霸州文安县主簿苏君墓志铭》,《欧阳文忠公集》卷三十四。
[119]苏洵《上韩丞相书》,《嘉祐集笺注》卷十三。
[120]欧阳修《故霸州文安县主簿苏君墓志铭》,《欧阳文忠公集》卷三十四。
[121]苏轼《送晁美叔发运右司年兄赴阙》,《苏轼诗集》卷三十五,中华书局,1982年。
[122]苏辙《初发彭城有感寄子瞻》,《苏辙集·栾城集》卷七。
[123]苏洵《上张侍郎第一书》,《嘉祐集笺注》卷十二。
[124]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总案》卷一,嘉祐元年五月条,巴蜀书社,1985年。又,寺名,诸种记载多省称“兴国寺”,唯《四部备要》本《山谷诗集注·目录》注文中,称“山谷有太平兴国寺浴室院题名”,故知寺名全称为“太平兴国寺”,当是宋太宗时以年号赐为寺名。
[125]张方平《文安先生墓表》,《乐全集》卷三十九,《四库全书》本。
[126]苏辙《颍滨遗老传上》,《苏辙集·栾城后集》卷十二。又见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五,中华书局,1983年。
[127]苏轼《上韩太尉书》:“太尉与大人最厚,而又尝辱问其姓名。”《苏轼文集》卷四十八。
[128]欧阳修《与梅圣俞》其三十一,《欧阳文忠公集》卷一百四十九。
[129]苏轼《范文正公文集叙》,《苏轼文集》卷十。
[130]欧阳修《故霸州文安县主簿苏君墓志铭》。
[131]朱弁《风月堂诗话》卷上,又见其《曲洧旧闻》卷八,《宝颜堂秘笈》本。
[132]苏洵《极乐院造六菩萨记》,《嘉祐集笺注》卷十五。
[133]苏轼《夜泊牛口》,《苏轼诗集》卷一。
[134]现存苏轼的最早两首诗,是作于丁忧居蜀时的《咏怪石》、《送宋君用游辇下》,见《苏轼诗集》卷四十八。但一般的苏诗编年集子,都以《南行前集》中的作品为开篇,而把那两首放在补编。
[135]即《南行前集叙》,《苏轼文集》卷十。按:苏集中凡“序”皆作“叙”,避祖父苏序讳也。
[136]宋人举贤良,皆须先缴进策、论五十篇,谓“进卷”。苏轼之“进卷”,即七集本之《应诏集》,包括二十五篇策与二十五篇论。同样,苏辙的“进卷”也就是《栾城应诏集》。缴上“进卷”以后,应试人还要通过“秘阁试论”六篇,最后才能参加“御试对策”。《栾城应诏集》除“进卷”外,也将“秘阁试论”与“御试对策”编入,苏轼的《应诏集》则只有“进卷”,其试论与对策见七集本之《后集》卷十。
[137]《宋会要辑稿·选举》一〇之二二,中华书局,1957年。吴育应试科目为“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
[138]事载苏辙《颍滨遗老传上》,《苏辙集·栾城后集》卷十二。苏辙事后作《谢制科启》,误入《苏轼文集》中(卷四十六《谢制科启二首》,第二首是苏辙的)。
[139]欧阳修《与焦殿丞(千之)》,《欧阳文忠公集》卷一百五十。
[140]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十四。
[141]据《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一之八,王安石担任了“秘阁试论”的考评官。但他未担任“御试对策”的考评官,《邵氏闻见后录》当是指“御试对策”而言。至于“秘阁试论”的评定,是看应试人能否答对论题的出处,其标准比较客观,考官的主观好恶不起决定作用。
[142]当时的官制,分官、职、差遣三种,前两种是名誉性、品级性的,差遣才是实际职务。此处“大理评事”是官,“签判”是差遣,“签书判官厅公事”之简称,知府的助理官。
[143]吕希哲《吕氏杂记》卷下,《四库全书》本。
[144]苏辙《颍滨遗老传上》,及苏轼《病中闻子由得告不赴商州三首》,《苏轼诗集》卷四。
[145]张方平《文安先生墓表》说苏洵作《辨奸论》是在王安石母亲逝世的时候,据曾巩《仁寿县太君吴氏墓志铭》(《曾巩集》卷四十五),知王安石母吴氏卒于嘉祐八年。
[146]曾巩《苏明允哀词》,《曾巩集》卷四十一。
[147]苏轼《谢制科启二首》之一,《苏轼文集》卷四十六。
[148]王安石《王文公文集》卷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
[149]青苗法:在农民青黄不接时,政府发放“青苗钱”,每年两次,限期缴还,取息二分。此举有似于今天的农业贷款,可以抑制高利贷者,但当时政府行此,实际变成不顾农民需要与否,强制摊分的“抑配”行为。故此法在“新法”诸措施中,最为反对者所诟病。
[150]免役法:由原来承担差役的人户出“免役钱”,原来不承担差役的人户出“助役钱”,政府以此钱雇人代役。此实为政府向人民征收役钱,以用于雇役。征收的钱总比实用的多,政府可增加一笔收入。各人户情况不同,出钱代役有受损者,也有得便者,不能一概而论。
[151]均输法:商品转销所生之“利”,一大部分源自地区差价,而为商贾所得,均输法是以国家专设发运官,掌握商业情报,来作“徙贵就贱,用近移远”的事,代替商贾得“利”,同时也起到平衡物价的作用。这个办法的发明者是汉代的桑弘羊,以官办商务来取代自由商业,利弊均有。
[152]市易法:设常平市易司,管理市场,控制物价,代替住商向行商提供贷款或赊售货物,取年息二分。
[153]方田均税法:全国统一丈量土地,重定税额。此举主要为揭发大地主的隐瞒田产,使入税籍。
[154]农田水利法:派遣使者到各方寻求可供开发的水利,奖励兴修。兴修时既可由国家贷款取息,兴修后农田增加,或旧田增产,又可使国家与农民分得其利。
[155]减兵并营:裁减五十岁以上的老弱兵士,进行全国军队的整编,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此举因军队骚乱而未能彻底实施,结果不得不“多支月粮,复收退卒”。因为国家养兵固为能战,人民当兵却是为了吃粮。但此举使军队人数减少,国家支出有所节省。
[156]将兵法:为防止将兵固结而使兵成为某将的家兵以滋长割据之习,宋初定“更戍法”,将兵须定时调易,为将者须按时调往另一支部队。这也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使战斗力减弱。将兵法是让将官能够专职于一支部队,以得练兵、指挥之效。此前范仲淹在西北已初步实施过此法。
[157]保马法:奖励民间代官府养马。诸种措施大抵是以政府包揽事务,唯有此法是将原来的政府事务卸予百姓。
[158]保甲法:以十户为保,五十户为大保,十大保为都保,加强地方行政的控制,建立地主武装。一使“寇乱息而威势强”,即防盗除盗;二使人民“渐习其为兵”,必要时可让民兵代替军队的某些职能;三使“与募兵相参”,可以取代一部分正规军,以“省养兵财费”,用不花钱的民兵代替一部分花钱养的部队。——这些当然都只是良好的愿望而已。
[159]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载其对神宗语,《苏轼文集》卷二十五。
[160]章惇《宋史》本传云:“进士登名,耻出侄衡下,委敕而出。再举甲科。”其侄章衡是嘉祐二年进士及第的第一名。可见章惇原亦于此年登科,被他自己放弃了。
[161]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162]苏辙《上皇帝书》“今世之患莫急于无财”等语,《苏辙集·栾城集》卷二十一。
[163]《宋史·司马光传》。
[164]苏轼《国学秋试策文二首》之一,“勤而或乱或治,断而或兴或衰,信而或安或危”,《苏轼文集》卷七。
[165]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166]即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苏轼文集》卷二十五。
[167]即苏轼《再上皇帝书》同上。
[168]施宿《东坡先生年谱》熙宁三年条,《宋人所撰三苏年谱汇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169]关于苏轼政见的详细分析,见本书第四章。
[17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三引林希《野史》。
[17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四,熙宁三年八月乙丑条。
[17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四,熙宁三年八月乙丑条。
[173]苏轼《祭欧阳文忠公夫人文(颍州)》,《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174]事见苏轼《钱塘六井记》,《苏轼文集》卷十一。
[175]苏轼《除夜野宿常州城外二首》,《苏轼诗集》卷十一。
[176]苏轼《与朱鄂州书》,《苏轼文集》卷四十九;《次韵刘贡父、李公择见寄二首》,《苏轼诗集》卷十三。
[177]徐州救灾事详见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178]详见苏轼《石炭》,《苏轼诗集》卷十七。
[179]见苏轼《罢徐州往南京,马上走笔寄子由五首》之二,同上,卷十八。
[180]据朱孝臧《彊邨丛书》本《东坡乐府》,第一首编年词为《浪淘沙》(昨日出东城),作于熙宁五年,时在杭州。近有学者考证,苏轼在此前已有词作,但尚难论定。
[181]苏轼《答李昭玘书》,《苏轼文集》卷四十九。
[182]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按:《答刘道原书》不载苏轼集中,孔凡礼先生辑入《苏轼佚文汇编》卷二,见《苏轼文集》附录。刘道原名恕,著名历史学者,《资治通鉴》的主要编撰人之一,对“新学”持极端厌恶的态度。
[183]苏轼《送杭州进士诗叙》,《苏轼文集》卷十。
[184]苏轼《日喻》,《苏轼文集》卷六十四。
[185]事见施宿《东坡先生年谱》元丰二年条。
[186]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所录李定等四人札子,《丛书集成》本。
[187]孔平仲《孔氏谈苑》卷一“东坡以吟诗下吏”条,《丛书集成》本。
[188]孔平仲《孔氏谈苑》卷一“东坡以吟诗下吏”条,《丛书集成》本。
[189]即苏轼《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苏轼文集》卷四十八。参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有关记载。
[190]苏辙《自齐州回论事书》,《苏辙集·栾城集》卷三十五。
[191]《宋史·舒亶传》。
[192]苏辙《为兄轼下狱上书》,《苏辙集·栾城集》卷三十五。
[193]苏轼贬黄州的“责词”,见吕陶《答任师中》诗原注,《净德集》卷三十。
[194]《宋史·地理志四》。
[195]苏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之二十,《苏轼文集》卷五十一。
[196]苏轼《初到黄州》,《苏轼诗集》卷二十。
[197]苏轼《游武昌寒溪西山寺》同上。
[198]施宿《东坡先生年谱上》元丰三年条,见《宋人所著三苏年谱汇刊》。
[199]苏轼《子由自南都来陈三日而别》,《苏轼诗集》卷二十。
[200]苏轼《晓至巴河口迎子由》,《苏轼诗集》卷二十。
[201]苏轼《与章子厚参政书二首》之一:“禄廪相绝。”《答秦太虚七首》之四:“廪入既绝。”《苏轼文集》卷四十九、五十二。
[202]苏轼《答秦太虚七首》之四。
[203]《东坡乐府》卷二。
[204]事载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上,《四库全书》本。
[205]苏轼《谢量移汝州表》,《苏轼文集》卷二十三。按《与蔡景繁十四首》之十二:“或传已物故,故人皆有书惊问。”《苏轼文集》卷五十五。《避暑录话》卷上载范镇误听此信,“即举袂大恸”,并云此因苏轼患眼疾而传讹。苏轼确患眼疾,见《与蔡景繁十四首》之二,谓“几至失明”。
[20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二,元丰七年正月辛酉条。
[207]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东坡乐府》卷二。
[208]苏轼《赤壁赋》,《苏轼文集》卷一。
[209]《苏轼文集》卷一。
[210]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苏轼文集》卷十七。
[211]戏曲如元代无名氏《苏子瞻醉写赤壁赋》杂剧,明代许潮《赤壁游》、沈采《苏子瞻赤壁记》传奇等;绘画有宋代李公麟、明代唐寅的作品;明代魏学洢《核舟记》一文载民间雕刻家王毅所刻“核舟”,以“大苏泛赤壁”为题材;《红楼梦》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也受了《赤壁赋》艺术构思的影响。
[212]苏轼《答秦太虚七首》之四,《苏轼文集》卷五十二。
[213]苏轼《与章子厚参政书二首》之一,同上,卷四十九。
[214]苏轼《答毕仲举二首》之一,同上,卷五十六。
[215]苏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之二十九,同上,卷五十一。
[216]苏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之三十,同上,卷五十一。
[217]苏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之二十,同上;《答李琮书》同上,卷四十九;《与陈大夫八首》之四,同上,卷五十六等。
[218]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219]苏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之二十一。
[220]苏辙《颍滨遗老传上》,《苏辙集·栾城后集》卷十二。
[221]苏辙《颍滨遗老传下》同上,卷十三。
[222]苏辙《孟子解二十四章》题下自注:“予少作此解……”同上卷六。
[223]苏轼《次韵乐著作野步》,《苏轼诗集》卷二十。
[224]见苏轼《黄州上文潞公书》,《苏轼文集》卷四十八。书中有“承以元功,正位兵府”之语,当指文彦博拜太尉,在元丰三年。书中又有“孟夏渐热”之句,故施宿《东坡先生年谱》系此书于元丰三年四月,甚确。
[225]按:此书是苏轼佚文,孔凡礼已辑入《苏轼佚文汇编》卷三,见《苏轼文集》附。
[226]按:此所谓“古、今《尚书》”,俱指伪《古文尚书》,即伪孔本,原系隶古定字体,唐玄宗时卫包改写为楷字,即《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之《今文尚书》十三卷,此后,唐石经与五代版刻皆据此,实不佳。宋人又另觅得隶古定字体之本子,以相参校,乃有古、今二种字体之伪《古文尚书》。苏轼作《书传》,似取伪《古文尚书》之古字本。
[227]苏轼《次韵滕元发、许仲涂、秦少游》一诗的王文诰注,《苏轼诗集》卷二十四。
[228]苏轼《谢徐州失觉察妖贼放罪表》,《苏轼文集》卷二十三。
[229]孙汝听《苏颍滨年表》元丰六年七月条,见《宋人所撰三苏年谱汇刊》。
[230]苏轼《答李端叔书》,《苏轼文集》卷四十九。
[231]苏轼《与陈季常十六首》之八,《苏轼文集》卷五十三。按:陈慥(季常)曾为他觅得武昌的一块田地,建议他往彼立业,他因以上的考虑而谢绝。武昌虽与黄州接壤,却属荆湖北路,与淮南西路的黄州已属“别路”。
[232]苏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之二十,同上,卷五十一。
[233]苏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之二十二。
[234]苏轼《侄安节远来夜坐三首》之二,《苏轼诗集》卷二十一。
[235]苏轼《初到黄州》同上,卷二十。
[236]苏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之四十六。
[237]施宿《东坡先生年谱下》元丰七年条引。此手札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二,元丰七年正月辛酉条。其来源当是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238]苏轼《谢移汝州表》,《苏轼文集》卷二十三。
[239]关于宋神宗晚年心意,与苏轼在元丰七、八年间的政治态度之变化,请阅本书第四章。
[240]《苏轼文集》卷十一。
[241]朱弁《曲洧旧闻》卷五谓苏轼过金陵时,王安石“野服乘驴,谒于舟次”。但大多数笔记是说苏轼去谒见王安石的,如《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一云东坡“舟过金陵,见荆公于钟山”,陈师道《后山谈丛》卷四亦云“过金陵见王荆公”,等。按:苏轼《与王荆公二首》之二:“某近者经由,屡获请见。”则以后说近实。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二十三:“时王益柔守江宁,子瞻与之同游蒋山,因得并谒荆公。”此则不知何据。
[242]《后山谈丛》卷四所载,二人在说笑话;《曲洧旧闻》卷五所载,二人在暗比诗才;《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一所载,二人在谈重修《三国书》的事;惟《邵氏闻见录》卷十二,则载二人谈及政治,归罪于吕惠卿等,但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二十三认为这一段是捏造的。
[243]王安石劝苏轼在金陵买田立宅,见苏轼《次荆公韵四绝》之三。又苏轼《与王荆公二首》之二:“某始欲买田金陵,庶几得陪杖履,老于钟山之下。既已不遂,今来仪真,又二十余日,日以求田为事,然成否未可知也。若幸而成,扁舟往来,见公不难也。”
[244]详见本书第四章。
[245]苏轼《次荆公韵四绝》之三,《苏轼诗集》卷二十四。
[246]苏轼《辩试馆职策问札子二首》之二,《苏轼文集》卷二十七。
[247]苏轼《乞常州居住表》,《苏轼文集》卷二十三。丧亡的一子是苏遯,朝云所生,苏轼有《去岁九月二十七日在黄州生子遯,小名干儿,颀然颖异,至今年七月二十八日病亡于金陵,作二诗哭之》,《苏轼诗集》卷二十三。
[248]苏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之四十。
[249]语载《宋史·林希传》。
[250]朱弁《曲洧旧闻》卷七,《丛书集成》本。
[251]苏轼《辨试馆职策问札子二首》之二,《苏轼文集》卷二十七。
[252]蔡絛《铁围山丛谈》卷四,中华书局,1983年。
[253]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君实始怒,有逐公意矣,会其病卒,乃已。”
[254]苏轼《乞罢详定役法札子》、《申省乞罢详定役法状》、《再乞罢详定役法状》、《申省请不定夺役法议状》等文,《苏轼文集》卷二十七。
[255]监察御史孙升奏,若欲以苏轼为辅佐,“则愿陛下以王安石为戒”,《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八引。
[256]《宋史纪事本末》卷四三,“元祐更化”,中华书局,1977年。
[257]毕仲游《上门下侍郎司马温公书》,《西台集》卷七,《丛书集成》本。
[258]苏轼《试馆职策问三首》之一《师仁祖之忠厚,法神考之励精》,《苏轼文集》卷七。
[259]苏洵《辨奸论》:“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嘉祐集笺注》卷九。
[260]苏轼《杭州召还乞郡状》:“素嫉程颐之奸,未尝假以色词。”《苏轼文集》卷三十二。
[261]《朱子语类》卷一三〇,中华书局,1994年。
[262]程颐是当时舆论中的“五鬼”之一,名声不太好。见刘安世《论欧阳棐差除不当九首》之一、四、九,《尽言集》卷一,《丛书集成》本。
[263]殿中侍御史吕陶奏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三引。
[264]苏轼《辩试馆职策问二首》之二。
[265]苏轼《论行遣蔡确札子》,《苏轼文集》卷二十九。
[266]《旧唐书·刘晏传》载晏《遗元载书》(又见《全唐文》卷三七〇),称其开通漕运,雇民运输,可以使沿途“饥人皆附”。这是设法令饥民获得经济收入,以取代单纯的财政赈济。
[267]苏轼《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苏轼文集》卷三十。
[268]被茭白等水中植物淤塞。
[269]苏轼《杭州乞度牒开西湖状》、《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苏轼文集》卷三十。
[270]苏轼《与莫同年雨中饮湖上》,《苏轼诗集》卷三十一。
[271]苏辙《奉使契丹二十八首·神水馆寄子瞻兄四绝》之三,《苏辙集·栾城集》卷十六。
[272]苏轼于元祐六年正月以吏部尚书召回汴京,但二月苏辙任尚书右丞,为了避免兄弟二人在同一个机关供职,朝廷改任苏轼为翰林学士承旨,五月又兼侍读。此年苏轼于三月份离杭赴京,至六月方到任,八月即出知颍州。
[273]苏轼《木兰花令·次欧公西湖韵》,《东坡乐府》卷二
[274]苏轼《祭欧阳文忠公文》,《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275]苏轼《祭欧阳文忠公夫人文》,《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276]《苏轼文集》卷十。
[277]苏轼《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诏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苏轼文集》卷三十四。
[278]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一:“上(哲宗)所以衔诸大臣者,匪独坐变更,后数数与臣僚论昔垂帘事,曰:‘朕只见臀背。’鲁公(蔡京)顷为愚道之。”中华书局,1983年。
[279]苏轼《朝辞赴定州论事状》,《苏轼文集》卷三十六。
[280]苏轼《鹤叹》,《苏轼诗集》卷三十七。
[281]《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十六“绍述”。
[282]苏轼《赴英州乞舟行状》,《苏轼文集》卷三十七。
[283]《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十,绍圣元年闰四月丙戌条。
[284]此时苏轼经济困乏,其家小得以安顿于宜兴,是靠苏辙“分俸七千”的接济,见《与参寥子二十一首》之十三,《苏轼文集》卷六十一。
[285]苏轼《过汤阴市得豌豆大麦粥示三儿子》,《苏轼诗集》卷三十七。
[286]苏轼《答黄鲁直五首》之四:“方惠州遣人致所惠书,承中途相见。”《苏轼文集》卷五十二。
[287]苏轼《答张文潜四首》之四:“来兵王告者,极忠厚,方某流离道路时,告奉事无少懈……当时与同来者顾成,亦极小心。”同上。
[288]苏轼《十月二日初到惠州》,《苏轼诗集》卷三十八。
[289]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苏轼文集》卷十七。
[290]苏轼《十月二日初到惠州》,《苏轼诗集》卷三十八。
[291]苏轼《四月十一日初食荔枝》同上,卷三十九。
[292]苏轼《闻正辅表兄将至以诗迎之》同上。
[293]苏轼《撷菜》诗“引”,《苏轼诗集》卷四十。
[294]苏轼《小圃五咏》同上,卷三十九。
[295]苏轼《真一酒并引》同上。
[296]苏轼《和陶归园田居六首》诗“引”,同上。
[297]苏轼《和陶止酒》同上,卷四十一。
[298]黄庭坚《跋子瞻和陶诗》,《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七,《四部丛刊》本。
[299]苏轼《评韩柳诗》,《苏轼文集》卷六十七。
[300]费衮《梁溪漫志》卷四,“东坡谪居中勇于为义”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301]苏轼《游博罗香积寺》诗“引”,《苏轼诗集》卷三十九。
[302]苏轼《题秧马歌后四首》之一,《苏轼文集》卷六十八。这“秧马”乃拔秧苗时可坐的简易木凳,不久即在惠州广为施用,苏轼又复制作图样,托人带往江浙去推行。
[303]苏轼《与王敏仲十八首》之十一,同上,卷五十六。
[304]苏轼《与王敏仲十八首》之九,同上。
[305]苏轼《丙子重九二首》之一,《苏轼诗集》卷四十。
[306]苏轼《和陶时运四首》诗“引”,《苏轼诗集》卷四十。
[307]苏轼《与王敏仲十八首》之八,《苏轼文集》卷五十六。
[308]《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十四,哲宗绍圣四年二月庚辰诏制:“苏辙……始与弟轼肆为抵巇。”
[309]苏轼《与王敏仲十八首》之十六,《苏轼文集》卷五十六。
[310]苏轼《吾谪海南,子由雷州,被命即行,了不相知,至梧乃闻其尚在藤也,旦夕当追及,作此诗示之》,《苏轼诗集》卷四十一。
[311]苏轼《和陶止酒》诗“引”,同上。
[312]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中华书局,1979年。
[313]苏轼《和陶止酒》诗“引”,《苏轼诗集》卷四十一。
[314]苏轼《到昌化军谢表》,《苏轼文集》卷二十四。
[315]苏轼《吾谪海南,子由雷州,被命即行,了不相知,至梧乃闻其尚在藤也,旦夕当追及,作此诗示之》,《苏轼诗集》卷四十一。
[316]苏轼《次前韵寄子由》同上。
[317]《孟子·梁惠王下》。
[318]苏轼《与程秀才三首》之一,《苏轼文集》卷五十五。
[319]苏轼《和陶九日闲居》,《苏轼诗集》卷四十一。
[320]苏轼《欧阳晦夫遗接琴枕,戏作此诗谢之》同上,卷四十三。
[321]苏轼《过子忽出新意,以山芋作玉糁羹……》同上,卷四十二。
[322]苏轼《迁居之夕,闻邻舍儿诵书,欣然而作》同上。
[323]苏轼《谪居三适三首》同上,卷四十一。
[324]苏轼《庚辰岁正月十二日,天门冬酒熟,予自漉之,且漉且尝,遂以大醉,二首》,《苏轼诗集》卷四十三。
[325]苏轼《观棋》诗“引”,同上,卷四十二。
[326]见《重编淮海先生年谱节要》元符二年条,《淮海集》卷首,《四部备要》本。
[327]葛立方《韵语阳秋》卷三,《历代诗话》中华书局,1981年,509页。
[328]费衮《梁溪漫志》卷四,“东坡教人作文写字”条。按:《韵语阳秋》卷三只提到“作文之法”,未云书法。
[329]陆心源《宋史翼》卷三六《吴复古传》,中华书局,1991年。
[330]苏辙《巢谷传》,《苏辙集·栾城后集》卷二十四。
[331]苏轼《和陶劝农六首》,《苏轼诗集》卷四十一。
[332]苏轼《书柳子厚〈牛赋〉后》,《苏轼文集》卷六十六。苏轼《书杜子美诗后》同上,卷六十七。
[333]苏轼《和陶示周掾祖谢》,《苏轼诗集》卷四十一。
[334]苏轼《被酒独行,遍至子云、威、徽、先觉四黎之舍三首》之二,同上,卷四十二。“舞雩”事见《论语·先进》。
[335]以孔子自况的诗句还有“空余鲁叟乘桴意”(《六月二十日夜渡海》,同上,卷四十三),又有词曰:“吾已矣,乘桴且恁浮于海”(《千秋岁·次韵少游》,见《能改斋漫录》卷十七)。“乘桴”事见《论语·公冶长》。
[336]苏辙《补子瞻赠姜唐佐秀才》诗“引”,《苏辙集·栾城后集》卷三。
[337]苏轼《与千之侄二首》之二,《苏轼文集》卷六十。
[338]苏轼《与郑靖老四首》之三,同上卷五十六。参见本书第三章。
[339]苏轼《和陶赠羊长史并引》(《苏轼诗集》卷四十一)及《与郑靖老四首》。
[340]苏轼《和陶赠羊长史并引》。
[341]苏轼《答张文潜县丞书》,《苏轼文集》卷四十九。
[342]黄庭坚《奉和文潜赠无咎,篇末多见及,以“既见君子,云胡不喜”为韵》之七,《山谷诗集注》卷四,《四部备要》本。
[343]苏轼《和陶杂诗十一首》之十,《苏轼诗集》卷四十一。
[344]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345]《论语·先进》,《十三经注疏》本。
[346]《论语·颜渊》。
[347]苏轼《六月二十日夜渡海》,《苏轼诗集》卷四十三。
[348]苏轼《答秦太虚七首》之六,《苏轼文集》卷五十二。
[349]苏轼《与欧阳元老一首》同上,卷五十八。又见《游宦纪闻》卷十。
[350]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苏辙集·栾城后集》卷二十二。
[351]何薳《春渚纪闻》卷六“坡仙之终”条引。
[352]见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十二引《道护录》,《四部丛刊》本。八州皆在今广东境内:春州,今阳春;循州,今龙川;梅州,今梅县;新州,今新兴;高州,今高州;窦州,今信宜;雷州,今海康;化州,今化州。
[353]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二。
[354]苏轼《赠岭上老人》,《苏轼诗集》卷四十五。
[355]苏轼《余昔过岭而南,题诗龙泉钟上,今复过而北,次前韵》同上。
[356]陆游《施司谏注东坡诗序》,《陆游集·渭南文集》卷十五。按《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于是叔孙通使征鲁诸生三十余人,鲁有两生不肯行。”
[357]道潜《东坡先生挽词》,《参寥子诗集》卷十一,《四部丛刊》本。
[358]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二十。
[359]章援书见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九。
[36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百二十,元符三年正月乙未条。
[361]《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十七,建中靖国元年七月壬戌条。
[362]苏轼《与子由弟十首》之八,《苏轼文集》卷六十。
[363]同上。迨、过,即苏轼子苏迨、苏过。
[364]苏轼《与钱济明十六首》之十六,同上,卷五十三。
[365]费衮《梁溪漫志》卷四“东坡懒版”条。
[366]林昌彝《射鹰楼诗话》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367]苏轼《自题金山画像》,《苏轼诗集》卷四十八。周必大《文忠集》卷一百七十《乾道庚寅奏事录》记他于乾道六年(1170年)亲至镇江金山,“登妙高烹茶,壁间有坡公画像。初,公族侄成都中和院僧表祥画公像,求赞,公题云:‘目若新生之犊,心如不系之舟。要问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集中不载,蜀人传之。今见于此。”两处题诗文字少异。
[368]苏轼《次韵阳行先》,《苏轼诗集》卷四十五。
[369]苏轼《游径山》,《苏轼诗集》卷七。
[370]苏轼《再游径山》同上,卷十。
[371]苏轼《与径山维琳二首》之二,《苏轼文集》卷六十一。
[372]《答径山琳长老》,《苏轼诗集》卷四十五。
[373]《苏轼文集》卷十九。
[374]以上引文均见傅藻《东坡纪年录》,《宋人所撰三苏年谱汇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449页。
[375]惠洪《跋李豸吊东坡文》,《石门文字禅》卷二十七,《四库全书》本。
[376]苏轼《记所见开元寺吴道子画佛灭度,以答子由题画文殊普贤》,《苏轼诗集》卷四。
[377]《豫章黄先生文集》卷十九。
[378]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
[379]朱弁《曲洧旧闻》卷五。
[380]宋孝宗《御制文集序》,见郎晔《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首,《四部丛刊》本。
[381]吕陶《府学经史阁落成记》,《净德集》卷十四,《丛书集成》本。
[382]吴曾《能改斋漫录》卷二,中华书局,1960年。
[383]叶适《习学记言序目》卷四十七,中华书局,1977年。
[384]皮锡瑞《经学历史》周予同注本,中华书局,1959年,220页。按:毁《周礼》的还有司马光,疑《孟子》的还有苏轼,黜《诗》序的还有苏辙,王安石则斥《春秋》。
[385]司马光《论风俗札子》,《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十五,《四部丛刊》本。
[386]苏轼《东坡书传》卷六,《四库全书》本。
[387]见蔡沈《书经集传》卷二《胤征》篇题下注,卷六《康王之诰》篇末句下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蔡沈师从朱熹,朱子于《康王之诰》,亦讥其“于礼为非”,于《胤征》篇虽不从东坡说,但承认“古书之不可考,皆此类也”,不否认其可疑,见《朱子语类》卷七十九,中华书局,1994年。
[388]苏轼《东坡书传》卷五。
[389]蔡沈《书经集传》卷二《禹贡》篇“西戎即叙”句下注。
[390]欧阳修《论删去九经正义中谶纬札子》,《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二,《四部丛刊》本。
[391]苏轼《东坡书传》卷二。
[392]柳宗元《与吕道州温论〈非国语〉书》,《柳河东集》卷三十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其版本所据为南宋世綵堂本。
[393]新、旧《唐书》的李景俭传,都说他字宽中。但柳宗元《亡友故秘书省校书郎独孤君墓碣》(《柳河东集》卷十一)云:“李景俭致用,陇西人。”世綵堂本的注,当据此。李景俭或有改字之举。
[394]《旧唐书》卷一七一《李景俭传》中华书局,1975年。
[395]孟子以“仁义忠信”为“天爵”,柳宗元认为“未之尽也”,更推本于“明”与“志”,见《天爵论》,《柳河东集》卷三。
[396]韩愈《读荀》,《朱文公校昌黎先生文集》卷十一,《四部丛刊》本。
[397]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一至十三,中华书局,1983年。南宋人余允文著《尊孟辨、续辨》,专门攻驳司马光、苏轼等人的非孟言论,其中还有郑厚叔《艺圃折衷》,为邵博所未提及。余书有《丛书集成》本。
[398]《宋史》卷四三二《何涉传》中华书局,1985年。
[399]《宋史》卷四五八《张愈传》。苏轼《题张白云诗后》:“张俞少愚,西蜀隐君子也,与予先君游……”《苏轼文集》卷六十八。
[400]余允文《尊孟续辨》卷下引苏轼《论语说》第八条末,《丛书集成》本。
[401]程颐《颜子所好何学论》题下注,《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577页。
[402]晁补之《再见苏公书》,《济北晁先生鸡肋集》卷五十一,《四部丛刊》本。
[403]柳开《补亡先生传》,《河东先生集》卷二,《四部丛刊》本。
[404]柳开《东郊野夫传》同上。
[405]吕南公《与汪秘校论文书》,《灌园集》卷十一,《四库全书》本。
[406]王安石《韩子》,《王文公文集》卷七十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
[407]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十八、七十二。
[408]司马光《答陈充秘校书》,《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五十九。
[409]苏辙《诗病五事》之四,《苏辙集·栾城三集》卷八。
[410]苏轼《韩愈论》,《苏轼文集》卷四。
[411]《苏轼义集》卷十七。
[412]陈善《扪虱新话》卷三,《丛书集成》本。
[413]李纯甫《鸣道集说序》,见张金吾辑《金文最》卷二十一,光绪乙未九月江苏书局重刻本。
[414]苏轼《祭欧阳文忠公夫人文》,《苏轼文集》卷六十三。
[415]陈师道《赠二苏公》,《后山诗注补笺》卷一,中华书局,1995年。
[416]见陆游《家世旧闻》卷下,第29条,中华书局,1993年。
[417]见靖康元年五月四日御史中丞陈过庭奏章,《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五十四录。
[418]宋孝宗《苏文忠公赠太师制》,见郎晔《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首,《四部丛刊》本。
[419]余允文《尊孟续辨》卷下之末。
[420]苏轼《与王定国四十一首》之二十八,《苏轼文集》卷五十二。此书有“今得汝阴”之语,知时在颍州,则所谓“欲著一书”者,盖指《书传》。
[421]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苏辙集·栾城后集》卷二十二。
[422]至于人们最为乐道的苏轼对荆公“字说”之嘲笑,却实属无关宏旨的末节。王安石所立的许多“字说”,其实际的价值本不在文字学上,而在于为其学说中的一系列概念下定义,苏轼所取笑的那些,却无一是这类专用作特殊概念的字,故只算得谈资。
[423]王安石《周官新义》卷一,《丛书集成》本。
[424]王安石《老子注》已佚,此条见容肇祖《王安石老子注辑本》中华书局1979年,45页。
[425]王安石《洪范传》,《王文公文集》卷二十五。
[426]王安石《致一论》,《王文公文集》卷二十九。
[427]王安石《答王深甫书》,《王文公文集》卷七。
[428]苏轼《苏氏易传》卷七。
[429]苏轼《苏氏易传》卷三。
[430]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十四:“东坡中制科,王荆公问吕申公:‘见苏轼制策否?’申公称之。荆公曰:‘全类战国文章,若安石为考官,必黜之。’故荆公后修《英宗实录》,谓苏明允有战国纵横之学云。”按吕申公即吕公著。
[431]汪藻《答吴知录书》,《浮溪集》卷二十一,《丛书集成》本。按此信的主旨,在反对王安石及二程之学皆不尚文章,致斯文“夷陵”,“无一字可喜者”。
[432]李心传《道命录》卷三《陈公辅论伊川之学惑乱天下乞屏绝》。按:《老学庵笔记》卷九:“绍兴初,程氏之学始盛,言者排之,至讥其幅巾大袖。胡康侯(安国)力辨其不然,曰伊川衣冠未尝与人异也。然张文潜(耒)元祐初赠赵景平主簿诗曰:‘明道(按指程颢)新坟草已春,遗风犹得见门人。定知鲁国衣冠异,尽戴林宗折角巾。’则是自元祐初为程学者幅巾已与人异矣。衣冠近古,正儒者事,讥者固非,辨者亦未然也。”一般来说,学者衣冠以简朴大方为雅,固不必入时,但务求“近古”而自鸣得意,当然就要被人指为怪僻了。张耒诗见《张耒集》卷二十八《赠赵簿景平二首》之一,中华书局,1990年。
[433]《道命录》卷三《绍兴褒赠伊川先生制词》。
[434]宋孝宗《苏文忠公赠太师制》,郎晔《经进东坡文集事略》卷首。
[435]《道命录》卷四。
[436]汪应辰《与朱元晦》,《文定集》卷十五,《四库全书》本。
[437]焦竑《刻两苏经解序》,见《两苏经解》卷首,明万历刻本。此序又见焦竑《澹园续集》卷一,《金陵丛书》本。
[438]苏籀《栾城遗言》,《丛书集成》本。
[439]“涣”卦六四爻辞“涣其群”,苏洵认为:“群者,圣人所欲涣以混一天下者也……圣人之所欲解散涤**者。”(《仲兄字文甫说》,《嘉祐集笺注》卷十五)把“群”当作私自结合的朋党,要予以解散的。《苏氏易传》卷六释此句:“涣而至于群,天下始有可收之渐,其德大者其所群也大,其德小者其所群也小,小者合于大,大者合于一,是谓涣其群。”这是说天下由涣散,通过结群,而走向混一的自然趋势,对于“群”是肯定的,与老苏不同。《朱子语类》卷七十三既称老苏之说“虽程《传》有所不及”,又称“东坡说这一爻最好”,盖未察其父子之说有散群为一与合群为一之不同也。东坡对于“群”的肯定,可能来自欧阳修对朋党的见解。
[440]苏籀《栾城遗言》载,苏辙不赞同苏轼对《系辞上》“一阴一阳之为道”句的解说。
[441]苏轼《与陈季常十六首》之六:“欲借《易》家文字……”《苏轼文集》卷五十三。
[442]同上之七。书中还有“数日前,率然与道源过江,游寒溪西山”等语,事在元丰三年五月,参苏轼《游武昌寒溪西山寺》诗,《苏轼诗集》卷二十。
[443]《四库全书总目·〈东坡易传〉提要》。
[444]朱熹《答汪尚书》,《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四部丛刊》本。
[445]《朱子语类》卷七十八:“胡安定《书解》未必是安定所注,《行实》之类不载,但《言行录》上有少许,不多,不见有全部。专破古说,似不是胡平日意,又间引东坡说,东坡不及见安定,必是伪书。”此似南宋时曾流行一部伪的胡瑗《书解》。
[446]《四库全书总目·〈程氏经说〉提要》。
[447]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卷一上,《四部丛刊》本。
[448]《四库全书总目〈东坡书传〉提要》。
[449]朱熹《答汪尚书》,《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
[450]焦竑《刻两苏经解序》,《澹园续集》卷一。
[451]张佩纶《涧于日记》,张氏涧于草堂石印本。
[452]《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一至十二所引实有九条,其第二条不是批驳孟子的,而是以孟子之说印证《论语》,可能因为与孟子有关,而被邵博连类列出。其余八条与《尊孟续辨》同。
[453]此书的辑佚工作,自张佩纶以来,当代又有卿三祥、马德富、舒大刚三位学者做过,以舒作《苏轼〈论语说〉辑补》后出较详,载《四川大学学报》2001年3期。
[454]苏辙《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引苏轼语。
[455]苏辙《论语拾遗·引》:“子瞻之说,意有所未安,时为籀等言,凡二十有七章……恨不得质之子瞻也。”《四库全书总目》此书提要指出其中显驳轼说的只有三条。今按,《拾遗》第二章与《论语或问》卷六引《学而》第十五章东坡说相异,《拾遗》第三、第八、第十六章,与王若虚所引对《论语》有关章节的东坡解说相异,《拾遗》第廿七章与《论语集注》引《子张》第六章东坡说也相异,推此而论,盖二十七章全是纠补轼说的,只因《论语说》全本不存,故无法一一校核。又,《苏辙集·栾城三集》卷七《论语拾遗》,中华书局,1990年版分章有误,所分只有二十六章,盖其第十四章自“武王曰”以下当另为一章。有几处标点也错误,似是未与《论语》仔细核对,故引文的标点有出入不准之处。
[456]关于二程子的“理”概念之间的区别,请参看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十二章第三节,人民出版社,1988年。
[457]朱熹《杂学辨》,《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二。
[458]《庄子·田子方》:“吾不知天地之大全也。”
[459]苏轼其他文章中亦有用“大全”一词者,如《九成台铭》论“韶”乐,认为“韶则亡矣,而有不亡者存……江山之吞吐,草木之俯仰,鸟兽之鸣号,众窍之呼吸,往来唱和,非有度数而均节自成者,非韶之大全乎”!(《苏轼文集》卷十九)这里的“度数”是声乐方面的“易”,“非有度数而均节自成者”是自然之声的“大全”,即“道”,一切自然之声整体性地归一于美。
[460]苏辙《道德经解》,《四库全书》本。
[461]苏洵《辨奸论》,《嘉祐集笺注》卷九。
[462]苏轼《书义·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苏轼文集》卷六。
[463]苏辙《老聃论(上)》,《苏辙集·栾城应诏集》卷三。
[464]苏轼《上曾丞相书》,《苏轼文集》卷四十八。
[465]苏辙《观会通以行典礼论》,《苏辙集·栾城三集》卷六。
[466]苏轼《六一居士集叙》,《苏轼文集》卷十。按:此段为欧公学术的定评,《宋史·欧阳修传》全用之,唯在“故天下翕然师尊之”前加入“超然独骛,众莫能及”二语,使整段语意略有改变,且文气阻塞,颇为蛇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