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苏轼的文艺美学思想02(1 / 1)

由这一段褒贬,可以了解苏轼所谓“合乎天造”的意思:不但要像,还要活。画水像而不活,与“印板水纸”相去无几;“活水”才是苏轼所肯定的。在他的笔下,画“活水”的孙知微的创作情形与文同画竹无以异,当已达“胸有成竹”之境界。如此,刻模形似只能画出“死水”,“胸有成竹”的人才画得出“活水”。很显然,这里讲的是“形似”与“神似”的关系——而这,正是苏轼文艺批评的核心问题。

从苏轼的创作论出发,他无疑是要求作品“形”“神”兼备的,如云:

与可论画竹木,于形既不可失,而理更当知。生死新老,烟云风雨,必曲尽真态,合于天造,厌于人意,而形理两全,然后可言晓画。[1146]

写真奇绝,见者皆言十分形神,甚夺真也。[1147]

所谓“形理两全”“十分形神”,便是要求“形神”兼备。然而,就创作方面说,固应两不偏废,而就作品鉴赏、批评方面立说,则不得不回答一个“形似”与“神似”何者更重要、更有价值的问题。如果苏轼一意要使其批评与创作论保持统一,则他应该始终如一地强调“形神”兼备,缺一不可。然而,苏轼却大胆地肯定:“神似”是更重要、更有价值的。这便是苏轼文艺批评的一个重要论点,即“传神”论:

传神之难在目。顾虎头云:“传神写影,都在阿睹中。”其次在颧颊。吾尝于灯下顾自见颊影,使人就壁模之,不作眉目,见者皆失笑,知其为吾也。目与颧颊似,余无不似者,眉与鼻、口,可以增减取似也。……凡人意思各有所在,或在眉目,或在鼻口,虎头云“颊上加三毛,觉精采殊胜”,则此人意思盖在须颊间也。优孟学孙叔敖抵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使画者悟此理,则人人可以为顾、陆。[1148]

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边鸾雀写生,赵昌花传神。何如此两幅,疏淡含精匀。谁言一点红,解寄无边春。[1149]

这一文一诗,前倡“传神”,后贬“形似”。对于他的“传神”之说,后人都无异议,皆推为高论;但对于他贬低“形似”的说法,后人却议论蜂起,持异议者甚众[1150]。其实,文中已明言“传神”者不必“举体皆似”,关键在于“得其意思所在”,则诗中贬低“形似”,甚至认为“写生”“传神”(形神兼备)的边赵花鸟画,还不如所咏的两幅“折枝”能以局部之似传出整体神采,此与“得其意思所在”的说法实为密合无间,如一纸之正、反两页,岂可一则推为高论,一则责其失言?如果贬低“形似”为不当,那么“传神”论也有问题。

应该说,“论画以形似”的准确意思是“论画仅以形似”,观后面“赋诗必此诗”的“必”字可以推知,因为此种句格,大抵皆应看作“互文见意”的。只要我们在理解时加入一“仅”字,恐怕就可以为苏轼解去后人对此句的所有指责。而且,完全可以举出他重视“形似”的一些言论,如批评黄筌画飞鸟“头足皆展”[1151],戴嵩画斗牛“掉尾而斗”[1152]等,就是反对脱离真实的形貌去想当然地夸张“飞”“斗”之神情。所以,上面这首诗的问题倒不在于“论画以形似”一句,而在于“边鸾”以下数句,即认为“写生”“传神”的边赵花鸟画,还不如以“一点红”“寄无边春”的两幅“折枝”高明。这里很值得仔细分析。大概“传神”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在“形似”基础上的,从全部具体、真实的形状中跳跃出生动的神情来;另一种则不必“举体皆似”,唯要传达出“意思所在”。前一种,当然是苏轼所赞美的,没有问题;更令人注意的是他对后一种的态度,在上诗中他是认之为比前一种更高明些的。即便我们可以认为那不过是在特殊的场合说说而已,但多少也暗示着:为了强调“传神”,苏轼是愿意认可一些在“形似”方面有所脱略的作品的。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苏轼的文艺批评常在“全形传神”与“略形传神”之间徘徊。“始知真放本精微,不比狂花生客慧”[1153],此谓真正的神似应建立在精微的形似的基础上;“已离画工之度数,而得诗人之清丽”[1154],此又贬低了刻模形似的“画工”,赞赏某种“离”“度数”的诗意。从苏轼思想的整体来看,我们认为前一种议论是代表他的基本态度的,因为它与苏轼的哲学、美学观及创作论相一致;但也应该承认,在文艺批评的范围内,他的后一种议论是更为突出的。这后一种议论,有个鲜明的特色,就是屡次把拘于形似的作品认作没有诗意的工匠之作,与此相应的是,他在文艺批评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士人画”的概念:

观士人画,如阅天下马,取其意气所到。乃若画工,往往只取鞭策、皮毛、槽枥、刍秣,无一点俊发,看数尺许便倦。[1155]

“士人画”的“取其意气所到”,正犹“得其意思所在而已”的“略形传神”之境,也就是后世所称“写意”的“文人画”,与刻模形似的“画工”异趣。苏轼在绘画方面贬低“画工”,在书法方面也贬低“书工”:

颠张醉素两秃翁,追逐世好称书工。何曾梦见王与钟,妄自粉饰欺盲聋。有如市娼抹清红,妖歌漫舞眩儿童。谢家夫人淡风容,萧然自有林下风……[1156]

这一首柏梁体,褒贬得淋漓痛快,用了如此流利的口吻说出惊世骇俗的议论,真是批评文字中少见的佳构。与晋人的高妙书风相比,唐人草书的两大代表竟都沦为“书工”,就像冶容妖态的低级妓女一样,何曾梦见淡扫蛾眉的贵族妇女那种自然高雅的风姿。且不论这样的评价是否公允,我们从这里可以知道:在苏轼看来,士人的书画之所以高于工匠,就是因为它能见出士人的性情志趣。于是,我们得到了“略形传神”的根据,那就是创作的主体性,如果主体的性情志趣得以表现出来,脱略形似是允许的,甚至是应当的。

到此为止,“传神”论的立足点已经明白,就是强调主体性。文艺乃是主体的真“性”所“寓”,就创作言,苏轼要求作家“与造物者游”而“成竹在胸”,令作品形神兼备;就批评、鉴赏而言,则贵在见其真“性”,不必拘求形似。这便是他的鉴赏、批评与其创作论相异的地方。他赞赏王献之的书法:

子敬虽无过人事业,然谢安欲使书宫殿榜,竟不敢发口,其气节高逸,有足嘉者。此书一卷,尤可爱。[1157]

此分明将人品与书品等观。如他所说,“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1158],即我们常说的“书如其人”。关于此点,苏轼曾借评论颜真卿书法来加以阐述:

观其书,有以得其为人,则君子小人必见于书。是殆不然。

以貌取人,且犹不可,而况书乎?吾观颜公书,未尝不想见其风采,非徒得其为人而已,凛乎若见其诮卢杞而叱希烈,何也?其理与韩非窃斧之说无异。然人之字画,工拙之外,盖皆有趣,亦有以见其为人邪正之粗云。[1159]

他似乎否定了“书如其人”的说法,认为把书品与人品简单地等同起来,是不足取的,因为这原本只是疑似之见,不可据为定论。然而,他又从更深的层次上指出了“书如其人”的合理性,就是一个人的书法中必然反映出其审美情趣,而审美情趣多少具有个性化的特征,从这个角度说,书品与人品总是有所关联的。这里提出了“趣”的概念,即具有个体特征的审美趣味。苏轼据以判断一件作品是否“传神”的根据,就是看它是否传达出作者独特的审美趣味。如他评智永的书法云:

永禅师书,骨气深稳,体兼众妙,精能之至,反造疏淡。如观陶彭泽诗,初若散缓不收,反覆不已,乃识其奇趣。[1160]

智永的书法与陶渊明的诗歌一样,其好处在于有某种“奇趣”。从“趣”又进为“奇趣”,苏轼的鉴赏、批评的眼光渐渐凝视在文艺的审美本性上了。可以说,他的批评观比创作论更切中文艺的审美本性。他的创作论要求作家“与造物者游”而令作品形象“合乎天造”,虽也包含着丰富的审美因素,毕竟主要着眼在“真”而不是“美”;但他的批评观,却强调作品要“传神”,要有“奇趣”,无疑是将审美特性提炼出来,作为批评的标准了。我们之所以要辨析苏轼创作论与批评观的同异,原因就在于,作为苏轼美学思想的表现,其批评观是更为精粹的。

这样说,是不是略微贬低了他的创作论呢?当然不是。在我们看来,文艺的鉴赏、批评固应持审美的标准,而文艺创作,固不当以个体审美趣味的表现为唯一的追求,作家固应将视野扩展至生活的全方位,以自然、社会、人情的全部内容为表现对象,否则,创作就成了无源之水。反过来,批评的标准却应该在多样化中突出审美标准,否则也不能称为文艺批评了。所以,我们认为,苏轼创作论和批评观的同异,是合理的,而且正是苏轼的高明之处。广阔的视野、开放的心态、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生活历练,使他成为一个大作家;而精微敏锐的艺术鉴赏力,使他成为一个对我国古代审美文化的发展具有突出作用的批评家,他的“略形传神”论、“士人画”概念以及“奇趣”说,都是影响深远的。下文再将“奇趣”说略作展述。

苏轼后半生极喜柳宗元诗,将柳诗与陶诗并提。柳宗元有一首《渔翁》诗云:

渔翁夜傍西岩宿,晓汲清湘燃楚竹。烟销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回看天际下中流,岩上无心云相逐。[1161]

惠洪《冷斋夜话》记苏轼评此诗:

东坡云:“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熟味此诗有奇趣,然其尾两句,虽不必亦可。”[1162]

惠洪记下的这段评论,影响至为深远,不但《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十九转引其说,且被南宋人取以注释柳集[1163]。其主张删去诗末二句,严羽《沧浪诗话》从之,以为“使子厚复生,亦必心服”,而刘辰翁则提出异议,以为当存,后来李东阳、王世贞、章士钊皆主存,胡应麟、王士禛、宋长白、沈德潜皆主删,议论可谓纷纭不一[1164]。至于“奇趣”说,则有清人吴乔的阐发:

子瞻云:“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此语最善。无奇趣何以为诗?反常而不合道,是谓乱谈;不反常而合道,则文章也。[1165]

吴乔将诗与文章异观,未必符合苏轼的原意,但他对“反常合道为趣”的理解,甚有可取之处。所谓“不反常而合道,则文章也”,实指没有诗意,而“反常合道”,就是以审美的方式把握世界,直达本原。以故,苏轼讲“诗以奇趣为宗”,实是抓住了诗的“诗性”,即审美本性。他认为陶、柳之诗就有这种“奇趣”。

南宋人吴沆撰《环溪诗话》,把柳宗元这首《渔翁》诗称为“赋中之兴”,理由是:“渔家诗要写得似渔家……又要不犯正位。”[1166]即谓其既写出了渔家的真面目,故是赋,又“不犯正位”,不直说义旨,故是兴。照此说来,柳诗最后两句直说“无心”义旨,犯了正位,固可删去。令人关注的是,“不犯正位”一语正是注陈师道诗的任渊对陈诗的评价:

读后山诗,大似参曹洞禅,不犯正位,切忌死语。[1167]

陈师道是江西诗派的代表人物,也是受苏轼影响很深的作家,其作诗“不犯正位”,其实就相当于苏轼说的“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如此作诗,当然“切忌死语”。所以,我们认为苏轼的“奇趣”说也是江西派“活法”说的先声[1168]。至于严羽《沧浪诗话》所标榜的诗有“别趣”说,不过就是“奇趣”说的翻版。就揭示诗的审美特性这一点说,“奇趣”“活法”“别趣”并无多大的差异。不过,苏轼是以此为批评的标准,严羽却以此为创作主张,就显得取径太窄了。严羽的说法在明清批评界的影响非常大,苏轼删柳诗一事也常被讨论,却似乎没有人把两者联系起来。

与“奇趣”相关的,还有“至味”一说。苏轼以“趣”评柳诗,也以“味”品柳诗:

柳子厚诗在陶渊明下,韦苏州上……所贵乎枯淡者,谓其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渊明、子厚之流是也。若中边皆枯淡,亦何足道。佛云:“如人食蜜,中边皆甜。”人食五味,知其甘苦者皆是,能分别其中边者,百无一二也。[1169]

按此所谓“中边”,参照“外枯而中膏”一句,可知“中边”就是“中”与“外”,即诗歌的审美趣味与语言风格。苏轼语意原较明白,似不必另参龙树的“中观”佛学,那反又说不到切实处。唯其所引佛说,《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十九转引之,何异题《环溪诗话》卷首也以“譬如食蜜,中边皆甜”论诗,所以必须加以阐释。此二语见《四十二章经》第三十九章:

佛言:人为道,犹若食蜜,中边皆甜。吾经亦尔,其义皆快,行者得道矣。[1170]

此盖以蜜味的“中边”,比喻经文和经文讲的“义”,与苏轼将以比喻诗歌的语言风格和审美趣味,义理正同。

那么,“味”何以有“中”有“边”呢?兹引苏轼说“味”的几段文字于下:

达与不达者语,譬如与无舌人说味。问蜜何如,可云蜜甜。问甜何如,甜不可说。我说蜜甜,而无舌人终身不晓。为其不可晓,以为达者语皆应如是,问东说西……更相欺谩。[1171]

我观大宝藏,如以蜜说甜。众生未谕故,复以甜说蜜。甜蜜更相说,千劫无穷尽。自蜜及甘蔗,查梨与橘柚。说甜而得酸,以及咸辛苦。忽然反自味,舌根有甜相。我尔默自知,不烦更相说。[1172]

欲令诗语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动,空故纳万境。阅世走人间,观身卧云岭。咸酸杂众好,中有至味永。[1173]

李杜之后,诗人继作,虽间有远韵,而才不逮意,独韦应物、柳宗元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非余子所及也。唐末司空图……论诗曰:“梅止于酸,盐止于咸,饮食不可无盐梅,而其美常在咸酸之外。”……信乎表圣之言,美在咸酸之外,可以一唱而三叹也。[1174]

恰似饮茶甘苦杂,不如食蜜中边甜。[1175]

观此数段,苏轼之意可以了然。他是用蜜的甜,来喻诗的“至味”。甜不可说,喻之以蜜仍不晓,须广举甘蔗、查梨、橘柚等甜物,甚至其他非甜之物,令有舌者尝尽众味,酸咸苦辛都尝过了,默然自悟甜为何等之味。诗也是如此,其“至味”无法抽象地写出来,须令作者以空静之心,“了群动”“纳万境”“走人间”,诗笔无所不到,咸酸等味无所不具,才能传达出“中有至味永”。这“至味”当然并非咸酸苦辛,而在“咸酸之外”,却也非尝尽咸酸不可得。以故,就“味”而言,“咸酸杂众好”乃是“边”,“中有至味永”就是“中”。苏轼说“人食五味,知其甘苦者皆是,能分别其中边者,百无一二也”,即谓众人仅知味之“边”,而不能品知其“中”的“至味”。此又就鉴赏而论。创作时,不能离盐梅之咸酸而空说“至味”,问东说西,更相欺谩;但鉴赏之要,却贵在品得“咸酸之外”的“至味”。柳诗“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其诗“味”之边虽是枯淡,其“中”却有“至味”,其语言风格虽是简古,却因具有“至味”而品之愈觉纤秾。这就是读柳诗必须“分辨其中边”的道理。然则“中边皆甜”者又如何?诗之无“至味”者,犹如茶,徒然杂有苦辛,此“中边”皆不甜者;诗之有“至味”者,如柳诗,要从枯淡中品出来,如其他的诗,可能要从“咸酸杂众好”中品出来,此皆“中”甜而“边”不甜,有待于读者分辨其“中边”者;若“中边皆甜”,则“至味”彻及全诗,尽善尽美,那恐怕只有“佛说”的境界可以当之。所以,“中边皆甜”之境,实只空标其理,可以存而不论的。真正的要点在于读诗应由“边”而至“中”,识其“至味”。

不用说,柳诗的“至味”,就是柳诗的“奇趣”。以“趣”“味”说诗,虽不始自苏轼,但标举陶、柳以论“趣”“味”,却是他的特识。与其“略形传神”论及对于“士人画”的标举一样,皆是在文艺的审美本性上独具只眼,而为后人所乐于继述。

从体现在“苏氏之道”中的美学内涵,到强调创作主体“与造物者游”以创造真与美自然结合的饱满形象,再到文艺的审美本性的揭示,在苏轼的哲学美学、文艺创作论与鉴赏、批评中,可以看到一种关于“美”具有独立价值的观念,在他的思想中已逐渐形成,并占据崇高的位置。在苏轼之前的历史上,不曾有过如此丰富而系统的文艺美学思想,在他的同时代,其他批评家的言论也没有如此全面、深刻、明确者,因此,他无疑是那个时代里我国审美文化发展的导航人。他提出了许多杰出的艺术创作命题,确立了一系列前世未有或虽有而不够明确的批评概念,并与其哲学思想融为一体。他重新评价了一系列前代的文艺名家,又以他的特识表彰了一批本不被人重视的作家作品,为此后的文艺发展树立了新的学习典范。他的这些具有极大创新意义的成果,大都为后人继承,影响广泛而深远。这种创新,使中国审美文化在此后呈现出明显不同于前代的面貌,造成了审美文化的一次历史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