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苏轼的史评02(1 / 1)

当然,这样论“理势”,仍嫌笼统。具体来讲,“理”和“势”的含义还有一些差异。论“理”的如:

齐高帝云:“吾当使金土同价。”意则善矣,然物岂有此理哉?[645]

这一条,是从一般的事理上来判断历史行为的正确与否。不合事理的行为,必然不能成功;合于事理的,则不但能成功于当时,且可以成为“万世法”,如他论秦废封建设郡县一事云:

圣人不能为时,亦不失时。时非圣人之所能为也,能不失时而已。三代之兴,诸侯无罪,不可夺削,因而君之,虽欲罢侯置守,可得乎?此所谓不能为时者也。周衰,诸侯相并,齐、晋、秦、楚皆千余里,其势足以封建树屏,至于七国,皆称王行天子之事,然终不封诸侯,不立强家世卿者,以鲁三桓、晋六卿、齐田氏为戒也。久矣,世之畏诸侯之祸也,非独李斯、始皇知之。始皇既并天下,分郡邑,置守宰,理固当然,如冬裘夏葛,时之所宜,非人之私智独见也,所谓不失时者。而学士大夫多非之。汉高又欲立六国后,张子房以为不可,世未有非之者。李斯之论与子房何异?世特以成败为是非耳。高帝闻子房之言,吐哺骂郦生,知诸侯之不可复明矣,然卒王韩、彭、英、卢。岂独高帝,子房亦与焉。故柳宗元曰:“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故吾以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也。[646]

这段议论,层次比较复杂,但总的意思是:废封建立郡县是“理固当然”,即使圣人复起,也不能改变的,应当成为“万世法”。此是说“理”,但文中又提到了“时”与“势”。苏轼在《应制举上两制书》中也讲过“时”(上文已引述),那是指“风俗”而言,这里的“时”是指时势。他分析了三代与东周的不同时势,认为废封建立郡县是适合时势的。在这里,“时之所宜”是“理固当然”的一个内容,可见“理”的意思是比时势更普泛些的。苏轼又说,汉朝已认识到郡县制是合“理”的,但又不得不仍有所封建,这是因为一时的具体形势所迫,所以他赞同柳宗元的看法:“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就是说,封建制度是不合“理”的,它只是历史运行过程中的“势”造成的,故终究要废除。当然,考虑废除的措施时则要因“势”设法,不能像晁错那样鲁莽“削藩”。他说:

吾尝谓晁错能容忍七国,待事发而发,固上策。若不能忍,决欲发者,自可召(吴)王濞入朝,仍发大兵随之。吴若不朝,便可进讨,则疾雷不及掩耳。吴破,则诸侯服矣,又当独罪状吴而不及余国,如李文饶辅车之诏。或分遣使者发其兵,诸国难疑,亦不能一旦合从俱反也。错知吴必反,不先未削为反备,既反而后调兵食,又一旦而削七国,以合诸侯之交,此妄庸人也。[647]

苏轼并不反对“削藩”,但他对晁错的鲁莽行为很不以为然。封建制虽然不合“理”,但此现状的产生自有其“势”的原因,不能逆“势”而行。他提出的两个办法,都是因“势”而设计的:一是利用君臣名分,召吴王刘濞入朝,夺其实权,若吴王不入朝,便可名正言顺地讨伐他;二是分遣使者到各诸侯国,要他们出兵共伐吴,即便他们不发兵,也会因出于疑惧而不至于助吴同反,导致严重的后果。我们知道,在历史上,真正解决侯国问题的是后来的“推恩令”,即允许侯国之君再分封给他的子孙,使侯国内部分剖,中央便容易控制各个势力弱小的单位,易为郡县。这也是因“势”设法的。可见,反“理”而行固然最终要失败,但合“理”的计划要获得成功的保证,亦必须深察形势,因“势”设策,否则也难免招来祸患,付出重大代价。“理”与“势”在这里似乎对立了起来,因为“理”更具普遍意义,是一种关于完善的理想,而“势”则具体地表现于历史的动态运行中,表现于各种矛盾的力量消长之中,从而更具现实性。所以,“理”与“势”之间既有理想与现实的对立方面,又有普遍与具体的统一方面。有效的行为,须是导“势”以入“理”的。——这是“理”与“势”的关系。不言而喻,在具体剖析历史事件时,“势”更值得关注。

“势”是一个很古老的术语,战国诸子如孟子、荀子、韩非子都爱用这个字。汉人的训诂学中,“势”多训为“力”,如:《易·坤卦》“地势坤”,虞翻注“势,力也”[648];《淮南子·修务篇》“各有其自然之势”,高诱训“势,力也”等等。把“势”训为“力”,应该是不错的,但这两条语例都仅指自然形成的“力”,《说文解字》释“势”为“盛权力也”,则已引申为社会性的权力,至如马王堆帛书中大量的有关**的术语“势”,则指男性的性能力,但这个义项只在一定的专业文献上被承用。所以“势,力也”应包括自然的、社会的或生理上的“力”,而以前两项为主。“势”的这种“力”,可以体现于主观上,如某种情状的许多次反复后给人的心理造成某个定势,予人的行为以影响力;但一般讲“势”,是体现于具体事物的关系中的客观的“力”,它不能孤独地存在,而必须依托于事物,故常称“体势”、“形势”等,其使用的领域也广及自然科学、社会学、军事学、历史学及书法、绘画、文学等,成为各领域共通的批评术语。苏轼有《形势不如德论》一文,概括“形势之说有二”,曰“有以人为形势者”,“有以地为形势者”,他分别举了一个例子,前者如三代之分封诸侯以合成“君臣之势”,后者如秦汉之建都关中,以形成内固外临之“势”[649]。当然,这二者都不能救其亡,故“形势”终不如“道德”之为根本,但“形势”亦不可忽视。

在关于“形势”的问题上,苏轼有一篇名文,即《志林》十三篇中的《论周东迁》一文。周平王东迁于洛,西周结束,东周开始,从此进入春秋、战国之乱世。苏轼认为,这一乱而不可复收,是迁都之故:“自平王至于亡,非有大无道者也。髭王之神圣,诸侯服享,然终以不振,则东迁之故也。”他说,假如平王“定不迁之计,收丰镐之遗民,而修文、武、成、康之政,以形势临东诸侯,齐、晋虽强,未敢贰也,而秦何自霸哉”,而一旦迁都,则“形势”尽失,虽没有“大无道”之君,也不能复振。所以,“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缪者也”。在这里,所谓“形势”乃综合地利、人和而言,在一般讲“有道则兴,无道则亡”的儒生常谈之外,苏轼突出了“形势”之得失为成败攸关之大事,而迁都与否则直接导致“形势”之得失。他打了一个比方来说明之:

今夫富民之家,所以遗其子孙者,田宅而已,不幸而有败,至于乞假以生可也,然终不敢议田宅。今平王举文、武、成、康之业而大弃之,此一败而鬻田宅者也。夏、商之王,皆五六百年,其先王之德无以过周,而后王之败亦不减周幽、厉,然至于桀、纣而后亡,其未亡也,天下宗之,不如东周之名存而实亡也。是何也?则不鬻田宅之效也。

他又举其他的史例说:

魏惠王畏秦,迁于大梁;楚昭王畏吴,迁于鄀,顷襄王畏秦,迁于陈;考烈王畏秦,迁于寿春,皆不复振,有亡征焉。东汉之末,董卓劫帝迁于长安,汉遂以亡。近世李景迁于豫章,亦亡。

由此可以证明苏轼的论点:“避寇而迁都,未有不亡;虽不即亡,未有能复振者也。”[650]

明代茅坤评此文云:“分明是宋南渡一断案。”[651]此语不知是泛论,抑有所据依而发?靖康元年(1126年)十一月,金兵渡过黄河,逼近汴京之时,就宋钦宗或走或守之问题,曾引起争论,《宋史·唐恪传》载:

(宰相唐恪)密言于帝曰:“唐自天宝而后,屡失而复兴者,以天子在外,可以号召四方也。今宜举景德故事,留太子居守而西幸洛,连据秦、雍,领天下亲征,以图兴复。”帝将从其议,而开封尹何栗入见,引苏轼所论,谓“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甚者”,帝幡然而改,以足顿地曰:“今当以死守社稷。”擢栗门下侍郎,恪计不用。

按此事亦见《宋史纪事本末·金人入寇》,文字略同。《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十五“少宰唐恪罢尚书右仆射”条云:

先是,唐恪建言金人今冬必来,力劝上为避狄之计……上以为然。而开封府何栗奏事,上以恪之言问。栗曰:“虽周室东迁,不如是之甚。譬如不肖子尽挈父祖田宅而鬻之。”……上激怒曰:“朕当死守社稷!”

按《会编》所记何栗之语,即出苏轼《论周东迁》一文,亦即《宋史》所谓“引苏轼所论”云云。然则,靖康元年十一月之定计守汴不迁,乃缘何栗力主,而引苏轼此论为据,以感动宋钦宗。此后守城之事委于何栗,而栗未能成功,结果城破,君臣被掳北去。鉴于此,明代朱鹤林批评云:

靖康初,斡离不入寇,李纲力主固守京师,钦宗从之。幸而金人旋退,京师无虞,纲亦罢去矣。至冬,复入寇,何栗又力主纲议,且引苏轼所论“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甚者”,帝以足顿地,誓死社稷。未几,举族北辕,身死沙漠。呜呼!徽、钦岂死社稷之人哉?然则平王东迁,苏轼何以云失计?曰:骊山之难,西周已亡矣,非至平王而始衰也。西戎交侵,檇王奸令,平王不迁,将覆亡之不暇,奚止于衰而已乎!平王之失,在于迁洛之后,不能自强,而以岐雍之地拱手授于嬴秦。谓周之因迁而衰者,此目论也。轼本轻于发论,而何栗遂援之以误徽、钦,后之君子不可以不鉴也。[652]

他指斥苏轼之论为“目论”,将北宋之亡归罪于李纲、何栗,而终归因于苏轼的“轻于发论”。那么计将安出?不过逃走罢了。他说逃走之后,可再“自强”。然而苏轼早就指出:“避寇而迁都,未有不亡;虽不即亡,未有能复振者也。”因为随着迁都而来的便是苟安,无“自强”可言。要论“自强”与否,已决于战守与逃亡之际,若选择逃亡于前,而望其“自强”于“形势”尽失之后,岂非空论?言迁都之失,不是就迁都之事本身而言,而是因迁都与否关系到“形势”之得失而言的,其实质是一个进取、抵抗与弃退、逃跑的问题,也就是“自强”与否的抉择。南宋人士大都能认识到,汴京被破,正是朝廷斗志不坚,心怀犹豫、侥幸之故,而南渡以后不能复振,也正因放弃汴京、迁都东南之故。《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一引《中兴大事记》云,宋高宗即位以后,“李纲请幸荥阳,宗泽请幸京城(按即汴京),汪(伯彦)、黄(潜善)请幸东南。三者不同,然京城之策为上……失此一机,中原绝望矣。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甚也”[653]。《中兴大事记》的作者是吕中,考其学术源流,盖出于浙东学派[654],他对于南宋偏安的遗恨,证明了苏轼之论的正确,故直接引用苏轼之语以批评宋高宗弃汴京而苟安东南之举。这大概也可看作浙东学派继承苏学的一例。[655]

至于唐恪所谓“今宜举景德故事,留太子居守而西幸洛,连据秦、雍,领天下亲征,以图兴复”者,乃是实为逃避之计而文饰以美言。“景德故事”指寇准挟宋真宗亲征澶渊之事,那是北上迎敌,而“留太子居守而西幸洛”则是效仿宋徽宗临危内禅、脱责退避之举,不可同日而语。当真宗景德之役,亦有主张迁都西蜀或东南者,若无寇准力主亲征,恐怕早就成了“南宋”。苏轼对景德亲征是积极肯定的,他引用东汉光武帝故事,云:

王郎反河北,独钜鹿、信都为世祖坚守。世祖既得二郡,议者以谓可因二郡兵自送,还长安。惟邳彤不可,以为若行此策,“岂徒空失河北,必更惊动三辅。公若无复征战之意,则虽信都之兵犹难会也。何者?公既西,则邯郸之兵不肯捐父母、背城主而千里送公,其离散逃亡可必也。”世祖感其言而止。苏子曰:此东汉兴亡之决,邳彤可谓汉之元臣也。景德契丹之役,群臣皆欲避狄江南、西蜀,莱公不可,武臣中独高琼与莱公意同耳。公既争之力,上曰:“卿文臣,岂能尽用兵之利?”莱公曰:“请召高琼。”琼至,乃言避狄为便。公大惊,以琼为悔也。已而徐言:“避狄固为安全,但恐扈驾之士中路逃亡,无与俱西、南者耳。”上乃大惊,始决意北征。琼之言,大略似邳彤,皆一代之雄杰也。[656]

在“兴亡之决”的关键时刻,图身家性命安全而为逃避之计,令扶驾的兵众置父母家乡而不保,此必然俱失地利人和之“形势”,一溃不可收拾。当此之时,即不能进取,亦当固守,迁都逃跑无异于自取灭亡。靖康元年正月,金人第一次兵临汴京时,宰相白时中主张逃跑,李纲力主坚守,钦宗犹豫再三,《宋史·李纲传上》载:

未几,复决意南狩。纲趋朝,则禁卫擐甲,乘舆已驾矣。纲急呼禁卫曰:“尔等愿守宗社乎,愿从幸乎?”皆曰:“愿死守!”纲入见曰:“陛下已许臣留,复戒行,何也?今六军父母妻子皆在都城,愿以死守,万一中道散归,陛下孰与为卫?敌兵已逼,知乘舆未远,以健马疾追,何以御之?”上感悟,遂命辍行。纲传旨语左右曰:“敢复有言去者斩!”禁卫皆拜伏呼万岁,六军闻之,无不感泣流涕。

按此亦北宋“兴亡之决”也,观李纲之所以感悟宋钦宗者,与邳彤、高琼之言无异,苏轼所谓“皆一代之雄杰也”。其所谓“雄杰”,盖不仅就其勇气言,而更就其深察“形势”,紧握“势”之强弱的转捩点而言。朱鹤林乃以为李纲是幸而成功,何栗则是以苏轼之论误徽、钦,可谓不察“形势”。徽、钦即非“守社稷之人”,此时亦当以国家存亡之“形势”为重,虽然何栗未能守住汴京,但“二帝北狩”给予赵宋士民的耻辱感后来成为宋高宗“中兴”的力量凭借,“误徽、钦”换来的是国家“形势”不全失,这才谈得上“自强”以图恢复。如果钦宗南逃,恐怕金兵轻易得汴,急追南下,连南宋也没有了。朱鹤林云:“后世君子不可以不鉴也。”正当反其意而鉴之。

把苏轼论景德之役与其论周之东迁联系起来看,就可以明白他反对迁都的深意在于把握“形势”,而不是单纯地讲迁都的问题。他认为,在关键时刻,某个行为是得“形势”抑或失“形势”(包括地利、人和两方面),会成为“兴亡之决”。这是他对历史上的具体变故所处之场景深入体察后得出的结论,也是他观察史事的眼光犀利之处。在这里,与一般意义上的“理”相比,“势”是更须深察的,因为它关系到“兴亡之决”。

自然,到“兴亡之决”的时分来谈“势”之得失,已是危乎殆哉。必须在变故发生之前先察其渐,才能有效地控制其“势”,这就需要更细微的观察了。苏轼云:

夫天下将兴,其积必有源;天下将亡,其发必有门。圣人者唯知其门而塞之。古之亡天下者四,而天子无道不与焉。盖有以诸侯强逼而至于亡者,周、唐是也;有以匹夫横行而至于亡者,秦是也;有以大臣执权而至于亡者,汉、魏是也;有以蛮夷内侵而至于亡者,二晋是也(司马氏、石氏)。使此七代之君,皆能逆知其所由亡之门而塞之,则至于今可以不废。惟其讳亡而不为之备,或备之而不得其门,故祸发而不救。夫天子之势,蟠于天下而结于民心者甚厚,故其亡也,必有大隙焉,而日溃之……是故圣人必于其全安甚盛之时,而塞其所由亡之门。[657]

他说,天子之“势”本是很厚的,“必有大隙焉,而日溃之”,才会使此“势”逐渐瓦解。当然,天子是万民的主宰,收天下之赋税以养官养兵,用以治理、自卫,这是整个社会结构如此,此结构一旦建立,其“势”自不易夺。但历朝历代都不免于亡灭,则此“势”必有积弱日溃之“门”。隋吉藏《净名玄论》:“称门凡有五义……二曰简别余法,门户各异。”[658]“门”在这里以其比喻义而作为一个分析性的术语。苏轼谓,使天子之“势”日溃而至于亡者,其“门”有四,“而天子无道不与焉”。他撇开天子无道则亡的常理不谈,纯从“势”的方面考察,总结了四种导致灭亡的情形。这四种情形,虽然最终都表现为一次突发性事故,但其实质却是“势”的日渐溃散造成的,也就是“天子之势”溃散的四个“门”。如能“逆知其所由亡之门而塞之”,则不至于亡。故须于“其全安甚盛之时”深察此“门”之所在,乃兴亡之所系。苏轼将“势”的变化分析为几个“门”,在理论形态上似是演绎分析,其内容实是对历代兴亡原因的归纳总结。依此思路,他从历史中总结的教训越多,则对其“理势”论的分析阐述就会越丰富深入。凡一种理论是为切实的而非玄虚的,固应如此。

“势”的变化之“门”,颇似后来吕祖谦所谓的“机栝”。吕氏论史,谓先看“统体”,“既识统体,须看机栝。国之所以兴所以衰,事之所以成所以败,人之所以邪所以正,于几微萌芽时,察其所以然,是谓机栝。”[659]苏轼从“兴亡之决”进而考察“所由亡之门”,无疑就是在努力获取这种“机栝”。而且,他对“理势”的这种分析,不但是总结历史经验,也是切中北宋社会的现实,力求为当代提供借鉴的。所以,分析“理势”(尤其是“势”)的目的,是为了探求对付的办法,即所谓“逆知其所由亡之门而塞之”。怎么“塞”?其智术亦当从历史经验中总结而更讲究之。当然,就总体而言,“道德”是根本,“圣人为天下,不恃智以防乱,恃吾无致乱之道耳”[660],“道德”才是根本上足“恃”的,智术再高,亦必有百虑不及之处。然而,世衰道降,针对现实问题的智术亦不能不讲究,关键在于智术要通向“道德”,为恢复“道德”而讲智术。实际上,这既是从“道德”的高度批判智术,又是从现实的需要总结历史上的智术。合而论之,固以前者为重要,分而探析之,则后者在苏轼的史评中亦占较多的分量,有丰富的内容。

4.智术

三苏之学,就其理论体系本身而言,亦根柢六经,归本于道德仁义;但他们在当时却是以贯通诸史、深察人事理势、提供济时之智术而闻名的,因为他们不讳谈智术,所以被许多人视为战国纵横家之流。苏洵著《几策》《权书》《衡论》,都是剖析理势、探讨智术的,他明确提出“圣人之道有经、有权、有机”[661],而且把圣人制礼作乐、删诗编书、明易作春秋,都解释为互相配套的统治术[662]。如果说,在别的方面讲智术容易引起一般儒者之诧异的话,在军事方面是最不必讳言智术的,故三苏父子始皆以论兵著称。苏洵云:

人君御臣,相易而将难。将有二:有贤将,有才将。而御才将尤难。御相以礼,御将以术,御贤将之术以信,御才将之术以智。不以礼,不以信,是不为也;不以术,不以智,是不能也。[663]

礼与信都是纲常,是长久的、恒定的、一般的,遵循这样的纲常本非难事,如孟子所说:“是不为也,非不能也。”[664]有所不能的是智术,对于君主来说,那在“御将”的时候,尤其是“御才将”的时候,也是必须讲究的。君主只要能够克己循礼,“不为”是可以克服的,但“不能”却难以克服,必须学习、探求、借鉴、博取,才能进步。这等于说,道德修养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有纯技术的内容,不可不掌握。“御将”如此,至于行军打仗,则用兵原是“诡道”,岂可以抛弃智术?所以,如果局限在军事领域讲智术,一般还不会与传统儒家的观念形成尖锐的抵触。但苏轼却并不将智术局限于军事领域。

《春秋》始于鲁隐公元年。鲁隐公是鲁惠公的继室之子,他的弟弟即后来的鲁桓公,也是另一个继室之子,但桓公的母亲生而有文在手,曰“为鲁夫人”,所以桓公好像更有理由继承君位。依传统的说法,鲁隐公只是暂时替桓公“摄”位的,因为惠公卒时桓公还太年幼,据说隐公原无意于久占君位,等桓公长大,原准备授还给他的。但后来有个公子翚,请隐公把桓公杀了,可以长据君位,隐公就向他表明了让位的心迹。这样公子翚倒害怕起来,就串通了桓公将隐公杀害,桓公得以继位。这件事,分明是鲁隐公好心不得好报,所以论者大都给予同情。然而,苏轼却批评他不“智”:

苏子曰:盗以兵拟人,人必杀之。夫岂独其所拟,途之人皆捕击之矣。途之人与盗非仇也,以为不击则盗且并杀己也。隐公之智,曾不若途之人,哀哉。隐公,惠公继室之子也,其为非嫡,与桓均耳,而长于桓。隐公追先君之志,而授国焉,可不谓仁乎?惜乎其不敏于智也。使隐公诛翚而让桓,虽夷、齐何以尚兹?[665]

苏轼认为鲁隐公倒也称得上“仁”了,只可惜他的“智”太低劣,连路人也比不上,路人看到有行凶之意的强盗,会捕击之以免受害,鲁隐公却不能及时解决那个有行凶之意的公子翚,自贻后患。所以,倘“不敏于智”,徒有“仁”心是没用的。“君子之为仁义也,非有计于利害;然君子之所为,义利常兼。”[666]君子做事固然是从仁义出发而不是从利害出发的,但也要深明利害,那行为才有卓效。以故,深明利害之智术,必不可少。苏轼认为,大圣人孔夫子就是榜样:

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或以为太速。此叟盖自知其头方命薄,必不得久在相位,故汲汲及其未去发之。使更迟疑两三日,已为少正卯所图矣。[667]

孔子诛少正卯的事,未必是史实,但古今论者就此事所发的议论中,苏轼这一段要算最独特的,内中蕴含着他对政界险恶情势的深刻领略,是有感而发的。相对于鲁隐公的迟钝,孔子可谓“敏于智”而果断行事以绝后患了。

不过,以诛少正卯为例说孔子之智,差不多是凿空发论。苏轼还得另举一例。《论语·宪问》载,鲁哀公时,齐简公被其大夫陈桓(田常)所弑,“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桓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668]。这里的“三子”指季孙、叔孙、孟孙氏,所谓“三桓”,操纵着鲁国的实权,鲁哀公不得自专。邻国发生了弑君之事,孔子既然身为大夫,就有责任告以礼义,“请讨之”。从《论语》的文义来看,孔子似明知哀公、三桓不会答应,只为了要尽责而不得不告以礼义,才郑重其事空走了两趟。但苏轼却认定孔子还有另一层更深的用心,他说:

三桓不臣,则鲁无可治之理。孔子之用于世,其政无急于此者矣。……或曰:“孔子知哀公与三子之必不从,而以礼告也欤?”曰:否。孔子实欲伐齐。孔子既告公,公曰:“鲁为齐弱久矣,子之伐之,将若之何?”对曰:“陈恒弑其君,民之不与者半。以鲁之众,加齐之半,可克也。”[669]此岂礼告而已哉!哀公患三桓之逼,尝欲以越伐鲁而去之。[670]夫以蛮夷伐国,民不与也,皋如、出公之事[671],断可见矣。岂若从孔子而伐齐乎?

若从孔子而伐齐,则凡所以胜齐之道,孔子任之有余矣。既克田氏,则鲁之公室自张,三桓不治而自服矣。此孔子之志也。[672]

苏轼把孔子欲伐齐的话解释成一个大谋略,以证成圣人行事“义利常兼”,于智术不疏。[673]

一个政治家要做到富于智术,谈何容易。那既要对时势有深刻的洞察,也要对历代典章制度及各方面的处理技术有相当的了解,才能应付裕如。然则,论史者若要理解历史上的智术,也同样须有这样的素质。苏轼的《管仲论》一篇,研究了历代军旅制度的变革[674];《士燮论》则研究军事与政治的关系,以为“兵之胜负不足以为国之强弱,而足以为治乱之兆,盖有战胜而亡,有败而兴者”[675];《志林》中的《论鲁隐公》则是探索古代的一种“摄主”制度,据此以反对母后摄政的做法[676];在他的《上神宗皇帝书》中,也涉及对历史上赋税、徭役、台谏、用人等各项制度的追述[677]。只有通过这样认真、具体的研究,才能判断哪个行为是卓具智术,“义利常兼”的。

实际上,这是在探讨各方面的具体规律。所谓智术,一般地说,就是运用规律以获取成功。但在苏轼看来,这还只是一般的智术,他还要探讨一种“大智”:

世之所谓智者,知天下之利害,而审乎计之得失,如斯而已矣。此其为智犹有所穷。唯见天下之利而为之,唯其害而不为,则是有时而穷焉,亦不能尽天下之利。古之所谓大智者,知天下利害得失之计,而权之以人。是故有所犯天下之至危,而卒以成大功者,此以其人权之。……天下未尝有百全之利也,举事而待其百全,则必有所格。是故知吾之所以胜人,而人不知其所以胜我者,天下莫能敌之。[678]

这里的意思是:一般的“智”只是察见利害,趋利避害而已,这就不能充分地发挥出人的主观作用来;而“大智”则是“权之以人”,以心术的较量取胜,虽有危险,也大胆地获取成功,不必等待“百全之利”。苏轼批评曹操之“智”是“长于料事而不长于料人”,因为孙权勇而有谋,“不可以声势恐喝取也”,而曹操却违反兵法,想以大兵压境的声势来恐吓取之,结果招来赤壁之败;刘备刚进蜀中,立脚未稳,可以急取,而曹操却又忌于兵法,坐待其成[679]。这两者皆用非所宜,其故不在兵法如何,而在于未能“权之以人”,即对敌人的心理不够了解,或未关注这个方面,没有在心术上称量敌我双方的高下强弱。

确实,谈智术之高低,审时度势、就利避害是一方面,而较量心术也是重要的方面。传统儒家多讳言这种较量利害长短以争夺胜负的心术,他们要求心术一贯地“正”,正心诚意,本于道德,不计利害,不争效果。但苏轼从效果方面考虑,认为心术是在所必计的。他举例说,君主要驾驭将帅,必须懂得为将者的心理,“敌国愈强,而寇贼愈坚,则将帅之权愈重。将帅之权愈重,则爵赏不得不加。夫如此,则是盗贼为君之患,而将帅利之;敌国为君之仇,而将帅幸之”[680]。将帅是用来作战的,若无作战对象,则其爵赏不得加,所以将帅的心术,是要养寇以自利的。但这样一来,国家就受害了。苏轼以为,“安史之乱”后的唐朝之所以不能复振,就是因为“将帅之臣养寇以自封”[681],不肯全力效命。那么君主如何驾驭将帅呢?他说唐宪宗曾有一个好办法:

宪宗将讨刘闢,以为非高崇文则莫可用,而刘澭者,崇文之所忌也,故告之曰:“闢之不克,将澭实汝代。”是以崇文决战,不旋踵擒刘闢。此天子御将之法也。[682]

这完全是心术上的驾驭之法了。

御将既如此,推而言之,对于一切有才能的人,都要有个适当的区处,使其才能为吾所用而不为吾害。这就谈到君主如何统治人这个大智术了,苏轼从战国的养士之风说起。战国公卿争相养士,信陵君、吕不韦等皆有食客三千,其他虽或养士较少一些,但其时食客的总数必相当可观,“当倍官吏而半农夫也”,然则“民何以支,国何以堪”?苏轼说:“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吾考之世变,知六国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盖出于此,不可以不察也。夫智、勇、辩、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也,类不能恶衣食以养人,皆役人以自养者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职,则民靖矣……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683]这是以才能的优劣来区分“役人以自养者”与“恶衣食以养人”者,即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但在那个社会,统治者确实必须考虑如何巩固和优化统治阶层,即必须把有才能的人吸收到这个阶层中来。古代经世大计中所谓的“收豪杰”就是此意。怎么“收”呢?要打开一条出路,让大家竞争,录用其杰出者。这样使天下的怀才者都有了奔头,不会另怀异志,所谓“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从历史上来看:

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684]

此实是对历代人才制度的考察。依苏轼的见解,若不收取人才,使天下豪杰尽入吾彀中,则统治当局必岌岌可危。比如秦统一以后,以食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隳名城,杀豪杰,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向之食于四公子、吕不韦之徒者,皆安归哉?不知其能槁项黄馘而老死于布褐乎?抑将辍耕叹惜以俟时也?……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不知其将噬人,世以始皇为智,吾不信也”[685]。他说秦始皇的不“智”,在于不能收取人才,把天下豪杰都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所以秦朝会灭亡得那样快。这个见解对后世的治国者颇有警诫的意义。

如此总结历史上的帝王智术,当然是为了给当代帝王谋划智术,可同时也把统治者的天机泄露了。他说周武王克纣后又给纣子武庚加封,是“不得已”而“慰之”[686],并非出于圣德;说曹操杀孔融是因为孔融说过天子应有千里大的领地[687],而不是因为他菲薄汤武周孔;说唐太宗急于拥父起兵,是想借隋吏之手杀害在外任职的哥哥李建成[688],而不是急于解民倒悬;甚至说圣人定下选贤任能的制度,其意在于“以位为械,以天下为牢”[689],等等。这些未免都令以“醇儒”自封的人们感到尴尬,从讲“经义”的王安石,到讲“性理”的朱熹,都指责三苏之学来路不正。然而,三苏自有他们的道理。他们认为三代以下的历史本来就是智术争斗的历史,故智术亦“不得已”。老苏著《权书》,即已声明:“我以此书为不得已而言之之书也……权者,为仁义之穷而作也。”[690]苏轼甚至说,有的时候,“区区之仁义,不足以易吾之大计也”[691]。

这种议论自有深刻之处,但也明显地与他在别的文章中所讲的,道德虽似迂缓而实为根本,法术虽有急效而必致大患等说法相矛盾。原苏轼的本意,盖是想将道德仁义与理势智术相统一,但由于他为文的笔势放纵,故当一文各立一义时,每不能将其文势自圆于这个统一体内,而必要尽发其蕴,露颖于外,这就造成论旨的游移不定,甚至有自攻其说之处了。我们若本着揭短的用心,比勘他文字中的矛盾,则所在多有;但越过这些枝节的纠葛,他的总体态度还是可见的。他乐意守护儒家的“道德”理想,坚持用“风俗”论世,并试图用他的理性思考所总结的“理势”来说明之、透析之,而他的现实感、历史感又迫使他看到“智术”的高低往往是成败的关键。所以,除了他的一些过于纵恣的发挥外,其总旨仍在于,希望有一种足以胜过邪恶小智的大智术,来把历史引向“道德”的复兴。这也就是苏轼一再赞美诸葛亮的原因。

我们在苏轼的诗词中,更能看到历史上这类符合他的理想的英雄人物如何令他激动万分。《念奴娇·赤壁怀古》中勇于抗曹且能谈笑败曹的周郎,是我们很熟悉的了,早在他嘉祐四年随父出三峡时所作的《白帝庙》诗中,就已表达了这样的情怀:

荆邯真壮士,吴柱本经师。失计虽无及,图王固已奇。[692]

按荆邯、吴柱事,见《后汉书·公孙述传》。西汉末王莽篡位,天下群雄纷起,刘秀在中原征战时,隗嚣亦占有关陇,而公孙述则雄踞蜀中,三人皆有“图王”之势。然隗嚣以西伯(周文王)自处[693],坐失时机,结果只能依徊于刘秀、公孙述之间。公孙述手下的荆邯,“见东方渐平,兵且西向,说述曰:‘……宜及天下之望未绝,豪杰尚可招诱,急以此时发国内精兵,令田戎据江陵,临江南之会,倚巫山之固,筑垒坚守,传檄吴楚,长沙以南必随风而靡;令延岑出汉中,定三辅,天水、陇西拱手自服。如此海内震摇,冀有大利。’述以问群臣,博士吴柱曰:‘昔武王伐殷,先观兵孟津,八百诸侯不期同至,然犹还师以待天命。未闻无左右之助,而欲出师千里之外,以广封疆者也。’邯曰:‘今东帝(按指刘秀)无尺土之柄,驱乌合之众,跨马陷敌,所向辄平。不亟乘时与之分功,而坐谈武王之说,是效隗嚣欲为西伯也。’述然邯言……终疑不听”[694]。这千年以前发生在蜀中的往事,无疑是令苏轼激动的。他积极地肯定了荆邯的主张,贬斥吴柱是误事的经生。我们观荆邯所陈之大计,分明是一个《隆中对》,荆邯的策划与百余年后的诸葛亮一模一样,谁能说这不是英雄所见略同呢?在苏轼看来,这才真叫“图王”,不满足于割据一隅,而志在靖天下。像吴柱那样不识大计,坐谈周武王的王道,不过是经生罢了,结果只是“失计”“无及”。从这首诗里,可以领略年轻苏轼的志趣所在。

这样的志趣意味着以天下为己任,而论史时也能从大处着眼,其关注的智术亦为颇具宏观的规模,与一代之兴亡关系甚巨者。如苏轼论汉唐时的内外轻重之势云:

轼以谓古者贤君用人,无内外轻重之异。故虽杜延年名卿,不免出为边吏。治效不进,则诘责之;既进,则褒赏之。所以历试人才、考核事功盖如此。孝宣之治优于孝文者以此也;马周谏唐太宗,亦以为言。治天下者,不可不知也。[695]

轼以谓古者任人,无内外轻重之异,故虽汉室之急贤,萧望之之得君,犹更出治民,然后大用。非独以历试人才,亦所以维持四方,均内外之势也。唐开元、天宝间,重内轻外,当时公卿名臣,非以罪责不出守郡,虽藩镇帅守,自以为不如寺监之僚佐,故郡县多不得人。禄山之乱,河北二十四郡一朝降贼,独有一颜真卿,而明皇初不识也。此重内轻外之弊,不可不为鉴。[696]

这两条皆讲帝皇用人之术,而结合统治体制的内外轻重之大势以言之。内指中央,外指地方,轻重指权势声望而言。宋代的集权政治,明显有内重外轻之弊,北宋之亡多少也归因于此,所以南宋时颇有加重方镇之权以纠此弊的呼声。当然,如果内轻外重,也会重蹈晚唐五代的方镇割据之祸。当北宋时,大家都为集权体制结束了五代割据的弊病而高兴,苏洵却看到这种政府集权的“强”势也造成了天下的“弱”病,主张利用政权集中的“强”势来尚“威”用“刑”,以振起天下的“弱”病[697]。但苏轼经历了王安石、吕惠卿的强硬政策后,对这样的做法深为反感。他试图纠正内重外轻的形势,提出通过人事调度(重臣出守地方)的办法来维持内外平衡。早在王安石变法之时,他就向宋神宗指出,用以监督宰相的台谏制度可以缓冲本朝的内重(过于集权)之势,不可任从宰相之意撤换台谏官员[698]。凡此皆是从宏观大势着眼来考察用人之术,其史评与政见相当一致。

出于以天下为己任之心,苏轼所谈的智术,在其最高的意义上,与道德融为一体。《志林》中《论管仲》一篇谈到了历史上七个人的“盛德”:

太公之治齐也,举贤而尚功。周公曰:“后世必有篡弑之臣。”天下诵之,齐其知之矣。田敬仲之始生也,周史筮之,其奔齐也,齐懿氏卜之,皆知其当有齐国。篡弑之疑,盖萃于敬仲矣。然桓公、管仲不以是废之,乃欲以为卿,非盛德能如此乎?故吾以谓楚成王知晋之必霸而不杀重耳,汉高祖知东南之必乱而不杀吴王濞,晋武帝闻齐王攸之言而不杀刘元海,苻坚信王猛而不杀慕容垂,唐明皇用张九龄而不杀安禄山,皆盛德之事也。而世之论者,则以谓此七人者,皆失于不杀以启乱,吾以谓不然……且夫自今而言之,则元海、禄山死有余罪;自当时言之,则不免为杀无罪。岂有天子杀无罪而不得罪于天下者?上失其道,途之人皆敌国也,天下豪杰其可胜既乎?[699]

按照他以鲁隐公不杀公子翚为不“智”,以孔子杀少正卯为然的思路,似乎应主张及早除患,但这里却转而赞美齐桓公等七人容人不杀的“盛德”。此一处议论的关键在于“上失其道,途之人皆敌国也”一句,即谓以猜防之心为智术,则疑敌满地,不可胜杀,而国亦将不可保。看来,“盛德”才是真正的大智。为什么呢?这要从君民关系的根本大势说起:

臣闻天子者,以其一身寄之乎巍巍之上,以其一心运之乎茫茫之中,安而为泰山,危而为累卵,其间不容毫厘。[700]

人主所恃者谁欤?……天下莫危于人主也。聚则为君民,散则为仇雠,聚散之间,不容毫厘。[701]

这是对君民关系的根本理解,也是对统治者的安危及其统治之能否延续的根本“理势”的研究。鉴于此根本“理势”,则为君者之根本智术,在于深结民心,如苏轼所云:

莫若深结天下之心……古之圣人,不恃其有可畏之资,而恃其有可爱之实;不恃其有不可拔之势,而恃其有不忍叛之心。[702]

天下归往谓之王,人各有心谓之独夫。由此观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之于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人主失人心则亡。此必然之理,不可逭之实也。[703]

他又举历史上的例子来说明之:

孰敢肆其胸臆,轻犯人心?昔子产焚载书以弭众言,赂伯石以安巨室,以为众怨难犯,专欲难成……谢安之用诸桓未必是,而众之所乐,则国以安;庾亮之召苏峻未必非,而势有不可,则反为危辱。[704]

此皆证明君主临御天下的根本大计在于深结民心。所以,齐桓公等七人容人不杀的“盛德”可尚,因为这“盛德”本身就是君主的根本大智术,用以结民心的。这叫“君术”。苏辙有一段论述“君术”的话:

臣闻善治天下者,必明于天下之情,而后得御天下之术。术者,所谓道也。得其道,而以智加焉,是故谓之术。[705]

他明言智术就是“道”。通过对于天下根本“理势”的探讨,智术终于提升到“道”的高度。智术与道德合而为一。

苏轼评史论政,最后的归结在此。

以上从道德、风俗、理势、智术四个方面,绎述苏轼史评中所反映出的批评原则。我们试图通过这样的绎述,来比较全面、综合地呈现出他的历史观的整体面貌及内在构架。并试图判断:苏氏史学与程朱理学的历史观异趣,而为南宋浙东史学的先驱。如果说,苏氏史学与程朱理学一样具有很强的道德伦理色彩,那么,程朱于伦理判断上更强调动机,而苏轼则更强调效果、事功,其间有动机伦理与效果伦理之别。尤其是,出于对事功的强调,苏轼的史学思想时而能越出伦理的范畴,而向客观的“理势”即规律的领域挺进,且其所论及的内容已相当丰富,对今天的人们也不无启示。

附带略论苏轼史学对南宋的影响,亦不限于浙东学派,而是普及于所有读书人的。当时读书人的进身之途必由科举,科举必试策论,策论则无非是对历史上或当代的政事发表见解。苏轼本长于策论,南宋又崇尚苏文,故苏轼评骘史事的议论文字,是场屋中温课射策者必读的。当时有大量的场屋“参考”用书,胪列古代、北宋以至“中兴以来”的大事,系以年月,类似于通鉴、纲目,以便于记诵。为了更能起到备试的作用,事目底下又常有一段“讲义”,以提示某事可从某义上发论。在这一类“讲义”当中,苏轼的史论、史评文字及观点便层见叠出,因为其议论既新颖可喜,又合于时尚,据此发挥便易于中科。所以,苏轼的这类文字是风行于场屋乃至天下的,其观点也必影响广泛。当然,出于射策之用,是为了发论而发论,丧失了历史批评的本意了,但那也对苏氏史学的普及化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据我们对南宋场屋用书的考察,大致宋理宗以前,此类书中所引及的本朝人议论,苏轼占最大的比例;在宋理宗以后,朱熹的议论大量地出现于这类书籍中,不过很少看到二程、张载等人的文字,而苏轼的文字却是不曾消亡的。理学大师如真德秀、魏了翁等,虽尊信朱子,但出于应试射策之需,也就不再排斥苏学了。《云麓漫钞》卷八云:“淳熙中尚苏氏,文多宏放;绍熙尚程氏,曰洛学。”实则至南宋晚期,又有汇合洛、蜀的趋向。朱子之学被尊为正统之后,苏学之所以不能全被排挤,则南宋士子应试的需求起了很大的作用。入元以后,情况还是这样。要到八股文一统天下,应试者不必再参考苏轼的史论、史评时,场屋中才不再流行苏氏议论文字,读苏文的人只关注其写作技巧了。这个历史过程,其详情需要另撰一书以细述之,这里只略说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