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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龟策列传》载有一则很有寓言意义的故事:宋元王二年,长江之神派神龟出使黄河,神龟行至泉阳,不幸被渔夫捕到。夜半时分,神龟托梦给宋元王,希望有德有义的宋元王能够解救自己。

宋元王惊醒之后,召来博士卫平商议,终于在卫平的帮助下成功救出了神龟。

当神龟被带进王宫之后,先是伸长脖子向着宋元王爬行三步,然后又缩回脖子,倒退回原先的位置。宋元王大惑不解,卫平解释说:“君王大有德义,救神龟于危难之中,而今神龟伸长脖子向前,是表示感谢,缩回脖子后退,是希望能尽快回去。”宋元王惊叹道:“龟竟然能神灵到这般地步啊!赶快派车送它,不要耽搁了它的行程。”

故事进行到这里,似乎要进入善有善报的模式——神龟知恩图报,在宋元王将来陷入危难的时候以神力解救他。然而故事走到了另外的方向,卫平突然拦住了宋元王!

卫平说道:“龟是天下至宝,谁先得到这只神龟就可以成为天子,以之占卜会十言十中,十战十胜。龟生于深渊,长于黄土,知晓上天的大道与上古的事迹。龟漫游三千年而不出自己的疆域,安静平和,行动不用气力,寿命与天地齐同,没人知道它的极限。它随顺万物而变化,随着四季的流转而改变颜色,居止时善于藏匿自己,可以长久地隐伏而不必进食。它在春天变成青色,夏天变成黄色,秋天变成白色而冬天变成黑色,明辨阴阳,通晓刑与德的至理。它可以预知利害,洞见吉凶祸福。用它来卜事则每事必中,用它来卜战则每战必胜。君王若能珍重用之,诸侯皆会臣服。希望大王不要送它回去,还是留下它来安定社稷为上。”

对于这番完全不顾道义的说辞,宋元王颇不以为然:“这只龟神灵异常,自天而降,陷于深渊,处在危难之中。它认为我是个贤德、敦厚而忠信的人,所以才来向我求告。我如果不送它安全回去,和渔夫又有什么区别呢?渔夫贪它的肉,是为不仁;寡人贪它的灵力,是为无德。如果君臣都这样违礼,哪里会有什么福分呢?寡人不忍心这样做,怎能不送它回去呢?”

卫平提出反驳,讲出了一条足以令任何有基本道德操守的人为之恼火的道德原则:“我听说大德不必回报,贵重的寄存物不必归还原主;上天赐予的宝物若不接受,上天还会把它夺将回去。如今这只神龟在周游天下,处处通行无碍,唯独在泉阳受到困辱,其间是显有天意的。您若是送走了它,长江之神与黄河之神必定发怒,一定会向您报复。那时候神龟为求自保,一定会与神祇共谋来对付您的。要么会有水灾,要么会有旱灾,您施行仁义反而招灾惹祸。您还是不要送走神龟,免得将来追悔莫及。”

宋元王慨然而叹,反驳道:“我听说暴得的东西必定会失去,强取来的东西必定没有功效。桀、纣都是暴强之君,结果身死国亡。如果我听从了你的意见,这就是无仁义之名而有暴强之道。长江与黄河之神会成为汤、武,而我自己成为桀、纣,这怎么可以呢?”

卫平反驳道:“不是这样的,您不必有这样的担忧。看那天地之间,石头堆积成山,虽然高耸却并不倒塌,大地因此安然无恙。所以说,事物有的看似危险而实则安全,有的看似轻微却不可移动;人有时忠信却不如诈伪,也有人虽然丑恶却适宜担任高官,而有些美好佳丽的人反而成为旁人的祸患。其间的玄妙道理,若非神圣之人是无法说清的。春、夏、秋、冬各有各的特点,所以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或为仁义,或为暴强,暴强和仁义都是不可或缺的。……农夫不强则谷仓不满,商贾不强则不能盈利,妇女不强则布帛不精,官吏不强则威势不成,大将不强则士卒不听从命令,侯王不强则终生没有名望。所以说,强是事之始、分之理、物之纪。若诉诸强力,是没有什么得不到的。您没听说过昆山里珍贵的雉鸡和大海深处出产的蚌珠都汇聚在市场上贩卖吗?圣人得到它们,把它们当作珍宝,而大宝在手就成为天子。如今只是让您不要放走这只神龟而已,而您顾虑的所谓暴强,哪里比得上撬取蚌珠与开凿昆山玉石的行为呢?取得宝物的人没有过错,珍藏宝物的人也没有祸患。如今这只神龟正可以作为一国之宝,您又有什么担忧的呢?”

宋元王依旧不以为然,但反驳的说辞已经渐渐乏力了。卫平继续开导他说:“人们为了争夺宝物而兴起了战争,于是小国见亡,大国危殆,杀人父兄,掳人妻子,侵占人家的土地,毁坏人家的宗庙,战攻分争,这就是暴强。所以说,取之以暴强,而治之以文明教化。治理之道,重在不违天时,亲近贤士;若随顺阴阳之变,连鬼神都能役使。那时候诸侯宾服,民众殷喜,邦家安宁,社会除旧迎新。商汤王和周武王正是以这样的方法成为天子的,《春秋》记录其事,使之成为后世的法则。桀、纣的暴强与此不同,他们是把暴强当作家常便饭,这才导致了身败名裂、国破家亡。而商汤伐桀、武王伐纣虽然亦属暴强,却只是顺应时势而动罢了,这才成就了他们的帝王事业,不但终身无咎,直到现在他们的事迹依然为人称道。如今这只神龟是极其珍贵的宝物,有德的侯王才有资格受用它。您正是有德之君,却偏偏不敢接受这件宝物。您如果真的送走它,以后就怕追悔莫及了。”

宋元王终于被卫平的道理彻底折服,于是择日斋戒,在祭坛上杀掉了这只神龟,然后烧灼龟甲,使卜官占卜,卜辞无不灵验。从此宋元王扩充军备,战必胜,攻必取,天下无人能敌。

这个故事里最耐人寻味的是,卫平的说辞是作为正理而非歪理邪说或反面教材被表达出来的。与上文中苏秦的道理相似的是,卫平同样将仁义道德分成不同的等级,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信守仁义道德是正确的做法,而在利益大到一定程度之后,背信弃义的暴强之道才是对的,因为这只是为了达到正义的目的而不得不采取的不正义的手段而已,目的或结果证明了手段与过程的合理。

从这个角度来看,卫平与宋元王的对话简直就是汉景帝时辕固与黄生那场著名的“马肝争议”的续篇——当时黄生提出商汤伐桀和武王伐纣都是以下犯上的不正义行为,不该以受命于天之类的说辞加以美化,而辕固反击道:“人民痛恨桀、纣,拥戴汤、武,这是民心所向,天意所归。”黄生坚守等级秩序:帽子再破也不能穿在脚上,鞋子再新也不能顶在头上。桀、纣虽坏,毕竟是君主,汤、武再好,毕竟是臣下。君主就算有错,臣下也只应该尽劝谏之力而不该造反。辕固联系现实继续反击:“难道说本朝灭秦而立也是错的不成?”

一旦联系到敏感的现实问题,纯学术的讨论便无法继续下去。这个话题确实令统治者左右为难:若承认辕固的说法,等于为叛臣开辟了一条捷径,所有叛乱者都可以名正言顺地打着这个旗号来推翻汉朝;若承认黄生的说法,汉朝的立国合法性就会轰然垮塌,叛乱分子同样有名正言顺的理由兴兵造反。所以汉景帝一言划定学术禁区:“吃肉不吃马肝,不算不懂吃。做学问的人不谈汤、武受命,不算傻子。”(《汉书·儒林传》)

显然卫平在一定程度上是辕固的支持者,并且走得比辕固更远一些,想来颇具醇儒风骨的辕固也不会赞同卫平如此见利忘义的理论。依照卫平的说法,假如有朋友在你这里寄存了一些财物,只要财物足够多,并且你确信在你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之后不会受到任何制裁,而你也会善用这些财物的话,那么你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真的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这也算是一种天人合一之道,因为天地间的规律就是这样的,而这规律自然包括了“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暴强之道是万物赖以生存的不二法则,在不适宜的时机不宜暴强,而在适宜的时机必须暴强。

《左传·成公十五年》中,楚国大臣酝酿着出兵北上,侵略郑国与卫国,子囊有些顾虑:“我们刚刚与晋国结盟,这么快就背弃盟约,恐怕不合适吧?”子反不以为然道:“形势于我们有利就该果断出击,管盟约做什么!”(1)

与卫平一样,子反堂而皇之地提出了背信弃义的主张。如果正义的边界就是国家的边界,如果楚国这一次背盟出兵的确有利于国家社稷,那么站在楚国的立场来看,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合乎正义的呢?若换到近现代的背景下,依据同样的逻辑,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在德国人与意大利人的眼里是否应该算作失败的英雄呢?以这样的价值标准重新审视维州事件,正义的天平就会自然向李德裕的一方倾斜——只要接受悉怛谋的投降并接管维州对唐朝有足够大的利益,那么唐朝与吐蕃之前所订立的盟约也就完全不值一提了。

(1) 可资参照的是《左传·成公元年》的一条记载:“元年春,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单襄公如晋拜成。刘康公徼戎,将遂伐之。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国,此必败。背盟不祥,欺大国不义,神人弗助,将何以胜?’不听,遂伐茅戎。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