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 1)

战国时代才是真正礼崩乐坏的时代,原因无他:生存竞争已经残酷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守礼君子只能落到被时代淘汰的可悲下场。如果说“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话可以作为一条道德箴言的话,那么在这样的时代最符合道德的生存准则无疑是**裸的丛林法则,而任何以往的君子操守都会被贴上滑稽可笑的标签。

这种情形对于社群主义者而言显然有些棘手,因为它意味着当“笑贫不笑娼”,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成为全社会的伦理共识的时候,是否真的应该承认这样的伦理共识是一种正义标准呢?

《战国策·燕策一》中,苏秦为燕王出使齐国,燕国有人借机向燕王诋毁苏秦:“武安君(苏秦)是全天下最不讲信义的人,而您以万乘之尊礼敬于他,这岂不是向天下人昭示自己与小人为伍吗?”于是当苏秦归来时,燕王连住处都没有给他预备。

苏秦知道情形有变,便对燕王进言:“臣下本是东周鄙人,刚来见您的时候对您也没有半分功劳,而您却亲自到郊外迎候臣下,使臣下在朝廷上迅速扬名。如今臣下为您出使,取回十座城邑,对处于危急存亡之际的燕国有保全之功,而您却忽然不再信任臣下,这一定是因为有人在您面前中伤臣下,说臣下是无信之人。其实臣下的无信正是您的福分。您不妨想想,假如臣下守信如尾生,廉洁如伯夷,孝顺如曾参,以这三种最高尚的品行来侍奉您,您觉得可以吗?”

燕王不觉得这样有何不可,于是苏秦继续陈述道:“如果臣下真有这样的品行,也就不可能侍奉您了。试想一下,曾参不肯远离双亲在外住宿一晚,您又怎么派他出使齐国?伯夷认为武王伐纣是不义之举,因此不肯吃周朝的饭食,宁愿饿死在首阳山上,您又怎么期待他不远千里地来侍奉弱国之危君呢?尾生守信,和女子约定在桥下相会,久等不至,竟然抱着桥下的柱子被水淹死。这样的人,难道愿意远赴齐国宣扬燕、秦两国的声威并获取大功吗?况且臣下远离老母前来侍奉君王,抛弃自我完善的处世之术而追寻进取之道,看来臣下的志趣与您并不相同。您是仅仅满足于自我完善的君主,而我是富于进取心的臣子,臣下之获罪正是所谓的因忠诚守信而得罪君王啊。”

苏秦在这里提出了一个简直令人有些振聋发聩的命题:所谓信行,只是自我完善之道,不是为人效力之道,更不是进取之道。如果世代国君坚守信行,那么疆域永远也不会得到拓展。

继而最具诡辩色彩的是,苏秦将自己描述成一个因为忠诚守信而得罪了国君的人:“臣下有个邻居在远方做官,他的妻子因为与人私通而计划着谋杀亲夫。丈夫从远方归家之后,妻子让小妾捧着一杯毒酒送去。小妾这时候面临两难的困境:她明知那是毒酒,若送上去就会毒杀男主人,若说出来就会使女主人被逐。无奈之下,她假装跌倒而扔掉了酒杯。男主人大怒,将她鞭打了一顿。其实小妾这一跌,上救了男主人的性命,下使女主人免受驱逐,而如此的忠心却换来一顿鞭打,这就是因为忠诚守信而获罪啊。臣下的情形,难道不是与这名小妾十分相似吗?臣下侍奉您,努力推行信义而有利于国家,现在竟然获罪,臣下担心继臣而侍奉您的人做事都要畏首畏尾了。”

苏秦这番道理虽然欠缺逻辑,但基本理路大略可以归纳如下:

(1)承认信行的价值,但将其价值仅仅局限于自我完善这一途。

(2)认为信行只可守成,不利进取。

(3)自己的无信其实是一种更大的信行,虽然不利于自己,无法达至自我完善的高深修养,却大大有利于国家和君主。

儒家一向对这种作风嗤之以鼻:一个人若连基本孝道都罔顾,却千里迢迢帮助外国和外国的君主富国强兵,这与竖刁、易牙之辈有何区别?至于所谓进取之道,自然以修身为首务,修身、齐家、治国而平天下,这才是进取的正确次序。

这样的高尚政治风范在历史上确实也可以举得出一些佳例,譬如汉代万石君石奋一家以家风恭谨著称,即便是公认为石氏兄弟中最为简易的石庆,在出任齐国丞相时也能因为齐国人慕其家行的缘故,“不治而齐国大治”。(《汉书·石奋传》)

在这样的政治风范里,开疆拓土并非不可,但要么是吊民伐罪,要么是近者悦之,远者来之,只要内政修明,就可以使外国百姓自动自发地归附。但这毕竟是王道,王道的特点是日积月累,润物无声,不可以求朝夕之功。所以,在竞争惨烈的战国时代,王道是注定行不通的,环伺的强邻们不会给你这么多的时间。

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苏秦的说辞似乎还算有几分道理,并且具备了相当程度的现代性:信行分为大信与小信,儒家所推崇的那套东西只是小信而已,不惜违背小信以救亡图存,这才是大信。至此我们很容易联想起儒家对管仲的矛盾态度,而如果请苏秦来解释管仲的一生,恐怕也会称道他是一位舍小信、取大信的圣哲吧?而如果仅仅因为运气的缘故,管仲的政治抱负终究未能实现,儒家与苏秦者流又会做出怎样的评价呢?难道真的只能以成败论英雄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