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宗太和五年,吐蕃维州副使悉怛谋向唐朝请求归降,率领全部人马赶赴唐西川首府成都。于是,西川节度使李德裕派虞藏俭率兵接管维州,并且上奏朝廷,建议趁此良机直捣吐蕃心腹重地,一雪安史之乱以来吐蕃侵占唐疆之耻。
唐文宗将李德裕的奏折交付尚书省,召集百官详议。
宰相牛僧孺不以李德裕之计为然:“吐蕃疆域广阔,失去一个维州完全无损其国力。近来唐与吐蕃修好,双方约定共同削减边防兵力。我朝对夷狄的政策素来以信义为原则,如果批准李德裕的建议,那么当吐蕃派人谴责我们失信时,我们该如何应对呢?何况吐蕃在原州蔚茹川蓄养战马,一旦挟怒出兵,不到三天就会直逼咸阳桥头。那时候长安危急,纵使在西川收复一百个维州又有何用?若依从李德裕之见,徒然使我国丢弃诚信,有百害而无一利。即便普通百姓也不会如此做事,何况陛下贵为天子呢?”(《通鉴》卷二百四十四)
唐代著名的牛李党争,不仅是派系之争,也是政策之争。李德裕时任西川节度使,西川在当时号称“宰相回翔之地”,从西川节度使到宰相只有一步之遥。牛僧孺否定李德裕的意见,也许或多或少带着几分党派成见。但是在我们的论题上,完全可以把问题简化,将牛僧孺与李德裕的政见分歧简化为利益与信义的矛盾。
当然,牛僧孺的意见兼顾了利益与信义二者。从利益上讲,唐朝接收维州势必引起吐蕃的不满,而以唐朝当时的国力,完全不足以应付吐蕃的大举进攻,所以维持与吐蕃的合约局面对唐朝来说是利大于弊的选择;从信义上讲,接收维州会使吐蕃师出有名,也会使唐朝的军事行动失去道义上的立足点,更加违反了以信义为上的基本外交政策。李德裕似乎完全没有考虑到信义问题,而对利益的判断与牛僧孺截然相反。
这里有必要做出说明的是,古人对土地的认识与今人差异很大。他们并不认为土地问题是主权问题,因而属于不容有任何妥协的原则性问题;唐人也并不会追溯维州在历史上的归属权,并以维州曾经归属于汉人政权为据,宣称无论如何维州都是唐朝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土地问题仅仅是利益问题,如果控制一片土地弊大于利,得不偿失,那么正确的做法就是果断放弃,甚至拱手送人。所以,今人对土地问题的执着精神在李德裕、牛僧孺关于维州事件的争议中并不存在。
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看,牛僧孺、李德裕孰是孰非仅仅取决于谁对形势的判断正确。后人对这个问题的确很难辨认清楚。史学家中既有认为牛僧孺对吐蕃军事力量夸大其词的,也有认为唐朝在当时确实不堪吐蕃全力一击的。但就我们的主题而言,对历史局势的辨清与否倒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换言之,无论唐朝与吐蕃所可能发生的军事对抗究竟会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仅仅借此来辨析信义与利益孰先孰后才是我们最为关注的问题。
维州事件的结局是,唐文宗支持牛僧孺的意见,下诏令李德裕将维州归还吐蕃,同时逮捕悉怛谋以及随他一起降唐的全部人员,将他们送还吐蕃,任其处置。吐蕃对待叛徒毫不手软,将悉怛谋等人在边境上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悉数处决。(《通鉴》卷二百四十四)
此事的后话是,唐文宗担心李德裕轻启边衅,便于翌年将其调离西川,改任兵部尚书。但文宗随后又认为放弃维州并不妥当,这使得牛僧孺在惴惴不安中请求外调,于太和六年末调任淮南节度使。
及至文宗驾崩,武宗继位,毕竟时过境迁。唐武宗会昌三年,已经入朝为相的李德裕上表追溯太和五年的维州旧事,言辞不胜痛切之至:“维州城地势险要,三面临江,是吐蕃与西川平原之间的交通要道,也是我们出兵攻打吐蕃的重要门户。当初河西、陇右之地被吐蕃攻占,只有维州还在大唐治下。吐蕃鉴于维州的重要,秘密地将一名女子嫁给维州的守门人。二十年后,守门人的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在一天夜里偷偷打开城门,将吐蕃军队引入城内。吐蕃因此占据维州,称其为无忧城。(1)从此以后,吐蕃于南路再无后顾之忧,得以全力进犯我国的西部边境,连年骚扰京畿,以至于几朝天子都为此寝食难安。贞元年间,西川节度使韦皋决意收复河湟,而这一战略必须从攻占维州开始。韦皋因此调集一万精兵,几年间昼夜不停地攻打维州,虽然最终擒获了吐蕃大将论莽热而班师告捷,但维州仍在吐蕃之手。待我担任西川节度使的时候,对外宣扬国威,对内加强守备。吐蕃维州守将悉怛谋在熟知我的政令和信誉之后,举城归降。而就在我刚刚接受悉怛谋的归降时,南诏便因此震慑,邛崃山以西的八国皆愿归附,吐蕃的合水、栖鸡等城因为骤失维州屏障也自然会迅速退兵。如此一来,不仅我国可以减少八个地方的镇守兵力,而且不必用兵便可坐收千里失地。何况吐蕃就在维州归降的前一年里仍在围攻我国的鲁州,这难道表明他们真有诚意遵守两国签订的长庆盟约吗?!我在接受悉怛谋归降时,曾经指天发誓,当面保证会向朝廷上奏请赏,不承想朝中执意和我作对的牛僧孺等人对我百般攻讦,以至于文宗皇帝命令将悉怛谋等人全部逮捕,交还吐蕃,听任吐蕃诛杀。我怎能背信弃义,不顾这三百人的性命而苟且偷安呢?因此我多次上表朝廷,请求宽赦,但朝廷诏书严厉,不给丝毫的转圜。无奈之下,我只好将悉怛谋等人捆缚上路,甚至用竹筐抬着押送吐蕃。悉怛谋等人齐声喊冤,西川的将士与官吏也无不流泪哭泣,而负责押送的西川将士甚至遭到吐蕃人的嘲笑。随即,吐蕃就在我国境内将悉怛谋等人全部杀害,手段空前残忍,就连婴儿也不放过——他们将婴儿抛向空中,然后用枪尖在下面接住。吐蕃这样做,就是要震慑那些已经与吐蕃离心离德的各族部落。朝廷这种做法,只会使吐蕃人心大快而断绝了以后再有人效忠归降的门路。自古以来,再没有比这件事更愚蠢的了。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了十二年,恰逢陛下即位,请追念悉怛谋等人的忠魂,对他们加以褒奖并追赠官爵。”于是唐武宗下诏,追赠悉怛谋为右卫将军。(《通鉴》卷二百四十七)
李德裕的这份奏章通过对细节的精心渲染而大大加强了感官刺激,很容易使人在诉诸理性之前率先在情感上同情悉怛谋等人,又借吐蕃之口点出唐政府决策之荒唐,这实在足以打动任何一个情感丰沛的人。唐武宗站在了李德裕的一边,虽然死者已矣,覆水难收,但这个决定为新时代的政治风向(无论朝廷大计还是派系倾轧)树立了一个新的标杆。
但是,当人们以旁观者的姿态,就事论事地重新审视这段历史的时候,竟然也很难判断正确的做法究竟是怎样的。维州事件于是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相当经典的两难问题,使得那些相信以史为鉴的士大夫聚讼纷纭。
司马光在编纂《资治通鉴》时留下的“臣光曰”无疑是历史评论中最有分量的声音之一。在维州事件上,他以醇儒姿态评点牛、李是非,以荀吴围鼓事件作为参照,做出了一番堪称经典的史论:
臣光曰:“论者多疑维州之取舍,不能决牛、李之是非。臣以为昔荀吴围鼓,鼓人或请以城叛,吴弗许,曰:‘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恶也,人以城来,吾独何好焉!吾不可以欲城而迩奸。’使鼓人杀叛者而缮守备。是时唐新与吐蕃修好而纳其维州,以利言之,则维州小而信大;以害言之,则维州缓而关中急。然则为唐计者,宜何先乎?悉怛谋在唐则为向化,在吐蕃不免为叛臣,其受诛也又何矜焉!且德裕所言者利也,僧孺所言者义也,匹夫徇利而亡义犹耻之,况天子乎!譬如邻人有牛,逸而入于家,或劝其兄归之,或劝其弟攘之。劝归者曰:‘攘之不义也,且致讼。’劝攘者曰:‘彼尝攘吾羊矣,何义之拘!牛大畜也,鬻之可以富家。’以是观之,牛、李之是非,端可见矣。”(《通鉴》卷二百四十七)
司马光先是从利害关系上做出分析:唐朝与吐蕃刚刚修好订盟,接收维州而失去国家信誉,这是因小失大;从吐蕃对唐朝的威胁来看,关中显然比维州要紧;所以无论如何维州都是要不得的。悉怛谋的遭际虽惨,却并不值得同情,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恰如荀吴伐鼓事件中叛降晋国的鼓人一般。最重要的是,李德裕所谈的是利,牛僧孺所谈的是义,匹夫尚且以见利忘义为耻,何况天子?
在司马光的议论中,那则“邻人有牛”的比喻是非常耐人寻味的:邻人有牛跑进了自家,是应该把它送还失主,还是据为己有呢?前者的理据是,据失物为己有是不义之举,还会招来官司。后者的理据是,这户邻居曾经偷过我家的羊,我何必对他讲道义呢?何况牛是很重要的牲畜,得到这头牛就可以彻底改善家里的经济状况。
司马光的评述到此戛然而止,显然在他看来,对“邻人有牛”的比喻不必再做任何更深一层的分析便已经足以说明孰是孰非。想来在司马光的原则里,即便接收维州的利益大到这样的程度,即唐朝可以永久摆脱吐蕃的边境威胁,并且唐朝内部也不至于有人因此效仿悉怛谋的叛乱,但义所不当为者无论如何也不当为。
(1) 此事颇奇。另据《唐国史补》卷下:“吐蕃自贞元末失维州,常借其险,百计复之。乃选妇人有心者,约曰:去为维州守卒之妻,十年兵至,汝为内应。及元和中,妇人已育数子,蕃寇大至,发火应之,维州复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