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成公二年》中,卫国与齐国交战,卫军溃败,新筑大夫仲叔于奚救下卫军主帅孙桓子。战后,卫国论功行赏,赐封邑给仲叔于奚,后者推辞,希望能以曲县、繁缨为赏。所谓曲县,当时天子安置钟、磬等乐器,四面悬挂,以象宫室之四墙,谓之宫县(县即悬);诸侯去其南面乐器,三面悬挂,谓之轩县或曲悬;大夫有两面悬挂,谓之判县;士仅有东面或阶间悬挂,谓之特县。仲叔于奚请赏曲县,是以大夫僭越诸侯之礼。所谓繁缨,是马匹鬣毛前面的一种装饰,亦属诸侯一级的礼制规格。仲叔于奚慕虚名而舍实利,卫君竟然也真的这样赏赐他了。孔子对此事有评论说:
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成公二年》)
孔子之所以发出这样的叹息,是因为上述举动实在是礼崩乐坏的标志,正所谓“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如果认为原先的赏赐太轻,不如再多赏赐一些封邑。土地、财富、人口都可以作为赏赐的内容,只有器与名只可以掌握于人君之手,切忌假借于人。曲县、繁缨不是普通的器物,而是政治特权的级别标志,亦即名位的标志。名位错乱则纲常紊乱,纲常紊乱则社会无法维系其稳定。封邑之多寡只是实利之小者,曲县、繁缨之虚名却关乎莫大之利益。
在儒者看来,对名位无论如何重视都不为过,所以必须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春秋·成公十四年》有两条记载,一是“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二是“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所记皆为鲁国贵族叔孙侨如到齐国为鲁成公迎娶姜氏夫人,叔孙为氏,侨如为名。据《左传》解释,前一条称叔孙侨如,于名前冠以氏族名,是因为“尊君命”;后一条仅称侨如,是为了“尊夫人”。《春秋》笔法原本未必真有这层含义,只是这样的解经方式始终被尊为儒学的最高原则之一。《左传》于此有君子评论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
正是在这样的原则下,我们的确能看到一些行近迂腐的极端事例,所谓“里名胜母,曾子不入;邑号朝歌,墨子回车”(邹阳《狱中上梁王书》),甚至连个人取名都不能逾礼:卫文公朝觐天子,王室外交官询问他的名字,卫文公答道:“卫侯辟疆。”外交官表示不满:“启疆、辟疆是天子一级的名号,诸侯不能僭用。”卫文公只好改名为燬,这才获得了朝觐周天子的合法资格。
此事载于贾谊《新书·审微》,事情虽然未必属实,但重要的是贾谊借此传达出了一则原则性的政治理念:善于维系尊卑上下的君主,即便对于空名也给予足够的重视,不使有逾礼之嫌。“辟疆”的含义是开疆拓土,这是天子之权,故此除天子之外,所有人都不该取这样的名字。
当然后人是没有这些禁忌的,不乏以“辟疆”为名或为字者。晋代有大族名士顾辟疆,其园林直迄唐代尚为名胜,即唐诗中屡见之辟疆园;明末四公子之一的冒襄字辟疆,当世名流硕儒多与定交,以字称之而不觉其怪。贾谊若地下有知,是否会见微以知著,判断出顾辟疆与冒辟疆所生活的时代一定是王纲解纽的大乱之世呢?也许仅仅是巧合,实情还真是这样。
名与位要有完美的结合,尊名卑位与尊位卑名都是礼制大忌,是政怠国亡的先兆。
《左传·昭公二十一年》中,在蔡平公的葬礼上,蔡太子朱,即蔡平公的继承人,没站在自己应站的位置而站在了较低级别的位次上(据杜注,太子朱未依嫡庶的次序而是依照长幼的次序站队)。鲁国派去送葬的大夫回国,将这件事告诉了昭子,昭子叹息道:“蔡国怕是要亡国了,即便不亡,这位新任国君也一定做不长久。《诗》说:‘不解于位,民之攸塈。’现在太子朱刚刚继位,就在葬礼上将自己降于卑位,他很快也会失去国君的位子。”
仅仅在葬礼上站错了位置,就有失去权柄乃至亡国之虞?而就在同年年末,这位新任蔡君果然出奔楚国。在今天看来这简直言近于诬,但无论《左传》对这件事究竟是据实而录还是添枝加叶,其所传达的礼制观点是明白无误的:对名实相符这个原则一定要给予十足的审慎。(1)
(1) 这类事情于《左传》屡见,如《成公二年》:“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右大夫说、宋华元、陈公孙宁、卫孙良夫、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卿不书,匮盟也。于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匮盟。蔡侯、许男不书,乘楚车也,谓之失位。君子曰:‘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蔡、许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于诸侯,况其下乎?《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其是之谓矣。’”再如《成公六年》:“六年春,郑伯如晋拜成,子游相,授玉于东楹之东。士贞伯曰:‘郑伯其死乎?自弃也已!视流而行速,不安其位,宜不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