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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殇帝延平元年,朝廷下诏:“近来一些郡国发生洪灾,影响了庄稼的收成,朝廷深为忧虑。然而地方官府为了得到丰产的名誉,刻意隐瞒灾情,夸大耕田面积,非但不积极统计逃亡人数,反而竞相增报户口……既不知上愧于天,亦不知下愧于人。从今以后,朝廷将加重对不法官员的处罚。现在命令二千石一级的官员各自核查灾情,免除灾民的赋税。”(《通鉴》卷四十九)

这份诏书,王夫之称其有“仁者之怒”,并评论说:“开垦荒田不足以作为地方官的功绩,这是很简单的道理。田地荒芜了,百姓自然想去开垦,之所以未去开垦,仅仅是因为力量不足。凡是百姓有能力开垦的田地,即便官吏怠惰,疏于督促,百姓也会照样开垦出来;凡是百姓没能力开垦的田地,即便官吏再如何督促,百姓也不会开垦。这正如儿子因为生病而没有胃口,慈父也不能强迫他吃,以免因强吃而哽住。地方官倘若真的有心鼓励百姓垦田,那就不如任其开垦而暂时不上报给朝廷知道。官员越是大张旗鼓地要百姓垦田,百姓就越是不敢开垦,这样做只是欺天罔人而已,结果田地终于荒芜,国家终于贫困。这是汉宣帝时那些窃取循吏之名的官员的流毒所衍,而贪婪的君主误以为能从中渔利,其危害恐怕不是靠惩罚就可以消弭的。

“至于户口之增,欺谩尤甚。春秋战国之世,列国争夺人口资源,有以小恩小惠引诱邻国百姓来投靠本国的事情。来归的百姓越多,国家也就越强,但这只是特殊年代的特殊政策,并非四海平康之道。天下一统,郡县制实施,人口的增长是受自然规律限制的。人毕竟不是茂草灌木,说长就能长起来,所以当某地人口突然增多,一定意味着其他地方人口减少。地方官并非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为了政绩好看,他们才做出这种利己而损害国家的事情。若不这样做的话,他们就会拆散人家的父子兄弟,将一个大家庭拆分成若干个小家庭,这样也可以增加户口,增收赋税,以至于赋税竟要征收到老人和孩子的头上,虐政莫过于此。贪君以此渔利,酷吏以此邀名。读延平元年的诏书,便知道此前汉章帝、汉和帝之世有太多祸害百姓以邀功求赏的地方官。有张伯路聚众叛乱之事发生,并非一朝一夕之故啊。”(《读通鉴论》卷七)

这样看来,政府越是将政策中心放在经济发展上,反而越容易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形。政府真正该做的就是维系好全国的纲常秩序。尊卑就位则纲常有序,纲常有序则社会稳定,社会稳定则经济与人口就会在自然规律中自然增长。而在这样的稳定秩序里,特权是公开化的,是堂而皇之地以正义的面目出现的。不同的社会阶层享有不同程度的特权,而所有的特权都理应被全社会一致认可。统治者没有公仆的名义,而是名实相符的主人,是名实相符的民之父母,其所享有的特权没有任何遮遮掩掩的必要。

维系秩序,保障特权,这是仁政。所以治民切忌明察秋毫,因为明察秋毫之末往往意味着不见舆薪,以至于因小失大。社会关系无非是家庭关系的拓展,如果某个儿子偷割了兄弟姊妹的牛舌,父母如果以包拯的方式处置,无疑会导致家庭成员之间感情浇薄。如果长辈侵占了晚辈的财产,晚辈显然也不应该锱铢必较地想要讨还公道。人诚然皆有犯错的可能,使犯错者自省,使受害者宽容,这才是父母官的职责所在。在泛着仁爱光芒的尊卑秩序里,经济也好,人口也好,任其自由发展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