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风的影响力永远大于家风,而事情的另一面是,即便是贵族君子,也不能小觑钱财。是的,仅凭家风、教育尚不足以维系体面,物质基础同样不可小觑。箪食瓢饮、弊衣陋巷的乐道生活毕竟过于苛刻,只适合颜回、原宪那般出类拔萃的人物。至于普通人,“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孟子·滕文公上》),孟子这句话原本指的是“民之为道也”,然而传统贵族之所以重义轻利,家族恒产其实是一项极重要的道德保障。追溯到周代封建,贵族有固定的采邑收入,辞职去官也可以活得体面。换言之,股东有股份收益作为生活保障,不必依赖职务收入,雇员却只有职务薪酬,离职意味着即刻断绝收入来源。那么显然相对于股东,雇员对职务的依赖性更强,对老板的颐指气使等由职位带来的委屈的容忍度也就更高。
于是帝王就会面临一种选择:如果更希望经营一个尊卑有序、风俗淳善的贾谊式的社会,很多时候就没法威福自作、予取予夺,而是要以十足的礼仪和恭谨来安抚那些上层人士,要时时处处顾及他们的颜面,还要注意培育地方社会的宗族自治传统;如果更希望经营一个专制帝国,让自己可以威福自作,让所有人在自己面前都同样地俯首帖耳,就不能容许除自己之外还有其他国家股东的存在,同时还必须打破地方社会的宗族自治,转而实行编户齐民的户籍制度,使人与人更加疏离,使人心变成一盘散沙。
这两种情形各有利弊,帝王们一般也不会真的那么走极端,而总是在这两极之间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折中点——要么更偏向贾谊式的阶级社会,向贵族化靠拢;要么更偏向秦帝国式的散沙社会,向平民化靠拢。所以历朝历代所推行的各项国家大政都会在“贵族化—平民化”的坐标上占据某个位置,譬如西汉选拔官员,曾经对家庭财产有过要求:有十万资产的人才可以做官。后来汉景帝下令减十万为四万。(1)汉人应劭论述古代风俗,说古时为求廉政,鉴于“衣食足,知荣辱”的道理,规定只有资产十万以上的人才可以进入仕途。王夫之反驳说,以这样的逻辑,就好比担心有人酗酒而将醉鬼请上筵席一样。(《读通鉴论》卷三)
选富人为官与高薪养廉在思路上如出一辙,这似乎是有意在贵族政治与平民政治之间取一种折中。然而一来人欲永无止境,二来在郡县制下,官吏的流动性极强,官吏与治下百姓之间并不存在封建制下的那种祖祖辈辈互相依存的关系,所以无论官吏的家资再富、薪水再高,依然无法杜绝他们对治下百姓的竭泽而渔的盘剥渴望。
相较之下,科举制度的表现显然出色许多。科举制度,就其严格意义来说就是一种打破阶级壁垒,将社会扭转向平民化的努力。当代学者往往不自觉地以今天的价值观赞美这一制度的道德意义,然而在古人看来,尤其在贾谊的后世知音者看来,非但其道德意义值得怀疑,甚至其社会功效也未必就是进步的。道理显而易见:科举制度很容易造就主父偃那样的心理扭曲的人物。
以今天的视角看来,主父偃的一生完全可以当作成功学的范本。他出身于社会下层,试图以知识改变命运,然而四十年间遍干诸侯,只是吃尽了闭门羹,受尽了世人的冷眼,直到西入长安阙下上书,一天之间便使汉武帝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于是一年之中四次升迁,烜赫一时。飞黄腾达之后,主父偃行事张扬,招财纳贿,面对责难时自有一番高谈阔论的道理:“我自结发游学以来,四十余年间郁郁不得志,父母不把我当儿子,兄弟不肯收留我,朋友纷纷离弃我,我实在是困厄得太久了。大丈夫为人处世,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烹!我年纪已经太大了,所以才倒行逆施,不循常理。”(《汉书·主父偃传》)
与之相应的是,科举制度在严格意义上的推行往往会导致“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结果,而这样的朝廷官员分明就是政治暴发户、官场凤凰男,他们以十年寒窗之苦,处心积虑地赢得了一个聘任性质的政治职位,而高付出总会伴随对高回报的期待;虽然不排除这些人当中必定有着志虑忠纯之士,但是从总体来看,他们对于来之不易的功名难免会过于在意。
比起为今人大为诟病的所谓“钳制思想”,上述问题才是科举制度最大的弊端。
宋孝宗淳熙八年,陆九渊携弟子前往江南东路南康军拜访朱熹,其间应邀在白鹿洞书院演讲《论语》。陆九渊选择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作为演讲题目,直切科举时弊。陆九渊认为,学子首要之务是辨别为学的动机,如果动机在义,那么所习者必在于义,也自然喻于义;如果动机在于通过学习为个人牟利,那么所习者必在于利,也自然喻于利。科举取士施行已久,然而考试的得失只取决于考生的应试技巧与主考官员的偏好,不能以此来辨别君子与小人。然而当下的风气极重科举及第,一个人如果汩没于这种风气里,那么终日所读虽然都是圣贤之书,其志向却早已与圣贤背道而驰了。推而上之,所关心者无非是官职之高低与薪俸之厚薄,这样的人在出发点上便已是利,终不脱得小人嘴脸,又能为国为民行几多之义呢?(《白鹿洞书院论语讲义》,《陆九渊集》卷二十三)
这是陆九渊极著名亦极成功的一场演讲,所提出的标准看似严苛,其实比起周代与汉代的道德实在已经宽松了太多。如果以周、汉两代的君子标准衡量之,即便是真正的志虑忠纯之士,参加科举考试这一行为本身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辱没斯文,丧失体统。除非目标的高尚真的可以掩盖手段的不光彩,否则他们从刚刚步入国家行政系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带上道德污点了——平民社会无法理解这种逻辑,然而在传统的贵族社会的道德体系里,应举是一种毛遂自荐式的自我推销,而一个自尊、体面的人是绝对不可以自我推销的。
(1) 汉景帝考虑到廉洁之士未必能有十万家资,所以降低了标准,但基本的富庶家产仍被视为必要条件。《汉书·景帝纪》:“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宦,无訾又不得宦,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宦,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