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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颜之推回忆一位士大夫对自己讲过的话:“我有一个儿子,已经十七岁了,很懂一点文书写作方面的事。我教他鲜卑语和弹琵琶,他也快要学成了。以这些特长去为王公大人们效劳,没有不受到宠爱的。”这番话的背景是,北齐显贵多为鲜卑人,鲜卑人多爱琵琶,所以会讲鲜卑语、会弹琵琶确实是取悦鲜卑贵族的上佳门径。颜之推以这件事教育子孙:“我当时低头听他讲,未作回答。这个人教育孩子的方法真是令人惊愕啊!靠这种方式即便可以官至宰相,我也不愿意你们去做。”(《颜氏家训·教子》)

以今天的标准来看,让孩子学一门外语、学一项艺术特长,以期在就业和婚姻市场上多几分筹码,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孩子学出成果,家长也有十足的理由在亲朋好友间夸耀。在北齐而言,会讲鲜卑语,会弹琵琶,这是最能在就业市场上为自己加分的技能,但君子之所以觉得羞耻,是因为这实在太穷形尽相了些。

孔子早有教诲:“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为学的目的在于提升自己,而不是取悦他人。根据就业形势来调整报考专业的方向,在今天的学生而言只是最基本的一点精明,是热门行业决定了热门专业。如果孔子可以看到这番景象,一定会说:“这就是小人所应有的样子啊,君子以为耻。”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无论社会风向怎样转变,小人是墙头草,君子则是坚挺的柱石。无论后果或富贵或贫贱,君子都不会因此改变一以贯之的操守。换言之,君子行法以俟命,仅为原则而生活,至于结果是好是坏,完全听天由命,毫不计较。

如果学鲜卑语和弹琵琶皆属有辱斯文的话,那么甘冒廷杖风险入朝为官以及立身于一个不时展现廷杖之威的朝廷,被迫成为廷杖的旁观者,这又该是怎样程度的一种羞辱呢?设若颜之推生活于明代,应该不会准许子弟科举求仕的吧?两汉那些贵族传统尚存的君子,应该也会耻于跻身这样的朝廷吧?

明代士子既抗拒不了出仕为官的**,又因为读圣贤书而深知何谓廉耻,这样的纠结对于心理素质稍弱的人都是难以承受的。所以明代士大夫在整体上呈现出了一种堪称异常的道德态度,似乎若非如此的话,其出仕的道德合法性就会有不足之虞。洪武九年出现异常天象,太祖诏求直言,叶伯巨上疏详论时弊,其中有这样的一番古今对比:“古之为士者,以登仕为荣,以罢职为辱。今之为士者,以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明史·叶伯巨传》)于是廷杖由奇耻大辱变成家常便饭,再一变而成莫大殊荣,变为士大夫们趋之若鹜的邀名之具。以人情视之,这个过程简直有些荒诞剧的味道。明代士大夫之所以最为标榜名节,恐怕是因为他们其实深知自己甫一出仕即意味着名节有亏的缘故吧。

颜之推苦心孤诣撰述的家训并不足以阻止后世学子的趋利忍耻之心,平民社会对体面的理解亦与贵族传统下的君子有异:高车驷马,锦衣玉食,凡此种种才是体面的资本,等而下之者就是笑贫不笑娼了,他们不晓得学鲜卑语与弹琵琶怎么就成了可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