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让我们回到唐太宗的问题上来。以私德论,唐太宗的污点和管仲的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他所表现出的是对至亲骨肉的决绝无情。在历代“圣朝以孝道治天下”的主旋律里,唐太宗成为一名彻底的异类分子,似乎完全颠覆了“修齐治平”的政治哲学,以一个在修身、齐家问题上无可争议的反面教材的身份,竟然开创了贞观之治,这实在比管仲的事例更加令儒者为难。如果这也可以的话,大舜为什么不可以听任皋陶将自己的父亲依法处决呢?一个对至亲骨肉都下得去狠手的人,难道真的可以关爱天下万民吗?
这其实正好戳中了天真的儒者们考虑不周的一个地方。一个冷酷无情的人有足够的狠心肠从至亲骨肉那里侵夺财产——这种事情当然一点都不稀奇——但对于自己的财产,他完全能够以一颗贪婪而精明的心来仔细打理。当国家以及全体国民都成为帝王私产的时候,这个逻辑就完全讲得通了。一个冷酷无情乃至于残忍的帝王,只要足够贪婪和精明,便完全有可能打理好一个国家。
当然,这样的帝王未见得有无懈可击的道德合法性。在唐太宗的事例中,今人比古人增加了一个道德难题:今人提起唐太宗时往往不吝溢美之词,因为后者所开创的传奇时代带给国人相当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换言之即对国人有着切身的益处,而李建成、李元吉两家人的灭门惨剧和我们没有一丁点的利害关系,因此也就变得无足轻重了。时间在这里起到了某种颇为蹊跷的作用:它以近乎酿酒的方式将唐太宗的功勋酿得越发令人迷醉,却像洪水一般冲淡了李建成、李元吉两个家庭(包括婴儿)所散发出来的血腥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