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道理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周襄王之口,在今天听来当然会觉得荒谬,事实上这种道德的层级秩序一直存在,只是具体内容在不断变换而已。那么,在两千多年前的事件发生当时,晋文公有没有被周襄王这一席话说服呢?——不同的史料给出了不同的说法。《左传》的版本是,在晋文公囚禁了卫成公之后,元咺回到卫国,拥立公子瑕为君。又过了两年,晋文公大约是想彻底解决掉卫成公这个麻烦,便派医衍暗中对卫成公下毒,奈何消息走漏,宁武子贿赂医衍,让他减少了毒药的剂量,卫成公这才得以不死。此时鲁僖公为卫成公求情,使卫成公终于获释。卫成公派人回国贿赂周歂、冶廑两位当权贵族,请他们帮自己夺回君位,许诺事成之后任命二人为卿。周歂、冶廑便杀了元咺和在任国君,迎卫成公回国。卫成公在回国之后,依礼先去祭祀先君,周歂、冶廑则穿好礼服,准备入太庙接受任命。周歂先到太庙,才到门口便暴病而亡,冶廑也许是被周歂的死吓住了,急忙辞去卿位,不敢居功。(《左传·僖公三十年》)
依《左传》的一贯风格,交代周歂、冶廑的这般不光彩的下场,应当暗示了对卫成公复位一事的道德谴责,以及对无辜而死的元咺父子、叔武和公子瑕的同情。
若依今天的视角,从事件本身来看,我们的确看到了卫成公的卑鄙和猜忌,但我们对元咺很难有任何责备:他在儿子被冤杀之后仍然继续履行着卫成公交托给自己的使命,不可不谓公而后私;为叔武之死寻求公道,也算得上对国家大事的赤诚。所以元咺之死自然是令人同情的,《左传》颇为含蓄的褒贬令我们心有戚戚焉。
但是,《公羊传》给出了不同的道德评价,认为孔子修《春秋》是把罪恶归诸元咺的,因为元咺作为臣子,君出则己入,君入则己出,是为“不臣”。(1)这就是说,在《公羊传》的道德序列里,君臣秩序是首级道德,公平是次级道德,或者公平只能在本阶层之内寻求,绝对不可跨越等级秩序。
在斗怀谋弑楚昭王的案例里,斗辛点明过这个道德序列;在元咺诉卫成公的案例里,周襄王点明的也是同样的道德序列。这就意味着,人们在判断一件事道德与否、正义与否的时候,首先应当考虑的是道德序列或者公平的适用范围,然后才可以在道德序列的框架之下,或者在公平的适用范围之内,寻求一种“相对的正义”。
(1) 见《公羊传·僖公三十年》。在《史记》的故事版本里,元咺就没有那么令人同情了。据《史记·卫康叔世家》,在晋国向卫国借道伐曹的时候,卫国大夫是有心同意的,但卫成公不许,结果大夫元咺攻打卫成公,致使卫成公出奔在外。后来卫成公到了周王室,请求周天子帮助自己回国,就是在这个时候见到了晋文公。晋文公派人向卫成公下毒,卫成公却逃得一死。不久之后,周天子替卫成公请求晋文公的帮助,卫成公这才得以回国,并在回国之后杀了元咺,逼使卫君瑕出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