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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必要对斗辛的话做一些解释。所谓“仇敌”,原本的意思确实是像斗辛所说的这样,并非hatred或enemy的意思,而是指“地位相当”。《诗经·周南·关雎》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好逑”是指好的配偶;吴梅村写崇祯帝后生活的诗有“故剑犹存敌体恩”,以皇后为皇帝的“敌体”,即counterpart。

至此我们看到,哥哥斗辛的话敷衍成理,斐然成章,弟弟斗怀的话直抒胸臆,发自天然性情。这段交锋,颇有几分“大礼议”的味道。那么,谁才是正确的一方呢?

今天的读者已经普遍不能接受斗怀那种父债子偿的逻辑,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迁怒实在是人类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心理模式,如果愤怒的情绪寻不到目标,那么一个人就需要极好的修养才能克制住自己不去迁怒于人;即便在政治层面上,“在合适的时机推出合适的替罪羊”也算得上一种相当基本的统治技术,群众的情绪对于这一招永远缺乏免疫力。另一方面,父债子偿在儒家的法理中确实存在着坚实的依据(尤其对于国君来说),所以如果将这个问题交给儒家裁判的话,很可能又会把我们带入一场没有止境的争论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