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疾的道德两难是否有解,这是一件令后人大伤脑筋的事情。
宋代学者程公说引蔺敏修语,认为弃疾在不违背道义规范的前提下还是有活路可寻的:在楚康王刚刚找他商议的时候,他应该告诉父亲,让父亲辞官退位,疏远手下的小人;而且楚康王不该算是弃疾的杀父仇人,因为康王杀子南并非出于私怨,而是在执行国法,若弃疾就这么死了,非但对父亲毫无益处,还加重了国君的过错,这不是君子该做的事。(《春秋分记》卷七十五)
这个意见到底单纯了些。弃疾如果真去劝说父亲,子南最有可能的动作恐怕不是辞官,而是反叛,这也正是弃疾答楚康王时所谓的“泄露君王的命令只会加重罪责”的含义。再者,就算子南完全是死于国法,弃疾难道就该坐视不理吗?这便回到了前边亲情与国法孰轻孰重的那个问题。
元人程端学《春秋三传辨疑》专门辩驳“三传”当中的可疑之处,认为弃疾的事情不大可信,理由如下:如果子南无罪,弃疾应该向父亲通风报信让他逃走;如果子南有罪伏诛,则弃疾不该把君主当作杀父仇人。舜杀了治水不利的鲧,而鲧的儿子禹仍然可以臣事于舜,继续治水。所以《左传》这段记载既不合人情,也不合事理。(《春秋三传辨疑》卷十六)
明代夏良胜专文论“父子之变”,以石碏和弃疾煞尾,说石碏杀子和弃疾杀父都属于父子之道中的“变之变者”。夏良胜考之《春秋》《左传》,认为子南并无必死之罪,弃疾在父亲面前应该早做劝谏,在国君面前应该号泣哀诉,何至于隐默不言等着惨剧发生呢?(《中庸衍义》卷六)
夏良胜的意见虽然仍免不了太多理想主义的成分,但总算指出了弃疾在道义上当做而未做的事情:在国君面前总该号泣哀诉地争取一下,以尽人子之心。只是,若这号泣哀诉不管用,又该如何呢?
这位夏良胜恰恰是经历过“大礼议”风波的人。他本是正德三年的进士,授职刑部主事,后来调任吏部,晋升为考功员外郎。早在正德年间,夏良胜就因为上疏劝谏皇帝不可耽于游乐而在午门外被罚跪五天,随后又被逮入诏狱,白天戴着枷锁到宫门外继续罚跪,最后被打了五十廷杖,罢官除名。嘉靖帝即位,召夏良胜官复原职,但随即“大礼议”事件兴起,夏良胜又做了劝谏皇帝的死硬派。几经磨难之后,他被嘉靖帝特旨谪戍辽东三万卫,于五年之后死于戍所。这部《中庸衍义》大约就是在辽东谪戍期间完成的。(《明史·夏良胜传》)
及至明清易代,乾隆帝诏令编修《四库全书》,四库馆臣为《中庸衍义》撰写提要,说这部书大抵都为嘉靖一朝之时事而发,书中但见拳拳之心,绝无一丝一毫的怨怼讥讪,真可谓纯臣之言。我们看夏良胜对弃疾的这番评议,正是四库馆臣所形容的这个样子。
耐人寻味的是,纵然是夏良胜这样为当世与后人并重的骨鲠之臣,既然认为子南罪不至死,却一点也没有想到弃疾是不是应该为父报仇。伍子胥的榜样,已经不是夏良胜那个时代所愿意见到的了——至少,人们更容易接受《穀梁传》版的那个“深明大义”而不肯报仇的伍子胥。(1)
(1)《穀梁传·定公四年》载,伍子胥逃到吴国之后,阖闾本想为他发兵攻楚,但他拒绝道:“我听说一个国君不会为一个普通百姓出动军队,何况一个人侍奉国君应该像侍奉父亲一样,如果损害国君的道义来报父亲的私仇,这样的事我不会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