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大礼议”事件,正如前述,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同样蕴含着理性与直观的对立,或者说蕴含着学理分析与天性好恶的对立。《礼记·曲礼上》有一条论礼的标准,“礼从宜”,礼应当顺从时宜;先秦诸子中的慎到也有一句名言,叫作“礼从俗,政从上,使从君”。如果我们本着“礼从宜”或“礼从俗”的这一社群主义思路,无论郦寄是否卖友小人,嘉靖帝也应该服从压倒多数的朝臣意见呢?张璁等人作为少数派,甚至是极少数派,若探讨的是科学意义上的真理,自当义无反顾地坚持下去,而探讨的若仅仅是本当从俗的道德礼法时,是否他们作为极少数派这一事实本身就已经说明了他们的谬误呢?
这些问题所意味的是,道德礼法之所以“从俗”,遵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为的是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而当主流价值观发生了改变,那么任何与之尖锐对立的观念,哪怕该观念完全能够在学理上找到无懈可击的依据,反而会对社会稳定起到相当程度的破坏作用,而坚持这一观念也就等于违背了道德礼法最核心的功能意义。
但辩论的双方都不肯以这样的角度看待问题。他们始终相信真理的唯一性和永恒性,而不能接受一种变动不居的判断准绳,尽管事实上他们的价值观念早已经不同于儒家经典渐次成型的那个古老年代了。
一位叫作霍韬的官员是张璁寥寥可数的同道人之一,他在给嘉靖帝的上疏中揪出了宋人“濮议”当中的一点“不合于圣贤之道”的地方:宋人劝宋英宗说,仁宗皇帝从宗室当中特地选择了他来继位,他之所以富有四海,子孙万世相承,都要仰赖仁宗皇帝之德。霍韬于是讥议道:“这分明是说因为宋仁宗把天下给了宋英宗,宋英宗便应该感恩戴德地舍弃亲生父母而认仁宗夫妻为父母。但天下是天下之天下,不是某个人的私产。舜窃负而逃,是父母重而天下轻,若依宋儒的看法,则是天下重而父母轻,恰恰与圣贤之道相悖。”(1)
霍韬这番话恰恰道出了思想风气的一番变局。儒家经典专有一部《孝经》,长久以来都被用作蒙学教材;及至宋代,朱熹以学术宗师的身份质疑《孝经》并非孔子亲撰,其论理之处也多有所浅陋、不妥。《孝经》既遭受如此严重的打击,孝道的神圣性也难免受些连带影响。近代学者顾实在《汉书艺文志讲疏》里有一段很有感情色彩的评论,大意是说,唐代之前没有质疑《孝经》的,所以就算是东晋偏安江左,也能延续一线正朔;隋唐两代皇帝虽然血统不纯,却也能使汉风重振。到了南宋,才有朱熹之徒开了大肆质疑《孝经》之先河。可悲呀,把帝位看得比父母还重,宋儒的罪过实在太大了!
顾实的意思是说,元亡宋、清亡明,其祸根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朱熹质疑《孝经》而萌生的。顾实哀悼汉家圣贤之道的泯灭,而霍韬的上疏也正是抓住了宋儒的这点罪恶。而且在霍韬看来,帝位相传是公义而非私恩,就算现任天子请你来做他的继承人,你也没理由对他做出任何私人性质的回报,更别说将他认作父亲了。——当然,宋儒的话其实也能从儒家经典里寻到一些依据(2),而对霍韬的意见我们更不能揆诸实际,只能视之为一种政治理想罢了,因为天下其时确实已经变成了皇家的私产。不过更加重要的情形是,这种与现实相悖的政治理想在当时看来具有相当程度的道德正义性——尽管可以质疑其可操作性,但不能质疑其正义性。
至于被霍韬明确归纳出来的“父母重而天下轻”的圣贤之道,自汉代以来一直都是国家立法的一条核心原则。但是,现实永远比理论复杂很多,就连理论也因为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在两难之中陷入纠结。
(1) 见《明史·霍韬传》。
(2)《穀梁传·闵公元年》认为鲁闵公受国于子般,从血缘来看,子般不是闵公的父亲;从尊卑来看,子般也不曾做过国君(还没即位就被谋杀了),但他之于闵公就像国君和父亲那样,因为闵公正是从他的手里接受了国家权力的。《穀梁传·文公二年》记载鲁国太庙祭祖,提升鲁僖公的神主位次,认为文公将僖公的神主放在闵公之前是不对的,尽管僖公是闵公的庶兄,但闵公为君在前,僖公即位在后。《穀梁传》就此归纳一则春秋大义:“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春秋》之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