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理学家所做的努力,正是为世道人心寻找终极依据。
既然是终极依据,就必须直面一个困扰过我们每个人的问题,即宇宙从何而来。
不同的文明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答案。基督教的办法最简单明了:宇宙是上帝创造的,所以我们应该崇敬上帝,认真奉行他给我们定下的规矩。
华夏文明倒是也有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只是不曾就此发展出一套神学和仪程,以至于没人把它当真。与西方世界截然不同的是,华夏文明儒、释、道三教没有一个是真正意义上的有神论者。
佛教强调的是通过修行使人脱离轮回苦海,宇宙从何而来这种问题对这个目标毫无助益,不问也罢。释迦牟尼将它和其他十三个本源性的问题悬置不论,称为“十四无记”;至于典籍当中亿万万让人眼花缭乱的天神,也只是众生之一罢了。
至于道教,神仙只是升级版的人,而不是宇宙的创造者和立法者。虽然道教也给出过宇宙如何生成的解释,但它的解释仅仅流于一种客观知识而已,而且相当粗疏。
所以直到今天,我们看善男信女们在寺庙和道观里求神拜佛,往往是见一个拜一个,因为没有哪位神佛是全知全能、统管一切的。
站在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没能解决终极问题的信仰注定是不牢靠的信仰,而这就给了儒家一个契机:只要解决这个终极问题,就能把那些被佛教、道教“**”过去的人“挽救”回来。
于是,从北宋理学先驱周敦颐到南宋集理学之大成者朱熹,宇宙生成论终于形成了一个定本。据朱熹的说法,宇宙原本一片混沌,只是阴阳之气,阴阳之气就像一个磨盘,不断旋转,旋转的过程中会甩出去一些气,这些气有清有浊,有轻有重,清而轻者上升为天,浊而重者凝结为地,宇宙就这样生成了。
宇宙生成之初,只生成了水和火这两种东西。火向上飞,凝成了日月星辰,水向下沉,水中最浊最重的部分凝成了地。这是可以看到证据的:只要登高远眺,就会看到群山峰峦都呈现出波浪一样的形状,显然原本都是水,只不知什么时候凝结住了。所以大地、群山原本都应该是软的,只是后来变硬了而已。
气是构成天地万物的最基本的元素。所谓阴阳之气,并不是有阴气和阳气两种东西,气只是一种,静时为阴,动时为阳。气究竟为什么会动?那是因为有一种无形无质的东西在推动它,这个推动者就是理,或称天理、太极、道、性。如果套用亚里士多德的概念,气就是质料因,理就是形式因,而套用牛顿的说法,理就是“第一推动”,扮演着上帝的角色。
牛顿的上帝并不是《圣经》里那位人格化的上帝,时不时站出来为人间主持公义,干涉人类社会的自然进程,而是整个宇宙的触发者,一旦触发,宇宙就会按照他预先设定好的物理法则自行运转。
朱熹的天理很像牛顿的上帝,它既是宇宙的创造者,又是宇宙内一切规则的制定者。只要顺应这个规则,便会一切顺遂,反之则会步履维艰。
譬如种田,春种秋收便是合乎天理的,简称“合理”;倘若非要秋种春收,那就不合理了,不合理的事情当然不会有好结果。譬如汉乐府有“高田种小麦,终久不成穗”,小麦不宜种在高田,否则结不出穗子。在理学家看来,“终久不成穗”的原因就在于“高田种小麦”不合理。我们今天常用的词汇“合理”正是理学家这样贡献出来的,原本不是指“合乎理性”,而是指“合乎天理”。
朱熹对理的论证过程堪称“极广大而尽精微”,简言之,理派生出天地万物,而天地万物在被理派生出来之后,又莫不蕴含着本源之理。表面上看,船能渡江,背后蕴含着船之理,车能行路,背后蕴含着车之理,但船之理也好,车之理也罢,归根结底都能被追溯到那个本源之理。
于是,用朱熹的话说,万事万物各具其理,是为“分殊”;每个“分殊”之理都是本源之理的具体化,是为“理一”。这就是“理一分殊”的命题,已经属于纯粹的哲学命题了。具体到社会伦理上,人人都生于天地之间,都是天父地母的子女,这是“理一”;而人人都对自己的父母儿女有特殊的爱,这是“分殊”。接下来的推理尤其重要,因为这个“理一”,所以我们才能够推己及人;因为这个“分殊”,所以我们的爱必须从最亲的人开始,渐渐及于遥远的陌生人。
那么格物致知的意义并不在于深入探究客观世界的真相,而在于从身边细微的事物开始,认识它们所蕴含的分殊之理,然后触类旁通,推而广之,认识到那个终极的天理。
在认识到终极天理之后,一个人自然会发现原来儒家古圣先贤所教导的那些仁义礼智、三纲五常都是天理的完美体现,都是颠扑不破、毋庸置疑的真理。人人遵行天理做事,好社会自然就会成形。
如果朱熹能有今天的知识,晓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才是自然界的真实规律,不知道会生出怎样的感慨呢?事实上人类社会的文明化在很大程度上不是顺应天理的过程,反而是在逆天而行。所以达尔文主义虽然是生物学上的事实,社会达尔文主义却会遭到任何文明社会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