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在“隆党”(1 / 1)

雍正谋略 麦迪编著 1325 字 8天前

雍正深信相面术,对此亦小有心得。说查嗣庭长相不好。曾引他的警觉,在于向群臣表白查嗣庭从来未被自己信任过。

雍正兴起的第一桩文字狱是汪景祺《西征随笔》,但雍正不会因几篇文章去打击一个政治上无所作为的人,究其原因,是他党附权臣年羹尧,雍正为力矫“朋党”之弊。就拿他开了刀,而同样令朝野震动的查嗣庭试题案也是撞在了雍正“禁朋党之弊”的刀口上,只不过他依附的权贵换成了隆科多。

雍正说他早就看出查嗣庭有谋逆之心,根据是他长了一副“狼顾之相”。何谓“狼顾”?相面家说,有的人走路时反顾似狼,即头向后转一百八十度而身躯保持不动,这种人往往心术不正,情有异志。雍正深信相面术,对此亦小有心得。说查嗣庭长相不好,曾引他的警觉,在于向群臣表白查嗣庭从来未被自己信任过。

查嗣庭,字横浦,浙江杭州府海宁县人,家道十分兴旺。兄弟四人大哥原名嗣琏,后改名慎行,少受学于黄宗羲,诗赋为其所擅,康熙三十二年入南书房,不久“钦赐”进士出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二哥嗣磔,康熙三十九年进士,官至待讲,诗名与慎行相埒;嗣庭行三,康熙四十七年进士,雍正年间,先任内阁学士,很快升任礼部侍郎。康熙晚期,是查家最红火的时候。查慎行钦赐进士,其子克建在此前已考中进士,三年后嗣磔继之为翰林,又过了六年,嗣庭为进士,克建人刑部。当时查氏庭前有连桂之瑞,查家门户之盛一时被人们传为美谈。

然而,好景不长,盛极而衰,自查嗣庭雍正四年因文字获罪,查家一败涂地。

关于查嗣庭一案,民间有这样的传说。查嗣庭任江西主持科考的大员时,出了一道“维民所止”的试题。这本来是《诗经》里的一句话,不料却被人密告,说他“心怀异志”,蓄意要砍雍正皇帝的脑袋。雍正拿来试题一“推敲”,“维”、“止”二字合在一起果然有去“雍正”之首的意思,勃然大怒:你要砍我的头,我先要你的脑袋!于是查嗣庭被斩首处死,“明正典型”。这则传说虽流传甚广。但毕竟不是史实。

查嗣庭获罪确与科场试题有涉,但并不是所谓的“维民所止”。他在江西所出的试题主要有:《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山径之蹊,问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今茅塞子之心矣》、《君犹腹心,臣犹股肱》、《正天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百室盈止,妇子宁止》、《其旨远其辞文》等。雍正也确实挑剔过查嗣庭所出的某些试题,但他并不想以此论罪。雍正曾解释说我治查嗣庭的罪并不是因为他去江西典试时出的试题有毛病,如果这样做,别人就会说查嗣庭出于无心,“偶因文字获罪”;我之所以杀查嗣庭是因为他有“种种实迹。”这“种种实迹”指的是抄查家时发现的两本日记,在那上面查嗣庭记了对已去世的康熙皇帝的诸多不满。最后查嗣庭以大逆罪戮尸,摆出的罪证就是这两本攻击和非议康熙的日记。然而,这一切都不过是表面文章,试题也好,日记也罢,都只是雍正搞查嗣庭的借口,这一案件背后复杂的政治背景才是查嗣庭遭文字之祸的真实原因。

雍正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查嗣庭被革职拿问,雍正对群臣说“查嗣庭向来趋附隆科多,隆科多曾经荐举,朕令在内廷行走,授为内阁学士及礼部侍郎。”这样一说,就把为什么要罗织查嗣庭文字之罪的原因点破了。雍正清算查嗣庭是为了清除隆科多的党羽为最终解决隆党作舆论准备。隆科多权倾朝野之时,查嗣庭竭力攀附,所以尽管有“狼顾之相”也是官运享通,没想到最终因此成为牺牲品。

但如何通过查嗣庭进一步打击隆科多,根禁“朋党”之弊,整肃士习,雍正颇费了一番脑筋。从笔墨文字上罗织罪名是“既定方针”,然而由于查嗣庭为人做事谨慎缜密,把柄还不太好捉。

机会终于来了。雍正四年届各省乡试之期,查嗣庭被命为主考官,典试江西。乡试完毕,雍正着重查阅江西试题录,反复推敲,发现有文章可做,但又觉得靠试题问罪不足以服众。他推想查嗣庭平日不可能没有文字,于是下令对查氏进行抄家,果然发现了细字密写的日记两本。罪证齐备,雍正于当年九月召集朝臣,当众公布:

“今阅江西试录所出题目,显露心怀怨望,讥刺时事之意,料其居心浇薄乖张,必有平日记载。遣人查其寓所及行李中,则有日记二本,悖乱荒唐、怨诽捏造之语甚多。又于圣祖仁皇帝之用人行政,大肆讪谤,以翰林改授科道为可耻,以裁汰冗员为当厄,以饮赐进上为滥举,以戴名世获罪为文字之祸,……热河偶尔发水,则书淹死官员八百人,其余不计其数,又书雨中飞蝗敝天。似此一派荒唐之言,皆未有之事,而伊公然造作书写。至其受人属托,代人营求之事,不可枚举。又有科场关节及科场作弊书信,皆甚属诡秘。今若但就科场题目加以处分,则天下之人必有以查嗣庭为出于无心,偶因文字狱罪为伊称屈者。今种种实迹现在,尚有何辞以为之解免乎”?

科举考试,考官须从《四书》、《五经》摘取文句命题,按理说,不会有什么政治风险。其它也不尽然。因试题涉嫌谤讪或太偏太怪而考官得罪的,清代屡见不鲜。但像雍正这样善于联想,精于考求,能透过题面文字而洞见题者肺肠的,亦属“难为”。因而,雍正似乎也觉得这样做难免有穿凿附会之嫌——如指斥查嗣庭用孟子的话所出的试题《君犹腹心,臣犹股肱》说:为什么称君为“腹心”而不称“元首”,分明不知君上之尊!等等,很难令人心服口服。所以雍正主要是以查嗣庭的两本日记为论罪、治罪的根据。在雍正看来,试题不过是论罪、治罪的参考,而日记,白纸黑字,腹诽心谤,才是足以令人信服的、确凿的、有分量的罪证,所以雍正称之为“种种悖逆实迹”。

雍正四年九月,在宣布查嗣庭罪状后,雍正命将查嗣庭交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定拟具奏,然而当次年五月刑部等衙门奏请照大逆律将查嗣庭凌迟处死时,他已死于狱中。查嗣庭不能活着“明正典型”,照例应戮尸枭示,雍正命刑部依律行刑。

查嗣庭犯了“大逆不道”罪,按律其兄弟子侄凡年满十六岁者均应坐斩。但雍正没有这样做,他在严惩“主凶”的同时,还要显示一个皇上的“宽仁”,所以对应坐斩诸人分别予以免罪和减罪。查慎行父子免罪释放回籍。查慎行一生经历两次风险,竟以善终,实属幸运。老二查嗣(王+票)和他的儿子查基奉旨从宽免死,流放三千里,最后死于关西戍所。

查嗣庭的弟弟,老四嗣瑾因前已过继给亲叔查嵋继,依律免议。查嗣庭之子查沄从宽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另外三个不满十五岁的儿子与嗣(王+票)年未及岁的幼子原拟给功臣为奴,最后改为流放三千里。

雍正此举沉重地打击了隆科多的党羽,事隔一年,隆科多因四十一条大罪被囚禁。